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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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

摘要科技飞速发展,电梯领域的技术也是日新月异。现在,电梯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已是司空见惯。同时,我们的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也适时地对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提出了要求,这也是与GB7588-195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最大区别之一。

关键词轿厢上行;保护装置;检验

1 引起电梯轿厢上行超速的原因

众所周知,如今的电梯的保护装置还是比较可靠和安全的。电梯经过强迫减速、限位保护、极限保护等一系列保护装置后,一般不会发生超速冲顶的事故的。但从电梯的机械组成结构上来看,还有存在超速的可能的。第一,现在的曳引式电梯是靠主机上的曳引轮轮槽与曳引钢丝绳的摩擦力来实现传动的,当曳引轮的轮槽磨损严重会造成打滑,就会发生“溜车”。第二,齿轮和蜗轮啮合失效,也会导致电梯的超速。此外,当制动失效时电梯也存在超速现象,即发生抱闸故障、制动器刹车摩擦片过度磨损、制动回位弹簧回复力不够或失效等情况。但这些电梯超速的可能,可以是轿厢空载上行时,对重侧的重量大于轿厢的重量的情况下,当传动系统、曳引系统、制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失效时,都可能造成电梯轿厢上行超速

2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设置要求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7588-1995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对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设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曳引驱动电梯上应装设符合下列条件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1)该装置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元件,应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的115%,上限是9.9.3规定的速度,并应能使轿厢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2)该装置应能在没有那些在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减速或停车的部件参与下,达到9.10.1的要求,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度。

该装置在动作时,可以由与轿厢连接的机械装置协助完成,无论此机械装置是否有其他用途。

(3)该装置在使空轿厢制停时,其减速度不得大于1gn。

(4)该装置应作用于:①轿厢;②对重;③钢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

④曳引轮(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作用于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

(5)该装置动作时,应使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6)该装置动作后,应由称职人员使其释放。

(7)该装置释放时,应不需要接近轿厢或对重。

(8)释放后,该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9)如果该装置需要外部的能量来驱动,当能量没有时,该装置应能使电梯制动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带导向的压缩弹簧除外。

3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种类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主要由速度监控元件和执行机构两个部分组成。当电梯轿厢上行超速时,速度监控元件能检测出轿厢超速的信号,然后以机械或电气方式来触发执行机构工作,使电梯制动或减速至对重缓冲器设计的范围以内。这几年,电梯生产厂商相继研发了不同类型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我们根据其作用的位置来分,主要可以分为:夹绳器、对重安全钳、轿厢上行安全钳和永磁同步曳引机的制动器这常见的几种。

3.1 夹绳器

夹绳器就是作用于钢丝绳系统的制停或减速装置,它靠弹簧或液压系统驱动来夹持钢丝绳系统以制停轿厢的装置。当传动系统、曳引系统、制动系统或控制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失效发生电梯上行超速时,轿厢限速器上行电气开关或机械开关将动作,触发夹绳器动作,轿厢上行就会减速或制停,这就起到轿厢上行超速保护作用。

3.2 对重安全钳

对重安全钳,顾名思义,就是安装在对重架上的限速器和安全钳。当轿厢上行超速时,对重限速器将动作,对重限速器绳将提拉对重安全钳,使得对重安全钳夹住对重导轨,对重下行将减速或制停,轿厢也就减速或制停,同樣起到轿厢上行超速保护作用。

3.3 轿厢上行安全钳

轿厢上行安全钳一般不会独立设置。通常是用双向限速器,配合装设在电梯轿厢上的双向安全钳使用。当轿厢的上、下行超速时,由双向限速器触发动作,制停轿厢。其保护功能也较为全面,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超速都能使轿厢可靠制停或减速。

3.4 永磁同步曳引机的制动器

近年来,永磁同步电动机技术逐步广泛地应用于电梯行业,使无齿轮曳引机开始走向了普及,此种结构也越来越多地被使用。该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由两部分组成;限速器和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的制动器。当电梯上行超速时,限速器的电气开关动作,切断安全回路,从而切断制动器线圈回路的供电。制动器失电动作使电梯减速制停。当然该制动器要由两组独立控制的制动部件组成,通过两套独立的臂式制动闸瓦作用于同曳引轮固定在一起的制动轮上,靠制动闸瓦制动轮的摩擦力产生制动力矩作用于曳引轮上,减速和制停电梯轿厢。这种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不能保护由于曳引钢丝绳打滑造成的超速。针对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的电梯,我们在检验时,一定要先检查其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形式实验合格报告、调试证书等,还要检查当电源失电或上行超速电气开关动作后是否让永磁同步电机处在发电制动状态。当然,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该实验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我们审查其自检报告,对结果如有质疑的话进行现场观察、确认。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根据电梯的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上行超速保护”这个概念,同时《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也对电梯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提出了相应的检验方法。所以,我们应结合平时检验中遇到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类型,依据电梯作业指导书,做好相应的检验工作,以确保该装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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