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医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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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

正确的病历书写是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以便医疗工作者能够准确、规范地记录患者信息。

一、病历的基本组成部分病历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

医护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按照这些部分的顺序进行,确保内容全面、系统。

二、主诉的书写要点主诉是患者自述或由家属陈述的病情描述。

在书写主诉时,应记录患者病情的起因、症状、持续时间、伴随症状等详细信息。

应使用准确的描述词汇,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语。

同时,应注意主诉的客观性,避免主观色彩的加入。

三、病史的记录方式1. 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当前的症状表现,包括发病时间、症状进展的过程、治疗效果等。

对于慢性疾病,还需记录患者病史的长期演变情况。

2. 既往史:包括过去手术、疾病、药物过敏等信息。

应尽量详细地记录,避免遗漏重要的既往史。

3. 个人史:包括吸烟、饮酒、嗜好等个人生活习惯,对于与病情相关的个人史也需要进行详细记录。

4. 家族史:记录患者直系亲属中是否有某种疾病的家族史,有助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四、体格检查的要求体格检查是通过对患者进行身体各部位的观察、触诊、叩诊、听诊等手段,旨在了解患者的体征和生理状态。

在记录体格检查时,应按照系统进行,如头颅、颈部、胸部、腹部、四肢等。

对于异常体征,应详细描述,包括部位、性质、程度等。

五、辅助检查的记录辅助检查包括各种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等检查手段。

在记录辅助检查时,应确切标明检查项目、结果和参考范围。

同时,还应注意注明检查日期和报告单的编号,以便日后查询和参考。

六、诊断和治疗计划在病历中,对患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计划应进行明确而简明的记录。

对于不同疾病,诊断应尽可能准确,并应附上相应的证据,如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检查结果等。

七、书写规范和标点符号的应用1. 书写应工整清晰,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模糊不清的字迹。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讲座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讲座
胆绞痛:每次发作持续数小时 阑尾炎:右下腹持续性疼痛、阵发
性加剧 (4)缓解:十二指肠溃疡病:进食后疼痛缓解
现 病 史(四)
4、病情发展与演变 (1)好转:通过治疗后 (2)间歇性(时好时坏)—如溃疡病、活动期有
症状 ,愈合期无症状 (3)逐渐加重 (4)加剧:①如肺结核(慢性)→肺气肿、有轻
度呼吸困难。如突然呼吸困难加剧、胸痛, 要考虑有自发性气胸的可能。 ②心绞痛患者,本次发作加剧,持续时间长, 要考虑心梗的可能。
为错误写法 4. 能反应疾病是急起、缓起
如:持续时间为1h——急性 持续时间为20年——慢性
5. 要用医学术语,不照搬患者的言词
主 诉 (三)
特殊情况:
(1)病情不连续性:20年前发现心脏杂音,近2周出 现气促、浮肿 ( 发现心脏杂音20年,气促、浮 肿2周)
(2)白血病复发2周,要求化疗入院左乳腺癌,术后 第3次化疗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讲座
为什么要写病历?病历的医 学价值是什么?
一)、医学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这是最原始的病历价值,将信息记载于一定载体以保存
需要收集保持的资料是法定的。 二、医学资料的传递和共享
病历是串联医疗工厂的最重要手段,病历直接决定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医学思维的训练与养成
这是最高端的病历价值,病历体现思维逻辑,病历为教学科研服务
经期天数
初潮年龄————绝经年龄或未次月经日期。如:
间隔时间
3-4
3-4
13 ------ 48岁 或 13 ------- 2011-7-16
30-42
30-42
家族史
1、家庭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友病(女 性遗传,男性患病)、哮喘、高血压病、肿瘤 等。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重视病历书写,确保病历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或者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导致医疗纠纷发生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和管理的培训。
病史与体格检查
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情况,如有必要可附图片或影像资料。
基本信息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就诊时间与科室
记录患者就诊的时间、科室以及接诊医生的姓名。
病历应贯性和完整性。
按照时间顺序书写
病历书写应使用医学规范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易产生歧义的词汇。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沟通,告知患者病历书写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患者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收集相关资料
医生应全面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病情。
完整记录诊疗过程
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包括诊断、治疗、用药等各方面的信息。
保持病历整洁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保持整洁,避免涂改、遗漏或错别字等情况。
医生应随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
医生在完成诊疗后应及时归档病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病历书写是医生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

下面是一个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模板,供医生参考:一、病历主页1. 病历编号:填写病历的唯一编号,可以是医院或科室规定的格式,也可以是将病人的特定信息与日期组合而成的编号。

2. 姓名:填写患者的姓名,注意写清楚姓和名的顺序。

3. 性别:填写患者的性别,男或女。

4. 年龄:填写患者的年龄,一般以周岁为单位。

5. 就诊日期:填写患者就诊的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

6. 主要症状:对患者的主要症状进行简要描述,包括疼痛部位、性质、发作时间、持续时间等。

7. 临床诊断:初步的临床诊断,根据患者的主要症状和体征进行判断。

二、病史1. 现病史:详细描述患者当前的症状、体征以及持续时间等。

包括主诉、发病经过、治疗措施等。

2. 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等。

对以往的疾病发作、治疗情况进行描述。

3. 个人史:包括患者个人的生活习惯、饮食情况、吸烟、饮酒等情况。

4. 家族史:包括患者的家族中是否有相似的疾病,有无遗传疾病等情况。

三、体格检查1. 查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头颅、颈部、胸部、腹部、四肢等各个系统的检查。

2. 实验室检查:将患者进行的一些重要的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书写和解读。

四、诊断与治疗计划1. 临床诊断: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判断,给出最可能的临床诊断。

2. 鉴别诊断:对可能的鉴别诊断进行列举,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排除。

3. 辅助检查:列举可能的辅助检查,如:X光、CT、MRI等。

4. 治疗计划: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措施等。

五、随访及复诊计划1. 随访计划:制定患者的随访计划,包括随访时间、随访内容等。

2. 复诊计划: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进行复诊,具体复诊时间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制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部分章节)解读鄱阳湖医院副主任医师罗水保一、概述为规范病历书写行为,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总结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

国家卫生部对2002年版的《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新《规范》自对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前的试行《规范》同时废止。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共10条)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所获得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

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毕业后第一年)书写的病历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用24小时制记录。

例如:2011年7月11日下午3点8分,可写成:2011-07-11,15:08。

第十条:对需要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日常记录中做好记录。

三、病历的作用与意义、(一)病历的作用:病历是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系统记录,是临床医师经过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的疾病档案资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
记录患者肌力、肌张力、感觉异常等 体征,以及脑电图、肌电图等检查结 果。
辅助检查
包括头颅CT、MRI等影像学检查, 记录检查结果及诊断意见。
诊断与治疗
根据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给 出初步诊断,并记录治疗措施及效果 。
05
CATALOGUE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与优势
电子病历系统基本概念
电子病历定义
挑战
电子病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面临数据 安全、隐私保护、技术标准等方面的 挑战。
前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改革 的深入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将在医疗 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现病 历信息的全面数字化、智能化和共享 化。
06
CATALOGUE
法律法规对病历书写要求及责任追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
病历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 、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这些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伪造。
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并取 得其书面同意。这些告知和同意情况也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电子病历(EMR)是指医疗机构使用信息技术对医疗过程进 行记录、存储和管理的病历资料,是数字化医疗的重要组成 部分。
电子病历系统组成
电子病历系统通常由病历录入、存储管理、查询检索、统计 分析等功能模块组成,实现病历信息的电子化、标准化和智 能化管理。
电子病历系统操作流程
病历录入
存储管理
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录入患者的基本信 息、病史、诊断、治疗等医疗过程记录。
等消化系统症状。
体征记录
记录患者腹部压痛、反 跳痛、腹肌紧张等腹部 体征,以及肠鸣音等检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客观真实
病历记录必须客观真实,准确记录患者的病 情变化和诊疗过程。
简明扼要
病历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冗长 的描述和重复的内容。
及时完整
病历记录应当及时完整,反映患者从入院到 出院的整个医疗过程。
规范标准
病历书写应遵守规范标准,使用医学术语, 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缩写。
02
病历记录不及时的问题与对策
总结词
病历记录不及时可能导致信息滞后,影 响医生对病情的准确判断和治疗方案的 制定。
VS
详细描述
为解决这一问题,医生应遵循及时性原则 ,在患者就诊后尽快完成病历的书写和记 录。同时,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 现病历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方便医生 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此外,对于未 能及时记录的病历,医生应向患者说明原 因并承诺尽快补齐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急诊病历应由首诊医师负 责书写,并交接班医师继 续书写,以确保信息的连 续性和完整性。
留观病历书写规范
记录内容
留观病历应记录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科别、就诊时间、 初步诊断、诊疗措施、病情变
化和离院方式等。
书写要求
留观病历书写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 情变化和治疗措施,字迹清楚,不 遗漏重要信息。
病历的规范书写
首页书写规范
首页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姓 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姻 状况、住址等。
首页应记录患者就诊时间、科 室、医生签名等信息。
首页还应包括患者主诉、现病 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信息。
病史询问规范
医生应详细询问患者的主诉、现 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信息。
询问时应注重患者的症状、体征 、实验室检查等信息的记录。
分析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发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者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许确带来的风险:不许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生、护士等医疗从业人员每日都要处理大量病历,良好的病历书写对于诊疗质量至关重要。

但是,由于病历书写没有统一的规范,使得病历的可读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病人的诊疗效果。

因此,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是非常关键的。

一. 病历书写基本要素1. 病历基本要素病例采集的内容应当全面而精准。

首先应当包含病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院时间、病情描述等等。

此外,还需要记录来访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生活史等重要信息。

2. 病历书写结构病历书写应当有章可循,以便医生、护士、其他医务人员及后续医疗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记录和了解病人的情况。

病历书写结构应当分为表头与记录正文。

表头应当包含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等。

记录正文应当按照时间梳理病人的病情及处理过程。

正文也应当包含病历写作日期、撰写人以及主治医生的签名。

3. 病历书写要求的内容与格式病历书写应当遵守纪录的要求。

病人的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方法和临床病情都应当精细地写好。

病历记录的格式应当清晰、简明易懂。

应当使用易于理解的词语、缩写并在记录完结后进行再次检查,保证内容的可读性和连续性。

二.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书写要注意书写规范病历书写在书写时应当注意规范。

书写应当使用医学常用的编写语言。

对于药品等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计量规范,并在书写时标注统一的方位。

2. 注意病人隐私保护为了保护病人的隐私,病例书写时应当仅涉及病人的医学信息。

私人信息应当予以隐藏或避免不必要的描写。

3. 病历记录应当保密为避免不必要的泄漏,医生、护士等医疗从业人员在书写时应当注意隐私,避免抄写病例的内容。

三. 病历书写的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1. 病历记录内容不完整、规范性不足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病历记录内容不完整、规范性不足。

这使得病例难以理解、档案文件难以分类。

有些医生甚至没有记录下具体的治疗过程。

避免这些问题的方法是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并遵循医学常用的编写语言。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重视和遵守的一项基本规范。

好的病历书写具有重要的医学、法律和管理意义,对于病人的医疗质量、医务工作的监督和医疗纠纷的处理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范本。

1. 病历主体:病历主体应包含病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确保准确无误。

2. 病史采集:医务人员要针对病人的主诉,仔细、完整地询问病史,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个人习惯等,确保全面了解病人的病情。

3. 体格检查:医务人员应按照规范的检查流程,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以及相关系统的体征。

4. 辅助检查:对于病情需要的辅助检查,如实记录病人进行的各类检查项目,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病理检查等,同时注明检查结果。

5. 诊断和鉴别诊断:医务人员应根据病人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明确诊断或鉴别诊断,同时列举出可能的原因或相关疾病。

6. 治疗方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医务人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同时要注明用药剂量、频率、疗程等信息。

7. 治疗过程:记录病人的治疗过程,包括给药情况、手术过程、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

对于手术情况,要详细记录手术时间、手术方式、手术持续时间等。

8. 注意事项:在病历中应注明对特殊情况的特别关注和注意事项,如对某些药物过敏、禁忌症等,以便后续医务人员参考和遵守。

9. 出院情况和医嘱:在病历中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出院情况,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康复建议等,并提供详细的出院医嘱,包括用药方案、饮食调理、注意事项等。

10. 签名和日期:病历应由主治医生或参与治疗的医务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签名要清晰、规范,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书写的规范范本如上所述,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病历书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医疗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也能够为后续医务工作提供参考和咨询。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课件-)PPT课件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课件-)PPT课件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的功能
• 1. 诊治疾病的原始记录 • 2. 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 • 3. 支付凭证 • 4. 真实反映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 5. 法律的可靠证据
2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 的复印范围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 (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 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 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 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 出院记录。
30
(二)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
•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 • 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
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 1、日期:年、月、日,急诊注明时分。 • 2、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避免写
“病情同前”) • 3、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
(7)处理意见: ①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29
(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 转科、转院时间。 ④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 时间 (8)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9)门诊手术记录按照病程记录中手术记 录要求书写。
(4)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 简要发病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 有关的既往史。
(5)体检: • ①一般情况: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重点选择T、
P、R、BP的测量。 • ②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 ③辅助检查结果。
28
(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6)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卫:分行 列出,按主要的、急性的、本科的、本科 的疾病在先,次要的慢性的他科的疾病在 后,不可以症状代替诊断,尽量避免使用 “??待诊”,如暂不能明确的可在病名 后加“?”)

(临床医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

(临床医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1 准确性
书写必须准确地反映患者的状况,包括病史、体征、诊断和治疗方案。
2 完整性
病历应该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如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3 清晰易读
书写应清晰、易读,避免模糊和歧义,以确保其他医生和护士能够理解。

病历书写的规范格式
页眉
包括患者姓名、年龄 性别、住院号、科室、 病历号等重要信息。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是临床医生必备的技能,它对有效沟通、诊断和治疗计划至关重要。 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我们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技巧,让您了解如何 书写一份规范、完整的病历。
病历书写的重要性
病历是医生与患者交流和记录疾病信息的重要工具。一份规范的病历可以提供准确的病情描述,便于医生诊断 和制定治疗方案。良好的病历书写还有助于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记录的完整性。
按照医院的病历书写规范,填写必要的表格和检查单。
病历书写的常见错误
模糊的描述
应避免使用模糊的词汇和描述,如“可能”、“或 许”等,要尽量准确详细地描述。
乱写乱画
书写应规范整洁,避免潦草的字迹和错乱的布 局。
记录不完整
病历应该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不可遗漏任何 重要数据和观察结果。
语法错误
注意书写时的语法和用词准确性,避免造成歧 义和理解错误。
病历书写的实践技巧
• 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保持清晰的字迹和整洁的布局。 • 仔细倾听患者的述说,准确记录病史和主诉。 • 及时更新病历,记录治疗过程和效果。 • 参考优秀的病历范例,学习和借鉴书写技巧。 • 与团队成员交流,互相学习和纠正书写错误。
主诉
详细描述患者的主要 症状和就诊原因。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那么,下面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分享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篇一(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语句通顺、简炼,用词恰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符号正确;文字不超过格线;若出现错别字时,应在错字(句)上用双横线划在错字(句)上,不得采用刀刮、胶粘、涂黑、剪贴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但疾病名称不能中外文混用,如肺ca。

简化字、外文缩写字母,一律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书写,不得自行滥造。

(五)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圆珠笔(如出院记录、麻醉记录单及某些其他需复写的医疗文书);过敏药物、异常的`化验报告单用红色墨水笔标记。

(六)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使用红墨水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并在修改段落的右下方签名,注明修改日期。

(七)疾病诊断、手术、各种治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规范要求。

(八)入院记录及再次入院记录均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病历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对住院不足24小时出院患者,可在出院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住院不足24小时死亡者,可在死亡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原卫生部2010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原卫生部2010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生部2010版)1.基本要求(1)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3)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5)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6)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7)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8)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9)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10)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2.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1)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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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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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修改时一律用红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 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辩。(将每段 修改完后于段末签名一个)具体要求如下:
• 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 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旧:每页 修改3处以上的要实习医生重抄后再签名)(如仅供 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
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 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 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 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 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9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七条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 线划在错字上(不得划メ),保留原记录 清晰可辩,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 来的字迹。
•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 写病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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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质量的优劣,与医疗安全密切相关,是 医疗质量实时动态监控的主要对象和目标,也 是终末医疗质量检查评价的依据和承载体。
因此,不断提高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是持 续改进医疗质量、落实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保 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这才是贯 彻和实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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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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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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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 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 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 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 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 活动记录的行为。
• 1. 诊治疾病的原始记录 • 2. 医学科研与教学的基础资料 • 3. 支付凭证 • 4. 真实反映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 5. 法律的可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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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 定的复印范围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 (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 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 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 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 出院记录。
•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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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四条 住院病历--可用蓝黑墨水、碳 素墨水书写
• 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 水的圆珠笔书写
•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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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 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 可以使用外文。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 称书写(旧: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 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 英文混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 文名称书写;度量衡单位一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如m(米)、cm(厘米)、mm(毫 米)、l(升)、ml(毫升)、 kg(千克)、g (克)、mg(毫克)、ug(微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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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 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 改并签名。
•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 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 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 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 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 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各项记录必须有 完整日期,按“年、月、日、时、分”方式书 写。(旧: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 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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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 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应当 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 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 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
的负责人签字。(患方签字应指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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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
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 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 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 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 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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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及住院医师书写 的各项记录(旧:每页修改5处以上或字迹潦草不可
认的应令其重抄后才签名)。
• 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
对与自己的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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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申请会诊记录、转 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 小结、死亡病倒讨论记录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 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2014病历书写基本 规范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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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医疗活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不仅 反映患者就医、诊断、检查、治疗质量的优劣; 反映医、技、护各环节管理和诊治水平的高低; 反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正误;
还是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不可或缺的 重要行为根据和宝贵文献资料,更是医患纠纷 时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谈判、鉴定评议、调解仲 裁、庭审判决等的重要书证和主要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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