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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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举行了汇总,希翼可以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因此每篇文章惟独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能够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一)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1.法律解释的含义。

(1)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法律运用或实施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的意义的揭示、讲明和挑选。

(2)法律解释必须遵循解释的循环原理。

循环原理是指对整体的明白和把握需要建立在明白其组成部分的基础之上,而关于部门的明白和把握又只能建立在对整体的明白的基础上。

2.法律解释的特征。

(1)法律解释的对象具有制度性。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可以作为裁判案件大前提来源的文本和资料,要紧是制定法、适应等,除了适应,其它对象基本上制度性行为的结果。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紧密相关。

首XXX律解释是由有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的。

其次法律解释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举行。

(3)法律解释具有实践性和目的性。

法律解释是一具评判的过程,具有强烈的目的性。

依据法律规范评价个不案件,就成为贯彻法律意图的要紧过程。

尤其是在浮现疑难案件时,更需要法官制造性地依据法律的基本目的,对案件做出恰当地衡量。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二、法律解释的办法与位阶(一)法律解释的办法1.文义解释。

(1)也叫作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明白释,指按照日常的、普通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楚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这种办法要求解释者必须对语言使用方式或规则的有效性举行证成。

(2)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别顾及依照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立法者的目的解释。

(1)又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依照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讲将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

(2)这种解释办法要求解释者对立法的目的或意图举行证成,而要完成那个任务,解释者必须以一定的立法资料如会议记录、委员会的报告等为依据。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导语:试卷四中,法理学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近几年往往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行政法等结合起来考查,所占分值与前三卷总计分值基本持平。

因此,对于法理学,考生应当在掌握重点的基础上,特别注重理论知识的应用。

1.《立法法》的四十二条,需要法律解释的情况,及四十三条法律解释的提案主体(两央、两高、两委)。

2.分类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分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律解释的方法(重点)①文义解释和立法者的目的解释是使法律使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这两种解释方法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

②历史解释和比较解释容许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可以参酌历史法律经验和其他国家或社会的法律经验。

③体系解释有助于维护特定国家法律秩序的统一,从而保障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④客观目的解释可以使法律决定与特定社会的伦理与道德要相一致,从而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

4.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1)在具体的情景下按照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对同一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解释结果,这种结果的出现导致了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消除这种不确定性的方法是在各种法律解释之间确立一个位阶关系。

(2)现在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3)上述位阶关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具体案件中可能会有不同。

但是法律人在推翻上述位阶所确定的各种方法之间优先性关系时,必须要予以充分论证,即只有存在更强理由的情况下,法律人才可以推翻那些有限性关系。

5.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设证推理。

演绎推理:从一般到个例;归纳推理:从个例到一般,主要是英美法系;类比推理:从个例到个例,一般用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设证推理:从已知的规律和已知的特殊到未知的特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是指⼀定的⼈或组织对法律规定的说明(以下四点可以出多选题)。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的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定的价值取向性。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2.法律解释的种类:正式解释和⾮正式解释(即学理解释);字⾯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是正式解释和⾮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般称为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有解释权的⼈对法律作出有约束⼒的解释;⾮正式解释也叫学理解释,没有法律上的效⼒。

⼆是字⾯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这是根据解释尺度⽽进⾏的分类,字⾯解释⽐较好理解,限制解释就是⽐原意要窄,扩充解释就是⽐原意更宽,⽐如,《婚姻法》⾥⽗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个“⽗母”、“⼦⼥”都要作⼀限制解释,前⼀个⼦⼥应该是未成年⼦⼥,后⾯的⽗母应该是⽆劳动能⼒、失去⾃⼰⽣活来源的⽗母。

3.法律解释的⽅法包括:⽂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的解释。

第⼀,⽂义解释,也称⽂法解释、⽂理解释,即依照⽂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的基本含义。

⼀⽂义解释集中在语⾔上。

第⼆,历史解释。

历史解释是对某⼀法律规范产⽣、修改或废⽌的经济、政治、⽂化、社会的历史条件的研究作出的说明,同时将新的法律规范同以往同类法律进⾏对照、⽐较,以阐明法律的意义。

强调依据⽴法史料,探求⽴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所依据的事实、情势、⽬的等来探知⽴法者意思。

第三,体系解释。

这也称系统解释,是指从某⼀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这主要考虑到这个条⽂、整部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的位置,⽐如这条⽂是在《刑法》的总则部分还是在《刑法》的分则部分,在《刑法》的分则部分它⼜是在哪个章⾥⾯。

第四,⽬的解释。

⽬的解释是指从法律的⽬的⾓度对法律所做的说明,根据⽴法意图,解答法律条款。

原题目:《法理学》中的法律解释

原题目:《法理学》中的法律解释

原题目:《法理学》中的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在法理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它涉及到如何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的问题,为法律的正确实施提供了指导。

一、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律解释可以理解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阐释。

它旨在揭示法律条文的本意和目的,以帮助人们理解和应用法律。

通过法律解释,可以解决法律条文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问题,提高法律的可预测性和适用性。

二、法律解释的原则1. 文本解释原则:法律解释应当以法律条文的文字本义为依据。

法律的适用应当以法律的措辞为准,而不是根据立法者的意图或司法者的解释。

2. 法律目的解释原则:法律解释应当以法律条文所追求的目的和原则为依据。

当法律条文存在歧义或不足以解决具体问题时,可以根据法律目的和原则进行解释和适用。

3. 建设性解释原则:法律解释应当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发展。

法律应当根据社会的变化和新的情况进行解释和适用,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法律的发展。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1. 文本解释:通过分析法律条文的语言、结构和上下文,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

2. 比较解释:通过比较法律条文与其他相关法律条文或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解决法律条文的歧义和不确定性问题。

3. 历史解释:通过研究法律条文的起源、演变和历史背景,揭示法律的本意和目的,以便正确理解和应用。

4. 制度解释: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和内在逻辑,理解法律条文在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法律的适用提供指导。

四、法律解释的局限性法律解释并非完美无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由于法律条文的表达方式有限,法律解释可能无法覆盖所有具体情况。

此外,法律解释可能受到个人观点和价值观的影响,导致不同的解释结果。

五、法律解释的重要性法律解释对于法律的适用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为司法实践和法律解决争议提供了指导,保证了法律的公正和可预测性。

同时,法律解释也促进了法律的发展和进步,适应了社会的变化和需求。

六、结论法律解释是法理学中一项重要的研究内容。

它涉及到法律的理解、阐释和应用,为法律的正确实施提供了基础。

法理学法律解释

法理学法律解释

法理学法律解释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研究的是法律的原理和理论基础。

法律解释则是法律应用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决定着法律的具体适用和效果。

法理学与法律解释密不可分,下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法理学在法律解释中的作用。

一、法理学的概念与内容法理学是研究法律规范的理论与原则的学科,它通过对法律规范的本质、组成要素、体系结构、解释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来揭示法律规范的内在原理。

法理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的目的与意义、法律的构成要素、法律的解释等。

法律解释是指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规范含义的阐述和确定。

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落实法律规范,保证法律适用的公正和合理。

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文字解释和实践解释两个层面,文字解释侧重于对法律规范语言的理解和解释,实践解释则强调对法律规范在具体实际情境中的理解和适用。

二、法理学在法律解释中的作用1. 指导法律解释的原则法理学为法律解释提供了一系列指导原则,如明示推定原则、最宽限解释原则、特殊性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解释过程中起到了明确、规范和统一的作用,帮助法官或解释者确定法律规范的含义。

2. 解析法律规范的含义法理学对法律规范的解释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论。

例如,广义解释法和狭义解释法用于解析法律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保证法律规范的适用与效果。

3. 理解法律规范的目的和意义法律规范往往有一定的目的和意义,法理学可以通过对法律规范的目的和意义进行研究,为法律解释提供解释依据。

例如,刑法中的“罪刑相当原则”就是为了保证刑法规范的公正和合理,法理学可以帮助解释者理解并遵循该原则。

4. 补充法律规范的空白和缺陷法律规范的制定不可能覆盖所有具体情况,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些空白和缺陷。

法理学可以通过对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的研究,填补法律规范的不足,为法律解释提供依据。

5. 统一法律解释的标准法理学研究的成果可以为不同法院和司法机关在法律解释方面提供参考和统一的标准。

在不同情况下,法官或解释者可以参考法理学的解释原则和方法,保证法律的适用和效果一致性。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并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的区别在于有无普遍的约束力。

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1.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次序是: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2.位阶次序可以被打破但是必须要有更强理由。

(四)我国法律解释体制1.立法解释:(1)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2)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的情形: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3)两央、两高、两委(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解释的要求。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

2.司法解释:(1)两高的司法解释在公布后的30日内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两央、一高、一委可以书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其他主体提出的被称为审查的建议。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3.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4.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

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一)2024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一)2024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一)引言概述:本文总结了法理学的相关知识点,包括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效力、法律的解释和法律的衡量标准。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介绍和解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方式。

正文:一、法律的定义和特点1. 法律的定义是什么?2. 法律的特点有哪些?1) 法律是什么意义上的规范?2) 法律为何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3) 法律具有合法性和强制力。

二、法律的分类1. 按照对象分类的法律包括哪些?2. 按照性质分类的法律有哪些?1) 公法包括哪些类型?2) 私法包括哪些类型?3)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区别是什么?三、法律的效力1. 法律的效力是什么?2. 法律的效力如何产生?1) 强制性法律和可选择性法律的区别是什么?2) 法律的效力与人民的共识有何关系?3) 法律的效力如何通过法律制定、颁布、宣布等程序实现?四、法律的解释1. 法律的解释是什么?2. 法律的解释的方法有哪些?1) 文本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哲学解释的特点与应用。

2) 判例法是一种怎样的法律解释方法?3) 法律解释的权威者与法律解释的效力。

五、法律的衡量标准1. 法律的衡量标准有哪些?2. 法律的衡量标准如何运用?1) 正义、公平、公正是怎样的法律衡量标准?2) 利益平衡和权力制衡与法律的衡量标准的关系。

3) 法律的衡量标准考虑的因素包括法律本身、社会价值和合理性等。

总结:通过对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效力、法律的解释和法律的衡量标准的介绍和解析,我们了解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方式。

法律是一种具备合法性和强制力的普遍性规范,包括公法和私法等不同类型,通过法律的效力与人民共识产生联系。

法律的解释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判例法等多种形式,解释的权威者和解释的效力也值得探讨。

在衡量法律时,我们可以考虑正义、公平、公正等因素,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利益平衡和权力制衡等法律衡量标准。

这些知识点的掌握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运作机制至关重要。

法理学法律解释

法理学法律解释

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 扩大
扩张解释
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
原意的含义为窄时,作出比字面 含义为广的解释
限制解释
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
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 解释含义为窄的解释
狭义解释和广义解释
按照解释的自由度的不同可分为
– 狭义解释(严格解释)

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对法律的解释 不仅忠于法律条文的文字含义,而且主要是忠于整个被 解释法律的精神
–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
–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法律依据的
行政解释
是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
律和法规的解释。它包括两种情况
– 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
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 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 自己所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第十四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原则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的概念
是由特定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根据法理、政策和文字对法律和 法律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解答和说 明 是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说明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又是
法律发展的重要方法
– 法律是概括的、抽象的,只有经过解
释,才能成为具体行为的规范标准 – 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有经过解 释,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要 – 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经过不断的 解释,法律才能趋于完善

法理学(法律解释)

法理学(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含义和特点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 的说明。 与一般解释相比,法律解释具有如下特点: (一)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背景情 况。 (二)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三)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一)法律含义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法律缺陷需要填补。 (三)适应社会客观形势的发展。 (四)增强司法判决的说服力。
法理学周其明法律解释第一节法律解释概述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种类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第一节法律解释概述一法律解释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的说明
法理学
周其明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种类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三、法律解释的目标 法律解释的目标,指解释者通过法律解释所要探 求和阐明的法律意旨。这个法律意旨究竟是立 法者制定法律时的主观意思,还是存在于法律 中的客观意思,在法律解释学上有主观说和客 观说的对立。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种类
一、依照解释权限的分类 (一)有权解释。(二)无权解释 二、依照解释方法的分类 (一)文义解释。(二)历史解释。(三)系统 解释。(四)目的解释。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一、我全国人大常委会为 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其基 本特点有三: (一)立法部门主导;(二)部门领域间分工负 责;(三)部门领域内集中行使。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二、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解释的立法色彩浓厚。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虚置。 (三)行政解释与司法独立原则相悖。

司 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 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在司法考试的法理学领域中,法律解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知识点。

它不仅是理解法律条文、适用法律规则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法律争议、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这一重要的法理学概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法律解释。

简单来说,法律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说明和阐释。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其条文往往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况而产生理解上的分歧。

这时,就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明确其确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法律解释具有多种分类方式。

从解释的主体来看,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为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比如我国的立法解释,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司法解释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的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被称为学理解释,一般是由学者、专家或其他个人基于自己的研究和理解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

从解释的方法上,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

文义解释是按照法律条文所使用的词语的通常含义来进行解释;体系解释则是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通过联系相关条文来确定其含义;目的解释是根据制定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条文;历史解释则是通过研究法律制定的历史背景、相关资料等来理解法律的含义。

那么,为什么需要进行法律解释呢?这主要是由于法律的局限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

法律不可能预见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也无法用精确无误的语言来涵盖所有的细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法律条文可能会显得模糊或者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通过法律解释,可以使法律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法理学法律解释

法理学法律解释

案例分析一:许霆案
本案中的两个主要争议焦点是 第一:许霆的行为是否检成盗窃罪,而这一焦点又集中在许霆的行为是
否属于“秘密窃取”; 第二:许霆的取款行为是否属于盗窃金融机构,也即“自动取款机(ATM)”
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从法理上分析,两个焦点本质上都涉及法律的解释。我们试想,对于上
述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解释才使法 律 解 释 的 概 念 02 法 律 解 释 的 分 类 03 法 律 解 释 的 方 法 04 当 代 中 国 法 律 解 释
我们为什么要解释
语言有其不确定性
(有歧义) “咬死了猎人的狗”中的猎人和狗谁死谁活竟然难以分清 “开刀的是他父亲”这句话打算让谁上手术台还很值得研究 “鸡不吃了”到底是鸡不吃饭还是人不吃鸡了
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遵守或 适用法律规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学理 论或自己的理解,对现行法律规范或法律条 文的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 的理解和所作的各种说明。
1.1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的特点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2021年11月,重庆合川区法院一审判决 王女士退回原告邵先生4499.16元并赔偿原 告4499.16元。王女士上诉后,二审维持原 判。
二审中,重庆一中院认为,案涉产品在 销售时在外包装上未标识生产者信息、产品 保质期等必要的产品信息,应认定案涉产品 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在上诉中,王女士一家还曾提出,邵某 的购买行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应支持十 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法院未采信上诉意 见。
案例分析一:许霆案
自动取款机(ATM)"该如何解释如何认定“自动取款机(ATM)”?许霆案中 对“自动取款机(ATM)”的界定各方在解释上发生分歧。

法理学导论 第十三章 法律解释

法理学导论 第十三章 法律解释



本章思考题
• 1.思考 思考 • 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中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中的立法解释、 与行政解释, 与行政解释,分别体现了法律解释的主观说与 客观说中的哪种观念?为什么? 客观说中的哪种观念?为什么? • 2.分析 分析 • 假设某国有关国家公园的立法中规定:“公园 假设某国有关国家公园的立法中规定: 内不得行驶机动车” 如果公园发生火灾, 内不得行驶机动车”,如果公园发生火灾,那 么机动车能否开进公园内救火? 么机动车能否开进公园内救火?请运用本章所 学到的知识加以分析。 学到的知识加以分析。
二、当代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法 律规定
•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正式解释的权限划分体制。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正式解释的权限划分体制。 • 目前中国关于法律解释的体制主要是在1982年 目前中国关于法律解释的体制主要是在 年 宪法的有关规定以及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的有关规定以及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的基础上建立的。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 的基础上建立的。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大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 人民大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立法法》以专门的章节对“法律解释” 和国立法法》以专门的章节对“法律解释”的 职权和程序做出了规定。 职权和程序做出了规定。
(二)司法解释的作用
• 1.对那些由于法律本身的规定比较概括、原则而使理 .对那些由于法律本身的规定比较概括、 解和执行法律有困难的问题,给予明确、具体的解释, 解和执行法律有困难的问题,给予明确、具体的解释, 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 2.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因为社会生活发展给法律带来 . 的空白或矛盾, 的空白或矛盾,以使法律能够适应已经发生变化了的 社会情况。 社会情况。 • 3.司法解释可以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问。 4.对各级 .司法解释可以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问。 . 各类人民法院之间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 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 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 • 5.司法解释是通过对案件的规范化的指导,可以弥补 .司法解释是通过对案件的规范化的指导, 立法不足。 立法不足。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解释复习要点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解释复习要点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解释复习要点一、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述,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二)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一)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可以被归纳为:文义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

1.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

2.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又被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3. 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4.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5.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

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6.客观目的解释:根据法律自身的目的所做的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位阶1.法律解释方法的功能2. 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通常的位阶:(1)语义学解释→(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

不过,这种位阶关系不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而是初步性的、可以被推翻的。

只是,要想推翻上述解释位阶,法律人必须提供更强的理由,并予以充分地论证。

【题例】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

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2007/一/5)A.《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B.《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C.《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D.《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三、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区别与联系1.二者的区别在于所要完成的任务和针对对象不同。

法理学第十二章 法的解释.ppt

法理学第十二章 法的解释.ppt
地方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是指地 方国家机关对地方性法规所进行的 解释。这种解释必须由有解释权的 地方国家机关行使,所作出的解释 也只在本地区内有效,同时,所作 出的解释,除必须符合地方性法规 的规定外,还必须同国家宪法、法 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有 关规定相一致。
接上
地方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分为两种:
但是,学理解释对法的发展和提高 有权解释的科学性,具有十分重要 的指导意义。
接上
2、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字面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作出的 字面的通常含义上的解释,不能作 字面的扩充,也不能作字面的限制。
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 含义明显比立法原意广时,所作出 的字面理解上的限制性解释。
接上
(3)司法解释的形式.
司法解释的形式可以分为“解释”、 “规定”、“批复”三种。对如何 应用某一法律或对一类案例如何适 用法律所作的规定,通常采用“解 释”。对审判工作提出的规范、意 见,通常采用“规定”。对高级法 院、专门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 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所作出的答复, 通常采用“批复”的形式。
检察解释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 人民检察院无权解释)对人民检察 院在适用法律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 的解释。
接上
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所作的司法解释出现分歧时,须报 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者决 定。
司法解释在我国法律解释当中占有 相当重要的地位,司法解释具有法 律效力,可以是地方司法机关审理 各类案件的依据。
第十二章 法的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1、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在中国古代就有了,汉代的 律学就是以儒家学说对成文法进行解 释的注释法学。在西方,古罗马时期 就出现了法律解释,主要是法学家对 法律的解答活动。中世纪以后,欧洲 还出现一大批注释法学家,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司法考试辅导《法理学》第二章第五节讲义

法律解释--司法考试辅导《法理学》第二章第五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法理学》第二章第五节讲义第五节 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一)法律解释含义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述。

(二)法律解释的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即法律条文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1)法律解释由有待处理的案件引起;(2)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3)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

3.法律解释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1)法律的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

(2)人们创制并适用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

(3)这些目的和价值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索的法律意旨,在法律解释的实践中,这些价值一般体现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整体的理解有赖于部分,部分的理解也有赖于整体。

【提示】06-7,06-56,10-53题都涉及了法律解释的特征,考生要重点理解和掌握法律解释的价值取向性和受解释学循环制约。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06-1-07)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答疑编号27530205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个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不清楚、不明确的地方所作的阐释和说明。

法律解释是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但是由于各国立法司法环境不同,各国在法律解释的规则和标准上有所侧重,存在一定的差异。

法理学 法律解释

法理学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的概念二、法律解释的分类三、法律解释的原则四、法律解释的方法一、法律解释的概念是指通过对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条文、概念、术语的说明,揭示其中所表达的立法者的意志和法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法定权利和义务或补充现行法律规定不足的一种国家活动。

()法律解释的功能(或意义)1.是法律适用的必要前提2.是克服实定法僵化的有效途径3.是完善法律的有效ぼ段(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

(1)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

(2)立法的滞后性与法律漏洞的存在。

(3)法律规范的冲突。

(4)法律价值的隐藏。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法定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或正式解释,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进行的解释。

法定解释与被解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立法解释:是指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解释它包括: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②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行政法规、规章所进行的解释;③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进行的解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对其制定的规章所进行的解释。

【案例解析】立法解释的提请主体,(1)根据《立法法》规定,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提出立法解释要求的主体有:“一府”(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两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委”(中央军委、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2)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有向国务院提出立法解释要求的主体有:国务院各部门、省级政府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①审判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对属于审判工作中的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做的解释;②检察解释,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工作中的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做的解释;③审判、检察联合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具体应用法律的共同性问题所做的联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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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一)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1.法律解释的含义。

(1)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法律运用或实施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的意义的揭示、说明和选择。

(2)法律解释必须遵循解释的循环原理。

循环原理是指对整体的理解和把握需要建立在理解其组成部分的基础之上,而对于部门的理解和把握又只能建立在对整体的理解的基础上。

2.法律解释的特征。

(1)法律解释的对象具有制度性。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能够作为裁判案件大前提来源的文本和资料,主要是制定法、习惯等,除了习惯,其它对象都是制度性行为的结果。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首先法律解释是由有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的。

其次法律解释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3)法律解释具有实践性和目的性。

法律解释是一个评判的过程,具有强烈的目的性。

依据法律规范评价个别案件,就成为贯彻法律意图的主要过程。

尤其是在出现疑难案件时,更需要法官创造性地依据法律的基本目的,对案件做出恰当地衡量。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二、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一)法律解释的方法1.文义解释。

(1)也叫作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必须对语言使用方式或规则的有效性进行证成。

(2)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立法者的目的解释。

(1)又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说将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

(2)这种解释方法要求解释者对立法的目的或意图进行证成,而要完成这个任务,解释者必须以一定的立法资料如会议记录、委员会的报告等为依据。

3.历史解释。

(1)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2)它的具体内容是:①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被实施过;②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F;③F是不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④过去与现在的情形不同,不能充分地排除F在目前的情形下不会出现;⑤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许不被称赞。

(3)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要对历史事实及其与现实情形的差异进行证成,而且要对“F是不是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命题进行证成。

4.比较解释。

(1)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2)如果说历史解释是利用历史已经发生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解释结果,那么比较解释是利用另一个社会或国家的状况证成某个解释结果。

(3)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都有利用外国立法情况及判例学说解释本国法律的例子。

对于中国这样大规模地移植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及法学的国家的法制实践来说,比较解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5.体系解释。

(1)也叫作逻辑解释或系统解释。

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它法条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释。

(2)它的具体形式是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结果R1与已被承认的有效的其他法律规定的含义R2相矛盾,那么R1必须被承认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它是利用逻辑中的矛盾律来支持或反对某个解释结果,因此也被称为逻辑解释。

6.客观目的解释。

(1)这种学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不是在于探求历史上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法律从被颁布之日起,就有它自身的目的。

(2)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探求这一个内在于法律的目标。

用来决定法律目标的时间点是裁判时。

(二)各种解释方法的功能1.文义解释和立法者的目的解释是使法律使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这两种解释方法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

2.历史解释和比较解释容许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可以参酌历史法律经验和其他国家或社会的法律经验。

3.体系解释有助于维护特定国家法律秩序的统一,从而保障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4.客观目的解释可以使法律决定与特定社会的伦理与道德相一致,从而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

(三)法律解释的位阶1.各种解释方法之所以具有不同的功能,是因为他们各自指出了在法律解释中考虑的因素不同或提出问题的视角不同,而这就意味着在具体的情景下按照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对同一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解释结果,这种结果的出现导致了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消除这种不确定性的方法是在各种法律解释之间确立一个位阶关系。

2.现在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3.上述位阶关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具体案件中可能会有不同。

但是法律人在推翻上述位阶所确定的各种方法之间优先性关系时,必须要予以充分论证,即只有存在更强理由的情况下,法律人才可以推翻那些有限性关系。

【真题示例】1.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

期限届至,安东尼无力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

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

关于该故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1/90,不定项)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点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分析】历史解释方法是指把现在的法律问题和过去的法律问题进行比较,从而保持现在和过去的一致性。

鲍西亚对合同进行了严格的字面解释而非历史解释,故C错。

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的契约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在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既体现了平等原则,也体现了自由原则,所以D项说法错误。

2.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

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1/59,多选)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分析】法律解释是缝合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重要方法,只要把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就存在法律的解释问题,并非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的时候才需要法律解释。

在进行法律解释时首先应该进行文义解释,文义解释相对于其它解释方法具有初始的优先性。

故A项的说法正确,D项的说法错误。

题干的案例中法官把出差途中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扩大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字面含义,属于扩张解释。

进行扩张解释不能任意进行,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基于此BC两项额表述正确。

四、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真题示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1/13)A.效力低于《刑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D.是学理解释【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故A项错误。

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故B项的说法错误。

该解释把公司解释为“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显然缩小公司一词词义的外延,故属于限制解释。

故C选项正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而非学理解释,故D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1/60,多选)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C.具有法律约束力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分析】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并非针对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故AC的说法正确。

两高的司法解释自公布后的30日内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确定何为合理时参照交易地的具体情况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实质正义,故该解释既关注了语言问题也关注了公正问题。

基于此BD两项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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