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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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岗位职责1.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3.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工作纪律1.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3. 服从单位管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单位形象。

五、考勤制度1. 考勤采用签到制度,每日上下班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3.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丧假等,具体规定如下:- 事假:一年内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0天。

- 病假:一年内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个月。

- 产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丧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旷工、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工资待遇1.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工资发放实行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七、培训与考核1. 单位应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单位应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业务水平等方面。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具体规定1.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单位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秘密。

3.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维护单位利益,不得损害单位形象。

4.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力量。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提升公益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益性工作的人员,包括志愿者、实习生、临时工作人员等。

二、工作内容1.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活动组织、项目执行、募捐筹款等。

2. 具体工作任务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按照项目计划和安排进行工作。

三、招募方式1.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募方式有以下几种:自愿报名、推荐选拔、组织面试等。

2. 招募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身心健康、熟练掌握相关技能、服从管理等。

四、管理制度1.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负责人的指挥安排,积极参与工作。

2.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保守项目的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给外部人员。

3.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4.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并按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配合做好工作汇报。

五、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可给予嘉奖或奖金激励。

2. 对于违反规定、工作敷衍塞责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受到不公正对待、遭到侮辱或其他不当对待,可向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六、保障措施1. 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其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2. 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3. 在工作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或补充,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2.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及时关注组织或项目的通知,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3. 如有其它情况未详细规定的,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希望所有从事公益性工作的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公益岗位规章制度(4篇)

公益岗位规章制度(4篇)

公益岗位规章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__爱心公益社团由热爱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志愿者共同参与,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系列的帮扶和救助工作;第二条我们提倡从点点滴滴做起,用我们真诚的心,来呼唤无限的爱,进而帮助更多的特困群体;第三条动员和____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多种公益活动,有计划性地募集善款善物,并实施慈善救助行为;以____爱心公益社团及下属分部为主体网络(来进行搜集和发布信息),凝聚爱心力量,联合爱心群众和各行业公益性____,共同携手,将民间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更加活跃。

第四条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应当遵循自愿、透明、公开、节俭和非盈利性的原则。

第五条服务范围包括慈孤助学、敬老扶弱、扶残济困、心理干预、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第六条各项慈善公益活动,以广大爱心群众和社团成员为基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社团成员第七条:社团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自愿参与本社团____的公益活动;(二)年满____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责任心和相应服务能力,拥护本____权益,并严格按照____爱心公益社团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第八条。

建立社团成员准入制度。

社团成员应当向本社团所属陌陌总群及各分群申请加入,经群管理员批准后加入,共同参与本社团____的公益活动本____可以根据活动需要,招募临时义工,并在理事会备案。

第九条:社团成员享有如下权利:(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____;(二)参加本____开展的公益活动;(三)对于本____的活动可自愿选择性参加;(四)请求本____帮助解决在公益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五)对本____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六)有困难时优先享有本____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十条:社团成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____的章程;(二)多渠道搜集有关信息,搜集帮助对象的详实资料,并及时上报;(二)不得向助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三)对帮助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四)不得以社团成员或本____的名义____或参与违____律或本社团章程原则的活动。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公益性岗位的运行而制定的一套管理体系。

公益性岗位是指为了社会福利或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服务社会、帮助弱势群体或推动社会发展的工作岗位。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出台,对于提高公益性岗位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岗位设置与审核1.岗位设置原则: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岗位特点和志愿者的专业性,确保岗位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岗位审核程序:岗位设置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专业评估和部门审批后确定。

同时需要定期对已设立的岗位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岗位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岗位予以关闭。

二、岗位招募与选拔1.招募渠道: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志愿者组织等方式广泛招募志愿者,确保岗位招募的公开、透明和公平。

2.选拔程序:招募志愿者后,进行面试、笔试或能力测试等选拔程序,综合评估志愿者的能力、背景和适应性,确保选聘的志愿者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岗位培训与考核1.培训内容:每位志愿者在入职前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内容包括公益事业的基本知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以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通过线上学习、面授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定制培训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考核制度: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能力,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可以提出培训或调整岗位的建议。

四、岗位管理与激励1.岗位分工: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岗位分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岗位管理:建立健全的日常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志愿者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保证岗位的顺利运行和发展。

3.激励机制:制定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如表彰、奖励、晋升等,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益性岗位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招聘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满足本单位和社会公共利益需求;(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数量。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等;(二)通过内部公告、媒体发布等形式公开招聘信息;(三)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四)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安排,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三)维护单位形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四)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信息。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技能或专业资格;(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工作:(一)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二)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质量;(三)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四)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九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并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享有以下福利待遇:(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二)住房公积金;(三)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第五章岗位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办法等。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保障公益性岗位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服务社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 积极参与公益性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3. 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单位形象;4.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条用人单位职责:1. 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 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权利和义务;3. 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4. 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1. 考核内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质量等;2. 考核方式:采用工作日志、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年度考核:1. 考核内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2. 考核方式:采用工作总结、业绩展示、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晋升、调整岗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四章考勤与请假第九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考勤制度,全勤为22天。

第十条请假制度:1. 病假: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需休息3天以上(含3天)的,需提供医院证明,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2. 事假: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私事需休息1天以上的,需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3. 旷工:公益性岗位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工作秩序和单位形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机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机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益性岗位定义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出资或者以补贴方式设立的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非营利性社区公共服务岗位。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招聘、使用和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优先安置原则:优先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申请者。

3. 保障权益原则: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和生活待遇。

4.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管理职责1. 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设置、招聘、使用和管理。

2. 机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管理。

3. 机关单位后勤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等保障。

4. 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五、招聘与使用1. 招聘程序: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应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2. 招聘条件: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资格或技能。

(3)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4)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3. 使用期限: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

六、工资与福利1. 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定期进行调整。

2. 福利: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七、考勤与考核1. 考勤: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考核:机关单位应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公益岗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公益岗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公益岗位的社会效能,保障公益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益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社区、街道、乡镇等基层公共服务单位聘请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三条公益岗位人员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4. 维护单位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四条公益岗位人员的权利:1. 获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2. 参与单位民主管理,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接受单位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4.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公益岗位人员的招聘:1. 公益岗位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招聘程序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3. 招聘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品质,能够胜任公益岗位工作。

第六条公益岗位人员的培训:1. 单位应定期对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 单位应组织公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3. 单位应鼓励公益岗位人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竞争力。

第七条公益岗位人员的考勤:1. 公益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2. 单位应建立考勤记录,对公益岗位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考核;3. 公益岗位人员请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1. 单位应定期对公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2. 考核结果作为公益岗位人员晋升、调岗、辞退的依据。

第四章奖惩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公益岗位人员,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的公益岗位人员,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医院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医院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执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定义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设立,用于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具有社会效益,不追求经济利益。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2. 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公益活动,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3.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 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1. 考勤管理(1)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2)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

(3)病假、事假、产假等假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执行。

2. 工资待遇(1)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假等福利待遇。

3. 培训与考核(1)医院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医院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4. 退岗管理(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医院工作需要退岗,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退岗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十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十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十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十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四、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

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士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七、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5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5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一、执行范围: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____天):(一)病假制度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____天以上(含____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____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____天(含____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

休病假____天(含____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____%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

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____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____日或年累计____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本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本「篇一」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2、上班时精神饱满,工作积极。

工作期间不聚众聊天,不嘻笑打闹,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占用电话聊天。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办公场所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可大声喧哗、吵闹,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来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9、上班时不挂私人QQ号、上网聊天、打游戏。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1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1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

男协理员不留长须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治安保洁员的管理体制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沙锅屯街道办事处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和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就业岗位。

包括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社会福利、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人员,是指在公益性岗位上从事就业援助的劳动者。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补贴等工作。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名称、人数、职责、要求等内容。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等。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环节。

招聘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应聘者的综合表现,确定招聘人员。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安全知识等。

第三章考核与补贴第九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接受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

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按时领取补贴,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当退还已领取的补贴。

第四章退出与补充第十二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岗位:(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四)其他应当退出岗位的情形。

公益性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和使用,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设置的各类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洁、公共设施维护、文化体育活动组织等。

第二章公益性岗位设置与使用第三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岗位设置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满足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服务的需求。

2. 优先性: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3. 合理性:岗位设置应结合实际需求,避免资源浪费。

4. 持续性:公益性岗位应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公共服务质量。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与审批程序:1. 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置申请。

2. 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3. 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考勤管理:实行考勤制度,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时到岗工作。

2. 培训管理: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

3. 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4. 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时,应按程序退出。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1. 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 按规定发放工资和福利。

3. 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考勤管理细则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每月全勤为22天。

第十一条病假制度:1. 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保障公益性岗位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是指为实现公益目标而设立的工作岗位,主要为社会公益服务、扶贫救灾、环保保护等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岗位。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约原则。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公益事业的正常开展,提高公益项目的效益和影响力。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应注重激励和保障公益志愿者的权益,鼓励其参与公益事业,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应当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公益志愿者的人权和劳动权益。

第二章公益性岗位的设立第八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立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充分调研和论证,明确公益性岗位的需求和任务。

(二)制定岗位职责和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三)确定岗位的人数和任职期限,明确岗位的招募和绩效考核标准。

(四)明确岗位的待遇和福利,确保待遇合理、福利优厚。

(五)制定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岗位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立应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做好公示和宣传工作。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立应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的可持续供给和管理的可操作性。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的招募和选拔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的招募应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十二条公益性岗位的招募应设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和选拔标准。

第十三条公益性岗位的招募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如网络招聘、报纸广告、社会组织宣传等。

第十四条公益性岗位的选拔应通过面试、考试、专业评测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五条公益性岗位的选拔结果应公示并及时通知参与者。

第四章公益性岗位的培训和管理第十六条公益性岗位的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和计划。

第十七条公益性岗位的培训应注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结合,提高公益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公益性岗位的培训应及时反馈和评估培训效果,及时修正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运行,提高公益性岗位的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是指依托社会组织、政府机构或其他单位,由志愿者或接受教育培训后的人员免费担任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岗位。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开、透明、高效。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管理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公益性需求和志愿者的利益需求,应经组织或单位的批准。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并应根据岗位具体要求确定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要求。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方式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旨在方便志愿者的参与和服务。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和评价应公平公正,注重志愿者的参与感和满意度,鼓励志愿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公益性岗位的改进和发展。

第三章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志愿者在担任公益性岗位期间,有权获得相应的培训、学习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志愿者有权享受公益性岗位带来的社会认同、精神满足和自我实现。

第十条志愿者有义务按照组织或单位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保守岗位秘密,维护组织或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公益性岗位的改进和发展。

第十二条志愿者有权参与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决策,享受与其参与程度相匹配的权利。

第十三条志愿者在公益性岗位期间发生的事故和意外伤害,由组织或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组织和单位的责任第十四条组织和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公益性岗位的规范运行。

第十五条组织和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指导和支持,提高志愿者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组织和单位应及时给予志愿者工作成果的肯定和表彰,举办志愿者交流和互动活动,增强志愿者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第十七条组织和单位应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公益岗位规章制度(5篇)

公益岗位规章制度(5篇)

公益岗位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加强公益岗位管理,规范公益工作行为,维护公益事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1. 公益岗位要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并在公益机构内部进行公示。

2. 公益岗位要履行所指派的任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工作效果。

3. 公益岗位要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公益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工作纪律1. 公益岗位要严格按照公益机构的工作时间安排,正常上下班。

2. 公益岗位要遵守公益机构的工作纪律,尊重岗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3. 公益岗位要维护公益机构的形象,不得从事与公益事业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规范行为1. 公益岗位要遵守公益机构的行为规范,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伦理的行为。

2. 公益岗位要遵守公益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机构和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

3. 公益岗位要尊重服务对象,理解并满足他们的需求,做到真心关爱。

第五章工作安全1. 公益岗位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做到工作期间不受伤害。

2. 公益岗位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作工具和设备。

3. 公益岗位要及时上报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六章着装要求1. 公益岗位要根据公益机构的要求,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保持整洁。

2. 公益岗位要注意仪表端正,不得有不雅行为和不文明用语。

第七章绩效考核1. 公益岗位要按照公益机构的考核制度,参与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或处罚。

2. 公益岗位要按照规定的考核周期,完成个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第八章奖励与惩处1. 公益岗位要根据个人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公益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 公益岗位要根据个人工作失职或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公益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章其他规定1. 公益岗位要积极参加公益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公益岗位要尊重公益机构内部的民主决策,配合机构的各项工作。

3. 公益岗位要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传播公益知识,倡导社会公益行动。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提高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益性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公益性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益性岗位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管理委员会是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社会代表组成。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政策和规定,并对公益性岗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公益性岗位的设置第十条公益性岗位是指国家、社会、企业等机构设立,专门从事公益事业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切实满足公益性事业的需求。

第十二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合理,避免重复、浪费和低效的情况发生。

第十三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人员的数量、资格要求和薪酬待遇。

第十四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社会发展和公益性事业发展情况。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的招聘第十五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并依法确定人才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应当注重人员的能力和资质,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原因歧视应聘者。

第十七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应当在媒体上公开招聘信息,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十八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应当建立健全人才选拔程序,注重选拔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程序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3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3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是指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公益性岗位,保障公益性岗位的正常运行和服务效果,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1. 岗位设立和管理:根据公益性岗位的具体需求,确定岗位的名称、职责和要求。

同时,建立专门的岗位管理机构,负责岗位的招募、选拔、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2. 招募和选拔:根据岗位的要求,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募和选拔。

招募时要注重招募对象的志愿精神和责任意识,选拔时要注重选拔对象的专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3. 岗位培训和考核:为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定期对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借助考核结果对其进行评价、奖惩和激励。

4. 服务效果评估:定期对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岗位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岗位的设置和管理,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 福利待遇保障:对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保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福利待遇包括薪酬、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发展等方面。

6. 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岗位的招募、安排和服务情况等信息。

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岗位的正常运行和服务效果。

以上是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还可能因地区和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二)第一条管理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提高公益性岗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管理。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的定义公益性岗位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公益需求而设立的工作岗位,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服务等。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立1. 公益性岗位的设立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公益性岗位的设立由社会公益组织、政府部门等提出申请,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保障公益性岗位的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提高公益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创设或承担,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从事公益服务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开,依法管理,改革创新,激励奖惩,绩效导向,合理安排,按需配备,社会参与,分类管理,分类推荐。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设置、聘用、使用、考核、岗位变动、岗位评价等事项,促进公益性服务的发展。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权力属于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承担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遵守相关岗位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包括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两个方面。

综合管理由政府或非营利组织负责,专业管理由专业机构负责。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非营利组织。

第二章公益性岗位的设置第八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满足公众的需求。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和社会的实际需求,经过合法程序确定。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考虑到人力资源的储备和管理,并与人员培训和职业发展结合起来。

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通过公开招聘和竞争评选的方式确定,鼓励人才的培养和良好的岗位竞争秩序的形成。

第十二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考虑到工作内容的专业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内容的需要,确定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鼓励和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的聘用第十四条公益性岗位的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尽职调查和审查制度,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五条公益性岗位的聘用应当以合同制为主,以聘期制为辅,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确定聘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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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XX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2、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劳保站审批。

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劳保站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保障站。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

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县劳动局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劳动局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站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办事处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县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劳动保障站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办事处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
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17年5月4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XX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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