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限制减刑罪犯在监管改造中的管理教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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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限制减刑罪犯在监管改造中的管理教育对策
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限制减刑罪犯的监管改造对原有的监狱管理制度及教育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更好地管理限制减刑罪犯,防止其重新犯罪,并使其重新获得回归社会的能力也就成为监狱管教部门需要迫切解决的任务。
一、限制减刑罪犯监管中的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限制减刑制度,对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时从严控制。同时,死缓罪犯在缓刑期间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可以适当从严。这一系列的变动使得减刑适用对象更为严苛,减刑起始时间延长、减刑幅度变小。对于监狱来说,罪犯在押刑期变长,监管安全、行刑成本、监管改造质量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监管安全风险增强
罪犯服刑时间的增加,导致其心理扭曲程度加大,再严密的管理也会防不胜防,给监狱警察人身与监狱安全埋下隐患。部分恶习深、改造意识差的罪犯会采取脱逃、暴狱、杀人、行凶报复行为,使重大案件的发生几率大大增加。
二监管教育质量降低
长时间的监禁会造成罪犯人格的扭曲与内心的压抑:长期与社会脱离,罪犯的社会生存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社会人际关系等均无法与社会同步。监狱的教育改造技能再高超,也很难改变这一现状。
三监狱中、老年罪犯增多,行刑成本大幅增加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部分被限制减刑的累犯、有组织的暴力型罪犯和死缓犯在监狱服刑至少要13年或18年以上,多的将达20年以上。监狱的中、老年罪犯将逐步增加,监狱对其进行管理、教育、医疗和死亡处置的费用将大大提高,大幅增加监狱的行刑成本。
四增加二次犯罪的可能性
长期的监禁刑,使一些罪犯反社会人格不断加重:罪犯的生存技能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长期关押,罪犯与社会的人际关系疏远,处理现代社会关系
的能力低下。再犯罪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即缘于刑满释放人员与社会脱节,无法与现今高速运行的社会相适应。
五监狱警察的综合管理能力面临新挑战
目前我国监狱教育管理工作人员主要为70后、80后,缺乏丰富的生活经
验和社会经验,而他们面对的罪犯多数拥有复杂的社会经验,传统意义上的管理对他们缺乏有效的说服力。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实战技能也成为当前监狱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二、限制减刑罪犯管理问题
一激励机制不足
对于限制减刑罪犯,处理违规违纪或表扬鼓励,现有的扣分、加分等手段无法产生效果。实践中,减刑几乎成了唯一的激励手段,而对于限制减刑罪犯来说,失去了这个最为有效的目标和动力,警察也失去了这个曾经无比灵验的良方,所以需要有新的激励机制来取代减刑这一有效杠杆。
二管控措施落后
目前我国监狱管理中大量存在着限制减刑罪犯不能集中管理,部分罪犯只能分散收押在普通刑事犯监区改造,给监管带来了一定安全隐患。
三管理经验欠缺
当前监狱警察对限制减刑罪犯管理手段不足,思想上还用老办法处理新问题,尤其是遇到限制减刑罪犯无亲属、无会见,或罪犯遇到家庭变故等社会问题,说服力不强,加上监管形势日趋严峻,处理限制减刑罪犯牵涉了管理人员大量精力,而且效果不佳。
三、限制减刑罪犯的管理策略
一加强限制减刑罪犯的教育和心理干预
宣传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利用法律知识讲座、监狱小报、黑板报、广播等载体,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促使限制减刑罪犯认识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对属于限制减刑类的罪犯,要多加强罪责意识和悔罪意识教育,让他们认识到犯罪行为给社会、他人及自己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形成服法赎罪的心理。
二积极创新对罪犯改造的激励机制
一是提高限制减刑罪犯的劳动报酬标准,对于一些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罪犯,可以准许其提前支取一定比例的刑释谋生基金,让其改造生活有了减刑以外的目标和动力。二是将限制减刑罪犯全部列为家访工作对象,搭建罪犯与家人联系沟通的桥梁。对改造表现突出的,可以安排特许性会见,特许其家人来监狱探视共餐。三是对表现好的限制减刑罪犯在狱内的购物、加菜、亲情电话或短信等处遇奖励给予适当放宽,稳定其改造情绪。四是对改造表现一贯突出并获得荣誉称号的限制减刑罪犯,可考虑在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的前提下,安排其走出高墙,激发其对新生的渴望和对生活的信心,促其积极改造。
三加强罪犯的职业技能教育
刑罚的本质就是教育,尤其是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己被看成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目标。使罪犯能够学到既适应自身的条件、符合本人的兴趣爱好,又能在出狱后容易找到工作和加以使用的职业技能。
四加强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
对于限制减刑罪犯,很大程度上在心理存在着对犯罪认识不够、对限制减刑存在偏见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宣传,增进广大监狱工作者对心理矫治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把这一行之有效的改造罪犯的技能应用与监狱管理之中。
五加强监狱警察的教育
针对教育改造限制减刑罪犯的新的历史任务,监狱警察面临着较大管理工作上的难度,需要对现有的警察队伍进行强化业务。只有不断学习,监狱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了,才能应对重重困难,从而推动我国监狱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监狱事业的发展。
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监狱成立防暴大队,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勤、备勤,日常重点开展以罪犯脱逃、暴狱、哄监闹监、劫持、自杀等为假定情景的处置演练,加强与武警、公安、社区、医院等沟通协调,提高联防、联控、联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