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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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问题与发展

国研网“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课题组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已由1952年的18243万人增长到2001年的49085.5万人,增长了2.69倍,占整个社会劳动力总数的67.2%,而且每年还在以1000万人左右的速度不断增长。根据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即使保持目前农村劳动力人数不变,如果我国农村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总人数的比例达到工业化国家重工业化前期平均40%的水平,也有1.98亿过剩劳动力;如果达到目前工业化国家平均20%的水平,则将产生3.44亿剩余劳动力。如此庞大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世界上是史无前例的。

大量研究表明,劳动力转移是解决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的重要途径。目前从城乡平衡发展的要求来看,在未来5到10年内,我国每年必须实现1500万到20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彻底转移,才能保证农民收益率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鉴于我国目前现状,未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已初见端倪,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形成了严峻考验。

本文针对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问题及未来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深层次原因,从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与思考。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历史由来已久,从建国初期至今,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经历了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过程。目前,我国建筑业的50%、煤矿采掘业的80%、纺织服装业的60%和城市一般服务业50%的从业人员均来自农村,可以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因素之一。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进程

按照当前的统计口径,农村转移劳动力是指:到乡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或者虽然未发生地域性转移,但在本乡内到非农产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就是说,只要地域或产业发生变化,即便是到外乡仍从事农业劳动,都视为转移。而由于婚姻关系引起的地域的变化,以及由于考学、参军等原因离开农村的,并不当作是劳动力转移。根据此统计口径,1978-2001年的20多年间,农村劳动力总量由30688万人增长到48229万人,净增17541万人,其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从2182万人增长到15778万人,净增13596万人。20多年间,我国农村劳动力基本可以总结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49年-1957年

这一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上是在未受到政府力量控制情况下自发进行的。继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吸收了大批农村劳动力。195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部门职工为510万人,1958年增加到2316万人,工业部门新增的职工,绝大部分是由农村转移而来。

2.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

该时期由于受政府非经济力量的干预,农业劳动力转移出现了大起大落的局面。1958年后,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全面推开,经济建设规模虚假的急剧膨胀,从而造成了对劳动力的过度需求。1958年,全国工业和建筑业共新增职工1900万人,相当于原有职工的两倍,其中从农村招收的约1000万人。由于在农村内部抽调劳动力大炼钢铁等,1958年农村劳动力比上年税减3800多万人,1958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陡降至58.2%.据统计,城镇人口由1957年的9900多万人猛增到1960年的1.3亿人,同期所增城镇人口中,约有90%属机械增长。同期城镇非农业职工增加了2500万人,其中近2000万来自农村。然而,这次农业劳动力转移“浪潮”的寿命却极其短暂。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大批劳动力又重新回到农村。1963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又陡升至82.5%,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农业劳动力转移发生这样规模的大起大落,在世界人口迁移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在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基本上被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针对大量农业劳动力进城就业给城镇就业和食品供给造成的压力,从50年代后期,政府就开始严格限制城市企业从农村招工。从60年代至70年代后期,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基本处于萎缩状态。

3.第三阶段:1979年-1994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我国农业劳动力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局面逐步被打破,农村劳动力开始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向外转移。1978-1988年,农业劳动力在社会劳动力中的份额由70.5%迅速下降到59.3%,平均每年下降1.72个百分点,而前26年平均仅下降0.65%.但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为了控制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国家实施了为期三年的治理整顿,农村劳动力转移受到很大冲击,农村非农就业的增长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从1991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的新阶段,随之农业劳动力转移开始打破前三年停滞的局面,呈现出加速发展的势头。

4.第四阶段:1995年-现在

从1995年开始,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农业部抽样调查估计,1997年约为4461万人,1998年为5483万人,1999年为6683万人,2001年达到8961万人,2002年又增至9400多万人,随着经济发展的逐渐提速,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呈不断增长态势。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特征

1.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比重高于不发达地区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状况的调查,1999年全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为21.55%,总数约为10107万人。其中,东部地区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34.84%,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为18.26%和14.98%.如图1所示,直辖市农村转移劳动力在50%以上,东部沿海地区在30%左右,均明显高出中部与西南地区农村转移劳动力转移比重。

资料来源: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

可以看出,越是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越多。在1999年转移劳动力中,有20.93%是跨省转移的,总数大约2115万。在跨省转移的劳动力中,又有81.5%流向了东部地区,仅广东省就吸纳了跨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的近一半。

1.农村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呈上升趋势

如表1所示,跨区域流动的省内县外与省外就业比重与数量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1999年已达到3612万人,占农村转移劳动力总数的35.7%,比1997年上升4.5个百分点,尤其成为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1999年,省外(包括国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转移劳动力的21.03%,数量为2125万,比1998年增加了3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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