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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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委托方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
责投标工作。小组成员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与物业管理专家组成。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须知》、《投标书编制
要求》、等,重点就是《招标书》的编制与标底的确定。
3、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就是拟招标的
物业名称,投标单位条件,报名截止日期、报送投标书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4、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从报名单位中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并书面通知各
投标单位。
5、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6、组织投标单位勘查项目并答疑
7、成立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标准、定标办法: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制评分标
准,定标原则与办法。评标委员会一般由业主代表、有关部门人员、物业管理专家及未参与竞标的相同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组成。
8、收取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标书,一般,公开招投标应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并
保存投标书至正式开标时止。
9、开标与标书评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参加人员为业主代表、公证员及参与投标
的单位代表。开标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公证员公证,当中启封投标书,并唱读其报价、管理计划及各项服务达到的标准,开标后应将标书发给评委会委员,由各委员独立详细阅读、审查投标书,就投标书给出评分。
10、组织答辩会,评标定标:阅标后召开答辩会。按抽签顺序,各投标单位负责人(一般为授
权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参加答辩。就公司介绍及委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委员评分汇总后按定标原则与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11、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单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预中标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摘自《物业经营管理》第八章第三节)
1、获取招标信息,决策就是否参与投标
2、报送投标申请,接受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报送投标申请,一般包括企业营
业执照、资质等级、专业人员配置、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以往业绩等。
3、获取与熟悉招标文件并考察物业现场
4、投标决策与编制投标书:
5、报送投标书:按照一般惯例标书分正副本,一正四副,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
6、参加开标及答辩会:在有限时间内充分阐述本单位的优势,投标的意图、对日后物业管理的基本想法、安排与措施,对投标报价的计算作为必要的说明或补充,愿意承诺的优惠条件等,以争取获得最佳印象与分数。
7、中标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