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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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法理学概述
一、正确理解法理学学科名称演变的线 索
1、在中国:法理学--法学通论--国 家与法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
2、在西方:法哲学---法理学。
二 介绍法学和法理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1、重点强调的法学定义 2、法学是以社会法律现象及其发展
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
2、重点讲授法学的研究对象 (1)静态--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 律渊源、法律文件。
认为法是自然意志或人类理性的表现,国家产生
以前,人的行为受自然法支配,国家出现后,国家 制定的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实在法就没有 法律效力,人们可以不遵守,甚至有权推翻它。
(二)分析法学派 1、分析法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
产生于19世纪初,反映了处于资本主义相对稳 定时期的资产阶级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法律的愿 望。代表人物:英国的奥斯丁。
(2)动态--立法--实施--实现--实效。 (3)法律发展变化规律--法律起源--法律发展-法律消亡。
(4)法律文化--法律意识、法律传统、法律原则、 法律思想。
(5)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经济、政治、 道德、宗教、历史。
3、正确理解法理学研究对象 (一)本体论:法的本质、法的现象、法的特征、 法的分类。 (二)发展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的 消亡。 (三)价值论:法与正义、法与平等、法的作用、 法与秩序、法与自由。 (四)运行论: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 监督。
五 、重点讲授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论变革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的三个揭示;在法与
经济、法的本质、法的规律方面与资产阶级法理学 有本质的区别。
六 介绍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 1、重点讲授法学体系的含义:法学各分支学科
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了解法学体系有六大法学部门组成。 3、一般了解学习法理学课程的意义重大,掌握
产生于20世纪初的美国,影响很大,是帝国主义 阶段资产阶级公然抛弃法制的反映。代表人物: 美国的庞德、霍姆斯等。
2、社会法学派基本观点 (1) 根据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造成的社会效 果来评价、研究法。强调法的适用。 (2.) 从实用主义哲学出发,认为法的本质是 不可知的。法的目的就是实用和效果。凡是对社 会生活有利的,发生社会效果的,就是理想的法 律。 (3). 主张法官立法和自由裁量权。
四个方面内容
七、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1、法理学的研究方法,要掌握总的方法 论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法学的自身方法论有四个方面。
2、了解法理学的研究思路,坚持发展, 关注实践,借鉴国外经验。
课后习题:
1、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2、对自然法学派的观点如何评价?
来自百度文库
三、重点讲授法学和法理学的产生
1、法学产生的两个条件:恩格斯语: (1)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 (2)出现了职业法学者阶层。 2、法理学产生的前提: (1)法学自身成为独立的学科, (2)以社会革命为基础。
四、 具体介绍资产阶级的法理学学科的历史发展: (一)自然法学派 1、自然法学派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 (1)形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然法存在于 自然和人类理性之中,先于国家存在,人定法(实 在法)是国家制订,并依据自然法的。 (2)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7--18世纪)。自然法学 派正式形成。 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 、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 2、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2、分析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这个学派反对自然学派,也反对历史法学派。 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主权者以制裁和威 胁为后盾的强制命令。即使是恶的命令,也要 服从。法学的任务就是对现行法律从条文上、 形式上的研究和分析。而不必去研究法的本质 产生。
(三)社会法学派: 1、社会法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
一、正确理解法理学学科名称演变的线 索
1、在中国:法理学--法学通论--国 家与法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
2、在西方:法哲学---法理学。
二 介绍法学和法理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1、重点强调的法学定义 2、法学是以社会法律现象及其发展
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
2、重点讲授法学的研究对象 (1)静态--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 律渊源、法律文件。
认为法是自然意志或人类理性的表现,国家产生
以前,人的行为受自然法支配,国家出现后,国家 制定的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实在法就没有 法律效力,人们可以不遵守,甚至有权推翻它。
(二)分析法学派 1、分析法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
产生于19世纪初,反映了处于资本主义相对稳 定时期的资产阶级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法律的愿 望。代表人物:英国的奥斯丁。
(2)动态--立法--实施--实现--实效。 (3)法律发展变化规律--法律起源--法律发展-法律消亡。
(4)法律文化--法律意识、法律传统、法律原则、 法律思想。
(5)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经济、政治、 道德、宗教、历史。
3、正确理解法理学研究对象 (一)本体论:法的本质、法的现象、法的特征、 法的分类。 (二)发展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的 消亡。 (三)价值论:法与正义、法与平等、法的作用、 法与秩序、法与自由。 (四)运行论: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 监督。
五 、重点讲授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论变革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的三个揭示;在法与
经济、法的本质、法的规律方面与资产阶级法理学 有本质的区别。
六 介绍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 1、重点讲授法学体系的含义:法学各分支学科
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了解法学体系有六大法学部门组成。 3、一般了解学习法理学课程的意义重大,掌握
产生于20世纪初的美国,影响很大,是帝国主义 阶段资产阶级公然抛弃法制的反映。代表人物: 美国的庞德、霍姆斯等。
2、社会法学派基本观点 (1) 根据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造成的社会效 果来评价、研究法。强调法的适用。 (2.) 从实用主义哲学出发,认为法的本质是 不可知的。法的目的就是实用和效果。凡是对社 会生活有利的,发生社会效果的,就是理想的法 律。 (3). 主张法官立法和自由裁量权。
四个方面内容
七、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1、法理学的研究方法,要掌握总的方法 论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法学的自身方法论有四个方面。
2、了解法理学的研究思路,坚持发展, 关注实践,借鉴国外经验。
课后习题:
1、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2、对自然法学派的观点如何评价?
来自百度文库
三、重点讲授法学和法理学的产生
1、法学产生的两个条件:恩格斯语: (1)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 (2)出现了职业法学者阶层。 2、法理学产生的前提: (1)法学自身成为独立的学科, (2)以社会革命为基础。
四、 具体介绍资产阶级的法理学学科的历史发展: (一)自然法学派 1、自然法学派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 (1)形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然法存在于 自然和人类理性之中,先于国家存在,人定法(实 在法)是国家制订,并依据自然法的。 (2)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7--18世纪)。自然法学 派正式形成。 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 、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 2、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2、分析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这个学派反对自然学派,也反对历史法学派。 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主权者以制裁和威 胁为后盾的强制命令。即使是恶的命令,也要 服从。法学的任务就是对现行法律从条文上、 形式上的研究和分析。而不必去研究法的本质 产生。
(三)社会法学派: 1、社会法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