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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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议事规则详解

袁天鹏主讲的“萝卜开门”正式开课了!

什么是“萝卜开门”?听我慢慢说来。

很多朋友都已经看了黑色封面、设计庄重的新书──《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中文全译本,我叫它“黑皮本”或者“黑皮书”──所以,凡是想看正宗《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请认准“黑皮儿的”!

有些朋友,或者说,挺多朋友,反映这本书“太高端了”,这当然不假,这样的评价符合这本书“百年经典”的地位。当然这是好听的说法,不好听的意思就是说,不好读,不容易看进去。这对我也并非意外,不过我心底还是想着大家应该喜欢看这样的“原汁原味的行货”,我还写了文章反问道“难道规则太复杂了吗?”,意思是说,罗氏规则虽然看着复杂,但实在是因为都是必要的,大家实在是需要看(哪怕只是一带而过地看)了“黑皮书”之后,看清楚规则背后的原理之后,才能避免在运用规则的时候“跑偏”、“走样儿”──倒不是说,我们要完全一板一眼地照猫画虎,而是最怕没掌握原理,在“灵活”的过程中没有“准儿”,说是在用“罗氏”,实际早就变味儿了,这样的问题在我们引进很多理念和工具的时候可没少犯。

但显然,这样的想法还是有些一厢情愿了。“普及”和“保真”,这两项任务,看来得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通俗版、入门版还是必须得弄,不然难住大家,就是把大家挡在门外了。

所以我今天新开了一个课程,叫做“萝卜开门!”,就是教大家怎么开始实战演练伟大的“萝卜(特)规则”!

“萝卜开门”第一课:实战前的准备

今天是“萝卜开门”的第一课,讲讲如何准备“罗伯特规则”的实战演练。正如孙中山所说(当然下面这些话是我用白话翻译的):这本书就好比兵书,不是拿来看的,而是拿来练的,纸上谈兵不行;练着练着,就象嚼甘蔗一样,感觉越来越好;等到了融汇贯通的时候,就会体会奥妙无穷了。

首先,强调强调再强调,必须反复看“通用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就在目录前面的短短两页纸,这可是全书的精华和根本,需要反复咀嚼。当然,再往前的“译者导读”写得也不错,季教授和张教授的序自然更是高屋建瓴。

我们先从会场上的规则说起(罗氏规则是一套体系,会场上的规则只是一半儿吧,会下的规则,例如治理结构等,文件制度等,也是重要组成,合在一起,组织才能长期稳定地发展。这会场下的部分也是“黑皮本”对比老版本——例如商务的蓝本——来讲,大大加强的部分)。

我们暂时只讨论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的会议(理由以后再说):

(1)所有成员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事实不是这样,那么为了演练起见,请暂且假设大家平等);

(2)对于要讨论的问题,大家有不尽相同的意见,而且比较希望表达出来;并且

(3)大家还很希望尽快做出一个决定,这个决定还要最大程度地反映大家整体的意愿。

要按罗伯特规则开会,至少需要一个主持人,叫“主席”,和一个记录人,叫“秘书”。主席是所有成员选出来的。可是为了演练起见,我们先不要陷入选举的“漩涡”之中,大家先差不多推举一个人做主席就行了,因为主席并不是什么“香饽饽”;记住:

“罗氏规则第一条”:主席必须中立和公正,只能维护程序,不能提议,也不能对任何议题发表评论,在多数情况下也不参加表决。

为什么要这么设计?为了平衡。主席有主持会议的“权力”(注意,这不是“权利”,而是“权力”,不是本来就有的,而是大家在选举的时候“授予”他的。),能够分配发言权,别人发言超时了,主席可以打断。所以大家就要考虑,如果主席也能发言,那他或她自己想说的时候,别人就很可能抢不上;而主席发言一旦超时,别人很难打断,还有表决的时候,需要主席全神贯注判断表决结果。既然你主席管“程序”,那你就别管“内容”,这样最清楚,最和谐稳定。

所以为了演练起见,大家先推举一个跟要讨论的事儿关系最小,愿意不发表意见,为人又比较公正的同仁来当主席就行;如果逻辑思维能力也比较强,那就更好。

“秘书”也是所有成员选出来的,不过因为秘书基本只是在记录,而且会议纪要也受到大家监督,所以并不限制秘书提议或发言。只要为人公正可信,概括能力较强就可以了。

实战前,还有一件事情必须说明白。

“罗伯特规则”不喜欢打没准备的仗。大家想怎么说,想怎么做,事先要想好,甚至不客气地说,最好都写好了,不要文采,只要“达意”,就是说你把你要怎么做说明白。这个就叫做“动议”,要是觉得这个词太“文”,那就叫“提议”或者“提案”也行。还有提案提案,是要提出解决方案!你想怎么办?你认为问题要怎么解决?不要谈问题,辩论的时候会有机会谈问题,提案里面只能说解决方案。提案都谁能提啊?别忘了刚才的“罗伯特规则第一条”,主席不能提,除此之外,所有成员都可以提。

我常常发现大家不习惯提出方案,总是在谈问题。你问他们“那你认为该怎么办?”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说“我知道得不够,还要问大家……”之类的话。举个简单的例子,一次我在主持的时候,有人提议“我们应该找个时间搞一次团队建设。”我一听这个提议属于很典型的“中国式提议”,就是听起来很对很好,但仔细一想它没有提出任何实质的“行动建议”——没有时间、没有地点、做什么怎么做又不具体,这样的提议通过

了也没有任何结果。罗氏规则对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预见,所以规定这个时候主席可以提醒提议人完善提议(但不能干涉具体内容,更不能以提议不完善为理由拒绝受理)。于是我问“请提议人具体建议,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活动。”结果我们听到了典型的回答:“那我就不好说了,看大家意见吧。”

当然得看大家意见!关键是你要先说出你的意见。所以我鼓励道:“请尽管根据自己的情况,说出自己的意见,别人有不同意见,自然会在辩论和修改的阶段提出来。如果提议中没有这些具体内容,大家的讨论就无的放矢,会议效率因而降低了。”于是这位提议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其实多数时候大家不是没有想法,可能还憋得很难受,无奈一直的习惯和氛围都是“含蓄”。罗氏规则的氛围不是这种含蓄,反而是鼓励大家把自己的意愿诉求出来,以理性的、有序的方式,在规则的边界内最大限度地诉求出来,并寻求最大的支持。大家都诉求,那么大家就能知道其他人真正的想法,同时又有规则约束内不能肆意侵害,那么大家就会理性而创造性地去思考能让彼此都满意的办法。

综上所述,请记住:

“罗伯特规则第二条”:提议人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行动建议,提案最好是书面,而且只能包含解决方案。

实战前的准备工作还真不少,这一课就到这里。下一课我们就真的开始现场演练提议处理的“六部曲”了。

“萝卜开门”第二课:提议处理“六部曲”

今天讲第二课,我们得进入正题了——处理“提议”。我曾经批评中国人做学问喜欢晚“模糊”,很不乐意去明确定义自己提到的概念,例如中医里面的“气”啊、“寒、热、虚、火”之类,全凭大家悟性啦,结果自然误解和分歧不断。所以我汲取教训。我要定义,我所说的“提议”,就是上次课里说的“动议”、“提案”,这三个词在“黑皮书”里面通用,英文都对应“motion”,但我还是最喜欢用“提议”,因为比较口语,而且名词、动词都可以。

“提议”在罗氏规则里面是一个有明确意义的词,是指“正式的行动建议”。所谓“正式”,就是说只要有人提出来了,一套程序就启动了(大概这就是为什么它的英语“motion”就是“move”“动”这个词的名词形式了),就开始处理它了,直到它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成不成,或者何时再论之类的。这套程序,我就叫它“提议处理六部曲”。

第一部曲:提出

上次课讲了,除了主席不能提议,其他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所期望的行动建议,具体嘛,就是在适当的机会把自己的腹稿说出来,或者把书面稿念出来。什么是适当的时机?这里就要碰到“罗伯特规则”中的“发言规则”。“发言规则”也不止一条,最重要的两条就是:

“罗氏规则第3条”(发言规则1):发言必须申请;只能在没有人正发言的时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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