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意义、特点和新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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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课件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课件
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 、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 定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二、 食品安全法监管体制
•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采 取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它是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六、法律责任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 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
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
• (二)行政责任。
1、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底线 (84—86条)未经许可从事活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 质含量超标、经营腐败变质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等行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 倍以下罚款”;
的肉类制品;
•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 的食品;
•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 营的食品;
•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 食品。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四、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者要求
• (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方面的要求 •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
• (二)中央监管体制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
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

食品安全法的简要分析及对我国食品行业的影响

食品安全法的简要分析及对我国食品行业的影响

《食品安全法》的简要分析及对我国食品行业的影响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取代了原有的《食品卫生法》,成为食品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律依据。

200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达41997.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70%,实现利税总额6174亿元,同比增长20.42%(数据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是我国最大的产业之一,该法的实施必将对我国食品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本文简要介绍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并就其对我国食品行业以及标准化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食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提供参考。

1背景及意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老百姓在解决温饱问题后,开始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最近几年“大头娃娃”、“有毒水饺”、“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更加引起了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

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社会问题,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

正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如此重要,最近几年在“民以食为天”的基础上,我们又提出了“食以安为先”。

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食品行业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发布于1995年,到今年已有14年的历史,相对于迅速发展的食品行业已严重滞后,满足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其一,调整范围窄。

食品安全管理应该是一个"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而《食品卫生法》主要侧重的是食品生产、制造环节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对初级农产品及食品的流通环节未进行系统性规范,给食品安全造成较大隐患。

其二,对行政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卫生监管的执法部门应当是卫生行政部门。

但实际上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所涉及的部门相当复杂,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工商、质量监督检验局、海关等多个部门。

食品安全法背景和特点

食品安全法背景和特点

因为新法刚刚颁布实施,时间不长,实践方 面认识尚少、尚浅。虽然参加了几次市级层 次的相关培训,但授课者也是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带有个人观点和理解的不同。本人 也只是学习、了解了一些皮毛,还不深入、 不深刻。今天是和大家共同学习、交流。大 家可以探讨。我讲的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 正。
二、本法的出台背景和总体思路
委员会京编委〔2009〕14号文“关于明确北京市食 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的领 导下,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食品安全工作, 统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统筹、协 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推进 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检查、督促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其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具体承担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背景 1995年10月30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食品安全、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 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2001年的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苏丹红 事件、2008年福寿螺、三鹿奶粉事件,还有出口日本的毒饺子事件等)食品安 全问题还影响我国产品的国际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产生这些问题的一 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主要有:一是 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一些指标不够科学。对有关食品安全性评价的 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引导食品生产者重质量、重安全,还缺乏较 为有效的制度和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 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三是食品检验机构不 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食品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重复 检验还时常发生。四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 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五是有的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 门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保证 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前言】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近几年,国内不断有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探讨。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新食品安全法”,以期能够为各位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和指导。

【正文】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和家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并且牵涉到国家民生领域,因此,各国政府对食品安全越加重视。

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是中国政府近年出台的重要的法规之一,它对于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新食品安全法的意义和原则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意义,即食品安全是指符合国家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危及人体健康的状态;并强调了食品安全保护的原则,即以人民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为宗旨,实行科学预防、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和全民参与的方针。

二、新食品安全法相关的主要措施1. 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有害或不适宜食用物质和其限量;有特定要求的食品应符合有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制度: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有关生产要求,食品销售企业须在合法经营场所经营,取得销售许可。

3. 食品生产和销售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求生产与销售食品的企业应建立溯源制度,确保查明食品上市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过程,并定期向社会公示信息。

4. 餐厨垃圾处理:对于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避免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三、新食品安全法的重大亮点和改进1. 更加严格的企业准入要求:企业在获得生产或者销售许可前须接受良好的卫生条件和产品品质抽查。

2. 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更加重视: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等,如果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且对反映次数较高,属于恶意违法者的,将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并被公示。

《食品安全法》共21页文档

《食品安全法》共21页文档
正式通过《食品卫生法》,成为我国食品卫生法制 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一)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1)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要求:依法行政; 协调高效; 权责一致; 问责明晰。 概括: 是实行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从农
田到餐桌食品链的多环节由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进行分段监督管理为主的体制。
食品8900多种,年产值达到1000多亿元。 二是存在 “乱象”;
(2)管理:一是实行严格监管。 二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程监管。 三是明确禁止性情形。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
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其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
功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
一是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 三是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 四是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等。 另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涉及两个以上监 管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十)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八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 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 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制度
(1)现状 信息掌握不及时; 信息来源混乱; 信息反应迟顿; 信息没有经过科学分析和风险评
估; 信息发布口径不一; 信息不准确,造成的社会影响极
大。
2、省(区、市)卫生部门: 食品安全信息的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信息。

{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法解读PPT54页

{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法解读PPT54页

2015年4月24日通过 2015年10月1日实施引言引言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讲座目录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与过程二、《食品安全法》亮点与重点条文释义三、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隐患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与修订过程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2014年顶新黑心油事件•2014年上海福喜过期肉事件•2013年汇源、安德利“烂果门”事件•2013年肯德基、真功夫被曝冰块菌落超标•2012年 “毒胶囊”、“工业明胶”事件•2011年 “瘦肉精”事件•2010年 “地沟油”事件•2009年皮革奶事件•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2007年 “纸箱馅包子”事件•2006年 “致癌”多宝鱼事件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面粉增白剂的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最大使用量0.06g/kg)(溴酸钾已禁止使用)•馒头的增白----硫磺熏•油炸食品-----淀粉类经高温(>120℃)油炸产生丙烯酰胺(大剂量摄入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易产生亚硝酸盐类(致癌)物质•蔬菜的农药残留----病虫害增多、抗药性、盲目增加用量•酱腌菜----酱菜、腌菜,蔬菜含有硝酸盐,腌制过程转变成亚硝酸盐,腌制4-8天时含量最高,第9天以后开始下降,3周后基本消失。

如熟化时间不够,形势需求《食品安全法》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社会需求随着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极大地提高。

加大执法力度的需求执法部门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不严格,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力度急待提高食品标准的需求食品标准体系不够科学、完善,食品标准数量不足,部分标准与国际标准有差距,不同标准甚至可能出现矛盾,1965年:国务院批准试行《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发。

1995年:《食品卫生法》实施,注重产品卫生检查和管理,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不足。

20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改为修订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背景和特点

食品安全法背景和特点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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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 年6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 历经4次审议,向公众收集了1万多条意见, 并且这些意见在最后的法律中得到了基本实 现。在颁布后,仍有人大代表提出改进意见。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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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期待一部法律解决所有问题:新法虽然 有了很大进步,但更应该给它点耐心,不能 期待一部法律解决所有问题,也不要因为某 些问题没有很快得到解决而否定它。凭借政 府的科学发展观,凭借整个社会法制环境的 愈加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凭借媒体与公 民的监督,食品安全形势将不断改善,我们 一定可以吃得越来越放心。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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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对这部法律的认识、感觉
1、本法的出台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进步,是新的 里程碑。新法从理顺监管体制,建立风险检 测评估,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到加强对食品 添加剂的监管,做出了全新、系统的严格规 定;加大了对食品经营者违法经营的处罚力 度,设置了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相应处罚 措施;加进了“损一赔十”、(96条) “民事赔偿优先”(97条)等内容,更加 科学和体现以人为本。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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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法还存在缺陷与不足: (1)从目前看,本法执行落实比较艰难。原因是加强执法的部分比较模糊,
相配套的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因此可操作性较差。自2009 年6月1日至今(7月10日),北京市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领域实施罚 款只有一起,和往年同期相比少了很多。即使是食物中毒事件,也未 有罚款处罚。(新法规定,第88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 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 可证)。 (2)第27条对食品生产经营提出了要求(生产经营过程),却没有相应的 罚则 。 (3)第3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也没有相应的罚则。 (4)第4条把监管范围分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但在解释当 中并没有对这分段管理的名词进行解释,这对今后各部门如何界定自 己的工作范围会造成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知识讲座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知识讲座

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讲座(2011年6月15日)各位领导:你们好,下面我就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做一简要介绍,如有不正确的地方,请各位领导予以指正。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就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从2004年7月开始起草,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的,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是跨越了两届人大常委会,经过4次审议通过的,它的颁布实施充分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出台这部涉及民生问题法律的慎重态度,以及积极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心和信心,《食品安全法》从起草到颁布实施经历了两件大型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件食品安全事故就是从2003年开始,安徽阜阳陆续出现了100多名“大头娃娃”。

出现这些症状的原因是婴幼儿的食物结构里蛋白质比例偏低引起。

经过调查,这些“大头娃娃”均服用内蒙古海拉尔市三星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阳光贝贝新配方奶粉,后来经过检测,“阳光贝贝奶粉”蛋白质含量只有1.9%。

按照规定,0-3个月婴儿食用的奶粉,蛋白质含量必须达到12%,3-6个月婴儿食用的奶粉,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10%。

但时当时我国没有把奶粉的蛋白质含量做为检测的必检项目。

这一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突现了当时法律的滞后。

随后国家要求对每一批奶粉的蛋白含量必须进行检测,达到规定后才能出厂销售。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家对奶粉的蛋白含量有要求了,奶农和奶粉生产企业就要想办法提高奶粉的蛋白量,奶农对检验不合格的原奶舍不得倒掉,就想出了在原奶中加三聚氰胺来增加蛋白的含量,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2008年6月28日,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经相关部门调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

浅谈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浅谈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浅谈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XX年2月28日,H■■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食品安全法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一简要介绍。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过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 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来,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事故折射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为了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亟需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修改、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工作立足中国实际,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

X X年7月,国务院第5 9次常务会议和9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

法制办成立了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

草案经XX年10月国务院第1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当年12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

为了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XX年4月 2 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共收到各方面意见11327条,充分体现了国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性。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5年,我国颁布了新版的《食品安全法》,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本文将对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项法律的内容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一、法律的起源与背景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逐渐提高。

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法律的完善和修订。

该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旨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主要内容解析1.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根据该法律,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最终产品的全程监控。

2. 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该法律要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申请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定期抽查。

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3.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该法律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对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召回或销毁,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4.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

该法律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三、影响与挑战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它强化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促进了行业良性竞争的发展。

另外,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和监督,有助于消除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提高社会的信任度。

食品安全生产法

食品安全生产法

食品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而食品安全生产法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基础。

食品安全生产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维护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效果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食品安全生产法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一些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心理和健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食品安全生产法。

二、食品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食品安全生产法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了从食品原料的采购、加工、生产到销售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食品产业准入制度的建立食品安全生产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严格的准入审查,并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书方可生产。

准入制度可以有效把关食品生产环节,杜绝一些不合格的食品产品流入市场。

(三)处罚力度的加大食品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措施。

包括了罚款、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刑事处罚等多种处罚方式。

这种多层次的处罚制度可以有效地震慑食品生产企业,保障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生产法的效果(一)净化食品市场环境食品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使得食品市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通过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杜绝了一些不合格的食品产品流入市场,避免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企业自律能力食品安全生产法规定了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定,要求食品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这种规定提高了企业自律能力,使得企业从源头上保障食品的安全。

(三)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生产法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产业准入制度,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消费者购买的食品产品更加安全可靠,不仅能够保障消费者健康,也提高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信任度。

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及法规概述

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及法规概述

02
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构成
国家层面法律法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等各环 节的法律责任和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该法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体制、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风险评估、应 急处置等制度。
1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消费者维权途径
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 益。
3
消费者教育
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 维权能力。
06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挑战应对
科技创新在食品安全领域应用前景
科技创新提升检测能力
01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将应用于食品安全
进货查验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 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记录保存
问题食品处理
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 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 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 情况。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存 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及后果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
我国也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 营、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 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食品安全法对民生保障作用
01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参与方式
可以参与食品安全检查、评估、标准制定等活动。
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发挥
媒体的作用
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事件, 引导公众关注食品安全问 题。

食品安全法的背景与重要性

食品安全法的背景与重要性

国内外食品安全法
05
比较借鉴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概述
严格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通常拥有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涵盖食品生 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确保食品从农田到餐 桌的全程监管。
高标准的食品质量要求
发达国家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较高,对食品添加 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更为严格。
国际组织通过举办国际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各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 同应对跨国性的食品安全问题。
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
国际组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支持,帮助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合作与交流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中国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处罚力度过轻问题
1 2
处罚标准不明确
食品安全法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较为模糊, 导致实际执法中处罚力度不统一。
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
当前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 ,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3
缺乏对责任人的严厉追究
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不 够,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
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问题
许可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需满足相应的场地、设备 、人员、管理制度等条件 。
许可监管
许可机关对食品生产经营 者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 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 许可条件。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执行
食品安全标准
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明确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 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 围等。
标准执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 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标 准要求。

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

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
6、取消食品质量免检制度
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也就是说,如 果一家企业的某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后,在免检有效期内,一是包括国家、省、市、县各级 政府部门在内各级单位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在全国各个省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 检查,三是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检查。
其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 监管。
3、确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苏丹红鸭蛋”让社会“闻蛋色变”,“有毒咖啡”使人们对咖啡避而远之……近年来发生的一 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因为缺乏及时权威的声音,各种说法相互矛盾,使老百姓无所适从。 有专 家指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不合格食品,但绝不等同于有毒食品,笼统地把不合格 食品称为有毒食品夸大了食品安全的风险程度。”。
二、立法进程回顾
1995 年 10 月 30 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 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 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
2004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国务院第 59 次常务会议和 2004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 号),要求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 生法。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的修改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国务院法制办于 2004 年 7 月成立了由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卫生法 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此后,法制办赴上海、浙江、福建、江西、 四川等地的城市和农村调研;收集研究了许多国家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多次召开论证会,邀 请卫生、农业、检验检疫、法学等方面的专家,分专题进行研究、论证;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法律保障。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和法律,以保护自身和家人的饮食安全。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背景与意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出台是为了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如毒奶粉事件、有毒食用油事件等,引起了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和担忧。

2.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公众的身体健康,还对食品行业的信誉和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3.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国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来加强管理。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体系相对完善,包括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其中,包括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各个行业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

下面,我们分别对这两类法律法规作一简要介绍。

1.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1)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和责任主体,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制裁。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主要规定了对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的基本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包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保护。

2.行业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1)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各个行业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规范进行生产。

(2)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和管理措施。

(3)食品安全检验标准:规定了对食品的检验方法和标准,以确保食品安全合格。

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是保护公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法规与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应用

食品安全法规与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应用

食品安全法规与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应用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法律,以规范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行为。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法规与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与应用,以期增加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一、食品安全法规的背景与意义食品安全法规是国家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它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的制定旨在规范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行为,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权益。

食品安全法规的背景是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与担忧,以及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

食品安全法规的意义在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

二、食品安全法规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食品生产环节的规范: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例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设施,并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2.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流通环节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监管。

例如,食品流通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仓储和运输条件,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食品的质量检验。

此外,食品流通企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食品的来源。

3. 食品消费环节的保障: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消费环节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保障。

例如,食品销售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食品的质量检验,并且要对食品的质量进行明示。

此外,食品销售企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以便消费者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投诉和维权。

三、食品安全法规的解读与应用食品安全法规的解读与应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只有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且将其应用到实际的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才能够真正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法 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背景、目标和原则,生产经营角度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以及食品企业应对食品安全法的挑战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背景、目标和原则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在此之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势在必行。

食品安全法的目标是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以下原则:一是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优先保障公众利益;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监管,构建全程监管体系;四是加强法治建设,促进法治化监管。

二、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食品标识和食品广告的监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的基础,它要求建立健全包括立法、标准制定、监督检查等在内的监管体系,并提出了监管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的核心,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则需要承担起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接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食品安全法对其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条件和限量要求,并对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监管程序进行了明确。

食品标识和食品广告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食品安全法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食品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清晰,食品广告必须合法、诚信。

2001年制定并实施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2001年制定并实施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2001年制定并实施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原创版)
目录
1.2001 年食品安全基本法的制定与实施背景
2.食品安全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与规定
3.食品安全基本法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影响
4.食品安全基本法的未来发展与挑战
正文
2001 年,我国正式制定并实施了《食品安全法》,这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

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定义,即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这一定义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基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标准、食品经营者的资质要求、食品标签的规范、食品召回制度等。

这些规定对于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基本法的实施,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方面,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得到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有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得到了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有了显著下降。

然而,面对食品安全新问题和挑战,食品安全基本法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例如,如何更好地应对食品安全风险,如何加强对食品新原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监管,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水平等,都是食品安全基
本法未来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基本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律基石,它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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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分段监管中存在各个环节之间分工不严格、 多头执法、责任不明、监管链条“断裂”等问题,因 此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强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 职责,突出“全程监督管理”,即从源头到餐桌都不 能留有空白。相较于2008年10月,食品安全法草案的 第三次审议,四审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作出了几项重要 修订:如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管理;确立了民事赔偿责 任优先原则;减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等。 特别是在监管体制上增加规定,国务院要设立食 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 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具体的工作职责由国务 院规定。

充分体现民主立法,新法制定反映了公源自呼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过程是伴着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的原则进行的。”2008年4月 20日至5月20日,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 征求意见,一个月的时间收到意见 11327件,其中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相 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就占1/3。 1.1万条公众意见参与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 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先后召开了7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 逐条审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了2 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全国人 大常委会组织了13次立法调研,立法过程中征 求了31个省市区的意见。食品安全法的诞生, 是对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 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探索出台的、 也是人们倍加希望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
四次审议,立法内容趋于完备,增设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法监管体制的理顺是食品安全立法的最重要 的使命之一。现在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管理、无 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并且要依法承担责任方 面,做了非常重要的规定。首先,卫生行政部门承担 综合协调职责,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工 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部门负责餐饮 服务环节的监管。 有法律专家认为,在目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 景下,应从立法和执法层面上,加大打击力度,对故 意、恶意违法的企业和行为人,从严从重处理,危害 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震慑 犯罪分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1995年10月30日,
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开始实行,对保证食品安全、保 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尽管 目前食品卫生领域大约有100多个规章,还有500多个 卫生标准。但是食品安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鱿鱼用氢 氧化钠浸泡,“阜阳奶粉”、“红心蛋黑心肉”等暴 露出现行的有关食品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的不完善。 这次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可以说是由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催生出来的。据了解,现在全国的食品企业大约有 50万家,规模以上的企业有2.6万家,他们的产品的市 场占有率达到72%,这个数字说明我国的食品工业化 程度和产品质量控制有直接关系。

“我国的监管模式原来是卫生部门一家负责,但是由于 食品生产的链条比较长,从农田到餐桌,一个部门管 力不从心,所以形成了多部门管理的监管体制,但多 部门管理易出现管理空白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 题,《食品安全法》重新明确了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 确立了分段监管体制,主要是卫生、农业、质检、工 商和食药监各司其职,在此基础上,设立国务院食品 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 指导。在全程监管分段实施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 锁定责任,纵向要到底,横向要有边,不能留任何真 空,实现无缝对接。
充分体现民主立法,新法制定反映了公众呼声:

在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分层次管理问题上, 不少公众认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比较多,如果一律进 行许可制管理,进行取缔的话,不符合 我国的现实情况。立法过程吸收了这个 意见,决定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分 层次管理。具体的管理办法授权地方人 大,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 规进行管理。
食品安全法监管模式的转变(有以下重点):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字之差 ,折射立法思维 更新,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食品卫 生,主要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而食品安全则涉及 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因素为主, 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而且是全程 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模式的转变。” 将原来的食品 卫生法转变、升华为食品安全法,超越了原来停留在 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卫生问题,与原来的 食品卫生法相比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涵盖了“从农 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做 出更全面规定,在一个更为科学的体系下,用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来统筹食品相关标准,避免目前标准之间 交叉与重复的局面。

震惊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直接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制 度的变迁。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9号总局令,决 定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10月底进行三审的 食品安全法草案,随即对此进行了确认,规定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了针对性修改。 草案三审稿建议增加了两条规定:一是卫生部门在制定食品添加 剂标准时,要经过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是安全可靠的,才能列 入食品添加剂目录;二是进一步规定在食品添加剂目录之外不得 添加其他的物质,以避免非食品添加剂的有毒物质被加入。十一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所提出的八 处新修改中,有六处都直接针对此事件。力图改变长期以来卫生、 质检、工商、药监、农业“五龙治水”的监管制度,确定由其中 一个部门做“班长”,同时还要求负责部门必须做好食品安全的 预警,并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舆论监督。
充分体现民主立法,新法制定反映了公众呼声:
铁路食品的监管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人提出, 由于铁路的跨省、跨地区特点,导致铁路食品 的管理不同于一般食品管理的分段监管模式。 因此食品安全法在附则中增加了一条,“铁路 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制定”。 此外,针对保健食品问题,食品安全法增 加规定,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食品安全法监管模式的转变(有以下重点):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 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机 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 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 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 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 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监 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 质量。

这几年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下发生这些 问题。所以,现在还继续维持这种分段监管体制,许多人认为我 们的食品安全现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但是,世界各国都根 据自己的国情,既有一个部门全部管的,比如瑞典,就设一个食 品安全局,从中央到地方三级,就这一个部门,从农田到餐桌全 管了。但是也有像日本,由两个比较大的主要部门来管,然后中 央成立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来协调这两个部门。美国的管理也 是多部门在管,但是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在管,它是按照品种分 类在管。比如说农产品,还有畜产品,由农业部门来管,它是一 管到底,从农田一直到餐桌都是农业部门来管,中间不会出现断 裂。去美国要过海关的时候,牛肉干是不能带进去的,农业部在 那里监管,而不是动植物检疫局、海关。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管, 不是按照品种分类管。所以,有的时候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未能打破多头管理、执行落实仍然艰难:


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我国在食品卫生领域就有 100多个规章、500多个卫生标准,而且存在老、少、 乱。网上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新法,最关心的是“能 否真正落实和执行”。食品安全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 财政保障是关键。 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 度,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严重的 要处以刑事责任。此外,还规定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 品,除了一般的民事赔偿之外,还有一个十倍价款的 赔偿。另外,在处罚幅度上也明确高于其他法定的违 法行为,同时也增加了难度,且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
食品安全法监管模式的转变(有以下重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的全程监管要进 入到生产的内部环节中进行,而不仅仅是事前 许可和事后抽检。涵盖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 和加工以及食品流通等各环节的监管机制得以 建立,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此外,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企业自律、部门履职及社 会监督等内容确保本法的贯彻执行。 但是,本法没有赋予卫生部门对相对人的管理 权和处罚权。本法还规定了好多鼓励、支持、 倡导性的条款(法之规则是应当、必须、不得、 禁止等)。
充分体现民主立法,新法制定反映了公众呼声:

食品安全法中关于监管体制的规定吸纳了很多 公众意见。在监管部门的表述上,一审稿用了 泛指性的说法,如“国务院授权部门”、“食 品生产监管部门”等,但没有明确具体所指。 根据征求意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和 相关规定,对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 规定,把“国务院授权部门”确定为卫生行政 部门,“食品生产监管部门”为质监部门, “食品流通监管部门”为工商部门,“餐饮服 务监管部门”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四次审议,立法内容趋于完备,增设食品安全委员会:

2008年12月22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又透露出了一个重要信息:国 务院正在对调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进 一步研究论证,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 的第四次审议将推迟进行。在这里,最高 立法机构和普通民众意愿多次达成了良 性互动。
四次审议,立法内容趋于完备,增设食品安全委员会:

充分体现民主立法,新法制定反映了公众呼声: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规定的实施电子监管码制度引起很 大争议。不少企业表示,监管码易仿冒、查询率低,并且 增加了生产成本,建议不作硬性规定。公众的意见引起 了最高立法机构的注意。2008年7月25日,全国人大法 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举 行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在会上,与会者围 绕食品安全法是否应当规定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 品相关产品实行电子监管码制度这个问题各自阐明了 自己的观点和论据。参加立法论证会的代表包括全国 人大代表、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专家学者、食 品行业协会等。2008年8月底,当食品安全法草案进入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时候,细心的人发现,涉及监 管码的相关条款已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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