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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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问题应对——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践与思考

挑战问题应对——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践与思考

t.∞al Sys t om A nd Soe i的,f叁篁I』查塾垒三呈!!堡型!!露薹霪翟薹翟挑战问题应对——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践与思考白建国‘摘要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院司法管辖区域包括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市萝岗区.广州开发区作为广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已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首批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目前,实施《殊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新知识城项目的推进,对萝岗区检察院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而研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问题对{铢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结合近几年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情况,深入萝岗区知识产权局,工商管理局,公安分局以及安利等知名企业开展调研,旨在探索解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问题的新途径.关键词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司法管辖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一、萝岗区近几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基本情况及其特点2007年至2010年3月,萝岗区院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7件106人,公诉部门共办理24件84人。

分析后发现,萝岗区知识产权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犯罪类型高度集中.犯罪类型主要为侵犯商标类犯罪。

在侦监部门办理的27件案件中,侵犯商标类犯罪达25件,占92.59%,涉及的主要罪名有生产、假冒伪劣销售产品罪(后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均改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

(二)侵权产品集中于日常消费品领域侵权犯罪的技术含量不高,在27件侵犯商标类知识产权案件中,侵权产品涉及宝洁(中国)公司的飘柔、潘婷、海飞丝等品牌洗发水的19件85人,占70.37%和80.19#/,,涉及安利公司纽崔莱等日用保健品的3件6人。

这与假冒名牌日用品的投入成_本低,阻力小、获利大的特点有直接关系。

(三)共同犯罪突出在全部27件案件中,共同犯罪25件104人,占92.590A和98.11%。

多表现为组织者拉拢老乡或招募雇工形成“产—运一销”犯罪团伙.分工明确、人员固定,在我区以及白云区城乡结合部的地下小作坊生产、加工、销售假冒知名产品或商标,以侵犯宝洁公司飘柔等品牌洗发水最为典型和突出。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内容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内容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法发〔2011〕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现状分析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现状分析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现状分析【摘要】近年来,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猖獗,且手段不断更新。

这反映了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在法律层面,特别是刑法保护方面的不足。

本文对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现状进行讨论,并就不足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建议措施一、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概述(一)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内涵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是指通过刑事法律来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更进一步说,是指立法者将一些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其刑罚制裁即用刑罚作为手段,通过刑事程序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以保护知识产权从而维护知识产权利人的利益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1]。

(二)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价值取向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应采取保护主义,其主张知识产权的排他性,知识产权与其他普通私权一样应得到保护。

从目前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现状来看,应该坚持保护主义的价值取向,这有利于在社会中形成原始创新的法律氛围。

二、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现状分析(一)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法律体系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法律体系,主要有刑法、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司法解释、条例和国际公约与国际协议等组成。

1.刑法我国刑法在1997年修订后,有意识地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纳入刑事法律体系当中,对1979 年刑法、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规定等进行了归纳吸收,在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中对“侵犯知识产权罪”进行了统一规定。

2.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1997年刑法修订前,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主要是通过一些附属刑法与单行法为法律依据。

如1993年制定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1994年制定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规定》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刑法对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缺失。

3.司法解释为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执法尺度,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司法解释。

如2004年“两高”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当时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限定,降低了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标准,对相关刑法条文的可操作性起到了优化作用,对办理侵权刑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也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规范相关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本文将依次对该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为了准确认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是否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意见明确了认定标准。

首先,对于侵权行为中的主观故意要求,意见明确了主观故意的范围,包括明知他人享有知识产权且故意侵犯的情况。

其次,意见指出,对于明知他人出于正当目的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作品的情况,不属于侵权的刑事犯罪行为。

二、关于刑事责任的认定在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确定刑事责任的范围和依据十分重要。

意见规定,对于侵权行为造成一定数量的侵权盈利或者在市场上造成一定扰乱的情况,可以认定为犯罪行为。

此外,对于多次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也可以作为确定刑事责任的依据。

三、量刑标准的明确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量刑标准的明确是十分必要的。

意见指出,在刑事侵权行为中,对于盗版物品的制作、销售等行为,可以根据数量和金额进行量刑。

同时,对于可能导致严重社会危害的情况,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四、假冒注册商标的认定在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严重侵权行为之一。

意见对假冒注册商标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对注册商标的造假、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进行认定,并对相应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

五、加强司法协作机制为了更好地打击跨境侵权行为,意见明确,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司法机关的合作,通过共享情报、协商刑事追究等形式,加强对跨境侵权行为的打击。

六、公安机关侦查权的规定在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权也需要合理规定。

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等措施的实施。

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为了增强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意见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

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社会中非常重要的资源,它是企业创新的源泉,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本文将就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探讨。

一、刑事追究制度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是指国家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者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主要包括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刑事处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

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我国不仅制定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裁量标准》,规定了对于不同情节的侵权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和量刑,还设立了专门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依法协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此外,我国还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发现的侵权行为采取及时查处和惩罚的措施,以遏制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发生。

二、纠纷解决机制除了刑事追究制度以外,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知识产权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解决。

在我国,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主要依托于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等。

在实际操作中,当知识产权发生侵权争议时,首先可以申请知识产权局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判决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判定和损害赔偿。

此外,双方还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的争议。

总的来说,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强执行和完善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希望各国在这一方面能够加强合作,共同维护知识产权,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现状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现状
L g l y t m dS cey e a S se An 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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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的现状
何 艳敏
摘 要
黄 金 洪
本文在 了解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现状的基础上, 主要讨论 了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其评析 、 司法
( ) 二 立法模 式 无法 适应 知识 产权 犯 罪现状 我 国受大 陆法系 传统立 法模 式的 影响 , 以法典 化 的形式集 中
对知识 产权 犯罪行 为 作出 了具体 的规定 , 这体 现 了我 国逐 步增 强 系 更 刑法 第 三章 第七 节 和这 两 个司 法解 释构 成 了 目前 我 国知 识产 权 的知识 产 权保 护意 识 , 统化 程度 也 比较高 , 具有威 慑 力 。但 刑事 司法 保 护最 主要 和最 基本 的法 律 依据 。 另外 , 法第 三章 第 同样 也存 在一 定 的弊端 , 刑 由于 法典 化修 改 的及 时性较 差 , 这就 导 节 规 定 的生产 、 售伪 劣 商品罪 以及 2 0 年 4月 9日发 布的 致无法 适应 快速 多变 的知识 产权 犯罪现状 , 击犯 罪 的力度会 减 销 01 打
现状及其评析等问题 , 以期对 完善我 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有所助益。 关键 词 知识 产 权 刑事保 护 立 法 司法
中 图分 类号 : 9 3 D 2. 4
立法 现状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0 90 9 (0 0 0 .9 .2 10 .5 22 1 )70 90 罪标准 是“ 法所 得数 额 巨大” 者是“ 法所 得数 额特 别 巨大” 违 或 违 。
当然 , 现行 的商 标法 第 5 条 和第 5 、 利法 第 5 条 、 4 9条 专 8 著作 权 不上经 济和科 技发 展 的步伐 , 打击 新型侵 犯知识 产权 犯罪 的难度 法第 4 条 和计算 机软 件保 护条例 第 2 条 、 7 4 植物 新 品种保 护条 例 非常 大 。 第4 0条、 反不 正 当竞争 法 第 2 条 也都 规定 , 关侵 权行 为构 成 l 有 ( ) 术语 含 义不 清 三 法律 犯罪 的 , 依法 追究 刑事 责任 ” 知 识产权 犯罪 作 为一种 新型 的犯罪类 型 , 其犯罪 形式 随着 生 就刑 事 诉讼程 序 而言 , 根据 我 国刑 事诉 讼法 和 《 最高 人 民法 物 技术 、 电子技术 、 计算 机 网络 技术 等科 学技 术 的发展 而 发生 变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有力杠杆。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重要的一环,是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文章旨在通过探讨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价值取向,明晰其功能定位并确定合理保护水平,对我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和司法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犯罪;刑法保护一、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价值取向法律的目的在于“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实现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结合,从而建立起个人与社会的伙伴关系”。

[1]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完善,不仅仅是一个立法技术层面上的问题,更重要的,应当对知识产权刑事立法价值取向层面的一些问题做一考量。

[2]知识产权保护理论认为,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不外乎保护私人财产权和维护竞争秩序两种目的,而从各国的立法实践看,对两者的保护总是有所侧重。

我国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纳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范畴,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实质上也是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侵犯,[3]这种立法布局彰显了立法者更加强调从市场经济管理制度的层面认识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问题的本意。

对此,有反对者认为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应立足于权利本位的立场,在倡扬私权的同时,兼顾秩序。

理由如下:首先,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决定了刑事保护的个人权利本位。

TRIPS协议明确界定了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以私权的名义强调了知识财产私有法律形式。

其次,市场交易的本质要求知识产权刑法以保护私权为本位。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商品交换本质上是不同商品所有者的劳动的交换。

在商品交换之前,商品所有者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

[4]所以,商品经济归根结底是一种交换经济,而交换从法律上说就是权利的互相让渡。

[5]只有明确了市场交易的本质及其运行规律,才能合理调整对财产权的保护和对竞争秩序的维护。

最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公益价值应当还原为私权利益来实现。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和协同合作
1. 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

2. 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

二、加大合作力度
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和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 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机构、检察机关等的合作,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加大对跨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司法衔接
1.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和侦查取证规范,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2. 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查和监督,确保依法追究侵权犯罪的责任。

四、加大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
1.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

2. 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
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1. 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法律意识。

2. 鼓励公众举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奖励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总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协作机制、加大合作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司法衔接、加大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等多方面的努力,共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和效果。

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问题 ——从专利权犯罪谈起

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问题 ——从专利权犯罪谈起

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问题——从专利权犯罪谈起;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世界经济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变得更加依赖于知识——我们称之为知识经济。

相对于有形资产起决定作用的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而言,知识经济是知识和技术作为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推动力。

知识经济的主角——知识产权应当和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

与之相适应,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保护,其保护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工业产权和著作权,计算机程序、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均已列入其中。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可以保证拥有者或者被许可者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垄断其知识产品经营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权利,其诞生之日同时也是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的发生之时,特别是在传播方式多元化,市场主体利益范围不断扩大的今天,智力成果受到侵犯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急剧上升。

知识产权的救济也从最初的民事、行政途径越来越多的转到采用刑事法律加以保护。

从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趋势来看,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越来越注重运用刑法保护知识产权。

;从我国来看,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

为了适应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先后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但是由于我国1997年的新刑法典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是基于旧的知识产权法律为基础的,在整个侵犯知识产权罪一章中仅仅规定了七个罪名(分别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并且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压力与任务越来越重,仅仅依靠1997年仓促修订的刑法典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其立法的滞后性与缺陷毋庸置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我国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要求了。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干增补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对侵权行为进行规范。

一、范围
解释适用于:
二、适用法律
解释主要针对以下法律文件:
三、定罪和处罚
四、证据规则
五、刑事司法鉴定
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结合自身所处的实际情况,可以提请开展刑事司法鉴定。

六、赔偿责任
犯罪行为人、违法行为人或其他侵权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应造成的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侵权行为进行赔偿、处理,或者对相关经济诉讼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赔偿。

七、法制监督和检查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实行监督和检查,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严肃查处。

以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概要,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下这一规定,让自己更加清楚的了解了相关内容。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法律解释,于2024年11月19日施行。

该解释主要对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规定,以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

《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审查标准的明确:《解释二》明确了审查侵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五大标准,包括:侵权行为是否涉及一定数量、达到一定业务规模;侵犯了原作品或原产品应享有的经济利益;侵权行为的主观故意、目的和造成的后果等。

这些标准有助于明确案件定性,为司法机关处理侵权案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二、刑事责任的核定:《解释二》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数额认定、刑事责任的核定和认定等具体要求。

其中,对于数额较小的案件,采取定额数额与比例数额的认定,便于执法人员快速判断案件性质。

同时,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盗版出版物牟利罪、盗版出版物贩卖罪等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核定要点,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具体的参考。

三、刑事追诉时效的计算:《解释二》明确了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区分了犯罪的起止时间,对于不同情形下的刑事追诉时效有所规定。

同时,还明确了追诉时效的中断和终止情况,对于办理案件时效性有着明确的要求。

四、处罚量刑的依据:《解释二》规定了关于处罚和量刑的依据,包括犯罪的主观和客观方面、违法所得、侵权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

同时在执行刑罚时,还明确了酌情从轻、从重处罚的情形。

五、证据收集和取证规定:《解释二》对于证据收集和取证规定有比较详细的条款,其中包括依法收缴、提取和保管证据的程序,以及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应该采取的调查措施和技术手段。

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对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有利于保护创作和创新的权益,促进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

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规定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与发展的关键。

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规定。

本文将就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侵权行为的界定以及相关法律实施进行阐述。

一、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之一的,为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法条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以营利为目的。

只有在涉及盈利目的的行为中,才能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侵权罪。

这些侵权行为包括盗版、仿冒、侵犯商业秘密、侵犯专利权、侵犯著作权等。

对于这些行为,法律给予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二、侵权行为的界定在了解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后,我们需要对侵权行为进行准确定义。

不同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 盗版行为盗版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以复制、翻录、拷贝等方式非法制作、出售、传播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

这种行为既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又损害了原创作品的市场地位和声誉,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2. 仿冒行为仿冒是指未经授权,制造、销售、使用伪造商标、标识、包装等,使其与原有的商标、标识、包装等近似,容易引起混淆的行为。

仿冒行为损害了正当商业主体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消费者的权益。

3. 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包括技术秘密、商业信息、客户名单等。

未经授权,获取、披露、传播商业秘密,妨害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4. 专利权侵犯专利权侵犯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对专利技术实施生产、销售等行为。

这种行为削弱了技术创新的动力,阻碍了科技进步。

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不力的原因及其思考

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不力的原因及其思考

这些 是 刑事 立法保 护 的范 围较 狭 窄 。这 几 年尽 管加快 了知 识 精 人才 , 因素 的综合影 响在一定程 度上加强 了知识 产权犯 罪
4政 府知 识产权 法律 宣传 力度不足 , 民法 律观 念淡 薄 。 . 公 美
增加 了知识产权 犯罪案 件的 发案率 。 产 权立法进 程 , 许多方面 尚不完备 , 市场准 人 、 出1 但 在 进 3贸易 、 分 子的侥 幸心 理 ,
侵 非法 出租 出借 侵权复 制品罪 等 : 二 致使 侵犯知 识产权 等违 法犯 罪愈演 愈烈 。同时执 法 部 门管 理职 商标罪 、 犯著 作者人格权 罪 、
修改 、 实现有 的犯 罪罪状 , 充 不给侵 权者 能错 位, 从宏观上 说 , 政府 有关 职能部 门尚未 形成对 知识产 权进 是拓宽刑 事保护 的范 围,
为更 加严 重 的应 受刑 罚 的犯罪 行 为 。主 要 出现 以下 四 个特 点 : 仅 规定 了 7 侵犯知 识产权 犯罪 , 种 其对 知识产权 犯罪 的罪名 设置 致使 在“ 法无 明文 规定 () 犯知 识产权违 法犯 罪案件 实 际发生 多 , 1侵 查处少 ;2 行 政处 和罪状 设计缺 乏应 有 的完备性 和超前 性, ()
相较 在这些 国家 开设工 厂 , 威力 其 证据规格 。 以侵犯 商业秘 密罪为例 , 笔者认 为 , 商业 秘密 的认定 产 权作 为资本 投放其 他 国家 , 无需都经 权威性机 构来鉴定 , 因其概 念是指 不为 公众所 知悉 , 能 更 甚 。政府 对知识 产权 保护 的宣传 力度大 在 很大程 度上 会抑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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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是指通过刑事手段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追究和打击的一种制度。

与此相对应的是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是指通过民事手段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一种机制。

本文将就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详细论述,以全面了解和分析相关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旨在通过刑事手段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打击。

刑事追究制度的实施,首先需要有侵权行为的客观事实和证据,然后依靠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起诉和审判。

在知识产权刑事追究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盗版、侵犯商业秘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

刑事追究制度起到了法律威慑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侵权者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还可能遭受声誉受损、企业破产等负面影响,从而达到震慑其他侵权行为的目的。

但是,知识产权的刑事追究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侵权行为难以查证和取证,给执法机关增加了难度和复杂性。

其次,刑事追究侧重于惩罚,对于侵权行为的修复和赔偿不够重视。

此外,刑事标准的适用需要明确,以免对合法使用知识产权产生过度的限制和损害。

二、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机制除了刑事追究制度外,纠纷解决机制是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重要手段。

知识产权纠纷主要通过民事诉讼、仲裁和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1.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最常见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

当权利人认为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判定侵权行为的性质和范围,并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仲裁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更加迅速有效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时,纠纷各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一、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创造的独立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刑法作为一种法律手段,起着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二、知识产权犯罪的类型1.侵犯专利权1.1 盗用他人专利技术1.2 未经授权制造、销售专利产品1.3 提供虚假专利申请文件2.侵犯商标权2.1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2.2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2.3 篡改、销毁他人商标标识3.侵犯著作权3.1 盗版、复制他人作品3.2 未经授权传播、展示他人作品3.3 篡改、伪造著作权信息4.侵犯商业秘密4.1 盗取他人商业机密4.2 泄露商业秘密给他人4.3 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获取商业秘密三、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责任1.刑事处罚1.1 罚款1.2 拘留1.3 有期徒刑1.4 禁止从事相关活动2.民事赔偿2.1 停止侵权行为2.2 赔偿损失2.3 公开赔礼道歉3.行政处罚3.1 罚款3.2 取缔违法行为3.3 没收违法所得四、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手段1.加强执法力度1.1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1.2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1.3 加强执法合作2.完善法律制度2.1 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2.2 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刑事处罚措施2.3 加强知识产权审查和认定工作3.加强宣传教育3.1 提高公众意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3.2 组织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3.3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五、本文档涉及附件1.附件1:相关法律法规清单2.附件2:案例分析报告3.附件3: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六、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者就其发明所取得的独占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审查权、专利授权权和专利侵权责任等法律权利。

2.商标权:指商标持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包括商标申请权、商标注册权、商标实施权和商标保护权等法律权利。

3.著作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法律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救济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救济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救济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救济分为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

民事救济包括:
1. 停止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侵权行为立即停止。

2. 继续侵权行为的禁止:权利人可以要求法院禁止被告继续侵权行为。

3. 过失责任的理赔: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经济损失赔偿。

4.无过失侵权的理赔: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而无需证明实际损失。

5. 追责制度:如果侵权行为属于故意或恶意侵权,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更高额度的赔偿金。

6. 抚恤救济: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刑事救济包括:
如果侵权行为达到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能被判处罚金、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除了上述法律救济外,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国际组织、仲裁或其他非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例如向知识产权组织申请仲裁或提起投诉,寻求制裁或赔偿。

论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论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论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在当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是指通过刑法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制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创新和创造力的动力,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的概念、刑事保护的必要性、刑事保护的手段和刑事保护的效果等方面,探讨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分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使用知识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法定和约定的权利。

根据形式和内容的不同,知识产权主要分为四个方面: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的独占权利,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

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权,用来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

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权,用于保护商品的名称和标识。

商业秘密权则是指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以防止其他人非法获取并使用。

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必要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刑事保护能够起到威慑作用。

通过刑事惩罚,能够有效制止和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

对于那些企图违法侵权的人,面对刑事惩罚的威胁,会更加慎重和谨慎。

其次,刑事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

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是知识创造者和拥有者的合法利益,也是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基石。

对于那些违法侵权的行为,采取刑事手段进行打击,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为知识创造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再次,刑事保护能够促进创新和创造力的发展。

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现有的知识产权,更是为了鼓励和保护创新和创造力的发展。

只有知识创造者感受到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了充分的保护,才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创新和创造中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手段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手段来实现。

1.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刑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处罚标准,为刑事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知识产权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两个重要的保护手段。

行政执法负责日常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而刑事司法则是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制裁。

1. 行政执法的作用行政执法是指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民事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法定的强制性活动。

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

行政执法主要包括查处侵权行为、取证、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行政处罚等措施。

行政执法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尽管行政执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率有限,很难对于严重侵权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地方甚至存在渎职不作为的情况。

再次,行政执法的处罚措施性质轻,很难达到威慑效果,不足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3. 刑事司法的作用刑事司法是指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一种司法活动。

在知识产权领域,刑事司法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拥有独特的作用。

刑事司法主要包括立案侦查、检察起诉、庭审审判和执行刑罚等过程。

刑事司法的主要作用是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4. 刑事司法存在的问题尽管刑事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刑事司法的立案门槛较高,对于一些侵权行为很难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刑事司法的过程繁琐,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投入。

再次,刑事司法对于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很难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

5. 衔接机制的重要性针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存在的问题,建立起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衔接机制即是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形成整体的执法闭环,实现对于侵权行为的全程监督和严格打击。

衔接机制的建立既要兼顾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要注重对于侵权行为施加足够的惩罚力度,以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浅析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浅析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刑 事 自诉 案件 中 , 要 对被 害人 申请 法 院
完 善 我 国知 识 产 权 刑 事 保 护 调 查 取 证 在 不 违 背 有 关 法 律 的 情 况 下 大 的建 议 力支 持 ; 对事 先 已经存 在的证据 , 原则上
要 大力 支持 ; 在举证责 任上 , 一般 由 自诉

执法 标准 。工商 、 文化 、 版权 、 专 利等 行

书证、 视 听资料 、 电子 数据 等证 据材 料 ,
在刑事诉 讼 中可 以作 为证据使用 。 ” 据此 规定, 对 于行 政执法 机关 已经 掌握 一定 线 索的重 大侵 犯知 识产 权 的案件 , 应建
立联 合 执法制 度 , 将 公安 机关 纳入 到这







…………………




































解释, 导 致在对犯罪行 为的认定上 , 行政 执 法机 关 与公安 机关 之间 、 公 安机 关 与 检 察 院之 间 、 检察 院与法 院之 间对 刑法 条文 理解不透彻 , 存在 较多的分歧 , 影 响 到 案件 的定性 , 客观 上削 弱 了打击 知识
产 权 犯 罪 的力 度 。 此 外 , 刑 法 和 有 关 司 法 解 释 在 涉 及 知 识 产 权 犯 罪 的定 罪 量 刑
同, 致使 类 似 的 案件 判 决 不一 , 分 歧 较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思考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思考

专业 化 、 智能化 等特 征 。在知 识 产权 犯 罪新 态势 下 , 检察 机 关如何 加 强知识 产权 的保 护成 为亟待 研 究的新 问题 。本 文从健 全 两法无缝 衔接 机 制 、 强化 检 察机 关的 法律监 督职 能 、 加 强 法制 宣传力度 等 方面提 出建 议 , 以期 对新 形势 下检察 机 关对知 识产权 的刑 事保 护 工作 有所 参考 。
知识产 权 是指 公 民、 法人 、 非法 人单位 对 自己的创造 性 智力
活 动成 果依 法 享有 的 民事权 利 和其 他科 技成 果权 的总称 。 随着 产 权犯 罪也 呈现 出新 动 向, 由于 数字化 、 信息 化等 新科 技 的发 展 我 国经济 的发展 , 国际化 、 市场化 程度 的 日益 加深 , 知识 产权所 蕴 以及 巨额非法暴 利 的驱使 , 跨 国跨 境的知 识产权 犯罪案 件滋 生蔓 含 的 巨大 经济财 富也 日渐 凸显 , 但与此 同 时也使得 知识 产权犯 罪 延 , 并表 现 出境 内外相 互勾 结 , 境外 下订单 , 境 内工厂 生产加 工的 案件 呈 高发 态势 发展 。科 技 发 展 的 日新 月异 衍生 出许 多 高科 技 模 式 。 的新 型知 识产权 犯罪 手段 , 面对 不断 出现 的新情 况, 新 问题 , 检 察 机关 应 该充 分发挥 检 察职 能 , 明确 职 责范 围 , 更 好地 加强 知识 产 权保 护 。
保 护 的必要 性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
同比增长率 提起公诉
2 0 0 7 件
1 4 3 % 1 6 9 7 件
5 6 9 0件
1 5 7 8 % 3 7 8 6件
1 7 2 4 4 件
2 O 31 % 8 6 1 2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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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第一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概述
一、知识产权概述P1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P1
案例:假冒丰田、尼桑汽车配件—假冒注册商标犯罪P2-4
家乐福涉嫌销售假冒“LV”包—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生产假冒名牌包价值近4500万—假冒注册商标案
拷贝设计图,服务新东家—侵犯商业秘密
美国人顾然地销售巨量盗版DVD—销售侵权复制品
三、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危害P5
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原因P5
案例:造假售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P6
五、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对策
第二章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理论依据P9
一、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必要性P9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
案例:番茄花园修改WinXP&珊瑚虫QQ软件—侵犯著作权P10
二.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P10
适度性体现—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必须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GUCCI商标侵权案
三.树立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正确理念P11
第三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立法比较P11
一、各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方式比较P11
二、侵犯商标权犯罪刑事立法比较P12
三、侵犯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比较P13
四、侵犯著作权犯罪刑事立法比较P14
五、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刑事立法比较P15
六、各国(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法定刑的比较P16
第四章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发展及完善P16
一、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发展及完善P16
二、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评析P17
三、侵犯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完善P18
第五章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P18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P18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构成要件P18-20
1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
2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客观方面
3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体
4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主观方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观方面的明知
第六章侵犯知识次产权单位犯罪问题研究P20
一、单位犯罪立法进程P20
二、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是否合适P20
三、关于单位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争议P21
四、侵犯知识产权单位犯罪的的认定P22
单位的刑事责任能否消灭
五、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起刑点的变化P23
单位犯罪的起刑点往往高于个人犯罪
单位犯罪与个人共同犯罪的司法适用
第七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研究P25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般要求“销售金额”、“违法所得金额”等构成要件要素(定量要素)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是否构成犯罪?P25-26
1已销售金额五万以上
2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以上
3 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商品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以上按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罪定罪处罚的两种情形:P26
1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
第九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分析P26
一、数额在认定和处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作用P26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的分类P27
1 以非法经营数额作为数额标准P27
非法经营额的认定:①对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P28
②制造、存储、运输何为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
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③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
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即以“真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案例:销售假冒LV & 假冒注册商标的碳粉& 销售假冒名牌皮包P28
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后运往国外销售,如何认定犯罪数额?P29
2 以销售金额作为数额标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P29
以销售金额作为计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标准,实际没有销售的数额能否构成犯罪?货值金额达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未遂处罚
案例:向他人买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被查获,如何认定犯罪数额?P30
3 以违法所得数额作为数额标准—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假冒专利罪P30
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投入成本
案例:李某、哈某卖盗版《辞海》案P31
4以犯罪行为直接涉及的物件数量作为数额标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P31
5以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作为数额标准—假冒专利罪P32
6 以行为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数额标准—商业秘密罪P32
第十章侵犯知识产权犯法定刑研究P32
一、世界各国和地区有关知识产权法定刑研究P32
二、我国刑法有关知识产权犯罪法定刑设置的特点P32
三、我国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法定刑的完善P32
第十一章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刑法认定P33
一、侵犯商标权犯罪概述P33
案例:2006年上半年十件典型涉嫌商标犯罪案及2008年十大知识产权案P34
1 假冒五粮液、剑南春。

水井坊注册商标案
2 销售假冒PRADA、CHANEL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3假冒NIKE 注册商标案
4>冒CD、PRADA、CHANEL注册商商标案
5 销售假冒BENZ、BMW、BOSCH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6 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曾凤熙假冒注册商标案P34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P35
1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客体P35
2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P35
常见的驰名商标淡化现象P36
3 假冒注册商标罪客观方面理解P37
<一>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理解P37
违约能否作为犯罪处理?
案例: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属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P37
<二>“同一种商品”的理解P37
同一张商品与类似商品的区别P38
<三>“相同的商标”的理解P39
完全相同与基本相同
案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培罗蒙与欧罗蒙P39
案例:Autolite 和AUTOLITE商标侵权案P40
商标一字之差西风告两凤侵权索赔20万P41
注册“途安”商标被驳大众汽车状告商评委P41
RADO与RABIO未构成近似商标P41
<四> 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认定P41
“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的几种情形
案例:林金华、林明清假冒注册商标案P41
李某假冒注册商标案P42
迅捷公司假冒adidas运动鞋案P42 请问迅捷公司是否构成犯罪?
4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分析P43
反向假冒:商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低价购进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再换上自己或别人的注册商标
案例:“枫叶”诉“鳄鱼”案P43
温菲尔德公司告北京华娜公司P44
上海双桦公司涉嫌侵权案P44
5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P45
①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一般商标侵权行为
②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违反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
6、假冒注册商标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①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既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该如何定性呢?P45
②假冒注册商标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P46
1 客观行为特征P46
2 “明知”P47
案例:朱某销售假冒中华香烟
缺乏主观罪过的不明知—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P48
案例:山西省一个案例
四、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P49
情节严重情形
案例: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例P49
司法考试刑法题P49
第十二章侵犯专利犯罪的刑法认定P50
一、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对象P51
案例:MP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P51
1、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对象主要表现为对以下两种载体的侵犯:P52
①专利号
②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
2 下列对象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P53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理解P53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P54
案例:周小波假冒专利罪P55
第十三章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法认定P55
一、著作权犯罪刑事立法特点P55
二、具体现行刑事立法规定P56
两个罪名: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三、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犯罪对象P56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P57
案例:出版发行假冒他人署名的图书能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四、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P57
案例:徐楚风、姜海宇侵犯著作权案P58
黄毅龙、陈赠才侵犯著作权案P59
私设私服、外挂行为的定性P60
全国首例网游外挂案件宣判—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P61
《精灵复兴》网络游戏被侵权案P61
盛大游戏员工案P62
深圳南山审理的QQ盗窃案P62
五、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行为方式P63
六、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观方面P63
七、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案例P65-66
第十四章侵犯商业秘密的刑法认定P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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