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赔偿按照基本工资计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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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2019年5月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8次会议通过)一、劳动关系认定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长期两不找”,双方就确认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发生争议的,如何处理?除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外,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由于未付出劳动,除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外,劳动者请求支付工资、福利、生活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应予支持。

2.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如何处理?劳动者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因双方不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劳动争议,应裁定驳回起诉。

但双方有其他诉讼请求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除外。

3.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以交叉、轮换等方式使用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参照下列原则处理:(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按书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应予支持。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关联企业工作不是履行双方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或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的除外;(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关系;根据上述情况仍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确认劳动关系;(3)在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4.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享受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形成用工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为其提供劳动,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法律相关案例分析(3篇)

劳动法律相关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0岁,某企业员工被告:某企业案由:劳动合同纠纷基本事实:李某于2012年1月1日入职某企业,担任技术岗位。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计算。

在李某入职后,企业为李某缴纳了社会保险。

2015年1月1日,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

此后,李某多次与企业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5年3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1. 企业是否应当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案例分析1. 企业是否应当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及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李某在被告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符合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

企业应当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续签,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统民事案件审判问题解答(第二部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统民事案件审判问题解答(第二部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统民事案件审判问题解答(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及劳务纠纷案件问题24:《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但未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事先通知工会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但如果劳动者没有主动提出相关主张,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适用或向劳动者进行释明?如果劳动者不请求支付赔偿金,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否应予支持?参考意见: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起诉前已经补正了通知工会的程序,劳动者关于支付赔偿金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如果劳动者未提出相关请求,不建议法院依职权适用或主动向劳动者释明。

劳动者不请求支付赔偿金,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除未通知工会的程序瑕疵外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问题25:《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开立社会保险账户,无法补办的,赔偿损失。

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参考意见: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所造成的劳动者损失,应为正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条件下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经济利益额度,但应扣除劳动者本人应当承担的保险费用额度。

上述经济利益额度无法计算的,可以比照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额度计算损失。

问题26:(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审判实践如何掌握二倍工资的起算点?参考意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该项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的首月起算,计算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止,但不能超过一年。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6篇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6篇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XXXX公司乙方(劳动者):XXXX鉴于甲方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确认1. 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未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未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存在违法行为。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与确定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具体计算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工资总额乘以2。

2. 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应补缴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具体金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算为准。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计算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支付方式与时间1. 甲方应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双倍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滞纳金、经济补偿金等应支付款项足额支付给乙方。

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应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甲方将应支付款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3.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应付款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1.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

2. 乙方应在收到应付款项后,及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开甲方公司。

五、其他事项1. 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保持诚信,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协商结果合法有效。

2. 如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资⽹友提问:劳动法中是不是有“未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资”的规定?我怎么找上⼀个⼯作单位要钱?今天,我们谈谈双倍⼯资到底是怎样⼀回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双倍⼯资。

有这样⼀则案例:张⼥⼠是某幼⼉园教师,她于2012年9⽉1⽇进⼊某幼⼉园⼯作,每⽉⼯资由基本⼯资加技能⼯资加⼯龄⼯资等构成。

但幼⼉园⼀直未与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6年5⽉30⽇,因个⼈原因,张⼥⼠向幼⼉园递交辞职报告。

单位在其多次要求下,也出具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随后,张⼥⼠委托律师出⾯,要求幼⼉园⽀付2012年10⽉1⽇⾄2013年9⽉1⽇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的双倍⼯资差额。

对于张⼥⼠提出的双倍⼯资差额,该幼⼉园却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付。

随后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资差额。

最后经仲裁裁决驳回了张⼥⼠的诉求。

店铺⼩编来给⼤家分析⼀下这个案件,为什么张⼥⼠没有跟幼⼉园签订合同还能进⾏⾃⾝维权?为什么她只主张11个⽉的双倍⼯资差额?为什么她提出权⼒主张时幼⼉园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最后申请的补偿双倍⼯资差额劳动仲裁为什么也给驳回了呢?⾸先我们应该理解以下两个法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单位⾃⽤⼯之⽇起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之⽇起满⼀个⽉的次⽇⾄满⼀年的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付两倍的⼯资,并视为⾃⽤⼯之⽇起满⼀年的当⽇已经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即与劳动者补订书⾯劳动合同。

”从这两个法条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点信息:⾸先,劳动者与⽤⼈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在离职后是可以⾏主张双倍⼯资的权利的。

其次,⼆倍⼯资所适⽤的时效为⽤⼯之⽇起超过⼀个⽉不满⼀年,即劳动者最多能拿11个⽉的⼆倍⼯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研究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研究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研究
在中国的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
工作内容、工资水平、工作时间等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
第20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赔
偿金,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为计算基数;如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但未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应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前自始至终支付工资的期间内劳动者拿到的工
资平均额为计算基数。

例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某劳动者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三个月内分别拿到了1500元、1800元、2000元的工资,那么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
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1500+1800+2000)÷3×3=12600元。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乙方:【员工姓名】住址:【员工住址】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与乙方在雇佣过程中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补偿协议:一、协议背景鉴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甲方对乙方的权益予以重视并深感歉意。

为合法、公正地解决此事,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偿协议。

二、补偿原则1. 补偿标准:根据乙方的工龄、岗位、薪资等因素,结合公司内部的补偿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2. 补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岗位调整、晋升机会等。

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补偿内容1. 经济补偿:甲方将支付乙方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乙方的实际薪资、工龄及公司内部补偿制度计算。

2. 岗位调整:如乙方愿意,甲方可提供岗位调整机会,确保乙方的工作权益。

3. 晋升机会:甲方在今后将为乙方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以表彰乙方的贡献。

4. 其他: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补偿方式,如培训、福利等。

四、协议执行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3. 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履行完补偿义务后,不再就此事提出异议。

4.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协议内容已经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以下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详细说明。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赔偿的计算方法1. 双倍工资的计算: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直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者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计算公式为: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 劳动者月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月数。

2.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赔偿的申请流程1. 协商解决: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2.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法院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证据的收集在申请赔偿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 工资支付记录:证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支付情况。

2. 工作证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 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曾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保存通知书的副本。

4. 其他相关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等,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条依据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条依据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根据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订立,并应当按照劳动者要求支付其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后,未达成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为基础,按照同等岗位同等工作时间支付两倍工资报酬。

总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合法性问题,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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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及索赔时效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及索赔时效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仅仅确立了双倍罚则的原则,但并未明确另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对此有三种观点:一是双倍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包括各种税费在内;第二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实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即,在应得工资基础上扣除各种税费后发到劳动者手里的的“裸体工资”;第三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标准确定,不应包括加班工资等。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因为《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则,旨在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里代价具体表现为,你如果不与这一具体相对人签定劳动合同就要付出两倍的成本,或者说,使用一名劳动者的成本相当于两名劳动者。

成本包括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如正常劳动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等,非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如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计划生育费等。

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双倍工资,也就是剔除非劳动报酬之外后的成本,包含所有实发工资以及个人税费在内。

因此,在剔除非劳动报酬后的全部工资都应当作为计算基数。

这一分析的合理性就自然排除了第二种观点的存在。

至于第三种观点不妨采取特例法排除。

如果劳动者在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11个月工作期间,请事假该怎么计算?工伤医疗期怎样计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怎样计算?因责任事故扣发工资怎样计算?难道不按应得工资计算反而按正常劳动时间工资计算?劳动者本来就没有按正常时间提供劳动,你却要按提供正常劳动计算工资,这是哪门子道理?因此,以上特例的任何一条都可以否定双倍工资不得以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为准,否则,在无条件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就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与立法宗旨是相悖的。

20232023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

20232023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

2023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引言劳动合同法的修订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2023年的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其中一个重要的修订内容是关于双倍工资标准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2023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标准的详细内容。

1. 双倍工资的概念双倍工资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平时工资的2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工资可以作为劳动者应得的补偿,用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双倍工资的适用范围根据2023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工资适用于情况:2.1 加班工资在加班工资方面,劳动者在延长工作时间后,将有权获得双倍工资。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将获得比平时工资高一倍的报酬。

2.2 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对于在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规定他们将获得双倍于平时工资的报酬。

这是为了鼓励劳动者在特殊节假日和休息日继续工作,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的需要。

2.3 法定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期间继续工作的,将享受双倍工资。

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仍然参加工作的权益,鼓励劳动者积极工作。

3. 双倍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3.1 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是根据劳动者平时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水平。

对于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应当为劳动者平时工资的2倍。

例如,如果劳动者平时每小时的工资是10元,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应当为20元。

3.2 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对于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同样是根据劳动者平时的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时,每小时的工资应当为平时工资的2倍。

3.3 法定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对于在法定休假期间工作的劳动者,其工资应当是平时工资的2倍。

例如,如果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期间工作一天,那么他应当获得与平时工作一天工资相等的报酬。

结论2023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标准的修订,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正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2019年5月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8次会议通过)一、劳动关系认定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长期两不找”,双方就确认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发生争议的,如何处理?除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外,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由于未付出劳动,除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外,劳动者请求支付工资、福利、生活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应予支持。

2.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如何处理?劳动者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因双方不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劳动争议,应裁定驳回起诉。

但双方有其他诉讼请求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除外。

3.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以交叉、轮换等方式使用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参照下列原则处理:(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按书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应予支持。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关联企业工作不是履行双方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或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的除外;(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关系;根据上述情况仍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确认劳动关系;(3)在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未签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未签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未签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
协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双倍赔偿金的计算通常
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对于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法律法规会规定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具体的计算公式,例如以
合同金额的两倍作为赔偿金的基准。

因此,首先需要查阅相关的法
律法规,了解该国家或地区对于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金的具体规定。

2. 双方协商的具体情况,在一些情况下,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
法可能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而有所不同。

例如,双方可以在合
同中约定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和方法,这需要根
据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3. 法院裁定的计算方法,如果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发生争议,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也可能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定。

法院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双倍赔偿金的计算进行裁定。

总的来说,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一个受到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影响的复杂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未签定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

未签定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

一、赔偿金适用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后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赔偿金计算标准1. 二倍工资:这是未签订劳务合同最基本的赔偿形式。

用人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每月向劳动者支付本人月工资的两倍。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满一年后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特殊情况下的赔偿金1.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的,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 公司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解散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支付时限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之日起15日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未签订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主要包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劳动法47条双倍赔偿

劳动法47条双倍赔偿

劳动法47条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原则的劳动法47条1、如果雇主擅自改变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雇工双倍的赔偿金。

2、如果雇主未按时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且施行强迫扣款等处罚措施,也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如果因雇主擅自改变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条件,导致劳动者损失时间或者金钱,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4、如果雇主未经劳动者同意,改变劳动者独立工作,而劳动者受到损害时,应支付双倍赔偿金。

5、如果因雇主拒绝为劳动者省缴社会保险金而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害,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6、如果因雇主未订立劳动合同、未就劳动者的个人事项向劳动者提供工作场所、环境及工具,未办理劳动者的就业登记、证明以及安全防护等措施而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害,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7、如果雇主拒绝按时缴付劳动者的福利费、年度假期结算费用而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害,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8、如果雇主在劳动者身上施行殴打、辱骂、拘禁等措施,而造成劳动者受到伤害时,应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9、如果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擅自强制调离劳动者到低收入的行业做工,而造成劳动者的损失时,应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0、如果雇主在劳动者身上施行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失时,也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以上是适用双倍赔偿原则的劳动法47条,由此可见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将会给劳动者造成双重损失。

雇主一旦违反劳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要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时改善企业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主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在劳动争议发生时,雇主应当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劳动者付费,以避免劳动相关支付和责任拖延或者拖欠,引起劳动者不满。

劳动部门必须对劳动权益实施日常监管,促进企业主与劳动者正常完结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尽快建立独立处理机制,赋予争议人充分行使其劳动权益,减少劳动者诉讼费用。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1.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止,按照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两倍计算。

2. 赔偿期限: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3. 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

5. 劳动者在要求赔偿时,应当提供工作期间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等。

6.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7.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8.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支持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的裁决。

9. 如果仲裁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请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裁决结果支付双倍工资。

10. 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在遇到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赔偿。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补偿司法实践之深度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该法例不只在立法中惹起激辩,一边叫好喝采,一边没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怀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需性。

但立法通事后,激辩没法阻拦该罚则的实行。

可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怎样合用所引起的争议更多,无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合用者也存在不一样的理解和操作。

所以本文,联合法理和有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分析和商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薪资补偿的基数和前提《劳动合同法》仅合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的罚则也仅合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合用于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薪资的罚则。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差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能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

所以双倍薪资补偿的合用,第一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能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薪资恳求权。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整日制用工两方当事人能够订立口头协议,不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整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薪资恳求权。

二、双倍薪资补偿的计算时期与基数双倍薪资补偿的时期,开端于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这点应当没有异议。

可是停止时间,第一种看法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看法是满一年应签署无固按限期而未签署的时期,仍应支付双倍薪资。

主张第二个看法的,法律依照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犯本法例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从立法原意,我以为第二款应是对第一款的增补,无固按限期合同相同应是指书面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第二个看法。

可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上海法院广泛以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所以未签合同满一年,单位应肩负责任为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无需再支付双倍薪资。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问题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问题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起算时间怎么界定?如何赔偿?具体分析如下:步骤/方法将“用工时间”认定为第一次进单位工作时间。

应当从合同到期未续订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用工之日”在支付双倍工资的时候,不能简单理解为进单位工作的第一天,而是应认定为“未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工之日”。

因此, 对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应当有一个月的宽限期。

综上,劳动合同到期后,若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应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而不能认定为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可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期的双倍工资。

最新司法解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浏览:3317 |更新:2011-11-16 16:19 |标签:合同司法7全文阅读分步阅读《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大家逐渐学会了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不过,对于一些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为有不同的理解,导致发生了劳动争议。

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对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计算基数的确定、未及时续签等热点问题给予了解释说明。

对此,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就此”意见“详细解读。

步骤/方法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该如何认定[案例]小陈于2009 年11 月到南京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每月工资4000元。

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1 年11 月,他因与单位人事主管发生矛盾而辞职,随后,小陈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2009 年11 月至2011 年11 月期间的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抗辩5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抗辩5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抗辩5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1. 乙方自[入职时间]起在甲方处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甲方应支付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 双方就双倍工资支付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倍工资支付1.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标准为乙方实际月工资的二倍。

2. 双倍工资支付时间:自[入职时间]起至[合同签订时间]止,共计[实际工作月数]个月。

3. 双倍工资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时间]将双倍工资与当月应发工资一并支付给乙方。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时间]内,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双倍工资,乙方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双倍工资及利息。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公司名称]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签字或盖章):[员工姓名]日期:[签订日期]一、关于双倍工资计算标准1. 双倍工资计算标准应依据乙方实际月工资确定,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一致。

2. 若乙方实际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区平均工资标准,则双倍工资应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若低于平均工资标准,则以实际月工资为基数计算。

3. 双倍工资计算时应扣除乙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关于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关事宜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及时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倍赔偿金法律规定(3篇)

双倍赔偿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矛盾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其中,双倍赔偿金法律规定是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阐述双倍赔偿金的法律规定,包括其适用范围、计算方法、支付义务等内容。

二、双倍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概述双倍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双倍赔偿金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适用范围双倍赔偿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2. 计算方法双倍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差额支付双倍赔偿金。

(2)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照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支付双倍赔偿金。

(3)赔偿金额: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金月工资的三倍。

3. 支付义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三、双倍赔偿金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1. 工资支付方面的双倍赔偿金规定(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工资差额和双倍赔偿金。

(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和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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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倍工资赔偿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王肇文律师编写
【案情介绍】
陈某在 2008年 8月 1日入职某贸易公司,任行政管理人员。

陈某每月基本工资为: 1500 元,其他工资包括加班补贴为: 1500 元,合计为: 3000 元/月。

陈某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

单位也没有给予陈某休年休假和支付任何高温津贴。

陈某在 2010年 6月 1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陈某在同年 7 月 1 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查明事实:陈某在入职时填写《求职登记资料表》,填写内容有:陈某个人资料、入职时间、应征的部门、职位、工资数。

双方有盖章和签名。

单位给予员工有十五天的春节放假,但是没有支付工资。

陈某是在公司内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在夏天室内安装有空调,调节气温。

陈某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为:(1)、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从 2008 年 9 月 1 日到 2009年 7月 31日 2倍工资赔偿: 33000元(11个月*3000);(2)、陈某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6000 元;(3)、没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若干;(4)应支付高温津贴若干。

【处理结果】
1、劳动仲裁裁决:(1)、单位支付从 2009年 7月 1 日到 2009年 7月 31日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 倍工资差额赔偿: 1500 元;( 2)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000元;(3)没休的年休假工资补偿若干。

2、劳动者不服,提出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基本同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

3、在二审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赔偿。

【问题】
1、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倍工资的赔偿?如需要支付,
2 倍工资赔偿应如何支付?
2、劳动者如以单位没有依法购买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没有依法购买社保”的?
3、单位没有给予员工休年休假,是否需要支付没休年休假的补偿?
4、单位需要支付高温津贴吗?
律师点评】
1、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赔偿?如需要支付,2倍工资赔偿应如何支付?
:(1)、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辩称,双方所签订的《求职登记资料表》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但是《求职登记资料表》实质意义是入职登记表,虽然双方有盖章签字,但是从该“表”的内容来看,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休息时间、工作地点等内容,所以不能视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计算2倍工资的赔偿应考虑如下问题:①、2倍工资的赔偿是差额赔偿,也就是2倍工资包括已经支付的1倍工资,如单位已经支付了员工工资,实际只需要支付1倍工资的赔偿,因此是差额赔偿;②、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起算,最多是11个月工资,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另行支付 2倍工资的赔偿;③、2倍工资的赔偿,不同于工资赔偿,属于赔偿金性质,所以需要考虑仲裁时效。

在广州市仲裁、法院的做法,是提出仲裁申请时起算,往前推一年,如超过一年时间就不支持了。

④、计算2倍工资的赔偿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工资其他部分不计算在内。

针对本案件,陈某是2008年8月1日入职,在2010年6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在2010年7月1日申请仲裁,陈某按照规定提出,从入职第 2个月开始计算2 倍工资的赔偿,最多11个月工资,到2009年7月31日为止,是正确的,但是按照仲裁时效的规定,只有在2009年7月1日到2010年7月1日期间的2倍工资赔偿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实际只有1个月工资的赔偿,另陈某的基本工资是 1500元,最终法院认定为赔偿陈某 1个月工资,为:1500元。

2、劳动者如以单位没有依法购买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没有依法购买社保”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本案中,因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何谓“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做出了解释和说明,具体是指:(1)没有购买“五险”中任何“一险”;(2)“五险”中单位少购买,如购买“二险”或是“三险”等。

但是不包括:
(1)没有足额购买社保的;(2)单位拖欠社保费用;也就是如出现后两种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没给予员工休年休假,是否需要支付没休年休假的补偿?
:(1)对于年休假的规定。

在2008年1月1日后,国家开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单位给予职工年休假是强制性的规定,如单位没有给予职工年休假,应给予3倍工资的补偿,该补偿包括单位应该支付的1倍工资赔偿,如实际已经支付工资的,只需要支付2倍工资的补偿。

针对于本案,员工在单位已经工作1年以上,按照规定是应该享受年休假的规定的,单位没有给予休年休假,按照规定就必须支付没休年休假的 2倍工资补偿。

(2)单位认为已经在春节休了15天,包括了年休假,单位的辩解是不成立的。

因为,事前并没有与员工约定春节的假期包括年休假,且单位给予的春节休假并没有支付工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需要支付工资,所以单位
并不能以春节休假为理由,来代替给予员工休年休假。

4、单位需要支付高温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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