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月“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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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月“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目的:为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服务之星”的示范效应,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树立优秀服务的榜样,弘扬热情服务、温馨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的工作作风,拟在各部门每月开展评选“服务之星”的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服务之星”活动的评选对象
物业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服务之星:7人(工程部、客服部、住宅、商业、写字楼、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各一人)
保洁员服务之星:2人
秩序维护员服务之星:2人
中层干部服务之星:1人
二、“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②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团队协作能力强、互相学习,对工作诚实、认真、负责;及时高效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
③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亲切)月内无一例业主有效投诉发生;
④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⑤上班时间着装整洁,仪容仪表符合公司规范;
⑥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月出勤率100%;
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当月无违规违纪、处罚记录;
⑧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在公司的技能考核中达标;
三、“秩序维护员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①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小区正常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业主人生财物的安全者;
②按时完成绩效收费指标,辖区停车秩序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
四、“保洁员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①热爱保洁工作,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②立足本职,对负责的卫生区域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合理使用和保管保洁工具、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损坏丢失。
五、“中层干部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①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
②当月无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措施扎实深入;
③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指示、决议和文件精神,模范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法:
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各部门推荐候选人报人事行政部,每月5日前由直管领导及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
备注:如有发现严重违纪情况和接到当事人、业主投诉的则取消当月参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
(二)奖励办法:
1、将个人姓名、照片刊登在“每月服务之星”宣传栏通报表扬,成为全物业公司学习榜样。
2、多次获得服务之星员工作为公司晋升培养对象及年终评优考核的依据。
3、当选员工当月奖励100元,以资鼓励。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月“服务之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