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处罚人员审批表》

《处罚人员审批表》
处罚人员审批表
1. 审批编号
在这一栏填写审批表的唯一编号,以便于追踪和存档。
2. 日期
填写审批表的日期,以记录处罚人员审批的具体时间。
3. 处罚人员姓名
填写被处罚人员的姓名,确保准确标识被处理人员的身份。
4. 性别
填写被处罚人员的性别,以进一步确认被处理人员的身份特征。
5. 出生日期
填写被处罚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核实被处理人员的确切年龄。
6. 职务
填写被处罚人员的职务,以明确被处理人员的工作岗位。
7. 违纪事实
在这一栏详细描述被处罚人员的违纪事实,包括具体违纪行为、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便审批人员了解案情。
8. 处罚决定
在这一栏填写针对被处罚人员的处罚决定,包括处罚种类、处
罚力度等内容,确保处罚措施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处罚人员审批表》的基本内容,填写时请确保准确、
简洁明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核审表

1.“送审机构”一栏是指具体的办案机构,应填写该机构的名称。
2.“退卷时间”是指提出该审意见后将案卷材料退给办案机构的时间。
3.“核审意见”一栏,应按照58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核审意见和建议。在实际办案中,有时核审机构的意见和办案机构的处理意见可能不一致,需要两个机构进行协商处理,办案机构可能根据核审机构的意见重新提出处理意见,这就可能进行两次或多次核审。对于每一次核审,核审机构都应将核审意见作如实记录,并单独使用一份案件核审表。
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核审表
当事人
案件名称
送审机构
送审时间
退卷时间
核审意见
承办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审机构意见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 注
案件核审表
案件核审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核审机构对办案机构写出的调查终结报告、草拟的行提出书面意见时所用的文书。
有关核审的内容,核审的形式,以及如何提出核审意见,在58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已作了规定,核审机构在接到办案机构呈送的有关案件材料后,应依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办理。在进行书面核审完毕之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核审表是由核审机构填写并留存。除了填写此表外,在核审之后,还应填写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中“核审机构意见”一样。因为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要呈送局领导审签,该表中要体现办案机构的意见,核审机构的意见,使局领导对有关机构的意见一目了然。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
名称: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文号:X
机构:邮政管理部门
文件性质:行政处罚文书
一、案件基本情况
1. 当事人信息
名称:[填写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当事人相关编号]地址:[填写当事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填写]
2. 案件编号
编号:[填写案件编号]
3. 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
违法事实
[填写详细违法事实,包括时间、地点、行为等]
处罚依据
[填写行政处罚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4. 处罚决定
处罚种类:[填写具体处罚种类,如罚款、警告等]
处罚金额:[填写具体处罚金额,如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填写具体处罚决定,如罚款、责令停业等]处罚执行截止日期:[填写处罚执行截止日期]
二、审批意见
1. 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填写审批人姓名]
审批日期:[填写审批日期]
2. 审批结果
[填写审批结果,包括同意、不同意等]
3. 审批意见
[填写审批意见和建议]
三、其他事项
[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附件信息、调查报告等]
四、附件
[相关附件,如证据材料、调查报告等]
注意:本文档为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需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后,方可生效。
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复议或诉讼。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审批表

主动履行,2015年3月24日
大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3月3日
办案科室(单位)意见
法规科审核意见
主管局领导意见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审批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事实
大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3月3日
办案科室(单位)意见
法规科审核意见
主管局领导意见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审批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1
大市场监督[2015]11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5
大市场监督[2015]5号
盘锦珍珠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的袋装大米实际净含量小于其标示净含量案
盘锦珍珠米业有限公司
郑素芹
当事人生产加工的袋装大米实际净含量小于其标示净含量。
主管局领导意见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审批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2
大市场监督[2015]12号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日期:[日期]编号:[编号]项目概述本文档是关于对特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表。
该决定涉及的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其不适合被罚款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本文档将详细记录审批表中的相关信息和决策依据。
审批信息审批流程:1. [填写审批流程步骤一]2. [填写审批流程步骤二]3. [填写审批流程步骤三]4. [填写审批流程步骤四]审批人员:[审批人员1][审批人员2][审批人员3]日期:[审批完成日期]详情:[]描述:[的具体描述,包括相关背景信息、使用情况等]原因:[说明为何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该的理由]决策依据以下是决策不予行政处罚该的主要依据:1. [第一条依据]2. [第二条依据]3. [第三条依据]4. [第四条依据]这些依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变化,并由审批人员对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结论根据审批流程,经过审批人员的综合评估和决策依据的分析,决定对进行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此决定是基于特定情况下所做的谨慎考虑和权衡。
为了确保公正和透明,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指导方针,并及时更新使用情况和决策结果。
相关附件[相关附件1][相关附件2][相关附件3]以上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的内容。
该决定将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并在相关决策文件中进行记录。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相关部门或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2.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制作说明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是办案机构在案件调查终结之后,将最终处理建议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决定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案机构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最终处理建议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决定时,使用本文书。
二、文书使用注意事项
1. 案件名称按照“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方式表述。
2. 本文书“行政处理决定建议类别”中,“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予以结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3. 本文书各栏内容由办案机构填写,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4.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的,讨论决定在本文书中应当予以记载。
可由部门负责人填写集体讨论决定,表述为“经年月日集体讨论决定,同意”;也可由办案人员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
5. 经审核机构审核的,应当由办案机构在备注栏注明“本案已由审核机构于年月日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
”。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计2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没款合计:3000.00元。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案由
泌阳县兴源门业生产彩色铁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移送□提出行政建议
行政处罚是否经过重新审理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案件经复核(听证)并重新审理
当事人主要
违法事实及
案审委处理
意见和理由
2012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韩强、赵泽、王印功对泌阳县兴源门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彩色铁制门产品品合格证上标注有“浙江兴源门业有限公司,产地:浙江”等字样。该公司不能提供出生产和销售记录。经双方清点,现存该种产品10合。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彩色铁制门伪造厂名、厂址,共生产彩色铁制门10合,成本价450元/合,销售价500元/合,货值金额5000元,产品现已售完,无法召回,违法所得500元。
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2012年5月23日
案审办
意见
案审办负责人:年月日
案审委
意见
案审委主任委员:年月日
26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1

经办人员:
年月日
经办机构负责人
意见
同意办案人员意见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14.39吨;2、没收违法所得 4023.45元;3、罚款65000元。
经办机构负责人:
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案件名称
大名县金滩镇金南桃臣煤炭经销点涉嫌改变经营地址、超范围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案
审批事项
行政处罚建议、听证告知
提请审批的理由、依据及处理意见
当事人大名县金滩镇金南桃臣煤炭经销点未经变更登记擅自在大名县金滩镇金南村村南卫河东大堤西侧邯大高速公路桥下超范围经营散煤,2018年11月28日共购进该批次散煤103.8吨,进价是175元/吨,售出89.41吨,售价是220元/吨,现在库存是14.39吨,当事人销售上述散煤共盈利 4023.45元,货值金额为22836元。2018年12月4日对当事人经销的散煤进行抽样送检,经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鉴定为挥发分不合格。于2018年12月7日给当事人直接送达了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18JZ检第1205002M。其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三十六条之规定,根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项、《邯郸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14.39吨;2、没收违法所得 4023.45元;3、罚款65000元。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模板】

1.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2.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询问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在场人我们是(机关)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
我们依法就的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况,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您听清楚了吗?询问记录: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年月日共页第页3.勘验笔录勘验笔录××勘字〔〕第()号勘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勘验场所天气情况勘验人单位及职务勘验人单位及职务当事人单位及职务当事人单位及职务被邀请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我们是(机关)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
现依法进行勘验检查,请予以配合。
勘验情况:勘验人(签名):勘验人(签名):当事人(签名):联系方式:当事人(签名):联系方式:被邀请人(签名):记录人(签名):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或需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页。
共页第页4.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记录被检查人(单位):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单位地址:检查地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检查人员:、记录人:见证人:我们是(机关)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证件)。
我们依法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请予配合。
现场检查过程及情况:检查人员签名、记录人:被检查人(单位负责人)签名见证人:年月日注:被检查人(单位负责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押印,并在笔录末尾部分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
共页第页5.抽样取证证据清单抽样取证证据清单××抽字〔〕第()号被抽样取证单位现场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邮编抽样取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抽样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被抽样取证单位的下列物品进行抽样取证,请予配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审批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 称或违法自 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 人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 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 日期
备 注
1
大市场监 食罚
[2017]13
号
大洼区萌 界潮品百 货超市经 营标签不 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 全法》规定 的食品案
大洼区萌界 潮品百货超 市
吕玉猛
经营标签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规 定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五条第一款第(二) 项
自行履行
2017年8月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日
大洼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
8月17日
2
大市场监 食罚
[2017]6
号
盘锦市大 洼区凤有 平价百货 超市经营 超过保质 期的食品 案
盘锦市大洼 区凤有平价 百货超市
张凤有
经营超过保质期
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五) 项
自行履行
2017年8月
28日
大洼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
28日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当事人
基本情况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案 由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日期
年 月 日
案件简要
情况
行政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执行情况:
□罚款缴纳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其他:
附有关行政处罚文书
□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罚没票据、罚没收据:
□关于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没收的涉案财物,后续处理凭证: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文书等:
□其他: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可 月 日
承办机构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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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
│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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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烟,流年似锦。一份烟火,一度春秋。左手染墨,右手繁华。只言片语,哪能写得尽五味人生?只道是文字如弦,拔动心的音律。用文字记录花的芬芳,美妙心的花朵,绽放楚楚动人的姹紫嫣红,在流年深处,让文字的河流浅浅流淌,流过花朵依然芳香的冬夏,流过灯火阑珊处那个我日夜思念的他,流过绚烂如梦的年华,在心底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
│ 法制工作部门意见 │
│ │
─────────┤
│ 行政负责人审批意见 │
│ │
│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这个世界,唯文字可与生命相媲美。文字,活色生香,生命,踏过茉莉一样的芳香,遇见一份柔情,辗转一念执着;文字,如梦似幻,生命,跨过童话一般的世界,美妙一份梦幻,陶醉一份温馨;文字,五味人生,生命,尝过酸甜苦辣,遥看一席芳华,落满轻舞飞扬的缤纷枝叶,在风景如画的年华,筑起一份坚强与洒脱,如痴如醉,笑看人生。
│当├───────┼───────┴────────┴──────┤
│事│ 地址 │ │
│人├───────┼───────┬────┬──┬────┬──┤
35分期缴纳罚款有关事项审批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案件名称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事传销案
审批事项
分期缴纳罚款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2008年7月1日,当事人收到我局下发的《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XX工商公处字[2008]11号),2008年7月10日向本局提出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考虑到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一时无法缴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议分二期缴纳,2008年7月20日前缴纳罚款的50%,剩余50%的罚款应当于2008年8月10日前缴齐,妥否,请领导批示。
办案人员:刘XX、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XX
2008年7月11日
办案机构
负责人意见
同意承办人意见,请法制机构审批
负责人:周XX
2008年7月11日
法制机构
负责人
意见
同意办案机构意见,请领导审批
负责人:田XX
2008年7月11日
机关负责人意见
同意
负责人:吴XX
2008年7月12日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当事人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
涉嫌从事传销活动案
立案时间
2008年4月21日
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建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依据及内容
当事人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简要叙述违法事实)当事人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3500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581330.9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所规定的传销行为,建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结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吴XX2008年6月30日
备注
本案于2008年6月20日第25次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
1、没收违法所得581330.90元;2、并处罚款200万元。、
办案人员:刘XX、赵XX
2008年6月27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主无
听证主持人听证意见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
同意办案人员意见,报领导审批。
办案机构负责人:周XX
2008年6月27日
机关
负责人
意见
同意办案机构意见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一、背景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一种措施。
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进行立案审批,以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是行政机关用于记录和审批行政处罚案件的重要文书。
二、目的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有效管理。
通过填写和审批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可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程序,避免滥用职权和不当处罚的情况发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内容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包含以下内容:1. 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违法事实描述等,用于对案件进行识别和分类。
2. 当事人信息:包括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等,用于对当事人进行个别区分和联系。
3. 违法行为认定: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和事实依据的陈述。
4. 处罚措施: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说明,包括罚款、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等。
5. 违法情节认定: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情节进行认定,包括情节轻重、是否构成犯罪等。
6. 相关证据材料:列出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调查报告、证人证言、舆情分析等,用于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
7. 审批意见:由审批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批意见的陈述,包括是否立案、处罚幅度等。
四、填写要求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 详细、准确地填写案件基本信息,确保能够正确识别和追踪案件。
2. 对违法行为进行客观、准确的描述,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
3. 根据违法情节认定,合理选择适当的处罚措施,并附上相应的法律依据。
4. 陈述审批意见时,应理性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
五、注意事项在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程序合法性。
2. 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审批表

案件名称
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阳区458直营店销售假药案
当事人
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阳区458直营店
行政处罚 决疋书编号
川食药监泸罚字〔2018〕0062号
行政处罚 日期
2018年11月
28日
案件承办人 处理意见
□涉密不公开密级:
□不涉密□可以公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其他
MA6224W 法》第七十三 条:吊销《药 品经营许可 证》
已履行
2018年11月28日
泸州市食 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2018年
11月28
日
违法企业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 表人姓 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 罚的履 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 罚的机 关名称 和日期
当前 状态
备注
1
川食药监泸
罚字〔2018〕
0062号
四川永正药 房连锁有限 公司江阳区
458直营店 销售假药案
四川永正药 房连锁有限 公司江阳区
458直营店
91510502
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网上公开 □其它方式
承办人:年 月日
案件承办部 门审定意见
负责人:年 月日
法规科 审核意见
负责人:年 月日
局分管稽查 领导审批 意见
签发
发布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网上公开□其它方式
发布时间:
发布人:年月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 法自然人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