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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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1.杨小菊《从社会主义特征到社会主义本质的思考》,《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
科版)》1998年第4期
2.卢周来《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新说”的三点疑问》,《探索与争鸣》1998
年第10期
3.高靖《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特征的理论思考》,《内蒙古社会科学》
1994年第4期
4.邢建廷黄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中共
山西省委党校学报》1993年第1期
5.夏国兴《加深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及优越性的认识》,《岭南学刊》1994
年第3期
6.沈宝祥《经过这些年来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究竟有
几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1997年第5期
7.刘辉《略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庆祝建国四十周
年论文专辑
8.杨红《论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关系》,《社会主义研究》1999
年第5期
9.刘建禾《浅析社会主义本质及其特征》,《大连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3
期
10.张胜祖《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求索》1982年第6期
11.胡珍《日共提出社会主义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理论前沿》1988年第
39期
12.沈顺祥《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标准问题的思考》,《渝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1994年第2期
13.张忠臣《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理论探讨》1993年第2期
14.蒋建平《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特征的认识》,《延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
年9月
15.陈钟《试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学术月刊》1981年第1期
16.李世华《我们党对恩格斯阐述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创新》,《中心组
学习之友》1996年9月
17.冯盖谦《用生产力标准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再认识》,《理论导刊》1988年第
11期
18.祁之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学习江泽民同志国庆讲话的体
会》,《青海师专学报》1990年第1期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特征的表述:⑴生产资料社会占有;⑵生活资料个人占有;⑶商品上生产将被消除;⑷有计划代替了无政府状态;⑸阶级和阶级差别消灭;⑹国家将自行消亡;⑺人类将变作自然和社会的主人。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对共产主义社会特征作了描述,但是他们对共产主义特征的表达,采取了谨慎的态度,不过多地拘泥于具体情节。
第二,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表述:列宁在概括社会主义特征时,除了肯定在经济制度方面:深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外,还特别强调了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同时还提出了共产主义教育共
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纪律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等。
第三,我党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表述: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明确地概括了社会主义具有的七个特征:剥削制度的消灭;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当时条件下提出社会主义具有的七个特征,应该说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
———高靖《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
特征的理论思考》,《内蒙古社会科学》1994
年第4期
本刊提出的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十二大的提法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的特征”。在其他一些文献和论著中,还有“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样的提法。以上这些不同提法,其含义没有很大差别。但我觉得,用“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这个提法比较好。
……
现在看来,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大致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
⑴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我国现阶段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消灭剥削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提,不宜作为社会主义的特征来概括。所谓特征,首先应当是这一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东西);
⑵按劳分配(在我国现阶段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⑶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政权(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性质
的政权。这种政权是在打碎了专制独裁的反动政权后建立起来的,它既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更不同于封建专政制度);
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我们创造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概念);
⑸共同富裕(两极分化是剥削制度下特有的社会现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同剥削制度社会相比较的一个最重要特征);
⑹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这一条是社会主义应当有的最重要特征,但目前还差得甚远。目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很快,但增长速度与劳动生产率不是一个概念);
过去常常把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作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相比较的最大优越性之一。现在看来,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按比例则是经济发展的一般要求,都很难说是社会主义的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没有其他重要特征呢?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研究。
———沈宝祥《经过这些年来对社会
主义的再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究竟有几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1997
年第5期
第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和期主导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因而它还必
然存在少量的个体经济。我们判断一个社会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看其经济形式中谁占主体和起主导作用。
第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当时,马克思虽然还没有使用按劳分配这个术语,但已完整地阐明了按劳分配的基本思想。列宁进一步指出:“人类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从而明确地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看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而第一次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两个概念直接联系起来、并作为社会主义公式提出来的却是斯大林。
第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城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基础不同,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其次,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是和计划经济联系在一起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它摆脱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那种完全由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危机,它能从国民经济的具体情况出发,由国家按照统一的计划协调发展。再次,作用程度不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只是计划经济的补充。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是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国家只对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它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第四,两者的商品经济关系得范围不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一切国有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都成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