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篇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一、对服务窗口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窗口出勤(基础分25分)1、窗口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单位派人顶岗不扣分;没有派人顶岗的,事假每人每天扣2分,病假每人每天扣1分。
2、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人员旷工,每人每天扣5分。
4、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
(二)窗口办件(基础分40分)1、应作收件处理而未作收件处理的,每件次扣2分。
2、已作收件处理并需要补件,而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
3、已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
4、否定报备件的,不履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扣3分。
5、超过承诺时限的办结的,写书面说明,且每超一天每件扣3分。
6、办理结果出现差错的,每件扣1分。
7、工作人员造成资料遗失的,每起扣2分。
8、造成服务对象在单位和窗口之间两头跑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9、月办件少于2件的扣3分,评议率低于90%的扣2分,评议率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收费管理(基础分15分)1、擅自在窗口收取现金的,每次扣2分。
2、在服务窗口办件却在原单位收费的,每次扣3分。
3、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每次扣5分。
4、违反收费有关规定,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5分。
(四)档案管理和卫生保洁(基础分10分)1、该归档的没有归档,发现一件次扣1分。
2、档案资料摆放无序,发现一次扣2分。
3、窗口要保持办公桌面、微机表面、办事台面、窗口地面整洁明亮,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4、下班前要按顺序关闭微机、打印机电源,盖好防尘罩,摆放好桌椅、纸篓等物品,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五)民主评议(基础分10分)1、窗口互评:采取好中差三档互评,好的比例超过60%不扣分,好的比例达 31— 59%扣2分,好的比例低于30%扣4分。
2、服务对象评议:满意率每减少1%扣1分。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待用户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礼貌,并且能够主动帮助用户解决问题。
2. 服务质量考核:考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用户的业务,提供正确的咨询和指导。
3. 业务知识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便民服务中心所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等方面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
4. 团队合作考核:考察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包括与同事之间的协作能力,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能力。
5. 纪律遵守考核:考察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办公,并且是否具备保守用户隐私的能力。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考核记录:针对每个工作人员,建立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包括用户的满意度、办理速度、错误率等数据。
2. 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3. 考核测试:定期组织考核测试,测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能力。
4. 业绩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办理效率进行统计,按照业绩进行排名,以激励和竞争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通过上述的考核方法和内容,可以全面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升,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的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有效性,需要设立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
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便民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示例:1. 工作态度考核:- 根据用户反馈和直接观察,评估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包括礼貌用语是否得体、表情是否友好、声音是否亲切等。
- 考核结果可以从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方面来评定,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措施。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桐行服〔2018〕16号关于印发《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进驻部门、机关各科室(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队伍建设,中心对《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桐行服〔2018〕4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遵照执行,原考核办法即行废止。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5月7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各进驻部门主管单位,朱华、方毅、张启成、吴金富同志。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2018年5月7日印发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激励先进的原则,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第三条考核以进驻部门为单位,根据进驻部门工作人员数量,合理设置考核部门。
进驻部门人员分散于各服务区块的,仍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评议征求进驻部门负责人、大厅长等人的意见。
第四条中心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议、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进驻部门工作考核第五条进驻部门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业务服务、作风纪律、工作评议等内容,设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进驻部门评优评先(一)月度红旗进驻部门(5个)。
按月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红旗部门”。
(二)年度优秀进驻部门(6个)。
综合月度考核平均分、红旗进驻部门次数、进驻部门办件量、人员稳定情况、群众评议、社会评价以及工作创新等情况,经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确定。
(三)年度综合考评。
参考“年度优秀进驻部门”评选综合评定,作为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赋分依据。
(四)创新奖(若干名)。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居民生活,提供各种便民服务的机构。
为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建立一套考核制度。
首先,可以针对服务对象进行考核。
可以通过居民的满意度调查来评估服务的质量,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验,对服务进行评分和反馈。
可以设置评分指标,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通过统计和分析来评估服务的水平。
其次,可以针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
可以通过定期的业绩评估,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可以考察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沟通能力等方面,通过评级系统对服务人员进行评级,根据评级结果来奖惩或提供培训。
此外,考核制度可以考虑客观和主观指标的结合。
除了通过数据和评级进行考核,还可以采用匿名举报制度,鼓励居民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举报,以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最后,考核制度应该是公开透明的。
考核结果应该对外公布,以增加透明度,并激励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可以设置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服务人员进行奖励和认可,激励其更加努力地提供优质服务。
综上所述,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制度应该是全面、客观、公正的,旨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提升社区的整体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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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村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考核行为,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和考核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具体制度如下:
1. 工作时间要求:村便民服务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6点,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2. 考勤打卡:工作人员在每天上班和下班时必须使用指定的考勤打卡机进行打卡记录,准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或迟到。
3. 请假制度:如果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将扣除相应的考勤分。
4. 加班申请: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要加班,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加班将不计算加班工资。
5. 考核评分:村便民服务室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评分,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评分结果将作为薪资调整、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6. 奖惩机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对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包括扣除奖金、降低薪资等。
7. 考核结果公示:村便民服务室将定期公示考核结果,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
8. 考核异议处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确保村便民服务室的工作人员能够按时按质地提供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范本
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村便民服务室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特制定本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劳动法》、《村便民服务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便民服务室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勤管理1. 考勤方式(1) 上班考勤: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签到登记,上班后立即开始工作。
(2) 下班考勤:工作人员必须在下班前进行签退登记,下班后不得拖延。
(3) 加班考勤:如有需要加班的情况,必须事先向主管汇报,并在加班期间进行签到和签退登记。
2. 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表:每名工作人员都必须填写考勤记录表,记录每天的签到签退时间。
(2) 缺勤记录:如工作人员无故缺勤,必须填写缺勤记录,并向主管报告。
(3) 迟到早退记录:对于迟到早退的情况,必须填写记录,并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管理1. 考核指标(1) 工作态度: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对待服务对象要有礼貌和耐心。
(2) 工作效率: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浪费工作时间。
(3) 服务质量:工作人员应保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4) 团队合作:工作人员应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帮助和支持。
2. 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团队合作等指标。
(2) 不定期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考核,以了解和改进工作状况。
(3) 临时考核:对于特殊事件或工作项目,可以临时安排考核,以评估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和执行力。
五、考勤考核结果1. 考勤统计:根据考勤记录表的签到签退时间统计,计算每位工作人员的出勤天数和工作时间。
2. 考核评分:根据考勤统计和考核指标,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3.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于公告栏或其他合适的地方,供工作人员查看。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范围: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个人素质。
一、工作业绩考核:1.工作量:考核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
包括办理业务数量、办理业务速度、办理质量等。
2.专业知识:考核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包括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3.解决问题能力:考核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创新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提出新的想法、措施和创新的能力。
二、工作态度考核:1.服务态度:考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包括礼貌待客、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等。
2.工作积极性: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包括对任务的主动承担和完成情况。
3.时间管理: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利用情况。
4.自律性:考核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恪守工作岗位规定的规则和制度。
三、团队合作考核:1.沟通能力:考核工作人员与同事和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2.合作精神: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3.帮助他人:考核工作人员对他人的帮助和支持程度。
四、个人素质考核:1.诚信度:考核工作人员诚信、守信的程度。
2.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自我提升:考核工作人员自我学习和提升的积极性和效果。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上级领导和同事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观察和评价。
2.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的定期考核,由上级领导面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建议。
3.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和工作绩效为依据,通过数据和统计进行绩效评估。
4.360度评估:通过对工作人员、同事和用户进行匿名评估,全面了解他们对工作人员的综合评价。
考核结果和绩效奖励:1.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或加薪等。
2.未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进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高工作业绩。
3.对于多次未通过考核的员工,可能会采取调岗或解聘等措施。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部门进入大厅窗口的常驻人员(不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一)思想品德(10分,扣完为止,下同):思想作风好,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搞好便民服务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相应分:1.不服从服务大厅办公室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3分;2.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真相,有故意欺骗行为,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
(二)业务技能(20分)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很好地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得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相应分:1.严格执行首接首问制度,对职责内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0.5分;2.书写批文、证照、单据等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3.对印章、票证、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件次扣0.5分;造成遗失或毁损,每起扣4分,情节严重的,责成原单位进行处理;4.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初审,造成受理后难办理的事件,每件次扣2分;5.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要求,该即办的按承诺办理,每件次扣2分;办理结果出差错的,每件次扣4分。
(三)办事效率(30分)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3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相应分: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受理的,每件次扣3分;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含联办会议确定的时限)的,每次超一个工作日扣2分;3.承诺件未办结,而作为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4.联办件牵头责任窗口及联办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每件次扣2分;5.不严格实行一次告知,而让申请人往返跑的,每件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6.回复网上咨询超过2个工作日的,每件次扣3分;(四)服务态度(10分)1.接听电话、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2.有关资料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0.1分;3.因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4.领导视察或外地考察学习时,不按要求接待的每次扣2分。
XX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XX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某某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优机制,切实增强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考核范围:进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单位窗口前台及后台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每月一次考核公布,年终汇总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纪律考核、业务考核、文明礼仪考核、环境与安全卫生考核、党建考核等方面。
(一)纪律考核(40分)1、日常考勤(20分)(1)日常考勤。
工作日每天早8:20前签到,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
(2)请销假管理。
有事外出,事先请假,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2分。
2、工作纪律(20分)(1)工作日严禁饮酒,发现饮酒后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上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上网(包括手机、电脑)玩游戏、看小说、聊天、看视频、听音乐、购物等违规行为的,每次扣3分,在网络发表消极言论的,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每次扣10分。
(2)在工作岗位有睡觉、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扎堆聊天、坐姿不端正等影响窗口形象的行为,每次扣2分。
(3)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淡、蛮横,与服务对象争执或被投诉的,每次扣5分。
(4)工作人员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被纪监等部门检查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每人次扣10分。
(5)工作期间带闲杂人员、小孩、宠物进入工作岗位的,每次扣2分。
(二)业务考核(25分)1、办件业务量考核每月办件业务量在50件以内不计分,每增加50件加0.1分,最高加分上限为5分。
2、一次性告知工作对服务对象未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的,每次扣2分。
(三)文明礼仪考核(20分)1、统一着装上班期间应统一穿制式服装或工作装(领带、领花),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1分2、推行“温情四步法”不按照“温情四步法”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考核目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旨在评估工作人员的绩效表现,激励优秀员工,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机会,以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 业务知识与技能:评估工作人员在印章刻制、备案、交付等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2.2 服务态度与沟通能力:评估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热情、友好的态度,以及与服务对象沟通和协调的能力。
2.3 工作效率与责任心:评估工作人员处理业务的速度和准确性,以及对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2.4 团队合作与协调能力:评估工作人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与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的协作和协调能力。
2.5 问题处理与纠纷解决能力:评估工作人员在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和纠纷时的能力和应对策略。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可采取多种形式,如:3.1 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匿名调查、反馈表等方式,收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3.2 业务考核:通过模拟业务操作、实际业务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
3.3 行为观察:主管或考核人员通过对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观察,评估其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3.4 定期考核会议:定期召开考核会议,由主管或考核人员与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考核交流和评估。
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评级和排名,并针对不同级别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或培训机会。
4.1 优秀员工奖励: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员工,可给予奖金、荣誉证书、表彰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4.2 进修培训机会:针对需要提升的方面,为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其不断提升能力和知识水平。
4.3 个人成长规划:根据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一起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为其提供发展机会和指导。
4.4 不合格员工改进:对于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员工,进行个别沟通,明确问题,并制定改进计划和培训措施。
考核周期和频率:考核周期和频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可设定为年度考核,也可以结合需要进行季度或半年度的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奖励表现出色的窗口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中心”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二、考评方式通过日检查、周巡查的方式对检查结果进行月排名、季评比、年表彰。
日检查是指每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周巡查是指“中心”领导带队进行的巡查或相关单位的明查暗访;根据日检查和周巡查的结果对每个工作人员计算出当月考核分并排名,在月考核分的基础上进行季评比,年终对优秀的窗口人员进行表彰。
三、工作人员考评(一)工作人员月考评办法1、考评分构成。
考评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组成,基础分部分采取倒扣分方法,附加分部分采取累计加分的方法,人员附加分加满5分为止,人员基础分考评实行百分制。
工作人员考评分=工作人员基础分+工作人员附加分。
2、工作人员基础分(100分)。
“中心”按月以出勤值勤、规范办事、办件评价、工作纪律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量化考评,考评分为100分,扣分不封顶。
(1)出勤值勤①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每次扣1分。
②上下班缺签的每次扣2分,半天内缺签按旷工处理, 每旷工半天扣5分。
③擅自离岗十五分钟以上半天以内的,扣当事人3分。
④回局办事人员,必须签到签退,未签到签退的扣当事人2分。
因故确实不能签到、签退的,须经督查科同意。
⑤下乡、踏勘、开会、会审、回局办事人员没有按照外出单填写要求注明外出时间、具体地点、联系人电话的,应补齐补正;发现弄虚作假的,扣当事人5分,扣窗口负责人2分。
⑥“中心”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无故缺席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窗口负责人会议因事不能参加,又没指定他人参加的,扣2分;有指定他人参加,而没有参加的,扣负责人1分,扣被指定人2分。
⑦事假当月累计在3个工作日以上(包括3个工作日)扣5分,每超出半天加扣0.5分。
⑧经“中心”同意,主管单位抽调“中心”窗口人员,但与窗口工作无关的下乡、开会(重大会议凭通知)、踏勘、调研等,或参加函授、培训的,不予扣分,但当月的考评奖相应扣发。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一、考核对象进驻中心各单位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责任单位各窗口单位的考核工作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程序(一)自查自评。
考核对象对本单位的窗口工作每月进行检查测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于次月初报中心主任。
(二)年度集中考核。
中心在每年年底前结合公务人员考核活动进行一次年度集中考核。
年度集中考核要紧以自评、互评为基础,结合平常查访、服务对象评议、监督、投诉反馈情况,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测评。
(三)反馈考核结果。
年底,中心负责将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得分及考核情况反馈给考核单位,并上报至镇党委、政府与窗口单位县级主管单位。
四、考核办法(一)随机检查。
对各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运行情况、投诉举报情况与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查访。
(二)服务对象评议。
通过征询服务对象意见,设置《服务对象评议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
(三)考核评价。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细则)。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考核结果分为优胜窗口、达标窗口与通常窗口三个档次。
考核结果由中心审核,每季度评选一次。
(二)凡被评为优胜窗口的,由中心给予通报夸奖。
(三)进驻中心各单位在工作中被服务对象投诉(含被新闻媒体批判、曝光)、或者在各类检查中发现违规等问题,经调查核实,由中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判、建议主管单位调离岗位、纪律处分等处理。
(四)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被评为不称职的应立即通知窗口单位换人,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SKZ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作,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增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保证中心规范、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全镇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机制、服务规范、服务水平、服务台帐、政务公开、群众评议等运行情况(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平时检查由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主要对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主要由各行政村对照《SKZ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认真进行总结和自评,于12月10日前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和考核自评报告;12月下旬,再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
四、考核办法(一)考核实行100分制,年度考核分四个等次,示范型村年度考核得分要求达到95分(含)以上,标准型村年度考核得分要求达到85分(含)以上,基本型村年度考核得分要求达到80分(含)以上,年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村为不合格。
(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对年度考核得分未达到得分要求的示范型、标准型村分别降低一个类型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村限期责令整改。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计发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经费补助的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主要依据。
3、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美丽村居”建设考核内容,作为村干部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明窗口考核细则
文明窗口考核细则
是用于评价和检查一个窗口是否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行为举止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文明窗口考核细则:
1. 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亲切友好的服务态度,面对来访者应礼貌待人,热情解答问题,尽量满足来访者的需求。
2. 文明用语:窗口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与来访者进行交流,不使用粗鲁或歧视性言辞,不随意批评或抱怨来访者。
3. 敬业精神: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熟悉本职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流程,能够准确、快速地为来访者提供所需的服务。
4. 工作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应高效地处理来访者的事务,合理安排时间,尽量缩短来访者的等待时间,不拖延办理事项。
5. 机构形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工作场所也应保持整洁和有序的状态。
6. 纪律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请假,不打手机、上网等不良行为。
7. 创新思维: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思考并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为来访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这些都是文明窗口考核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考核标准可能根据具体机构和岗位的需求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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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未定稿)
悦来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政府各部门派驻到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符合要求,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引入办事群众测评机制。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第二章考核形式与程序第四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第五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由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六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扣分,具备本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加分.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按自治区人事厅规定的比例,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进行确定,但最低得分不得低于95分。
窗口工作人员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5分,基本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0分。
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八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由办公室根据平时测评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考核得分通报所在部门。
考核得分与当月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并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季度考核.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比例为:民主评议占3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30%、中心月度考核分值占40%.办公室根据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审定并公布结果.(三)年度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评,采用窗口工作人员总结、民主测评、办公室初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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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部门进入大厅窗口的常驻人员(不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一)思想品德(10分,扣完为止,下同):
思想作风好,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搞好便民服务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相应分:
1. 不服从服务大厅办公室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3分;
2.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真相,有故意欺骗行为,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
(二)业务技能(20分)
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很好地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得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相应分:
1. 严格执行首接首问制度,对职责内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0.5分;
2.书写批文、证照、单据等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
3. 对印章、票证、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件次扣0.5分;造成遗失或毁损,每起扣4分,情节严重的,责成原单位进行处理;
4. 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初审,造成受理后难办理的事件,每件次扣2分;
5. 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要求,该即办的按承诺办理,每件次扣2分;办理结果出差错的,每件次扣4分。
(三)办事效率(30分)
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3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相应分:
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受理的,每件次扣3分;
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含联办会议确定的时限)的,每次超一个工作日扣2分;
3.承诺件未办结,而作为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
4.联办件牵头责任窗口及联办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每件次扣2分;
5.不严格实行一次告知,而让申请人往返跑的,每件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6.回复网上咨询超过2个工作日的,每件次扣3分;
(四)服务态度(10分)
1.接听电话、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
2.有关资料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0.1分;
3. 因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
4. 领导视察或外地考察学习时,不按要求接待的每次扣2分。
(五)遵章守纪(20分)
1.自觉遵守大厅考勤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
(1)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1分/次、10—30分钟扣2分/次、30分钟以上扣3分/次;
(2)上班时间有聊天串岗、睡觉或外出用餐的,每次扣1分;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15分钟以上的,每次扣1分;擅自离岗外出1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分;
(4)旷工的,每半天扣4分;
(5)工作人员请假外出(含公出),其在窗口承担的工作未委托他人处理的,每次扣1分;
(6)大厅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开会、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次扣2分;
(7)请销假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
(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听音乐、上不良网站等行为的,每次扣2分;
(9)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服务台内的,每次扣0.5分;
(10)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扣8 分,并通报批评。
2.自觉遵守大厅项目管理规范与标准、收费督促检查规范、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和计算机操作规范,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
(1)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实行六件制管理的,每件扣1.5分;
(2)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每次扣3分;
(3)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4分;
(4)未按减免程序办理、擅自减免规费的,每件扣4分;
(5)参加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次扣2分;
(6)在“电脑专用”插座上使用非计算机设备,或下班后未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的,每次扣1分;
(7)不按中心计算机操作规范操作造成网络系统故障的,每次扣3分;造成网络系统瘫痪的,每次扣10分。
(六)工作形象(10分)
服装整齐、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
1. 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未佩证上岗的,每次扣1分;
2.随地吐痰,或随便丢纸屑、烟蒂,或乱倒茶渣等不良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办公桌面上不整洁,摆放与办公无关杂乱东西的,每次扣0.2分;
4.工作日中午饮酒的,每次扣7分,并按镇党委、纪委有关规定处理;
5.上班时间在大厅内嬉闹、高声喧哗、吃零食、举止不雅观等行为的,每次扣0.5分。
三、岗位补贴
窗口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100元,与考核成绩挂钩,每扣1分扣发补贴5元。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大厅工作考核督查小组负责。
四、综合评议
1.每季度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为:镇级领导、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
2.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3.“优秀”票数占有效评议票数70%且“不合格”票数低于有效票数10%的工作人员为优秀人选,按30%的比例确定优秀档次;不合格”票数超过有效评议票数的20%,即为“不合格”档次,其他为合格档次。
4.年底汇总各季度评议结果并确定奖惩,四次评议有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获得“优秀”即为年度“优秀”,直接作为镇年终考核先进个人(不占用进驻单位原名额),并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四次评议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即列为年度“不合格”,取消其个人及进驻部门的一切评优资格。
五、本办法由大厅工作考核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六、本办法由大厅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开始实施。
二O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