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专业课作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音乐专业课作业

榆次区郭家堡小学:张连桃

1、教师对学生学业评价的意义何在?

答:过程评价的意义有三点:

(1) 过程性评价:一个融入价值教育的过程。过程性评价是一种过程价值取向的评价,从本质上讲,这种评价是受实践理性支配的,它强调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的交互作用,强调评价者对评价情境的理解,强调过程本身的价值。然而,在过程中建构价值认识不仅是一种评价过程,其过程本身也包含价值教育。价值教育是学习者形成价值观的一种重要途径。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学习,学会价值判断,接受价值教育,在多次反复中形成对价值评判标准的认识,并进而掌握标准、理解标准、使用标准。这种正确的面向学习者发展的关怀,使学习者拥有更多在学习过程中认识价值、判断价值,在学习过程中受到价值教育、形成正确价值观的机会。

(2) 过程性评价:一个体现价值关怀的过程。过程性评价作为对学习的评价,是通过一个过程(评价过程)对另一个过程(学习过程)进行的表征,两个过程由于学习者的全程参与得到联结,形成一种依存并互融的关系。过程性评价中体现的对人的价值关怀,可以通过与终结性评价的比对中获得感受。过程性评价对人的价值判断发生于过程之中,对学习的某一环节进行否定,并不妨碍对邻近的及其他学习环节作相反的判断。这样,相对于终结性评价而言,把学习分解为较小的环节或者开展针对微分学习过程的即时评价,更能体现对被评价者的价值关怀。

(3) 过程评价:一种面向存在过程的价值关怀。对学习中曾经发生的存在,过程性评价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事实的认可。存在是判断的依据之一,对存在的评价是一种路程式评价,它顾及学习在量上的区别,也顾及学习在路径上的区别,对曲折变换的方向也进行明细标记。这种路程式评价包含了对学习意义的肯定。何萍给意义的一种解释是:意义的结构就是人的生命创造的结构,它不是超越于人类生活之上的“存在”,而是寓于人类生活之中的“存在”,亦即“存在者”中的“存在”。

2、学业评价的新理念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课程标准》对“评价建议”的要求是:对学生学习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指标,还应考查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评价的手段和形式应多样化,要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互评和他评相结合,充分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促进其不断进步与发展。

学业评价的新理念有三点:

1. 学业评价立足发展

学生学习评价不仅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全面的学习状况,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审美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和音乐感受、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还要有利于教师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发扬自己在教学中的优点,找出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促进音乐教学改革,加强音乐教学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教学,提高音乐教学质量。对学生的学习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其进步与发展,

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2. 学业评价注重过程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音乐教学的客观规律为依据,要充分体现小学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评价必须全面地全过程地进行评价,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评价学生,都应从整体着眼,突出学生在学习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取向、学习的有效性和能力培养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涵盖课程目标的各层面和教学的各领域。

3. 学业评价提倡多元

对学生的音乐评价要根据音乐学科的教学特点,遵循多层面、多角度、多方位、多样化的原则,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由于培养学生爱好音乐,提高学生音乐文化素养,丰富学生情感体验,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均是体现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的,因此,新的评价要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通过观察、提问、交流、阶段抽测等形式实施评价。⑴要关注特长评价。

⑵要重视学生的自主评价和参与意识。⑶要肯定社会评价。

这种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能很好地把评价融进教学的全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的评价氛围,使每一位学生在学习与评价过程中享受快乐、体验成功。

新课改提出了新的学业评价理念,强调评价要关注学习结果和学习过程,关注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因此,学业评价必须遵循一定的评价原则,才能真正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评价目的。

学业评价的基本原则(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1. 评价的统一性原则

评价的统一性是指评价的要求要与课程标准相统一。课程标准是根据我国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而制定的在教学上的总要求,它是教学的依据,也是评价的依据。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指出,评价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保障,课程的评价应根据课程标准的目标和要求,实施对教学全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控。学生评价要求遵循与课程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就是通过评价应达到课程标准中所提出的目的。

2. 评价的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科学性强调要有科学的评价观。评价不是对学生做简单的定性鉴定、定性审判,而是学习的中介,是师生共同体内部的平等对话与协商的过程。评价学生学业要依据学生学习的客观规律,充分体现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知识水平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学习需要,要遵循科学规律,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手段,从而得到切合实际的评价。在这一原则下,学业评价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遵循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的规律,注重多方面的过程评价,在确定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方式和手段时都必须遵循科学性原则。

3. 评价的激励性原则

学业评价必须重视以激励为主的原则,任何可能带来负作用的评价都应予以排除。心理学上著名的“罗森塔尔效应”证明:仅仅因为老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一部分学生就会比另外的学生取得更大进步。在学生的评价中,教师要善于发现他们的特长,然后,给予适当的激励,以激发学生的内在潜能,让学业评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