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廉政风险防控经验交流会发言材料(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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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项建设确保“五权”运行

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长岭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五权”实践,大力强化“四项建设”,为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性保障。

一、强化组织建设,为规范权力运行提供领导基础

一是强化县级领导机构,确保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等重要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纪委、县人大法制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等部门的精干人员组成督导考核组,推动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层组织机构,确保试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首先,经编办审批,县纪委在全市率先增设了惩防办公室,配齐配强了领导、工作人员及办公设施,并建立了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增强了惩防体系专职工作力量。其次,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党委成立以部门纪委为依托的惩防体系建设办公室,在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基础上,要求各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办公室在内部建设上全部达到“九有”:有《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及目标任务;有切实可行的教育、监督、纠风、改革、惩处等相关工作制度;有岗位

标识及工作职责牌;有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相关图片、字画;有规范的行政权力运行图示;有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专栏及完整的公开内容记录;有惩防体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台帐;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有惩防体系联系点工作档案。目前,这些基层惩防组织成为了我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阵地、制度建设的样板、权力规范运行的标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展示的窗口,充分发挥了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实施。

二、强化思想建设,为规范权力运行提供政治氛围

一是严格做到两个“率先”,树立起领导的亮权意识。首先,率先梳理县委、县政府两个班子权力。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县委、县政府权力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明确并公开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县委各常委及政府班子的职责和权力。共梳理确认县委常委班子职权49项,县委常委个人职权82项,县政府职权102项,县政府班子个人职权203项,初步形成了比较科学的县委、县政府权力结构。其次,率先梳理试点部门“一把手”权力。各级试点部门的一把手根据部门权限和本人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人岗位职责权力,认真逐项登记,并在本部门公示,争作敢于梳理和亮权的表率,从而促使部门其他人员主动亮权、公开亮权,使权力运行环境公开、透明。

二是上下齐动,树立起全体干部的清权意识。在各部门梳理权力前期,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

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五权”建设的理论宣传和思想动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树立正确权力观,积极投身于“五权”建设实践。梳理权力过程中,我们也充分调动党员干部互动积极性,把权力分为组织职权和个人职权两个方面,采取干部先自行梳理,同级互补,上下级审议的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纵向到头、横向到边的权力梳理中切实清楚部门或个人权力行使范围和限度,真正建立起“在位不越位,尽职不超权”的权力职责意识。

三是内外联合,树立起群众参与意识。各试点部门在自行梳理、部门审核、依法确权的基础上,组织干部充分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通过“说、听、议、看”的方式广泛接触群众,倾听百姓心声,让群众参与其中。首先,在梳理权力前,组织各级试点部门充分开展“摸实情、理权力”的走访调研活动。各级试点部门都按要求派出调查研究组深入到百姓中间和服务对象中间召开党代表、干部群众座谈会,宣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政策精神和理论知识,广泛征求本部门对服务于百姓的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摸清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让百姓和服务对象参与权力梳理。其次,在全面公示部门权力的基础上,把权力运行中的授受对象和各级群众代表邀请到各试点部门进行座谈,对公示的权力梳理登记表和权力目录进行审议,根据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部门职权和个人职权进行调

整,切实增强权力可行性和透明度。

在各试点权力梳理过程中,广大干部都一致反映,在与百姓心与心的交流中,进一步明确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在百姓心中的位臵,清醒地认识到规范行使自己手中权力的重大意义。广大群众也一致认为,在群众参与中梳理出的领导权力,百姓们认可,也愿意积极拥护。

三、强化制度建设,为规范权力运行提供制约屏障

一是清理原有各项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县纪委惩防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县人大法制办、县政府法制办和县编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行政部门目前执行的上级部门和本部门制定或发布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审核。对过时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登记、废止,并通过文件、通知和电视告知等方式在相关区域内予以公布。对继续执行的制度和完善修订的制度分类编印成《长岭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汇编》,并印发至全县各党政部门。

二是建立并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和规避风险的各项制度机制。根据制度清理审核中发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上存在的漏洞,结合我县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运行中的“限权、确权、配权、示权、控权”关节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指定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中共长岭县纪委关于对乡局级领导实行个人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中共长岭县委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长岭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报告制度》等55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党内民主监督和规范重要工程领域权力运行的制度规范,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力推动制度的执行。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对全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制度、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部门领导,和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严格坚持通过领导带头落实推动制度执行力,通过公开监督增强制度执行力,通过督查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力,不折不扣地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的落实,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切实通过制度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

四、强化阵地建设,为规范权力运行提供阳光平台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建设和完善县、乡两级政务公开服务中心。首先,投资2300余万元在县城中心建成一个建筑面积7800平米的政府政务公开服务大厅,大厅内设有县纪委派驻专职干部任职的监察室,将全县42个行政部门中与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大厅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基础上,使重点部门的权力运行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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