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码头工程建设流程示意图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沿海码头工程建设流程示意图
备注:
1、岸线许可、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开工备案、试运行备案等所需申报材料,请登陆南通市港口管理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
【行政服务审批】进行查询。
2、发改委核准所需申报材料:
①上报文2份和项目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工可报告各2份
②交通部门岸线批复
③规划选址意见书(属地管理)
④海洋与渔业局用海预审意见
⑤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环评意见
⑥相应的海事、航道部门意见(危险品码头需增加安全评估意见)
⑦银行贷款承诺函
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项目需增加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董事会决议等⑨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意见或登记备案表
⑩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及评估意见
○11招标基本情况表(建设单位盖章)码头施工
1、投资进度报送
2、履约考核竣工验收消防、环保、安全部门同意,档案、质量鉴定、设备性能检测合格
编制码头《工可报告》
开工备案
(属地港口管理部门)
试运行备案
(属地港口管理部门)
编制《通航影响评估报告》
(海事部门审批)海域使用预审申请(海洋部门审批)编制《安评报告》(危险品码头)(省港口局审批)
市港口局岸线核转
省港口局岸线许可(万吨级以下)交通运输部岸线审批(万吨级以上)
编报:海洋环评、海域使用、稳定评估、节能评估等报告
审批:海洋部门、海洋部门、属地政府、发改委
发改委核准《工可报告》
编报《初步设计》
(属地港口管理部门)
编报《施工图设计》
(属地港口管理部门)施工图消防监审(长航公安审批)
工程招投标
(省厅建设办系统内运行)
申请质量监督
(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