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发达国家的现状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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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发达国家的现状及其借鉴内容提要:保险中介在发达国家已发展成为一项非常成熟的产业,因此,其经验对我国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我国的保险中介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保险中介业的监管机构也已成立并正常运作,特别是当外资机构进入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时将会带来大量可供借鉴的经验。因此,保险中介发展的总体外部环境趋好。但我国保险中介业的发展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文章最后针对如何促进我国保险中介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保险中介保险金融

保险中介是接受保险公司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委托,提供展业、风险管理、理赔等专业性服务,并收取佣金、手续费或咨询费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它实质上是一座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可以有效地促进保险交易活动顺利进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成本,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甚至可以具有比保险公司更为完善的服务功能。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保险中介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保险业务。因此,分析、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和运作方式,对我国保险中介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发达国家保险中介业的基本特征

保险中介业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不尽相同。许多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创建了一些适合本国保险市场发展的个性化模式。但从这些形形色色的运作模式中,仍然可以提炼出它们的一般性特征。

(1)保险经纪在保险中介市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中介最主要的是通过保险经纪加以推广的。保险经纪在这些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并且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相当成熟的产业。如英国的保险经济制度对国际保险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同时,其保险经纪业的力量也是世界上最强的。据统计,英国有800多家保险公司,而保险经纪公司却超过3200家,保险经纪人员8万多名。全英保险市场中60%以上的财险业务是由经纪人带来的。着名的“劳合社”则规定,保险业务必须经过保险经纪人这个环节,才能得以安排。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1998年,其全部业务的保费收入达7364.7亿美元,居世界首位。其相当数量的业务是保险经纪人及其所属公司贡献的,其中达信和怡安是全世界最大的两家保险经纪公司,能够直接左右美国保险中介业的发展。

(2)制度建设是保险中介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础。保险中介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完善的保险中介制度。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保险中介制度。

美国的保险中介制度在世界上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对保险中介制度的约束主要通过各州保险法律或法律中的特别规定、自律性规则和保险中介合同体现。美国采取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保险中介制度双重管理机制。联邦政府成立了全国保险专员协会(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来对全国保险业予以协调。协会下设保险规定信息系统,该系统在必要时会设计一些示范法律及指导建议来监管保险中介人,供各州采纳。州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保险监督官来实行

对保险中介人的直接管理和监督。他们负责认定中介人必须具备的执业资格和条件,管理其销售行为,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在具体业务方面,美国的保险中介制度划分得更为详细,使得不同的业务领域能够选择运用不同的中介模式,而使顾客多样化的需求得到最大化满足。

(3)准入审查是确保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素质的有效机制。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高素质是保险中介制度顺利运行的前提。因此,各发达国家根据各自保险市场的要求设置了多种类、多层次的资格认定与等级考试制度,以确保中介人具有相应素质。为了满足保险中介业发展的人员需要,各发达国家还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培训体制,除了保险监管当局自己开办学院培训保险中介人外,还借助各类自律机构和专门院校,聘请保险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培养高级中介人才。各保险公司也都建立了自己的培训体系,对其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和在职训练。

(4)重视保险中介的行业自律和行为规范控制的结合。德国、日本等都在这一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法律条文,美国则是通过设立行业自律组织,来实现对中介人的有效管理。自律组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自律条例及守则,从中介人的业务专业水平、销售职业道德、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来对其加以约束,而且负责对保险中介人从业资格的审查、考试的组织、佣金的管理及日常行为的监督。除此之外,还建立了保险中介人信息档案库,对保险中介人的职业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接受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人的查询和投诉。为了保证保险中介人经营的合法化及维护客户利益,必须对保险中介人的行为规范进行控制。以美国为例,

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担保制度,即从事保险中介的个人或法人应有保证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作担保,或缴存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险,以使其具备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能力;反不正当营业行为制度,要求保险中介人在从业时必须保持最大诚信,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保证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转;客户投诉制度,即设立专门机构,接受保险公司、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的查询和投诉,对中介人进行全面监督。

二、中国保险中介业的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成长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第一,保险中介市场已经初具规模。据统计,截至2004年2月底,我国保险市场上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已分别发展到870家、203家和190家(含已批准筹建待开业的公司),三者合计达到1263家。保险中介的业务额也有大幅度增长。2003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含兼业代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279.9亿元,已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3%。其中,保险代理公司代理的保费收入为46.78亿元,比2002年增长82%;全国保险经纪公司的经纪保费收入为49.6亿元,比2002年增长157%;全国公估公司的公估服务费收入为4848.95万元,比上年增长25%。

第二,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趋好。首先,国家对于规范和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经营优势,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大力培育、扶持、引导、规范保险中介行业的发展。《保险代理机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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