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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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4合同2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4合同2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4合同2篇篇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个人原因决定终止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事宜,特依据新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财产分割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分割。

2. 协商原则: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确定财产分割方案。

3. 合法原则:分割财产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财产范围本协议涉及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 房产:包括夫妻共有及个人的房产。

2. 车辆:包括夫妻共有及个人的车辆。

3. 存款: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

4. 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股票、债券、基金、知识产权等。

四、财产分割方案1. 房产分割:(1)夫妻共有房产按照评估价值进行分割。

(2)个人房产维持原状。

2. 车辆分割:(1)夫妻共有车辆按照评估价值进行分割。

(2)个人车辆维持原状。

3. 存款分割:(1)夫妻共有存款按照比例分割。

(2)个人存款维持原状。

4. 其他财产分割:(1)股权、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分割,依据市场价值进行比例分割。

(2)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分割,依据评估价值进行比例分割。

五、债权债务处理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2. 夫妻双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3. 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应披露所有债权债务情况,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

六、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违约方应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分割争议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分割争议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分割争议离婚是一件复杂而痛苦的事情,其中涉及到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在婚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在离婚时必须要进行分割。

然而,由于感情和利益的纠葛,共同财产分割往往会引起双方争议。

本文将就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进行探讨。

一、尊重法律规定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首先要遵循的是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夫妻双方财产的性质、数额、用途和来源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因此,在协商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该明确这些因素的具体情况,将每一项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割。

如果在协商中难以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请律师介入,以保证分割的公正性。

二、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首先需要分清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赠与的财产、继承的财产以及离婚前由夫妻双方共同协议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等。

而共同财产则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劳动所取得的收益和财产,例如共同购买的房产、存款、股票等。

在划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时,可以通过合理的证据来明确财产的归属。

例如,通过提供购房合同、存款流水、投资协议等文件来证明财产权归属。

另外,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归属。

三、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可以找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例如律师、调解员等,帮助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

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应该理性对待问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尊重对方的意见。

通过充分沟通和妥协,争议往往可以得到解决。

四、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如果在协商的过程中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割问题。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配。

在进行法律诉讼时,双方需要充分准备证据,证明自己在财产分割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例如,可以提供交易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某笔财产的所有权。

离婚中的房产分割与产权变更

离婚中的房产分割与产权变更

离婚中的房产分割与产权变更【正文】离婚中的房产分割与产权变更一、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与适用情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已经成为现实中的一种常见情形。

而在离婚中,房产的分割问题常常成为一大争议焦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我国立法规定了一系列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以及适用于不同情形的具体规定。

1.1 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分割。

夫妻通过婚姻所形成的房产,一般被认为是婚姻期间所得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中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1.2 分割原则在房产分割中,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2.1 互利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守互利原则,即两个人应当在讨论和协商中互相妥协和让步,确保双方利益的平等和提升。

1.2.2 公平原则房产分割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劳动、经济状况、财产来源等进行公平分配。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由于配偶没有共同财产主张的情形,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损失、相对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分配。

1.2.3 离婚精神抚养在判决离婚房产分割时,法院将会综合考虑离婚双方的年龄、健康状况、子女的抚养问题等因素,判断是否需要为父母之一提供住房,以维护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变更离婚中的房产分割不仅涉及房产的物权问题,还涉及产权的变更。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变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2.1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变更的主要方式之一。

当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商一致时,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

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产权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涉及敏感问题无法进行协商,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变更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实现。

离婚案件中,法院将根据上述分割原则和实际情况,进行产权变更的判决,并履行裁决的义务。

2024年离婚诉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合同范本

2024年离婚诉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合同范本

2024年离婚诉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合同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背景与目的1.1: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目的是对2024年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条:定义与解释1:本合同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2:本合同中的“个人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等。

第三条: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1.1: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

1.2:双方应充分考虑双方在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的贡献,以及子女抚养需要等因素。

第四条: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1:双方同意采用平均分割的方式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1:房产分割:双方按照各自名下的房产价值比例进行分割。

2.2:车辆分割:双方按照各自名下的车辆价值比例进行分割。

2.3:存款分割:双方按照各自名下的存款金额比例进行分割。

2.4:股票分割:双方按照各自名下的股票市值比例进行分割。

第五条:个人财产的处理1:双方确认各自名下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六条:子女抚养权与费用1:双方同意根据子女的利益和需要,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2:双方同意按照实际情况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包括教育、医疗、生活等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生效1: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双方达成一致,可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份数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署日期1:本合同于2024年____月____日签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婚姻法律的细节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房产分割。

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婚
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从各个方面细化了对房产分割的法
律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分割。

对于出现分割纠纷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考虑:
第一,夫妻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的来源。

如果是共同购买的房产,则
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
房产,则这个房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辞
职或者休息了一段时间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则视该方的贡献为大,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贡献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产购买
或者维护,则也应当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第三,夫妻离婚后的生计。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的生活不稳定或者无法自给自足,则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补偿。

这种情况下,分配的房产应当考虑到被分配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综上所述,新的婚姻法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保障被分配方的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障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发展。

婚前购买商品房婚后共同按揭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婚前购买商品房婚后共同按揭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婚前购买商品房婚后共同按揭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婚姻的破裂并不总是意味着一切纷争都将得到圆满解决,尤其是在涉及商品房按揭分割时。

随着现代社会不断进步,人们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也越来越普遍,这也意味着离婚时冲突的增多。

如何在离婚时公平地分割商品房按揭?答案并不简单。

在这里,我们将探讨婚前购买商品房婚后共同按揭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首先,婚姻财产的认定在离婚分割房产按揭中,婚姻财产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婚姻法的不断完善,在婚姻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前所具有的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婚前存款等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规定也包括婚外财产。

因此,在离婚分割商品房按揭时,要根据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的财产状况来做出决定。

其次,获取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方式1.协议夫妻在分割商品房按揭时,可以协商一起动用婚姻共同财产来偿还商业贷款,也可以协商由一方先行支付全部或部分,然后由另一方补偿等。

协议虽然不会像法律途径那样严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事先订好书面或录音协议能够更好地保护双方权益,避免产生分歧。

2.诉讼如果夫妻在离婚前无法就商品房按揭达成协议,则可以选择诉讼途径。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都会委托中介机构对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估价,来确定商业贷款的支付比例,然后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分配商业贷款支付责任。

3.调解夫妻之间出现矛盾,甚至婚姻破裂并非十分罕见的事情。

在有些情况下,夫妻双方情感还没有完全破裂,希望能够通过调解达成共识。

调解机构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利益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为双方提供合理、具体的针对商品房按揭分割的方案。

最后,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离婚分割商业贷款除了以上提到的内容外,还需要解决其他问题。

例如,在离婚分割过程中还需要向房屋所有权部门办理手续。

此外,邮政、电力、电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也需要修改户籍信息和相关信息。

因此,应该考虑到整个离婚过程中的所有细节,并采取正确的法律方式和措施,确保为双方留下尽可能小的麻烦。

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

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

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在去进行离婚的时候,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也是可以的,这个时候也是需要对财产方面进行分割处理的,那么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一、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九)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资料(一)离婚起诉状。

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024年离婚诉讼指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2024年离婚诉讼指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诉讼指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1. 双方声明与承诺1.1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2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财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2.1 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项目2.2 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结果3. 财产分割方式3.1 房产分割方式3.1.1 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案3.1.2 房产分割的支付方式及时间3.2 财产分割方式3.2.1 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3.2.2 财产分割的支付方式及时间3.3 负债分割方式3.3.1 负债分割的具体方案3.3.2 负债分割的支付方式及时间4. 子女抚养权及费用4.1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4.2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及时间4.3 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的分摊方式5. 双方权益保障5.1 双方在离婚后不得干涉对方的生活5.2 双方在离婚后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6. 保密条款6.1 双方同意对离婚过程中的沟通内容保密6.2 双方同意对离婚后的个人生活保密7. 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如协商无果,双方同意提交至法院解决8. 合同效力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9.1 双方同意如需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9.2 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应签订书面文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10. 合同的终止10.1 本协议在双方履行完毕所有条款后终止11. 附件11.1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11.2 房产分割方案及相关文件11.3 财产分割方案及相关文件11.4 负债分割方案及相关文件12. 其他约定12.1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了解协议内容,自愿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12.2 本协议的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为2024年______月______日13. 法律适用13.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 双方签字14.1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年______月______日14.2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双方声明与承诺1.1 甲方和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保双方权益的公平合理。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现今社会,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离婚率居高不下,跟经济发展和女性地位上升、女性独立自由意识增强有很大关系,离婚的方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和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共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而在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主要是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配。

对共同财产分配争议大主要是因为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定义、范围、分配原则的认识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甚至观念与法律规定存在很大冲突,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走上法庭对簿公堂,为了分得更多财产双方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反目成仇。

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面对各种新型财产,法官在判断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会遇到各种难题,可见,如何准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需要,对于婚姻家庭法律发展、普及和群众应用、法官准确判决都有重大意义。

一、夫妻财产制(一)何为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以及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分割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既包括积极的财产,也包括消极的债务。

夫妻财产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而且财产性从属于人身性,夫妻关系存在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根基,只要夫妻关系不存在或解除,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存在或消失,只能作为个人财产。

纵观历史发展和横观世界各国,夫妻财产制具有很强的历史性、民族性,与生产力、生产关系、文化意识、精神文明、社会习俗有很大关系。

1.世界各国的夫妻财产制由于约定财产制灵活性强,更加适合现代社区发展需要,世界各国都有规定约定财产制,而且越来越重视这个制度,美国、德国、英国、瑞士、法国的婚姻家庭法均规定有约定财产制的内容。

外国关于约定财产制的立法例有两种:一种是选择式的夫妻财产制,即法律已设置了夫妻财产制的类型,由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未规定的类型当事人不得创设,且不能通过约定变更财产制的内容,瑞士和德国采用这种立法模式;另一种是独创式夫妻财产制,法律没有预先规定财产制的类型,由当事人进行约定适应哪种财产制及契约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就可以自由约定,韩国和日本采取该种立法模式。

2022年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22年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22年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另⼀⽅,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为。

店铺⼩编在本⽂⾥就民法典中的离婚财产中的房⼦分割的新规定为⼤家详细介绍!⼀、2022年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1、民法典,婚内房屋赠与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另⼀⽅,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效⼒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

因此,有⼈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2、民法典,⼀⽅⽗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后由⼀⽅⽗母出资为⼦⼥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名下的,视为只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的个⼈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母出资的情况,即使房⼦是婚后由⽗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母⼦⼥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个⼈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民法典,双⽅⽗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由双⽅⽗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按照各⾃⽗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母出资购买的,是⽗母对⼦⼥的赠与,另⼀⽅⽆权进⾏分割。

4、民法典,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财产⽀付⾸付款并在银⾏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付款⽀付⽅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的个⼈债务。

双⽅婚后共同还贷⽀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三⼗九条第⼀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对另⼀⽅进⾏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共同还贷情况,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另⼀⽅只能得到⼀定的补偿。

5、民法典,以按揭贷款的⽅式买的房屋的离婚房产分割以按揭贷款⽅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一个令人痛苦且复杂的话题,而其中财产分割更是关键的环节。

2024 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离婚财产分割政策也有了新的变化。

了解这些新政策对于面临离婚的夫妻以及相关法律从业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谈谈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

在 2024 年的新政策中,共同财产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以往容易产生争议的一些财产类型,如今有了更清晰的归属判定。

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在继承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将不再被视为共同财产。

这一规定旨在尊重赠与人或被继承人的意愿,保障财产的特定流向。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其股权分割也有了新的考量。

不再是简单地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割,而是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夫妻双方在企业经营中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一方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那么在股权分割时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以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营。

在房产分割方面,新政策也做出了重要调整。

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出资证明,将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而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债务的处理,新政策更加注重公平和合理性。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不再仅仅依据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而是要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是否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因素。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对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惩罚力度也加大了。

一旦发现一方有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该方将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前双方或婚后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诉讼费离婚析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小编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

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

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

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离婚夫妻怎么分房产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例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例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例老张和他老婆结婚也有十几年了。

这十几年里,两口子一起努力,买了房子、车子,还有些存款,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可最近呢,两人感情出了问题,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这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了。

先说房子吧。

这房子是他们婚后五年买的,当时老张和老婆一起凑的首付,然后两人一起还房贷。

老张觉得自己出的首付钱比较多,而且每个月房贷他也还得多,所以这房子他应该多分点。

可他老婆不这么想啊,他老婆说:“这家里里里外外的家务我做了多少?我照顾孩子,照顾你,没我在后面操持,你能安心挣钱还房贷?这房子我也有份,得平分。

”这两人就为这房子争得不可开交。

然后是车子。

车子是老张老婆的名字,不过钱是老张出的大头。

老张说:“这车子虽然写的是你的名,但是我出的钱最多,我平时用得也多,就该归我。

”他老婆就反驳:“你送我车子的时候怎么不说这话?现在要离婚了,就开始计较了?这车子是你送我的,就是我的。

”老张一听就急了,说:“我那时候送你,也没想到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啊。

”再说说存款。

家里的存款一直是老张老婆在管着。

老张只知道大概有多少钱,但具体数额他不是很清楚。

老张老婆说:“这些年家里开销都是从我这儿出的,孩子上学、日常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也不多了。

”老张不信啊,他觉得老婆肯定还有私房钱没拿出来。

于是两人又为存款的事儿吵了起来。

后来没办法,他们就去法院了。

法院呢,可不管你俩在家里怎么吵,人家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

对于房子,因为是婚后购买,不管首付谁出得多,只要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就根据市场价值评估了房子,然后把房子判给了老张老婆,但是老张老婆得给老张相当于老张付首付和多还房贷部分的补偿款。

对于车子,虽然是老张出的大头,但是因为是婚后购买,而且当初老张也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还是其他情况,所以法院判定车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现在车子的折旧价值,老张老婆拿车,然后给老张一半的车款。

至于存款,法院要求老张老婆提供银行流水明细。

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1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

如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贷款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共同还贷部分,不论由一方还是双方工资还贷,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

如购房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确为个人婚前财产,则房屋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且能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并予以出资,则该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在分割房产时,如双方出资数额悬殊,且婚后未共同生活或时间较短,这些因素均应考虑,应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非平分。

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只是无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房屋为共同所有,则离婚时该房屋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未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买合同上的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子女离婚后应该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网友:乐,离婚时房屋怎么分割?乐音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延伸问题:问:离婚诉讼中,婚前由夫妻一方承租或由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其公房使用权本身蕴涵的价值如何归属和处理?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但,从上海的实际情况出发,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出资将原有公房的使用权转为产权后,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一概不考虑原一方承租时的使用权价值,也有失公允,对此我们认为实践中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1、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单独归属问题;2、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使用权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部分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3、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照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核⼼内容:依照最新的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办?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以下就由店铺⼩编为您介绍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详情。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平等原则。

男⼥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是⼈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照顾⼦⼥和⼥⽅利益原则。

这⾥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

毕竟从习惯势⼒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的家务负担、⽣理特点上讲,离婚后⼀般妇⼥在寻找⼯作和谋⽣能⼒上也较男⼦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三、有利⽣活,⽅便⽣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产资料进⾏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产资料效⽤的⼀⽅;在对共同财产中的⽣活资料进⾏分割时,要尽量满⾜个⼈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原则归⼀⽅所有,分得⽅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合法利益;五、夫妻⼀⽅所有的财产,在共同⽣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导读: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单方有权进行处理。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单方有权进行处理。

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吗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涉及到共同财产的重大事项、例如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时,需要取得另一方同意,未取得同意的,上述行为效力待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房屋婚后租金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房屋婚后租金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024年一般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分割

2024年一般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分割

2024年一般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分割一、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1、协商解决。

解决离婚房产分割纠纷之前,当事人应当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2、调解。

让居委会或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等部门对房产分割纠纷进行调解。

3、判决。

如果当事人双方不能就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先会对该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将依据一定事实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当事人对此还是不服,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

延伸补充:一、关于离婚房产的处理办法?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二、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离婚协议书中的住房安排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中的住房安排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中的住房安排如何处理在离婚这个人生的重大转折点上,住房安排往往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它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当下的生活需求,还可能对未来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我们来谈谈夫妻共同拥有的住房。

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并且还在还贷中,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谁将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如果贷款逾期未还,将会影响双方的信用记录。

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是,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的金额通常会参考房屋的市场价值、已还贷款的份额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等因素。

比如,房子购买时总价 100 万,首付 30 万,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20 万,目前房子价值 150 万。

那么在计算补偿金额时,就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都无力承担剩余贷款,或者都不想继续拥有这套房子,那么可以选择将房屋出售。

出售所得的款项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比例进行分配。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房屋的市场行情以及出售的时间成本。

有时候,急于出售可能会导致价格低于市场价值,从而造成双方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我们说说一方婚前购买的住房,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通常归婚前购买的一方所有。

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住房是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给自己子女的,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但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说明,那么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都没有住房,或者都没有能力购买住房。

这时候,可以协商暂时共同居住在原有的房屋中,或者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在处理住房安排时,还需要考虑到子女的居住需求。

如果子女跟随一方生活,那么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和成长环境,在住房安排上可能会有所倾斜。

此外,关于住房的附属设施,如家具、家电等,也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归属。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离婚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而离婚案件中房产问题却也是一个常见难题。

在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成为了双方争夺的焦点。

在法律上,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那么在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和处理房产分割问题呢?一、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具体范围在离婚案件中,“房产”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附属建筑物、土地以及其他附带物品等。

其中,夫妻双方的合法婚姻关系具有共同财产性质,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除非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私人财产,否则婚后产生的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涉及到以下的原则:1.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在婚姻中所拥有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全部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找到的物品以及没有分明的物品都将被视为共同财产。

2.家庭生活和婚姻维持的原则在判定财产平等的基础上,法院会考虑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婚姻的历史背景,来尽可能地满足双方的生活需要,保护其合法权益。

3.平等协商原则夫妻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分割财产,由法院依法确认是否合法有效。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将共同决定房屋和其他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比例。

在夫妻离婚时,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将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这些财产不会进行分割,除非在婚姻关系中这些财产被用于共同财产增值或共同生活开支。

1.协商达成协议夫妻共同协商并达成分居协议书,包含房产、财产、子女抚养和探视、分居时间等内容。

夫妻双方在协议书中规定分割方式和比例,保障各自的权益,同时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

协议书应该经过公证处公证,并到司法所的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婚姻中的具体情况来判定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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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

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

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离婚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很容易出现纠纷。

那么离婚的时候,房屋该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后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案例介绍王女和张男1990年在上海登记结婚,结婚1年后,张男辞去公职经商,与他人一起开设了一家公司。

3年后,该公司得到迅速发展,张男于是又与其他商业伙伴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开设了若干性质相同的公司。

与此同时,由于个人资产的迅速膨胀,张男还购置了大量房地产,手上有较大金额的银行存款、股票等,还有车辆若干。

但是,有倒是,男人有钱就变坏。

张男在事业取得成功的时候,已经开始享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精彩生活了。

王女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于是提出与丈夫离婚。

张男后来同意离婚,于是双方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目前居住的房产归女方所有,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支付女儿抚养费30万元。

之后,2003年10月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手续。

2008年,女方提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有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律规定及分析(1)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有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张男无相反证据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获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的情况下,这些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无争议的。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案例中,王女和张男采取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对子女和财产都有一定的处理。

双方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就财产来说,双方约定当时双方居住的房产归女方所有,也就是说,对财产有了一定的处理。

但是,在离婚之时,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当时双方居住的房产外,在男方名下还有其他房产、同时还有股票、现金、公司、车辆。

对这些财产双方都没有明确处理,而一直处于男方名下。

对该没有明确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认定?是视为按照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已经明示的财产按照已明示的方式处理,即归确定的一方所有,未明示的财产通过推定确定为双方是通过默示的方式确定为归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归各自所有,还是认为没有明示的处理的财产仍处于未分割状态,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呢?对于该问题,在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上均没有明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规定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现今人民法院已判决的案例来看,在协议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一般都是主张自己在离婚时不知道有该财产的存在,而对对方当事人来说,大部分情况下也无法证实对方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因此,法院一般都会支持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的诉讼请求,对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知道对方手中肯定还有其他的财产未分割,而当时又没有提出要分割,双方仅分割部分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该未分割的财产的性质如何认定呢?比如本案中,王女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可以说自己对男方名下有房产、股票、现金不清楚,是男方隐匿了,要求分割,但是王女却很难对其生活所在城市的男方的公司不清楚,对男方的车辆不清楚。

假如王女说其对男方在当地的公司不清楚,男方可以反问他,如果我没有公司,我如何能支付女儿30万元一年的抚养费;假如王女说其对男方的车辆不清楚,但是王女和张男朝夕相处,男方随便找个证人就可以证明王女见过男方的车辆,而从正常的角度推理,王女再对家庭财产不关心,也不会不关注男方天天使用的车辆的归属。

因此,如果在诉讼过程中,王女采取的诉讼策略是依据婚姻法《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王女的诉讼请求可能会部分得到法院的支持,部分无法依据该条获得支持。

如果不依据婚姻法《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而直接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现要求分割是否可以呢?对此问题的分析,可以从如下几个角度考虑:第一,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分割的合意是否包含未写入离婚协议书的财产部分;第二,对离婚协议书中未写入的财产的性质如何判定,是基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性质还是属于未分割的一方对占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享有债权呢?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中包括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

身份行为是直接发生或丧失身份关系的行为,如离婚行为;财产行为是以发生财产上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财产行为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财产权利与义务的变动,如处分行为、给付行为、负担行为等,如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德国法学家认为,意思表示包括五项要素: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意思、行为意思和表示行为。

我国法学家认为,意思表示包括三项要素: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意思。

目的意思是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效果意思是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在合同行为中就是指合同的目的;表示行为是指意思表示人将效果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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