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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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摸排工作是指对困难群众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下面是一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摸排目标群体1. 困境家庭:包括贫困家庭、失业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等。

2. 特殊群体: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孤寡老人等。

3. 低保对象: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

4. 流动人口: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

二、摸排方法1. 实地走访:组织工作人员分区域、分片区实地走访目标群体,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

在实地走访的过程中,要注重与目标群体建立信任关系,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心声。

2. 数据整理:将走访获得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住房情况、教育情况、就业情况等。

3. 问题梳理:针对摸排获得的信息,梳理出目标群体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当前他们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

三、摸排工作内容1. 精准识别:根据获得的信息,对困难群体进行再次筛选,将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确定下来,确保帮助的对象精准有效。

2. 基本生活保障:针对收入困难、住房困难、教育困难等问题,制定相应的帮助方案,确保目标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 就业创业扶持:针对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等目标群体,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引导他们走上致富之路。

4. 教育支持:对贫困家庭和低保对象中的学生,加大教育帮扶力度,提供免费资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支持,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

5. 社会保障:对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包括医疗救助、护理服务等。

四、摸排工作实施步骤1. 编制调查计划:明确摸排的目标群体、摸排的时间和地点,确定调查问卷和访谈内容等。

2. 组织工作人员:根据调查计划,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摸排能力和服务意识。

3. 实施调查:按照摸排计划,实施调查工作。

在走访过程中,要注重与目标群体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

4. 信息整理和梳理:将调查获得的信息分类整理,并与其他部门共享,以便制定相应的帮扶方案。

低保核查工作计划方案

低保核查工作计划方案

一、工作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社会救助的政策要求,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低保核查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排查低保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 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 完善低保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内容1. 核查对象范围- 新申请低保的对象。

- 现有低保对象。

- 2022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原保障对象(死亡、已转特困、户口迁出等除外)。

- 2022年以来申请低保未获确认的对象。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持一级、二级残疾证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证人员。

- 重病患者(家庭条件明显高于当地居民的除外)及自付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监测户、脱贫户及一般农户。

- 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

- 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 脱贫人口及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2022年扣除转移性收入后人均纯收入在2倍低保标准以下的家庭。

- 未纳入保障范围且正在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研究生除外)的家庭和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

2. 核查流程- 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低保政策,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 入户核查阶段:由专人负责,按照“入户核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的方式,对申请对象进行全面核查。

- 民主评议阶段: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确保评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 审核公示阶段:对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审批发放阶段: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批,并发放低保金。

3. 核查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低保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核查。

- 对家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费用支出、家庭刚性支出等要逐项核算。

-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社会救助家庭刚性支出收入核算抵扣政策。

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但一些欠发达地区和特殊群体在社会救助上仍存在困难和问题。

为有效落实中央确定的社会救助目标,提高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1.解决基本救助范围内的困难群体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加强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为其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和效率。

三、工作重点1.完善救助标准和范围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体的具体情况,适度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扩大救助范围,将更多的特殊群体纳入救助范围,确保每一个有需要的人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帮助。

2.建立健全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

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社会力量的合作,共同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好的救助服务。

3.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帮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

加强福利院、敬老院等专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多的养老、康复和教育服务。

4.加强宣传和督导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和参与度。

通过宣传活动,向社会传递温暖和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共同参与。

同时,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督导,确保救助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协作机制。

2.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明确救助对象、标准和程序。

加强救助基金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运行。

3.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措施。

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讲活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群众能力和素质。

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4.06.10•【文号】民函[2014]161号•【施行日期】2014.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民函〔2014〕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已经2014年6月9日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略)2.“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情况统计表(略)民政部2014年6月10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精神,指导全国民政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推进会议”统一部署,民政部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二、重点任务(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X XX 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90 号)和 XX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 民发〔20XX〕X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

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

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对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二、三类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

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最新

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最新

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最新社会救助核查是指对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和检查,以确保救助对象真实、合法、准确享受救助待遇,防止救助资源浪费和滥用。

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以确保核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以下为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的最新内容:一、核查对象和范围1. 核查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人员。

2. 核查范围:涵盖救助对象的身份信息、经济状况、资产状况、生活状况等相关情况的核查。

二、核查方式和方法1. 定期核查:按照规定周期对救助对象进行核查,如年度核查、半年度核查等。

2. 不定期核查:针对可疑情况或群众举报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核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3. 现场核查:对部分救助对象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家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获取救助对象的真实情况。

4. 联合核查:与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合作进行联合核查,共享信息资源,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5. 数据比对: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比对,核查救助对象的真实身份和情况。

三、核查内容和要求1. 身份信息核查:核查救助对象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簿等,确保救助对象的身份真实可信。

2. 经济状况核查:核查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收入、家庭负债、家庭成员就业等情况,确保救助对象的经济困难。

3. 资产状况核查:核查救助对象的个人或家庭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证券等,确保救助对象的资产状况符合救助标准。

4. 生活状况核查:核查救助对象的日常生活情况,包括就业情况、生活水平、教育情况等,确保救助对象的生活困难。

四、核查流程和管理1. 核查计划制定:根据核查对象和范围确定核查计划,包括核查时间、核查地点、核查内容等。

2. 核查人员配备:确保核查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障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核查程序管理:建立核查工作的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社会救助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以下的实施方案: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明确社会救助政策依据和实施细则。

2. 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形成政策协调一致性。

二、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保障:
1. 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社会救助资金规模,确保资金充足。

2. 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监控和使用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方式,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三、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1. 健全社会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数量。

2.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和能力。

3. 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工作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社会救助宣传:
1. 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社会救助政策。

2. 利用多种渠道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3.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众形象和认知度。

五、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和评估:
1. 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定期组织社会救助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

3.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改进社会救助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在当前社会,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日渐完善,但仍有一些弱势群体和困境人群存在着无法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现状。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切实改善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政策落实,确定具体目标和措施。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以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为目标,加大对困境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得到全面、精准的落实。

同时,要不断优化制度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救助意识。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传递正确的社会救助理念,引导公众关注弱势群体的现状和需求,增强社会救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同时,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更多的困难群体了解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机制,保障措施的实施和执行。

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有序实施,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更好地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四、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公开透明,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政策文件、补助标准、资助名单等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帮扶对象,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要加强对社会救助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能够更好地为困难群体提供有效帮助。

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协调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

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同时,要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运行效能。

七、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4.24•【字号】齐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齐民规〔2020〕1号各县(市)、梅里斯区民政局、扶贫办:为落实《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现制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一)应救尽救、全面兜底。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开展信息比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照民政部门认定标准,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有效衔接、分类施救。

发挥社会救助体系整体作用,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员认定、临时救助等政策与扶贫制度有效衔接,分析研判致贫返贫原因,分类保障,因贫施策。

(三)资源统筹、合力攻坚。

统筹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扶贫格局。

三、重点任务(一)建立贫困人口预警监测机制。

要实现预警监测全面覆盖。

把未脱贫人口,患重特大疾病、持续增收能力较弱、受疫情影响等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和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到预警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

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核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社会救助是国家对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对象日益增多,救助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核查工作尤为重要。

二、核查目的社会救助核查的目的在于确认救助对象的真实情况,保障救助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救助资源被滥用和浪费。

通过核查,可以及时发现救助对象的变化情况,对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救助政策的精准落实。

三、核查范围社会救助核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

同时,也需要对救助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核查内容1.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等进行核查,确保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符合救助条件。

2. 居住情况核查:对救助对象的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包括居住地点、居住环境等,确保救助对象的居住情况符合救助条件。

3. 身体健康状况核查:对救助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核查,包括患病情况、残疾情况等,确保救助对象的身体状况符合救助条件。

4. 申请材料核实:对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核查方法1. 实地走访:通过走访救助对象的居住地点,了解其实际生活情况,获取真实的信息。

2. 调查取证:通过向相关部门或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对救助对象的情况进行核实。

3. 数据比对:通过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数据进行比对,验证救助对象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

六、核查程序1. 制定核查计划:根据救助对象的情况,制定核查计划,确定核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 实施核查工作:按照核查计划,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工作,获取相关信息。

3. 核查结果分析:对核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4. 结果反馈和处理:将核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进行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及时的救助安排。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湘民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扶贫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制定了《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3月30日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决战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扶贫和民政工作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工作重点(一)动态掌握重点对象底数。

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盯在保对象、易返贫人口、易致贫人口、突发临时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通过线上信息比对与线下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密切关注重点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5.13•【字号】沈民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沈民发〔2020〕6号各区、县(市)民政局、扶贫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市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

现将《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5月13日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化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筑牢脱贫攻坚最后防线,确保如期完成我市脱贫攻坚收官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2020年辽宁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市政府《沈阳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及相关文件落实,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做到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二、重点任务(一)做好动态核查,及时掌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1.开展贫困群体摸排核查。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 年9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

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

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

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

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新时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方案

新时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方案

新时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市政府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目标,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暖耀湖湾惠润民生”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把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摆在促进共同富裕重要位置,着眼“前端”、立足“中端”、围绕“后端”,采取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帮扶,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携手迈向共同富裕。

二、工作目标至“十四五”末,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对象覆盖范围有效拓宽、主动发现高效及时,部门联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更加成熟定型,低收入人口多元化、多样化救助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低收入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三、全面开展对象排查认定(一)政策认定的低收入群体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特困人员;3.低保边缘家庭;4.支出型困难家庭;5.低收入家庭。

(二)专项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体1.医疗救助对象;2.住房困难家庭;3.困难残疾人;4.困境儿童;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疾病应急救助对象;7.司法救助对象;8.困难(特困)职工家庭;9.就业困难人员;10.法律援助对象;11.困难退役军人;1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三)其他重点关注群体1.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空巢独居的困难人员;2.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因病因灾因意外事件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或对象;4.生活困难的城市建设者及其家庭;5.其他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体。

四、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一)提升主动发现能力。

线上运用动态监测数字化场景应用,分析各方数据资源,聚焦可能导致低收入人口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等因素,通过数据比对筛查,主动识别、智能发现疑似困难对象。

社会救助领域排查总结汇报

社会救助领域排查总结汇报

社会救助领域排查总结汇报社会救助领域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向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为了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对社会救助领域进行排查是必要的。

以下是对社会救助领域排查的总结汇报。

一、排查背景和目的社会救助是社会权益保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工作的精确度和效率,本次排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和优化措施。

二、排查内容和方法1.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救助标准的适用性和公正性、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方面。

2. 排查方法主要采用调研、数据分析和实地走访等方式,通过收集信息和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三、排查结果总结通过本次排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 社会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存在问题。

部分救助对象并不符合资格条件,却通过各种方式获得救助,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支持。

2. 救助标准的适用性和公正性亟待改进。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救助标准差异较大,造成了救助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均。

3. 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不透明。

部分地方在救助资金的使用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使用多、花费不明确,导致社会救助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四、改进措施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建议:1. 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审核。

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救助对象审核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来确定救助对象,杜绝违规领取救助的现象。

2. 统一救助标准。

通过制定统一的救助标准,使救助资源能够公正、合理地分配,避免地区差异过大的问题,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3. 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公开透明。

对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并定期公开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五、结语社会救助领域的排查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

在这些问题中,一部分群体仍然处于贫困、失业、残疾和困难等困境之中,需要得到社会救助的支持。

因此,加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方案旨在制定一系列针对2023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以确保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目标。

二、目标1. 提供多元化、精准化的社会救助服务,确保更多群众享受到社会救助政策所带来的红利;2.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率;3. 统筹资源,在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同时,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1.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行动的可预期性。

优化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政策,确保资金的专项使用和公开透明。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和效率性。

2. 加强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体的救助深入实施社会救助专项行动,重点救助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体。

坚持精准识别和分类施策的原则,将救助对象细化到每一个家庭和个体。

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

3. 推进社会救助服务多元化通过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救助基金、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提供多元化的社会救助服务。

以社区为基础,构建社会救助网络,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全覆盖。

同时,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4. 健全社会救助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社会救助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救助对象的需求情况的监测。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四、保障措施1.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社会捐赠等多元化资金支持,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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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规范程序,精准认定对象,加强政策衔接,将所有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系统中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兜底对象认定的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漏评、错评、返贫仍存在风险点。

××年是脱贫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妥善处理好漏评、错评、返贫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及兜底家庭“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以××年1季度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数据为基础,排查是否存在错评、漏评、错退、返贫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

包括:(一)农村低保及兜底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是否符合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标准,施保类别是否准确;(二)兜底保障对象是否存在错退现象;(三)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低保对象是否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四)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对象是否纳入低保范围;(五)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资金发放是否到户,是否存在截留、调剂等违规现象。

二、工作步骤
(一)镇、村自查(3月25日—4月10日)
1、各镇要认真组织排查。

每户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对象都要完整填写《××市低保兜底保障到人到户情况摸排表》,并由村干部、调查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对象,入户调查率要求达到100%。

2、在入户核查结果基础上,各镇民政办要对照农村低保及兜底政策进行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4月10
日前,各镇民政办要将排查及整改情况、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图片等相关资料上报市局,各镇民政办应留存一份存档。

(二)市级摸底核实(4月11日—5月10日)
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市民政局安排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核查,每个乡镇核查50%以上的村(其中贫困村和100人以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必查)。

核查方式包括:入户调查、电话询问、邻里访问、座谈会等。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低保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大排查工作。

各镇民政办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基础工作精准摸底排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人员集中时间自查自纠,并配合市级核查。

要通过基础工作精准摸底大排查,全面澄清底子,确保对象认定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还要通过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两线合一”政策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在此次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漏评、错评、错退、返贫以及相关行业扶贫政策未落实等情况,将不作为问题处理,但若有排查不彻底、问题未整改且在各级检查中被发现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各乡镇民政办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务实担当作风,扎实细致的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不允许出现漏评、错评、错退问题。

对违规问题或应退出农村低保和兜底保障的,坚持按政策处理,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对应落实政策的,应按程序办理,不得推诿拖延,此次排查结果,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3、健全工作台账。

在大排查基础上,各镇、村要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工作,包括自查会议签到表、自查会议记录、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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