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监督学校的一切资金收支活动。
2、学校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核算、统一管理,财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园长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监督,并根据学校规定,财会人员及时向教职工汇报学校收入情况。
3、财务部门应根据上级的经费拨款,学校自筹资金的测算,根据上级有关经费使用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上级主管部门、园长室统一指导下,编制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支出预算表,经行政会讨论并按时报局主管部门审定。学校全年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主管部门的核定预算运作,同时根据学校各时期的收支状况,做好教育经费收支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年终教育经费的实际使用决算情况,做好全年的学校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4、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收支全面管理。
5、各部门根据学校规定的经费使用额度及实际需要使用时段,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采购后发票经手人必须签名,由财产管理
员验收入帐。凡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须办理好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后,方可采购。采购后的物品必须按照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办理各项手续。
6、报销的发票及发放的各类款项,必须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复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各类费用发放,工程款项,招待费用,学生代办费支出须由园长审核签字。对学校必要开支,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校长审批。在日常行政开支中,对园内的工程及重大开支,须经骨干小组成员讨论后实施。
7、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单位须以各组室申请的项目为依据,由后勤组进行汇总整理,报请学校骨干会议审核和审批通过,并向全体教职工汇报,经确定后,在编制下一年度单位预算时,同时编制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8、按规定的手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学校收入现金必须开具财政局印制的收据给交款人;支付现金应取得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由校长、财产保管员、经手人签章。
9、严格执行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学校经常对学校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保证帐实相符并监督现金的合理使用。
10、审批人员必须按照财经法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对审批项目加强监督管理。
11、更换出纳人员,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按照现金日记账记录进行点交,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