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价报告-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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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705 XXXX 2504040 DB11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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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5.040.40P 93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重型自动扶梯、重型自动人行道技术要求Specification for heavy duty escalators &heavy duty moving walks征求意见稿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要求 (2)6 试验和检验 (8)7 主要部件设计使用寿命 (8)参考文献 (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奥的斯(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艳荣、魏广宏、王亮、范景华、王燕平、陈长。

重型自动扶梯、重型自动人行道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自动扶梯、重型自动人行道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自动扶梯、重型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39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6855.1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 16855.2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2部分:确认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评估原始记录

4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评估原始记录

4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评估原始记录1、调查目的本次调查主要是为了对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为了制定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

2、调查方法本次调查主要采用了实地踏勘、工程检测、数据分析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

2.1 实地踏勘通过实地踏勘的方式了解各个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具体情况,包括位置、结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安全措施等方面。

2.2 工程检测通过工程检测的方式检查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包括速度、承载能力、运行状态等,以确定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2.3 数据分析通过对历年来的事故情况和运行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概率和影响因素,并构建相应的统计模型。

2.4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以改善设备的使用体验和提高安全性。

3、调查结果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存在以下安全风险:3.1 机械故障机械故障是导致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

设备的传动系统、刹车系统和导轨系统等部件存在磨损、老化等问题,容易导致设备运行不稳定、速度不一致等故障。

3.2 用户误操作用户误操作也是导致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有些用户在设备上使用推车、手推车等物品,导致设备速度变慢或者停止运行。

3.3 管理不当有些设备在运营时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例如设备存在异常噪音、裂纹等,但是未能及时维护和修缮,导致后期爆发安全问题。

3.4 设计不合理一些设备的设计不够合理,例如防护栏杆的高度、宽度不符合标准,容易造成使用者的危险。

4、改善方案为了提高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性,我们提出以下改善方案:4.1 加强设备维护针对机械故障和管理不当的问题,我们建议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可能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修缮和处理。

4.2 加强安全教育针对用户误操作和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使用者的安全教育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使用户养成正确的使用习惯。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自检报告书-北京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自检报告书-北京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建筑名称设备编号工程地点安装合同号建设单位销售合同号制造单位型号安装单位施工队组资质证书号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告知书编号竣工日期年月日注册代码(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单位(盖章)制造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写说明1、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

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2、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3、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4、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

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5、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6、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

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施工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7、施工单位和整机制造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

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8、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印章,如施工单位不是制造单位,还应加盖整机制造单位印章确认,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9、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注1: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注2.改造或重大修理检验时,应对标有▲的项目及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改造或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设备品种型号使用单位名称产品编号制造日期使用安全管理人员电话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安装地点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制造单位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设备技术参数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mm 倾斜角°输送能力P/h 提升高度m 使用区长度m 电动机型号电动机功率kW自检主要仪器设备□万用表□钳型电流表□塞尺□绝缘电阻仪□转速表□测温计□照度计□钢直尺□其它如:备注1 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2)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符合要求;(4)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型式试验合格证;梯级型式试验合格证;踏板型式试验合格证;梯级(踏板)链型式试验合格证;驱动主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玻璃护壁板钢化玻璃的证明;(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扶梯检验报告

扶梯检验报告

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出厂编号:
安装地点:
制造单位:
施工单位:(盖章)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行检查。

2、本报告依据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 T7005-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法规、标准制定。

3、“自检结果”栏填写“√”代表“合格”、“×”代表“不合格”和“/”代表“无此项”。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

备注:本报告中的斜体阴影部分,请根据电梯类别和实际配置填写。

关于电梯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和
电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交接备忘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单位)承诺:本单位在新
安装电梯正式启用前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特种设备
管理人员证/电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使用单位(公章)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承诺:本单位负责
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在新安装电梯正式启用前至当地质量技术监
督局办理电梯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电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页 共10页 第 10。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是城市中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它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公众的人身安全,每年都需要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年检。

自2024年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以下是关于后新检规的详细说明。

后新检规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规程》(国家质检局公告2024年第28号),该规程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规程主要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其中包括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要求。

后新检规要求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每年一次的年检。

年检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型号、生产厂商、安装日期等。

2.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等。

3.设备结构和部件的状况:包括设备部件是否磨损、是否有裂纹等。

4.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紧急停车装置、防止平层突变装置等是否正常运行。

5.轨道和链条的状况:包括轨道是否磨损、链条是否有松动等。

6.平层准确性:包括设备是否能够精确地停在每个楼层。

7.电气系统的状况:包括电气线路是否完好、绝缘状况是否良好等。

8.紧急救援措施:包括紧急停车按钮是否正常、定期演练是否进行等。

以上是年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年检报告的编制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并且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年检报告,后新检规还要求相关单位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以备随时查阅。

总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的编制适用于后新检规,这对于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年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

№:
核准编号:
计量认证标识: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验收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
检验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6.复制本报告书无重新加盖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7.本报告书中的检验结论、检验结果均在检验状态下得出。

8.本报告书中凡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其不合格情况在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中具体表述。

9.受检单位应在“下次检验日期”前1个月(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履行报检手续。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
报告书编号:共4页第1页
批准:审核:检验:
续报告№:共3页第2页
续报告№:共3页第3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13•【文号】国质检锅[2002]360号•【施行日期】2003.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京质监特设发[2012]150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质监特设发〔2012〕150号)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市特检中心,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贯彻实施新版标准和新版检规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产品供应执行标准版本的备案工作对于符合《通知》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产品的合同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北京市扶梯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备案表》),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扶梯安装地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相关单位要如实填写《备案表》,并对备案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并于6月15日前将扶梯备案情况汇总后报市局特设处(汇总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各单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自检报告【VIP专享】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自检报告【VIP专享】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生高0不产中仅工资2艺料22高试2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荷试2,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卷,32调需3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工且25作尽52下可22都能护可地1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试求5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置。4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设3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自检报告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自检报告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自检报告设备注册代码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安装地址使用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人检验人员检验日期年月日北京市东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制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修理、改造监督检验。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表格中需要签字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须有授权书)、施工人员、检查人员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施工人员、检查人员必须持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报告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查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或技术处理后数据,有最大、最小值要求的要分别填写实测最大、最小值;无数据要求的,可填画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画“/”。

“检验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报告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有“★”的项目,如此次修理改造又未涉及,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8、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或此次修理改造又未涉及,不作为否决项,按“无此项”项处理。

9、本报告结论页须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15〕41号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15〕41号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正文:----------------------------------------------------------------------------------------------------------------------------------------------------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15〕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2015年7月26日9:57分,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内一台自动扶梯运行中,一名乘客从扶梯驱动站上方掉进梯级与防护板之间,卷入运行的梯级中死亡。

该电梯系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设备型号为:FML30-1000,2015年3月投入使用。

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扶梯前沿板与检修盖板之间连接松动,致使其中一块盖板受力发生翻转。

目前正值暑期旅游出行和购物娱乐高峰期,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存在大客流、满负荷、长周期运行的情况,安全压力较大。

对此,各地应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立即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督促使用、维保单位立即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并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设备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对有关盖板的复位情况进行仔细确认,保障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同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设备日常巡视和隐患排查工作,并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完成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与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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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TJ-BG-041-02-01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

WHTJ-BG-041-02-01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监督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 : 设备代码 : 设备名称 : 设备类型 :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施工单位 : 检


期 :
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W H T J -B G -041-02-01/3.0
注意事项
1.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制定,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
督检验。

2.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
修改无效。

3. 本报告无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
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
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监督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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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B-1;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一栏中所表述具体项目和内容前面的条文序号
[如1、1.1、(1)]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 -2012)附件A“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和定期内容、要求与方法”中的条文序号
一致。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价报告-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价报告-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2
报告编号:ZX-PGFT2015-××××-××××
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与自动人行道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使用单


单位内

编号
注册代


评估日


评估单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仅供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用。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评估小组人员签字和评估单位检验专用章无效。

4.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使用单位、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评估机构分别保存。

5.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意见。

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与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自检报告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自检报告

受控编号:自检报告编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自检报告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维保单位:自检日期:注意事项1、本自报告依据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可用于取午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时的自检报告或看度自检报告。

自检工作应由维护保养单位指定的自检人员负责实施。

实施自检工作时,自检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2、本报告应当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无涂改或按照规定进行划改(在错误处用双横线划出,在其附近写上正确数据,并签名和填写日期);3、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检验结果”栏应当填写实测或者经过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认为符合要求,应当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V”;如果经检验认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填写“x”;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应当填写“—”。

“检验结论”栏应当根据“检验结果”填写“V”、“x”或“―”(不适用时);4、根据自检结果,自检人员在“自检结论”栏填写“合格”、“不合格”;5、本报告应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维护保养单位检验专用章;6、承担电梯维护保养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完成自检工作,并填写本自检报告。

作为年度自检报告时,应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前完成,自检报告一式二份,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机构各执一份。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编号: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注2 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6.4非操作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运行速度的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C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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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告编号:ZX-PGFT2015-××××-××××
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与自动人行道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使用单位:
单位内编号:
注册代码:
评估日期:
评估单位: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仅供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用。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评估小组人员签字和评估单位检验专用章无效。

4.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使用单位、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评估机构分别保存。

5.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意见。

北京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与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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