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及逾期发票补救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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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发票补救大全,再不知道就亏大了!

2017-11-25建筑业营改增中心

整理出了一点关于过期发票处理

发票新规后:

A、哪些发票仍是180天内必须认证的?2017年4月2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改为360天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为360日,仅仅适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因此,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

B、新规的360天要怎么理解?

增值税平台区分按月申报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纳税人分别计算其发票抵扣期限:

1)按月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月1日前36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当前税款所属期开具的发票;

2)按季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季首月1日前36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当季开具的发票。

接下来,就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回答啦:

1过期未开的增值税空白发票如何处理?答:如果是当月开出的,所有联次全部收回的,没有认证过的都可以在当月作废。在发票管理中选择发票作废,找到要作废的那张发票点击作废,不要忘记在发票上加盖作废印章。

2发票新规后,当购货方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都已变更的情况下,过期发票还能补救吗?

答:如果购货方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未变更,是不可以补救的。以上这种情况只能作废重开。

3我们公司的增值税最大开票限额去年已经过期了,而且过期之后,我们还买了发票,然后我们一直都还在开最大限额的发票,也没有去做降位处理。我现在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呢?开了的发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答:这种情况应该是临时申请升位的,因为正常来说,发票的开具位数申请是没有期限的,除非在销售额大幅增加,小限额的发票已经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需要到税务局升位。

如果临时申请的升位已经过期了,但是公司又需要开具大额发票,而且大额发票是今后一直的需求,可以申请发票永久升位;

如果大额发票还是暂时需求,可以重新申请临时大额,之后超期的大额发票最好作废(未跨月)或红冲(跨月)。

4开具红字发票也在需要在180天或360天认证期限内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文件中“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据此购买方在180天(或360天)认证期内未用于申报抵扣,要求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是否可以?

给客户,但是名字写错,7月份客户发现错误退回,现在已经跨月无法作废,请问,怎样再开出正确的红字发票?

答:请求客户开具一份《发票拒收证明》并加盖客户公章,在系统红冲6月发票并在7月重新开具蓝字发票即可。

6上月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票,已认证通过,本月被告知有误,我方填红字发票信息表,对方开具红字发票。 1)对方只给了我方一份重新开的蓝字发票,红字发票是否需要给我方?2)红字发票是否需要认证,如何账务处理?

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因此,如你取得发票已经用于申报抵扣,需要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无需认证。

账务处理:

收到红字发票时:

借:成本/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篮字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借:成本/费用等

7我方是购货方7月之前取得发票,发票已经认证, 8月跟销售方达成了退货协议,我方在8月27号已经取得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我方还没收到销货方开具的负数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我方需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需作进项税金转出,金额填申报表附件表二“20”栏次吗?该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吗?

答:您已取得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可以在申报表附表二“20”填写,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8我公司开给对方发票,由于某种原因未及时给对方,导致发票过期对方企业无法认证,请问能否申请红冲,重新开具吗?

答:可以,购销方申请红字申请给开票方重新开。

未及时认证抵扣,现又要退货,但是抵扣联已经丢失,我单位还能开具红字发票吗?

期了要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发票是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开具之后已经超过180天,则无法再认证,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11半年前购入一批货物,发票已经认证抵扣,现发生退货,能否开具红字发票?怎么操作?

答:可以。

操作步骤和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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