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签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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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印刷企业首件签样管理规定
1.0 目的
使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的要求,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异常。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批量生产作业。
3.0定义
3.1 首件样板:指由质管部、工程部、研发部或公司授权人员签发用于生产部各个工序第一时间生产时参照使用的某种认可实物。
4.0职责
4.1 生产部:提供需签首件样板的产品。
4.2 质管部
IPQC:负责对生产部提供的签样产品进行确认。
4.3 研发部
负责新开发产品、特殊产品的打样和确认并制订作业标准和关键质量控制参数,并负责新产品首次生产时的首件签样与评审工作。
4.4 工程部
主持普通产品的打样及首次生产时的首件签样与评审工作。
5.0 作业内容
5.1 生产过程需首件签样工序:纸板线、水印、胶印、覆膜(局部UV)、烫金(凹凸)、模切。
5.2 首件签样参与人员:生产车间责任机长、车间主任、当班
IPQC,如果为新产品首次生产则另需工程部或研发部工艺技术员参加并主持签样评审工作。
5.3 首件签样确认时机
5.3.1 所有订单开始生产时必须签首件样板,当订单不同但产品完全一样且生产部连续生产时,在不拆版的前提下可以不签首件样板。
5.3.2 当正常生产后出现如下情行时需重新签首件样板:中途换新材料、中途生产工艺变更(按工程部或研发部要求变更)、中途产品结构及方案变更等。
5.4 生产部根据相关产品《作业指导书》及工程资料制作首件样板,生产部责任机长、车间主任自检无误后,将产品型号、客户名称、订单编号等信息及需签样产品交给质管部当班IPQC进行确认。
5.5 IPQC根据生产部提供的信息进一步核对产品型号、客户名称、订单编号,无误后再依工程图纸或样板检查产品的外观、结构、尺寸、文字内容、颜色、版面位置等,需检测物理性能的项目还需提交检测室进行检测,上述项目检验均无误后则签名确认。
5.6 IPQC要在检验合格的产品上注明产品型号、客户名称、签样日期及签样人,签好的样板交生产部责任机长放于相应的工位和工序上。
5.7 首件签样不合格时需由生产工序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生产部严禁在首件签样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批量生产,否则所造成损失由生产作业者全额承担。
5.8 生产部要严格按照首件样板进行生产,首件样板在生产过程中要保护好,不得随意损伤、丢失,外观要求保持整洁,不得蓄意更改签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