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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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审批项目名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4号令)
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1、申办人应提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材
料
2、XX地区拆迁实施方案
二、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方案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管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拆迁实施方案申办材料,拆迁实施方案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由申办人填写实施方案申请表,按程序审批。
对申办材料拆迁实施方案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需要补齐补办材料的全部内容需求及申办人的相关
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一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拆迁实施方案规范有效、内容完整。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管理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其它与前项相同。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管理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申请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复审意见的,在
申请书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申请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六、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管理科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4、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通知申办人领取。
对退回的终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千知申办人,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个工作日
房屋拆迁许可证(集体土地)
审批项目名称:房屋拆迁许可证(集体土地)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4号)
审批总时限:受理后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用地批准文件。
2、规划批准文件。
3、拆迁实施方案。
4、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许可证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管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由拆迁人填写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表、按程序审批。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办材
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
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管理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检。
其它与前项相同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管理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申请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申请书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申请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完成。
六、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拆迁管理科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4、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办人领取。
对退回的终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