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设备处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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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设备处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网站信息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及应用机制,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切实把我处网站建设成为一个扩大对外宣传的窗口,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完善的信息服务平台,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我处网站信息工作要立足于我处的工作实际,要及时地反映我处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宣传、争取理解和支持的作用,还要准确捕捉我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服务性栏目要及时提供完整的、便于查询的工作资料。

二、各栏目信息要求:

部门新闻:及时报道我处进行的各项重点、热点、难点等工作。

通知公告: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发布,重要的、涉及全校性的通知公告一般要链接到学校的主网页上。

招投标信息:按照规范格式按期发布招标公告,所有招标公告都要链接到学校主网页上。招标有结果后要及时发布招标结果公示。

规章制度及下载专区:全面完整地反映我处的工作程序,提供相关表格及各种资料。

三、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设备处负责人为我处网站

第一责任人,所有信息的发布须报请负责人审签后,方可由设备处网站管理员进行发布;设备处网站管理员同时还负责我处网站日常的运行、维护、管理。

四、上报信息反映的事实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应当力求准确,实事求是。信息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力求以较短的文字反映事物的全貌和本质。要重点反映我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同时要注意各类信息发布时效:部门新闻产生后,发布时间不得迟于3天,通知公告、招投标信息产生后须及时发布,一般业务类信息产生后一周内公开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随颁布时间公开发布。

五、为提高网站的信息量,激励我处职工踊跃发布信息、交流业务,学年末将进行总结评比,按发布的稿件数量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或惩罚。

(一)每位职员每年度须发布稿件的目标数量(以下简称“年度目标数量”)根据自己的岗位级别来进行计算,用10减去自己的岗位级别数所得之数即为本人的年度目标数量。如岗级为8级,则年度目标数量为(10-8=2篇);岗级为6级,则为(10-6=4篇),以此类推。

(二)若本年度超额完成自己的年度目标数量,则按超出的数量给于相应的物质奖励。超出年度目标数量的第一篇,奖励20元/篇;超出的第二篇,奖励30元/篇;超出的

第三篇,奖励40元/篇,超出第四篇及以上奖励50元/篇(50元封顶)。

(三)若本年度未完成自己的年度目标数量,则按与年度目标稿件数量的差额给予一定的惩罚,差一篇扣30元,以此类推。

(四)招投标信息不纳入本类考核。

设备处

2012-10-8

设备处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表

注:

1.所属栏目一项填写意为需要将新闻(文件)发布到哪个栏目下;

2.处内网站和学校网站两项填写意为需要将新闻(文件)发布到哪个层面(在需要的那栏

划勾即可);

3.请在报送本表时附上新闻(文件)纸制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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