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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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0•【字号】宁委办发[2011]60号•【施行日期】201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60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打造一流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不断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巩固拓展全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和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的创新成果,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目标,按照市区两级统建、部门资源共享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全程监察”的要求,再造权力运行流程,着力建成“集中式受理、协同化办理、智能化运行”的惠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领先全国、接轨国际的智慧型行政服务中心,为南京在江苏“两个率先”中带好头、争当全省“科学发展第一、改革创新第一、和谐稳定第一”提供一流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1、集中统一。

市级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事项一律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且只能由一个处室、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未经批准不得在服务中心以外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事项;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管理,市级公共资源要素市场整建制进驻服务中心。

2、便民高效。

积极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网站申请查询、大厅智能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全程代理代办、项目联审会办等多种途径,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高效的人性化服务。

3、规范透明。

实行标准化建设,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依法公开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事项的信息,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30
•【字号】宁委办[2012]23号
•【施行日期】2012.08.3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宁委办〔2012〕23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经市委常委会同意,成立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以安市委常委、秘书长
副组长:魏克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为崧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侯成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督察办主任
成员:郑志超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孔祥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赵友春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国夫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
李华青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
吴悦鸥市委统战部部务委员
樊鹤春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李积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张庆林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
许宏市委社建工委书记
甘继勇市督察办副主任
张岩市委党校副校长
杨伯强市委督查室主任
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室,杨伯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12年8月30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宁委办发[2006]75号•【施行日期】200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2006]75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苏办发[2005]14号)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市接待工作的要求,推进接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质量和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现特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接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内公务接待工作(以下简称接待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地、各部门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渠道,也是展示各地、各部门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快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接待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机关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党政机关公信力,树立党和政府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党政机关干部素质,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接待工作,使接待工作更好地服务领导、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更好地展示现代化新南京的形象,更好地争取上级领导和外地宾客的理解与支持,为南京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不断建立和完善接待工作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接待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9•【字号】苏政办发[2008]124号•【施行日期】2008.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8〕1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水平,确保国家和省的各项工作部署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府发布文件和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落实情况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省长信箱》来信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提高督查工作实效,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工作重点(一)加强对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决定中需要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的事项,都要及时拟定督查方案,适时组织督查活动,按时反馈督查情况,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认真贯彻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奖罚分明促进勤政有为,推进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在依法行政和各项已有考核奖惩措施正常实施的框架下,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聚焦重点明确责任(一)厘清重点工作范围。

根据南京十三五规划要求,从发展经济、管理城市、保障民生等政府职能出发,围绕稳促调惠、供给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对南京的督查考核事项,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文化建设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政府系统工作重点,并作为今后督查工作要点。

今后一段时期,聚焦几个方面: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外贸外资、科技研发、生态环境、居民收入等指标的抢先进位,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生态文明工程等,发展五型经济;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城乡一体发展;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等等。

(二)公开年度重点清单。

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为导引,衔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目标,按条口列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公开公示,作为市政府领导牵头推进事项;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定期督查督办。

清单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评分依据。

(主办: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市编办)(三)建立责任备案制度。

按照“条块同责”原则,承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级机关部门和区(园区、功能平台),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承担处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名单向市政府报备,并抄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政绩考核依据。

(主办: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市委组织部)二、狠抓落实强化督查(四)注重协调推进。

市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经济民生项目或城建项目专题推进会;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要及时召开专题办公会、现场推进会,解决影响重点工作落实中的矛盾和问题。

政务热线:提升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有力杠杆——以南京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例

政务热线:提升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有力杠杆——以南京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例

政务热线:提升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有力杠杆——以南京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例
吴国玖;金世斌;甘继勇
【期刊名称】《现代城市研究》
【年(卷),期】2014(000)007
【摘要】政府治理能力是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核心和主导因素.对于地方和基层政府而言,责任、法治、回应和高效是其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南京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构建了“一个号码找政府”的公共治理机制,成为畅通民意诉求、提升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有力杠杆.为更好发挥“12345”政务热线作用,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还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信息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建立健全舆情分析和预警机制、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
【总页数】5页(P98-102)
【作者】吴国玖;金世斌;甘继勇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江苏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处;南京市督查办【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3
【相关文献】
1.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12345”政务公共服务效能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2.选择了12345热线话务工作就是选择了为人民服务致敬奋斗者——鞍山市12345(889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员张宁 [J],
3.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研究——以Q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例 [J], 李涛;齐欣
4.李乐成考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辽宁12345热线平台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J], 寇春婷
5.政务热线改革驱动下超大城市基层敏捷治理研究——以北京市“12345”政务热线为例 [J], 张欣亮;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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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苏政办发[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在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有少数政府网站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安全防护不严密等问题。

最近,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

只有互动、解决问题,才能吸引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

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网站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政府网站管好用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职责,真正将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加快建立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6•【字号】宁委办发[2007]60号•【施行日期】2007.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通知(宁委办发〔2007〕60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基层民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切实维护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07〕22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考核进社区试行准入制度,提出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规范社区准入内容和程序为重点,通过准入制度建设,明确社区应有职责,理顺职能部门与社区关系,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为扩大基层自治的范围,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全面准入、依法进入的原则。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市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各部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凡拟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考核等项目交给社区的,除法律、法规或党章有明确规定应由基层自治组织承担的以外,均实行准入制度。

坚持分级准入、规范进入的原则。

市、区(县)应建立社区准入制度,规范进入程序。

市、区(县)各部门进入社区的工作,由市、区(县)和谐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分级审批。

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

各部门经审批允许进入社区的事项,应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和拨付的经费。

市政办政务督查通知

市政办政务督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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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政务督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执行力,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更好地以精细化的理念和方式督促考核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确保打造实力、建设幸福城乡两大战略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带头提高执行力,坚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第1 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09〕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全过程,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实现科学决策和确保决策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执政力的有力手段,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

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

但是,在部分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等问题,致使有些重大决策部署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是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无论是主管督查工作的领导、还是分管领导,无论是专职督查人员还是兼职督查人员都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树立政府形象,维护政府权威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督促检查服务意识,把督促检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政务督查工作上层次、见成效。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主体(一)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督促检查,从制订计划到组织实施,从工作内容到工作方式,都要紧紧围绕落实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确保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决策部署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2)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2)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17〕142号)文件废止。

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7-03-13 20:33 | #2楼督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工作环节和方法,是落实决策和部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进一步发挥督查工作效能,强化督查意识、优化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现就加强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局领导关注的焦点开展督查,通过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基础数据,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二、工作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真实情况,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着眼于全局和推进决策部署的落实,抓住重点,及时、有效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保密原则督查工作实施范围为局系统内部,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目的。

三、督查内容(一)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重要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二)市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落实情况;(三)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市纪委、信访部门转办件、督办件的办理落实情况;(四)局党委决议和局领导交办件的落实情况;(五)重要工作完成的情况反馈;(六)工作计划和基础数据的报送情况;(七)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八)信息、材料的报送情况;(九)其他根据工作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机构局纪委书记任督查组组长,局办公室成员为督查组成员。

督查组在局党委领导下、按照要求组织督查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五、督查方式(一)报送总结等书面材料;(二)听取工作汇报;(三)组织明察暗访;(四)内部通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31•【字号】宁政办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明确如下:翁国玖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副秘书长工作。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工作。

协助处理财政、审计、机构编制、外事、督查、接待、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府新闻方面工作。

联系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分管办公厅市长秘书处、人事处。

唐建荣协助处理发展计划、区域合作交流、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财政、审计、统计、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政府政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保密、商务、投资促进、外事、外经、外贸、外资、粮食、对台、侨务、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服务外包、综合保税方面工作。

联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管委会、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粮食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分会(会展业办公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协助联系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南京市委,市总工会、共青团南京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工作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南京海关(金陵海关)、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管理局,南京台湾同胞联谊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1•【字号】宁政办发〔2016〕105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59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5〕4号)规定,设立市政府办公厅,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承担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指导、协调、服务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职责。

(三)加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城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设“中国南京”网站群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设“中国南京”网站群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设“中国南京”网站群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31•【字号】宁委办发[2013]67号•【施行日期】201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设“中国南京”网站群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3〕67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市、区两级党政机关网站服务公众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整合市、区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建立“中国南京”网站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整体提升。

在“智慧南京”顶层设计总体框架下,坚持以社会公众为中心,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建立“中国南京”网站群,全面提升网站群的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

(二)统筹协同。

加强总体设计和系统整合,按照“统一界面标识、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内容规划、统一服务窗口、统一后台支撑、统一运维外包”的原则,建设市级网站群统一平台,统筹规划网站栏目内容和服务功能建设,各部门不再保留独立于网站群外的网站。

各区网站群参照市级网站群实施统一建设管理,并与市级网站群之间在功能定位、服务事项、内容组织等方面统筹规划、资源互补、协同联动。

(三)强化服务。

围绕公众需求,整合各部门的专项业务系统,实现“一站式”服务。

整合现有党政机关网站内容组织、展现形式、访问方式等,建立线上线下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的响应、反馈、联动、督查等机制,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化程度,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技术创新。

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三网融合、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强化信息资源的挖掘利用,不断拓展网站群的服务功能,形成全媒体、泛在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新模式。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8•【字号】宁委办发[2014]50号•【施行日期】2014.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4〕50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加强机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苏办发〔2013〕32号)精神,加快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和公共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行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安排,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突出加强机关依法办事、高效履职、创新创优能力建设和提升机关综合服务水平,按照“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导向、持续改进、公众满意”的要求,推动目标责任制考核向绩效管理提升,建立科学严密、客观公正、务实管用的绩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机关。

(二)基本原则1.科学合理,务实管用。

注重结果导向,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目标、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坚持权力与责任、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定性与定量、奖励与约束相结合,做到内容科学、体系完备、操作简便。

2.整体设计,统筹推进。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服务导向,加强整体设计和统筹规划,以绩效管理为平台,综合运用现有各类考核评议成果,整合各类考核评估资源,统一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综合促进作用。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1•【字号】宁委办发[2014]51号•【施行日期】201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4〕51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1日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14〕38号)精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上下衔接、内外结合、规范运行的监督体系,实现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监督对象和内容(一)监督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垂直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督内容1.令行禁止。

牢固树立有令必行、雷厉风行的执行意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目标的情况。

2.求真务实。

牢固树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责任意识,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信息公开、推进简政放权、依法履行职责,高标准完成主要业务工作的情况。

3.开拓创新。

牢固树立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进取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率先突破,积极推进我市综合改革、党建创新和法治建设工程的情况。

4.密切联系群众。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三个服务”、“四解四促”和为民办实事活动,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情况。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08•【字号】宁政办发[2003]98号•【施行日期】200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务督查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对于保证党和政府重大方针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尤其是在当前我市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目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下,加大督促检查和抓落实工作的力度,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督查任务,强化督查职能,积极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对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公文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查。

(二)对政府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三)对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四)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查办。

(五)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或决议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六)对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务督查要紧紧围绕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加强督促检查、催办查办和抓落实上做文章、下功夫、见成效,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督查工作任务。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4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4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巩固市政设施建设成果,完善移交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建成后尽快纳入正常管养,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管理实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两聚一高”主题和“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福祉,从群众需求出发,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标准,精准施策发力,着力解决市政设施移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部门合力、条块联动、高效有序,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按照“建设规范、验收合格、移交顺畅、管理精细”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建设管理、优化验收程序、明确移交责任、完善管养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移交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1.市建委会同市城管、交通、水务、园林、规划、国土、环保、财政、交管等部门及各区政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市政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和管养工作,负责解释本意见中的相关条款。

2.市建委建立市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信息共享平台,保障各相关部门及时了解项目建设信息,主动提前对接;组织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审查会征求设施管理部门意见,设施管理部门在审查会结束一周内组织研究并书面反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27•【字号】苏政办发〔2023〕47号•【施行日期】2023.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27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以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以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协调为原则,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高效能行政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基本形成。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书记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书记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书记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6•【字号】宁委办发[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书记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08〕16号)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经市委同意,现将《“书记信箱”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08年5月16日“书记信箱”管理暂行办法为确保“书记信箱”办理工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管有力,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党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信箱功能与管理“书记信箱”是中共南京市委直接面向市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个人的专用公开电子邮箱体系,是市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个人反映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建议或意见的重要渠道,也是市委了解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

信箱依托中共南京市委网站,由市委办公厅主办,市信访局主管。

二、来信受理范围(一)事关市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个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对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四)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或上级党组织任命、派出的人员的投诉和举报。

(五)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不纳入受理范围的来信:(一)违背政策法规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来信。

(二)事实不清,没有具体投诉请求、建议或意见,无联络方式的来信。

(三)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

(四)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相近或问题已得到处理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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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3]98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8.08
【实施日期】2003.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务督查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对于保证党和政府重大方针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尤其是在当前我市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目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下,加大督促检查和抓落实
工作的力度,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督查任务,强化督查职能,积极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对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公文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查。

(二)对政府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三)对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四)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查办。

(五)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或决议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六)对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政务督查要紧紧围绕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加强督促检查、催办查办和抓落实上做文章、下功夫、见成效,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督查工作任务。

当前特别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

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出台后,由各区县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府指定的部门牵头,对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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