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下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的认识
下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的认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的认识】一、总体规划和全面覆盖的特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总体规划和全面覆盖。
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法律体系不仅仅是对特定领域的规范,更是全面规划和覆盖了社会各个方面。
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这种总体规划和全面覆盖的特征,确保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的特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其坚持党的领导和。
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党的领导被确立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充分体现了我国是最高法律权威的地位。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让人民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这种坚持党的领导和的特征,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特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还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特征。
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依法治国体现了依法治理、依法,强调的是法律和法治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而以德治国则强调了文明、诚信、廉洁、统一等道德规范和原则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这两者相结合,既能保证国家、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又能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四、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特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其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
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司法为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利益和权益的法治理念。
公正司法则体现了法治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做到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司法裁决的公正性。
这种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特征,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和司法保障。
五、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特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体现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特征。
依法治国解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2.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可享有哪些基本权利?1)平等权利;2)政治权利和自由权利;3)宗教信仰自由权利;4)人身自由权利;3.简要回答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是平等的关系。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是基于学校的宗旨和任务以及教师的权利和及时总结经验,对法律适时进行“废”、“改”、“立”,将政策和法律有机的结合起来,既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既不能以政策排斥法律,也不能以法律完全代替政策。
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特点及构成要件。
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要点:《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5.为什么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②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③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6.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十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混合法律体系
1、内地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 3、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
4、台湾地区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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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性与变动性 1.内在协调 2、不断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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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法律体系的基本结 构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P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 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各地 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与此相适应,在最高国家权 力机关集中行使立法权的前提下,为了使我们的法律 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千差万别不同情况的 需要,以便在实践中能行得通,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宪法原则,我国逐步 确立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实践证明,这一 立法体制符合我国国情,是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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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体系(Legal System )
法律体系,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将其全 部现行的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这些法律部门彼此相 互联系,内在协调一致,构成一个有机的统 一整体。 也就是说,它不包括国际法。而且法律 部门也不同于部门法,前者包括宪法,后者 一般不包括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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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 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环境,积极发挥促进、 规范、指引和保障作用,注意妥善处理法 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在及时肯 定已有成功做法、巩固已有改革开放成果 的同时,又要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留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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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 的科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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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开 放作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实践,为法律 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和 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具有鲜 明的时代特征。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与特征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与特征作者:戴玉忠来源:《人民论坛》2011年第06期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如期实现,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和保障。
形成的标志是什么建立了完备的居于核心统帅地位的宪法制度。
完备的宪法制度的建立是法律体系形成的根本标志。
宪法制度是国家的制度基础。
宪法确立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国家法律的立法根据,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的内容,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居于法律体系的核心统帅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至高无上。
1982年宪法和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个宪法修正案,形成了完备的居于统帅地位的宪法制度。
期间,制定颁布了30多部关于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的基本法律,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宪法制度。
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
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法律部门是基本要素。
到2010年底,已经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民事、刑事和国家机构的法律制度等部门法已经齐备,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出台,这是判断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根据。
制定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690余件,地方性法规8600余件,这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符合国情。
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判断标准,关键看是否从本国实际出发并符合国情。
一是法律的客观性。
就是法律的制定和内容符合国情,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实际需要。
二是法律的进步性。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多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法制的进步出台的,并注意借鉴了国际社会那些符合我国国情的进步做法,虽然有些法律的进步性还有待改善,但总体上是朝着进步方向发展的。
三是法律的科学性。
法律的内容、结构和文本形式要科学,表述要法言法语;此法与彼法、前法与后法,要协调、科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_特点及完善_杜娟娟
2013 ・ 5 (上)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 帜, 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 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特别是制定与群众相关 的法律法规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 因此, 让公民参与立法是发 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需求。 另外, 通过公众参与立法也有 助于立法质量的提高和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对现实的社会关系 进行调整, 通过公民参与立法, 立法机关可以收集到更多的立法 信息, 了解公民的利益是什么, 公民的立场是什么, 从而做出符合 人民利益、 反映人民意志的规定。 通过公众参与立法使得整个立 法活动处于公众监督下, 能有效地避免部门利益立法化。而且, 公民参与立法能使相关的利益在立法中协调, 通过的法律才能得 到公民的理解, 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和遵守。 近年来, 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采取委托起草法规草案、 法规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召开座谈会、 论证会、 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为 公民参与立法开辟了多种途径。这些开门立法的做法在一定程 度上提高了我国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但是, 实际效果并 不是十分理想。 由于缺乏相关具体的制度规定, 公众参与立法的 大门到底是开还是不开完全取决于决策者, 而 “听” 了意见后, 取 与不取, 也是由决策者断之。 所以说, 从总以上看, 我国人民参与 立法的的渠道还不够宽, 参与的程度还不够广泛, 参与的机制还 不够完善, 参与的权利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与法治国家建设 的目标还不适应。为此, 需进一步拓展人民参与立法的途径, 加 快公民参与立法的进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法律制度规定。将公众参 与立法作为立法特别是地方立法的必经程序, 不断扩大公民参与 立法的范围和途径, 切实保障公民参与立法的权利。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机制。特别是立法信息的 公机制, 立法过程中, 立法的透明度对于拓展人民有效参与立法 的途径非常重要。立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于提高公民参与效 果和立法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有效沟通十分重要。 因此, 需定期向 社会公布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以及在立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 料。 三是要建立参与立法的诉求收集、 评估、 处理, 反馈机制。 良 好的沟通是建立在互动的基础上, 因此, 对于征集到得公众意见 和建议应有科学、 客观的评估和处理标准, 对采纳的公众意见和 建议作出必要的反馈, 对不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 (三) 加强对已经制定的法律的修改、 清理和编撰, 使之与时 俱进, 更加切合实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其内部并不是完美无 缺, 僵化不变的。有些法律的规定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合理的、 有效的, 但随着社会发展它可能会出现问题, 可能不那么有效、 不 那么合理, 我们就要对这个法律进行修改。 由于立法时间的先后 不同, 部门利益的影响以及立法权限划分不明确导致的立法冲突 和越权立法仍存在。 因此, 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 必须加大对现有法律的修改、 清理和编撰, 使之更加和谐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包括:
1.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稳定。
2.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的,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注重法治建设,还注重德治建设,将法律和道德有机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法治与政治体制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相结合,法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6.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也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治与政治体制相结合、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性法治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1、标志: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3、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4、体现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律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5、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1、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2、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3、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它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为主干,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立法的依据。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都是宪法相关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项 需要 综合 利 用 立 法 、 政 、 场 、 法乃 至道 德 手段 等 多种工 行 市 司
具 才能 奏效 的宏 大 系统 工程 。就 当前 而 言 , 收入 分 配 改革 的 当务
之急在于: 一要 改 革 就 业体 制 , 高就 业质 量 ; 提 二要 改进 最低 工资
主 义 法律 体 系的几 个 问题》 的讲 话 。该 文提 出 , 国特 色社 会 主 中 义法律 体 系 , 中 国特 色社会 主 义伟 大事 业 的重 要 组 成部 分 , 是 是
邓 聿 文 2 1 年 1 月1 日在 《 习 时报 》 上 栽 文 《 治视 00 1 5 学 法 角 下 的 车 船 税 法 草 案 审 议 》 认 为 , 未 经 立 法 , 不 得 征 税 ” “ ,
为 当前各 种 社 会 问题 的深 刻根 源 , 历 史发展 阶段 必 然论 、 入 而 收
不 同类 型 标 准 的 设 定 , 以及 设 计 科 学的 、 整 的 、 操 作 性 的指 完 可
标 ; 是 要 建 立 立 法后 评 估 报 告 到 立 法 议 案 的 转 换 机 制 , 须 五 必
律的基础, 法律是 实践 经验 的 总 结 , 随 着社 会 实践 的 发展 而 不 并
断发展 。
收 人分配 改革的 当务之 急
郑功 成在《 中共 中央党校 学4. O O  ̄ 2 l年第5 } 期上载文《 收入分
配改 革 与财 富合 理 分 配》 为 , 认 收入 低 、 距 大 、 配欠 规 范 已成 差 分
打破 垄断 , 变革 垄 断行 业 的 收入 分 配 制度 , 小行 业之 间 的收 入 缩
差距 ; 四要 进 一 步调 整 财 政 支 出 结构 , 续 加 大 对 民 生福 利 的投 继 入; 五要 加 快 社 会保 障体 系建设 步伐 , 分 发 挥 其 调 节 收入 分配 充 综合 功 能 ; 六要 加 快 改进 税 收政 策 ; 要规 范收 入 分 配秩 序 , 七 明确
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考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考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来源:智阅网考研政治冲刺复习,一定要好好梳理下各个科目的重要知识点,把框架搭建起来,在把握全局之下,针对重点、考点进行深度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刷题来查漏补缺和深化记忆。
下面我们分享思修与法律基础中法律部分第一节的重要考点,大家记一下。
一、法律的概念及发展(一)法律的含义(C级知识)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讲的法律通常是广义的法律。
2.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律的本质(C级知识)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律所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
2.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性质和内容的法律。
(三)法律的特征(C级知识)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但法律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不会规范人们所有的行为,因而不会对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进行调整。
2.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主要有两点:①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②由国家保证实施。
3.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寻求法律保护和救济,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下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的认识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以我国领导为核心的。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大特点是以我国领导为核心。
党的领导地位体现在全国各级各类立法机关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无处不在。
整个法治建设的方向都受到了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也贯穿了整个法治体系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法治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有效执行。
二、法治体系具有我国特色。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要继承和发展我国传统法治文化,更要适应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实践,体现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我国特色的法治体系是对我国国情和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刻理解和应用,是对世界法治发展的积极回应和贡献。
三、法治体系注重整体推进,全面建设。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注重整体推进,全面建设。
不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还要强调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推动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法治体系强调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要求,也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根本目标,是党和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
五、法治体系强调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是治国安邦的基石,法律权威是法治体系的灵魂。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总结回顾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以我国领导为核心,具有我国特色,强调整体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特征,这些特征都彰显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独特性和优势。
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征,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陈俊生
【期刊名称】《高校理论战线》
【年(卷),期】2011(000)008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的政治性,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的科学性,作为协调统一的规范系统的统一性,以及作为不断完善发展的法律体系的阶段性.
【总页数】4页(P38-41)
【作者】陈俊生
【作者单位】司法部法制司,1000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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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应纯粹化与具体化——基于近三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状况的分析
2.法律体系、国家主义与民族国家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的思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成就、问题与对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与研究报告
5.第二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思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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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陈斯喜2011年03月12日04:5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分享∙推荐∙微博∙字号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重宣布:“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
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和历史传统不同,各国的法律体系各具特点。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不是立法者们凭空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从其他国家照抄照搬过来的,而是扎根于中国自己的土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生长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精神。
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哪些特征呢?对此,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总结和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自觉建构的成文法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有规划有计划地从无到有建构起来的、以成文法为表现形式的法律体系,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准确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自觉、理性的活动成果,不是盲目的自然而然形成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和发展道路不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各国的法律体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制定哪些法律,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规定,都坚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
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年度领导干部网上考试(六五普法知识)
2011年度领导干部网上考试(六五普法知识)一、单选题1、()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质在宪法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
A.以人为本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C.构建和谐社会D.落实科学发展观2、“三个至上”中,()主要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和民主性,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执法(司法)为民。
A.宪法法律至上B.党的事业至上C.人民利益至上D.法治理念至上3、根据《宪法》,下列表述不准确的是()A.公民的一切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C.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D.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4、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A.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B.监察部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A.平等原则B.意思自治原则C.一物一权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6、以下哪个情形不属于监护制度所保护的对象?()A.双目失明的成年残疾人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C.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D.正值17周岁的高三学生7、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下列人身权利中,属于公民身份权的是()A.肖像权B.名誉权C.荣誉权D.姓名权8、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民事主体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A.个体工商户B.个人合伙C.社会公益团体D.企业法人9、在债的移转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债权让与应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才有效B.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有效C.债权让与和债务转移均应取得对方的同意才有效D.债权让与和债务转移只要通知了对方就发生效力10、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侵权行为中属于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是()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B.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置物致人损害C.污染环境致人损害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11、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国有土地,也可以是集体土地B.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有使用期限的限制;C.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D.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包括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二种。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1000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1000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成为了理论和实践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与特征、主要内容、实践意义与启示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我们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一、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提出的,旨在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内涵与特征、主要内容、实践意义与启示。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与特征1.内涵概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法律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
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整体系。
2.特征解析(1)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地位。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
在法治建设中,党的领导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
(2)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价值。
法治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3)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各方面都要依法进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神支柱。
法治建设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与道德相辅相成。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1.法律体系(1)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2)法律法规适应国家发展需要我国法律法规要适应国家发展需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领域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八十年代:“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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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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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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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特色混合法律体系
1、内地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 3、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
4、台湾地区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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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的形成
(二) 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 代要求 (三) 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四) 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 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五) 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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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的重要意义
(一)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于坚持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 要意义 (三)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四)对于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中华民族的伟大 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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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一 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 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 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 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 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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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的法律实践使目前中国的 法律体系呈特殊的“混合”性,在一个单 一结构的国家内部就形成了十分复杂的具 有中国特色的“一国两制三法四域”法律 新格局。随着中国国力的日益强盛,中国 法的影响也会持续扩大,“一国两制” 法律实践的发展很有可能会使中国特色混 合法域发展成为一个更大的法律文化辐射 圈,并最终形成“新中华法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学习材料
我国公民的 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 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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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 全面展开阶段——从党的十二大召开到党的十四大之前;
– 特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制定了一批适应改革开放、维护
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重要法律;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工作机 制不断完善,立法机构不断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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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形成 – 框架形成阶段——邓小平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党的十四大召开到党的十 五大召开前后;
–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 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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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发展历程
• 一、共同纲领和宪法为中国特色法律大厦奠基
– 1949.9.2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共同纲领》; – 1950.4.13《婚姻法》——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 1953.3.1《选举法》; – 1954.9.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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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并最终形成 – 基本形成阶段——从党的十六大召开到2010年底; – 特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为目标,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对宪 法作了第四次重要修改;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集 中力量突破立法重点难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迈出新步伐;对现行法 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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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优越性:1、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2、便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之上;三、重要内容: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中心、保障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四、政治基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重要保障: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一、鲜明的政治性;二、彻底的人民性;三、系统的科学性;四、充分的开放性。
3、依法治国:(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一、是我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二、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三、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一、人民民主是政治基础;二、法制完备是法制国家的重要标志;三、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必然要求;四、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4、执法为民:(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一、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的必然要求;二、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三、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二)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一、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二、保障人权是基本要求;三、文明执法是客观需要。
5、公平正义:(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二、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三、是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二)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二、合法合理是内在品质;三、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四、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6、服务大局:(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二、是法治工作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三、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二)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一、把握大局是前提条件;二、围绕大局是根本保证;三、立足本职是基本要求。
广州街道办笔试题目及答案
广州街道办笔试题目及答案1、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因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A、男女之间的就业范围应无差别B、必须同工同酬C、女性不能享受优待D、可给女性职工一定保护【答案】B【解析】《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由此可见,男女之间的就业范围有差别,女性享受一定的优待,可给女性职工一定的保护。
平等就业主要包括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但D选项并未涉及题干中所指的平等就业的权利,B选项较为符合题干的要求。
故本题答案选B。
2、礼仪是道德的重要内容,又是道德的重要表现形式。
()判断题对错【答案】正确【解析】中国古代的“礼仪”从本质上讲是道德教化。
礼仪是道德的重要内容,又是道德的重要表现形式。
故本题判断正确。
3、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出现,源于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所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制度安排。
()判断题对错【答案】正确【解析】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之基础。
在公司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的基础上,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因其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且因股东分散而导致股东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成本日趋增大,因此需要将经营管理权交给股东之外的专门管理人员,这使得股东与掌握经营管理权的人员之间形成了私法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便是法人。
故本题判断正确。
4、下列不属于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是()。
单项选择题A、实现科学管理B、实现社会化C、实行政事合一D、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答案】C【解析】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行政事分开、实现科学管理、实现社会化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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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02日 07 版)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我们还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从中吸取那些对我们有益有用的东西,但绝不照抄照搬。
各国的法律体系也不相同,我们不用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我国法律体系的性质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核心是国体、政体问题,国家性质和国体决定法律体系的性质。
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决定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
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
1.以人民民主思想为基础。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权力。
我国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体系体现了人民性。
2.由基本国情决定的。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法律体系不同于西方,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套中国的法律体系。
外国法律体系中的成功做法,符合我国国情,我国需要,应当借鉴,特别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国际社会通行的法治原则和做法,我国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吸纳。
3.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现代法治重视人权保障。
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表现了国家对人权的重视。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1997年刑法修订,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保障法、保护法的颁布实施,都加强了对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
4.强调维护法制的统一性。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法律一经通过并实施,在全国具有统一效力。
国
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但不得就犯罪和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作规定。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戴玉忠(摘编自《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