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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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晉升管理辦法

1.目的:

為適時獎掖、提拔與留用優秀人才,提升同仁對公司之凝聚力與忠誠度,並使員工之升遷程序符合透明化與客觀性,以達公平、公正、公開與合理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正式任用之同仁,其在職期間符合本辦法所規定之晉升資格,且經直屬主管提報晉升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3.作業權責:

各部門主管提報所屬同仁之晉升作業權責如下:

4.作業流程:

4.1本公司優秀同仁之晉升作業流程,請參附件一。

5.作業內容:

5.1.晉升資格規範:

依據個人之績效表現、工作能力、個人培育記錄與未來發展潛力,並考量

該員對公司之實質貢獻程度,如其能力確定能勝任較現職更高之職位且有

職缺者,得由部門主管依據本辦法所訂定之『員工晉升基本資格設定表』

予以提報晉升,其晉升資格規範如下:

5.1.1考績資格:

凡擬提報晉升之人員,其過去一年中之考績評等,至少需乙等(含)以上,

方具有提報資格。

5.1.2 出勤、獎懲資格:

年度內無曠工記錄且無記過(含)以上處分。

5.1.3 職務歷練:

5.1.3.1晉升理級主管職位,須接受同一部門組織下,至少兩個課級單位之工作歷練,或有跨部門職務調動歷練者。

5.1.3.2晉升課級主管職位,須接受同一課級組織內,兩個組級或兩個不同

之工作(崗位)歷練。

5.1.3.3晉升組長主管職位,須接受兩個下轄功能/線別之工作(崗位)歷練。

5.1.4 人才培育:

5.1.4.1個人受訓:各職務人員年度所應受訓課程、時數,應按儲備訓練、

在職專業訓練及年度上課時數規定辦理。

5.1.4.2內部講師培育:晉升課級主管,至少須通過內部講師培訓結訓,並

有內部授課記錄。

5.1.4.3接班人培育:晉升課級(含)以上主管職人員,至少應培育一名接班

之儲備人選。

5.2 晉升特簽:

如在職員工雖未符合『員工晉升基本資格設定表』之資格要求,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組織內部亦具有合適職缺者,得由其直屬主管予以專案提報以「代理職」方式晉升。

5.2.1自上一次晉升起累計記滿兩次大功者,且未被抵銷者。

5.2.2受記大功之獎勵且經總經理特案准予提報晉升者。

5.2.3晉升年度內個人考績全部記錄在甲以上者。

5.3.晉升辦理時機:

為使人事升遷作業能顧及組織之全盤性考量與均衡性發展,原則統一於每年七月及一月份辦理晉升作業(前者為全盤性作業,後者係針對特殊優秀人員)。惟若因組織發展需要,或該員對於公司有重大特殊貢獻,得另於適當時機以專案提報之方式辦理。

5.4.職務體系與晉升途徑:

經提報晉升之優秀同仁,得視該部門實際業務管理需要,並考量個人之職業適性與生涯規劃,於「主管職」、「行政職」、「技術職」做合適之轉換,惟晉升時原則應循序漸進。

5.5晉升名額限制:

各部門提報晉升人員,應依據組織編制之職缺提報晉升。

5.6晉升作業流程及核決權限:

5.6.1提報作業:各部門於辦理晉升提報作業時,應由提報主管填寫「晉升人

員能力暨資格評估表」,並送人力資源課彙總、審查。

5.6.2審查作業:

管理部門針對其資格、能力與發展潛力詳予審查(資格不符者,得逕

予退回原單位),並得考量其整體性與合理性,提供建議予相關主管

參酌。

5.6.3核定作業:

經人資部門審查合格後送總經理核準

5.6.4公布作業:

經核定之晉升人員名單,統一由人力資源部門發布「人事通告」公布

週知,並製發「晉升通知函」予晉升同仁收悉。

5.7職位代理:

5.7.1因特殊功績被專案提報或採特簽方式晉升主管職人員,如因其年資、

培訓資格等方面尚未符合晉升之最低資格,惟考量實務管理需要,且

該員亦具有極佳之發展潛力,得以「代理職」方式提報予以晉升作業。

5.7.2經核定「代理」主管職人員,其代理期間最長以半年為限;代理期滿

得視該員實際表現,由其主管予以專案提報真除或免除其代理職務。

5.7.3因個人培育記錄不符之代理職人員,應於六個月內完成原職位所欠缺

之培育項目,以及新職位應達成之工作目標後,方可予以真除作業,

否則將免除代理職務。

5.7.4代理職真除人員之新崗位年資以真除之日起計算,免除代理主管職人

員,其年資按原職位之年資累計計算。

5.8晉升調薪:凡經核定晉升之人員,其薪資調整,悉依「員工薪資管理辦法」

之規定辦理。

5.8.1 經核定「代理」主管職人員,於代理期間得支給所代職位之主管職務

津貼(餘薪資項目不變),如代理期滿未獲真除者,其「職務津貼」予

以取消並恢復其代理前之薪資結構。

6附則:

6.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由人資部門解釋之。

6.2本辦法呈董事長核定後實施,其修正與廢止時亦同。

7相關附件暨表單:

7.1『優秀同仁晉升作業流程』附件一

7.2『員工晉升基本資格設定表』附表二

7.3『晉升人員能力暨資格評估表』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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