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罗湖布心旧改方案
罗湖布心旧改方案概述罗湖布心地区是深圳市核心城区的一部分,也是深圳市人口密集、老旧的城市区域之一。
为了改善该地区的居住环境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深圳市政府制定了罗湖布心旧改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背景、目标、计划和实施方式。
背景罗湖布心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建筑结构老旧、功能陈旧、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
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亟需改善。
此外,由于该区域地处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停车问题也极为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深圳市政府决定对罗湖布心地区进行旧改。
目标罗湖布心旧改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质量,并改善地区的城市功能。
具体目标包括:1.改善房屋结构和设施,提供优质的住房条件;2.提升道路和交通系统,缓解交通拥堵问题;3.增加公共设施和绿地空间,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地区的文化价值。
计划罗湖布心旧改方案的实施计划将分为多个阶段,以确保有效的实施和监控。
阶段一:规划和准备在此阶段,将收集罗湖布心地区的详细数据和信息,包括房屋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居民需求等。
同时,组织相关专家、规划师、设计师等进行研究和规划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旧改方案。
阶段二:基础设施改善该阶段的重点是改善地区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
同时,还将增加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阶段三:住房改善在此阶段,将对罗湖布心地区的房屋进行改善和重建。
不仅会修缮老旧房屋,还会增加新的住房选项,以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阶段四:文化保护和改造这一阶段将重点保护罗湖布心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并采取相应措施提升其文化价值。
同时,还将对一些已经破旧的建筑进行改造,以适应现代城市的需求。
实施方式罗湖布心旧改方案将采取以下实施方式:1.政府主导:深圳市政府将牵头组织旧改工作,负责资金调配、政策制定等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合作与引导:政府将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筑企业、设计院等相关方进行合作,共同推进旧改计划的实施。
深圳市罗湖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罗湖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本区城市更新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规范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申报指引》)、《深圳市城市更新提速专项行动计划》并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用以指导本区拆除重建类项目城市更新工作。
第二条区政府成立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涉及全区城市更新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区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办法履行职责。
第三条区政府成立老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协调老旧住宅区更新改造工作。
第四条城市更新工作应坚持产业第一原则,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要求的更新单元予以重点扶持。
第二章计划申报与规划编制第五条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分为三类(一)区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申报主体的,应按《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引》的要求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规划国土委进行审查。
(二)以旧住宅区为主的城市更新单元,由区老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办公室以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名义申报。
老旧住宅区更新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现状调研、城市更新单元拟定、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等工作。
对《实施细则》出台前,市场主体向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申报的老旧住宅区项目,各街道办事处可通过公示的方式对原市场主体征集的意愿进行核查确认,但此意愿公示不作为确定实施主体的依据。
《实施细则》出台后,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不再受理老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
区政府认为确需拆除重建的老旧住宅区,由老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改造意向,经区协调小组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开展现状调研、城市更新单元拟定、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等前期工作。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了进一步规范罗湖区城市更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和完善城市更新管理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更新的整体工作思路及相关工作部署,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罗府规〔2017〕2号)的全面修订工作,形成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修改背景及必要性《实施办法》是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的产物,确定了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基本体制,保障了罗湖区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是,随着城市更新改革管理各项工作的推进以及市政府和市规划国土委一系列更新政策的出台,《实施办法》需要通过修订,落实、衔接市层面新出台的一系列城市更新政策的要求。
此外,在我区开展城市更新审批管理工作过程中,也发现《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存在进一步完善、加强操作性的需求。
再有,自2009年我市实施城市更新制度以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一直是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理念。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市更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凸显出了一些问题:如何在更新中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如何通过更新落实产业发展目标?如何通过提高城市更新的整体品质,推动城区的高水平发展?这些问题都亟需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加强更新统筹予以解决。
基于以上情况,《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亟需启动新一轮的修改工作。
二、《实施办法》主要修订内容(一)主要结构修订在总体结构上,本次修改增加了第二章“更新统筹”、第十章“项目清理,将原来的“实施主体确认与用地手续审批”进行了拆分,将“用地审批”与建筑物拆除相结合,设置为第七章“建筑物拆除及用地审批”,将原来的“项目监管”作为第六章设置在“实施主体确认”及“建筑物拆除及用地审批”之间。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计划规划材料核对审查、更新意愿公示、补偿对象公示、产业监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等环节。
深圳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美化城市景观,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发展,加快罗湖现代服务强区建设步伐,根据《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和我区城中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从罗湖和城中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紧紧围绕罗湖现代服务强区建设,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利用3—5年或更长的时间,通过整体重建或整治改良的方式,彻底消除城中村“脏、乱、差”及诸多隐患,将辖区城中村改造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文化进步、服务优良、股民富裕、各有特色的产业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城市化。
二、组织机构成立由区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罗湖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建设局、财政局(集资办)、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科技局、城管办(执法局)和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担任。
三、工作原则(一)规划先行的原则。
全区要制定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
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区域,要在整体规划的指引下编制或完善改造的专项规划。
各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务必在规划的指引下进行。
(二)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的原则。
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站在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高度、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不能片面追求高开发强度。
各城中村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功能定位、开发强度以及拆迁补偿的方式都要以建设现代服务强区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宗旨。
(三)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政府主导,即:城中村改造必须在区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有序、有计划地进行,每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都应事先得到区政府批准。
市场化运作,即:鼓励城中村所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城中村改造;同时通过竞标选择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投资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或与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合作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不直接投资进行商业性开发。
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实施《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中村(旧村)改造目标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要以建设国际化城市,统筹、协调、提升我市城市发展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总目标,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消除城中村(旧村)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明显改善村内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环境及其他生活环境;增加绿地面积和公共开敞空间;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理顺村内土地财产权利关系。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上述目标编制城中村(旧村)改造的规划和计划。
城中村(旧村)改造要力戒回避矛盾、单纯追求局部利益、不顾全市整体和长远利益等现象。
二、2005年的工作任务2 0 0 5年是全面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的开局之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完成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科学制定2 0 0 5年的年度计划;按计划编制各专项规划;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的要求,稳妥推进已启动的项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探索切实可行的改造模式和机制,总结改造经验;尽快完善决策和执行体系;深化、细化规章制度,使改造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决策和办事规则市政府成立“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城中村(旧村) 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作为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及决策制度1.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审议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必要时报市政府作出决定;研究解决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审查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通过后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受理各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的备案;审查批准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批准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简介
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简介一、规划背景罗湖区是深圳市开发最早、建成度最高的地区,是目前深圳的经济和文化中心,随着城市发展的逐渐成熟,城中村这个与城市共生的城市建设现象,对城市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目前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适应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及实现水库新村的长远发展,配合深圳市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彻底改善地区的城市面貌,罗湖区建设局于2005年1月委托我院编制《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
二、现状概况及分析1.区域位置水库新村位于罗湖区翠竹公园的东侧,是属于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管辖。
东邻东湖公园和深圳水库,南隔爱国路与湖滨新村相望,西倚大头岭山,是居住生活功能为主的功能组团。
规划区为水库新村用地范围,面积约17.8公顷。
(点击看大图)2.人口概况规划区现状总人口25700人,其中村民人口1850人,外来人口约23850人。
常暂比为1:12.9。
3.产业现状分析股份公司目前以物业租赁管理及房地产单项开发为主营业务;现有工业区珠宝加工企业30家,其他企业3家。
共有各类物业7.7万平方米,办公共设施1.1万平方米,厂房3万平方米,宿舍1.6万平方米,商铺2万平方米。
(点击看大图)4.用地地籍现状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地籍资料,规划区内属于新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有10宗。
5.现状建设情况规划区内用地已基本开发,建筑层数以中高层为主,建筑密度为50%以上,毛容积率接近3.0,规划区内建筑多为7层左右,建筑密度较大。
具体情况详见表一《现状建筑情况一览表》。
(点击看大图)三、上层次规划要求1.LH03-01片区〔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对水库新村组团的要求:现状水库新村用地,属于改造政策不明朗的新旧村地区,划定为特别管制区,规划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规划指标仅作为研究配套需求和规划主管部门内部管理的参考性指标;近期应严格控制,待条件成熟时通过旧村改造详细蓝图确定开发强度,达到改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的目的。
罗湖规划拆迁公示公告(2篇)
第1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罗湖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区域进行规划拆迁。
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拆迁范围本次规划拆迁范围涉及罗湖区以下区域:1. 深圳市罗湖区翠园街道2.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3.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4.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5.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二、拆迁原因1.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2. 推进城市更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 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4. 保障居民住房安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5.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
三、拆迁政策1. 拆迁补偿方式: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条例》规定,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异地安置等。
2. 补偿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区位、市场评估价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3. 补偿发放:拆迁补偿款将在拆迁协议签订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
4. 拆迁安置:拆迁安置将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条例》规定,结合被拆迁人的意愿,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
四、拆迁程序1. 公示:本次拆迁项目在拆迁范围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2. 调查:拆迁单位将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了解房屋情况,并确定补偿标准。
3. 协商:拆迁单位将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签订拆迁协议。
4. 拆迁:在拆迁协议签订后,拆迁单位将依法进行拆迁。
5. 安置:拆迁完成后,拆迁单位将按照协议约定,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
五、举报方式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拆迁项目进行监督。
如有举报,请拨打以下电话:罗湖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xxxxxxxxxx六、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30天,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事项1. 请被拆迁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可向拆迁单位咨询。
2. 拆迁过程中,请被拆迁人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拆迁工作。
3. 拆迁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告执行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福田区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权限,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其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成立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区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城市更新区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法制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物业管理中心、区建筑工务局、区城市更新局、街道办事处、市交委福田运输局、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
第三条区城市更新局是福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行使《决定》规定的职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及廉政风险教育,调查并处理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职责,并承办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区法制办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法律意见,负责法律咨询、宣传工作。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区经济促进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对接市产业部门对涉及产业发展的城市更新项目出具产业规划意见。
(四)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行使《决定》规定的相关职权。
罗湖布心旧改方案
罗湖布心旧改方案一、背景介绍罗湖区布心村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旧村落。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村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居民生活条件较差,各类问题也逐渐显现。
为了改善布心村的居住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制定布心旧改方案势在必行。
二、规划原则1.人性化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保持街区原有风貌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以人为本,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2.可持续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倡导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的理念,合理规划公共绿地和交通设施,营造宜居社区。
3.城市更新原则:在保留历史文脉的前提下,将村庄与城市紧密结合,提升村庄功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更新。
三、改造内容及措施1.基础设施改造(1)道路改造: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提升道路硬化程度,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方便居民出行。
(2)排水系统改造:改善排水系统,提升村庄的防洪排涝能力,减少水患。
(3)供水和供电设施改造:完善供水和供电设施,确保居民正常用水用电。
(4)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加强垃圾分类教育,提升垃圾处理水平。
2.住房改造(1)公共住房建设:注重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提供负担得起的居住选择。
3.公共设施建设(1)教育设施:建设符合设育要求的幼儿园和小学,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2)医疗设施: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
(3)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提供文化交流和娱乐设施,满足居民文化需求。
(4)商业设施:建设购物中心、超市等商业设施,提供方便的购物场所,满足居民生活所需。
4.绿化与环境保护(1)公共绿地:合理规划公共绿地,增加绿化面积,提供休闲场所,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2)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池塘、生态公园等,加强生态保护意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1.前期调研:对布心村的现状进行详细调研,了解居民需求和问题。
外墙翻新施工方案
罗湖区东湖街道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III标段外墙翻新专项施工方案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编辑说明及编辑依据第一节编制说明本外墙翻新专项方案针对罗湖区东湖街道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III标段工程编制,依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并按照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经提交本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及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报送监理及建设方审批,通过之后再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二节编制依据1、设计文件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4、《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8、《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9、《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17)?10、合同文件、招标文件11、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第二章工程概况第一节基本信息本工程施工范围为大望社区范围内的新平村,该村位于罗湖区东北面,与龙岗区相依,东靠梧桐山,南依深圳水库。
本方案主要针对的施工内容为村内居民楼的外立面改造。
经过初步现场勘查,需要对其改造的村民楼约400栋。
其中7层以上的楼房共51栋(最高只有7层)。
平均每层楼房高度~。
部分老旧楼房需全部外墙抹灰层凿除后翻新,部分楼房需局部剔除空鼓墙体后进行翻新处理。
第二节本工程重大危险源概况第三节参建单位信息1、代建单位:华润(深圳)有限公司2、监理单位:广东国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建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社区新平村第三章施工安排第一节施工目标一、进度目标确保在2019年6月27日前完成合同内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深圳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深圳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深圳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1:引言引言介绍城中村改造的背景和目的,以及本文档的编写目的和目标。
2:城中村概况分析2.1 城中村的规模和分布2.2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和挑战2.3 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和意义3:城中村改造目标和原则3.1 改造目标确定3.2 改造原则和准则3.3 改造策略和方法4: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措施4.1 城中村用地整理和规划4.1.1 土地征收和改划4.1.2 用地规划设计4.2 城中村住房改造与重建4.2.1 住房补偿安置政策4.2.2 住房改造与重建标准和要求 4.3 城中村社区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4.3.1 社区设施规划与改造4.3.2 公共服务设施改善4.4 城中村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恢复4.4.1 城市绿化和公园建设4.4.2 垃圾处理与环境卫生改善4.5 城中村社会管理和居民参与机制4.5.1 社会管理机制建设4.5.2 居民参与机制建设5:城中村改造进度和计划5.1 改造项目划分和实施时间表5.2 监督与考核机制6:经济资金保障和合作机制6.1 资金来源和筹措机制6.2 合作机制和社会参与7:城中村改造效益评估和后续维护7.1 效益评估指标和方法7.2 改造后维护和管理机制8: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附录包括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规划图纸、住房改造的设计方案、资金筹措的详细方案等。
9: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对文档中出现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和说明,以便读者理解。
注:本文档仅为参考范本,具体内容和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罗湖区房屋改造实施方案
罗湖区房屋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罗湖区作为深圳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人口不断增加,房屋建设也日益增多。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老旧的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对罗湖区的房屋进行改造。
二、改造目标1. 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
2. 加强房屋结构稳固性,提高房屋安全性。
3. 优化罗湖区的城市景观,提升市容市貌。
三、改造内容1. 房屋外立面整治:对老旧房屋的外立面进行整治,修补裂缝,重新涂刷,提升外观美观程度。
2. 房屋结构加固:对老旧房屋的结构进行加固处理,确保房屋安全稳固。
3. 管道及设施更新:更新老旧房屋的水电管道及设施,确保居民生活便利。
4. 绿化景观提升:在改造过程中,加强对房屋周边绿化景观的设计与施工,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四、改造实施步骤1. 确定改造范围:对罗湖区内需要改造的房屋进行勘察,确定改造范围。
2. 制定改造计划:根据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制定详细的改造计划,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3. 开展改造工作:按照改造计划,组织开展房屋改造工作,确保改造质量和进度。
4. 完成验收工作:改造完成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改造效果符合要求。
五、改造效果评估1. 居民满意度调查:对改造后的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改造效果。
2. 安全性评估: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改造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3. 环境评估:对改造后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提升了市容市貌和居住舒适度。
六、改造成本改造成本将由罗湖区政府进行预算安排,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结语罗湖区房屋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改善老旧房屋的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也将提升罗湖区的城市景观和市容市貌。
希望通过本次改造,罗湖区的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加美好的居住环境。
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1]简版
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罗湖区的城中村成为了城市建设中的短板之一。
城中村存在着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居民生活条件差等问题,迫切需要改造提升。
为了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罗湖区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二、改造目标1. 提升城中村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2. 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居民居住环境;3.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日常需求;4. 保护文化遗产,挖掘城中村的历史价值。
三、改造措施3.1 基础设施改造- 更新老化的水电管网,确保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完善道路交通系统,改善交通拥堵问题;- 设立垃圾分类回收点,提倡垃圾分类,拓展再利用渠道。
3.2 环境整治- 治理城中村内的污水、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 加大植绿力度,建设公园绿地,改善绿化环境;- 推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3.3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提供文化交流、艺术展览等活动场所;- 新建公共图书馆,提供多样化、便利化的阅读服务;- 增加医疗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的医疗保健条件。
3.4 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 保护城中村内的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修缮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 创意利用历史建筑,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增加城市吸引力。
四、实施计划4.1 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水电管网更新和道路交通系统改善,预计耗时2年;- 第二阶段:环境整治,包括污水治理和绿化提升,预计耗时1年;- 第三阶段: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图书馆和医疗服务设施的建设,预计耗时3年;- 第四阶段: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包括历史建筑修缮和文化旅游项目开发,预计耗时2年。
4.2 实施步骤1. 成立城中村改造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责任分工;2. 编制详细的改造方案和预算,获得相关部门和居民的支持;3. 按照阶段划分,有序推进各项改造工作;4. 定期评估和调整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5. 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解决改造中出现的问题。
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简版
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罗湖区是深圳市的一个行政区,位于深圳市中心,是深圳市经济、金融和文化的中心地带。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城市发展不平衡,罗湖区存在着许多老旧的城中村,这些城中村的建筑陈旧、环境脏乱,不仅破坏了城市形象,也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因此,为了改善罗湖区的城市形象和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市政府决定对罗湖区的城中村进行改造,以实施方案来推动城中村的改造工作。
二、改造目标罗湖区城中村改造的目标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 改造城中村的建筑,提升建筑的外立面和内部装修,使其更符合现代城市的标准和美观性要求;2. 改善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照明、给排水等,提升居民的生活便利性;3. 提供更多的公共设施,如公园、健身设施、儿童活动区等,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4. 推动城中村内的企业升级和转型,促进城中村经济的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5. 加强城中村居民的安全管理,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和社区凝聚力。
三、改造策略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罗湖区制定了以下改造策略:1. 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城中村的规划设计,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和建筑标准;2. 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和沟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需求,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居民的期望;3. 合理安排改造工作的时间和进度,确保改造过程中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4. 积极引进资金和资源,支持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的参与;5. 加强改造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造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和延误;6. 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向社会宣传城中村改造的意义和效果,提高公众对改造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四、改造计划根据改造目标和策略,罗湖区将按照以下计划进行城中村改造:1. 第一阶段:规划设计阶段- 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城中村的规划设计,包括建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规划设计;- 听取居民意见和需求,进行调研和座谈会,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居民期望;- 完成规划设计草案,并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最终确定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规划方案。
《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 试行 》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及依据]为加快推进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罗湖区行政区域内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的拆旧建新改造(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现状为国有居住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功能以住宅为主导的旧住宅区。
因规划统筹需要,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旧屋村,确需通过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拆旧建新改造的,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 [基本原则]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实施为主政府主导筛选项目,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规划、用地及建设审批等工作。
项目实施主体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以参与。
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征集意愿、编制规划、协商补偿、签订协议、拆除房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管理、安置分房,以及项目监管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规划先行,统筹推进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制定全区棚户区改造近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合理筛选项目,安排项目实施次序,统筹实施,稳步推进。
(三)规范补偿,方式多元全区棚户区改造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两者结合等多元化补偿方式,由被搬迁住房权利主体(以下简称被搬迁人)自愿选择。
全区棚户区改造执行统一的《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指导标准》。
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92号)的规定确定;产权调换标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奖励被搬迁人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面积的价格按照同地块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计收,最高不超过被搬迁住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福田区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权限,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其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成立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区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城市更新区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法制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物业管理中心、区建筑工务局、区城市更新局、街道办事处、市交委福田运输局、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
第三条区城市更新局是福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行使《决定》规定的职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及廉政风险教育,调查并处理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职责,并承办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区法制办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法律意见,负责法律咨询、宣传工作。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区经济促进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对接市产业部门对涉及产业发展的城市更新项目出具产业规划意见。
(四)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行使《决定》规定的相关职权。
外墙翻新施工方案
外墙翻新施工方案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罗湖区东湖街道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III标段外墙翻新专项施工方案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编辑说明及编辑依据第一节编制说明本外墙翻新专项方案针对罗湖区东湖街道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III标段工程编制,依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并按照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经提交本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及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报送监理及建设方审批,通过之后再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二节编制依据1、设计文件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4、《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8、《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9、《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17)10、11、合同文件、招标文件12、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第二章工程概况第一节基本信息本工程施工范围为大望社区范围内的新平村,该村位于罗湖区东北面,与龙岗区相依,东靠梧桐山,南依深圳水库。
本方案主要针对的施工内容为村内居民楼的外立面改造。
经过初步现场勘查,需要对其改造的村民楼约400栋。
其中7层以上的楼房共51栋(最高只有7层)。
平均每层楼房高度~。
部分老旧楼房需全部外墙抹灰层凿除后翻新,部分楼房需局部剔除空鼓墙体后进行翻新处理。
第二节本工程重大危险源概况第三节参建单位信息1、代建单位:华润(深圳)有限公司2、监理单位:广东国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建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社区新平村第三章施工安排第一节施工目标一、进度目标确保在2019年6月27日前完成合同内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规范罗湖区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权限,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其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成立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区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城市更新局、发改局、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环保水务局、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罗湖交通运输局、城管局、规划土地监察局、投资推广局、法制办、物业办、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工务局、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区城市更新局是罗湖区城市更新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行使《决定》规定的职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
?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职责。
街道办事处对有关城市更新工作的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维护城市更新工作秩序。
第四条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创新城市更新工作机制,通过一站式服务、关联业务同时申报、并联审批、压缩办文时限等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速推动城市更新进程。
涉及市级职能部门审批的重大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区相关职能部门应提请市级职能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
第五条区政府可以通过采用预选供应商以及其他规定方式,引进专业机构和人员,设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库和专家库,为区城市更新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服务。
第六条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的确定依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技术指引(试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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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景观,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发展,加快罗湖现代服务强区建设步伐,根据《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和我区城中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从罗湖和城中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紧紧围绕罗湖现代服务强区建设,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利用3—5年或更长的时间,通过整体重建或整治改良的方式,彻底消除城中村“脏、乱、差”及诸多隐患,将辖区城中村改造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文化进步、服务优良、股民富裕、各有特色的产业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城市化。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罗湖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建设局、财政局(集资办)、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科技局、城管办(执法局)和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担任。
三、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的原则。
全区要制定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
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区域,要在整体规划的指引下编制或完善改造的专项规划。
各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务必在规划的指引下进行。
(二)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的原则。
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站在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高度、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不能片面追求高开发强度。
各城中村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功能定位、开发强度以及拆迁补偿的方式都要以建设现代服务强区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宗旨。
(三)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政府主导,即:城中村改造必须在区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有序、有计划地进行,每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都应事先得到区政府批准。
市场化运作,即:鼓励城中村所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城中村改造;同时通过竞标选择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投资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或与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合作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不直接投资进行商业性开发。
(四)整体重建和整治改良两种改造模式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功能布局不合理、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严重、环境质量恶劣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危害居民生命安全的城中村,进行整体重建;对于居住环境尚可,整体建筑质量较高或整体改造条件尚未成熟的城中村,则主要考虑采取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打通路网、“穿衣戴帽”等为主要措施的整治改良。
(五)循序渐进原则。
不盲目搞“遍地开花”,要根据改造条件,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
对符合城区产业发展需求、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整治急需、城中村中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来源落实、改造方案可行及其他有关条件具备的,先安排改造。
(六)在《暂行规定》框架下的一村一策原则。
城中村改造,须遵行《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同时,辖区每个城中村的发展建设现状各有差异,在考虑规划功能、改造模式、拆迁补偿方案时,要在遵行《暂行规定》的前提下有所区别。
(七)分工负责的原则。
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资料,负责城中村改造的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全区统一步调下积极协助城中村改造工作办
公室组织实施城中改造,组织开展好股民思想动员工作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并相应拟制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实施计划或方案;财政局(集资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城中村改造中集体资产的处置等进行监管并协助筹集城中村改造的资金;发展计划局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计划立项;经贸局协助进行城中村改造的产业化定位及招商引资;科技局指导城中村科技产业建设;城管办(执法局)负责查处城中村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违法抢建行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城中村改造保驾护航。
四、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
1、组织召开全区城中村改造总动员会议,将深圳市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清查动员会议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精神传达到区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城中村所在基层组织;
2、组织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街道办事处及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员召开城中村改造研讨会,落实城中村改造工作总动员会议精神;
3、选择几个重点改造或改造难度较大的城中村,召开城中村改造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落实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调查摸底和规划
1、各街道办事处对本片区的城中村情况(含现状、改造方案或思路、要求改造模式、资金渠道等)进行深入摸底调查,并将结果于2004年12月31日前报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组织讨论各城中村改造模式、拟订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确定后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
2、根据罗湖区城中村的现状和罗湖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现在起用六个月至一年的时间,完善罗湖区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确定各城中村改造的产业化定位;
3、根据每个城中村及其所在片区的具体情况,编制涉及城中村改造区域的专项规划。
(三)抓好重点、试点及各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准备
1、尽快启动蔡屋围老围、湖贝、黄贝、罗湖村等旧村重点项目和原来确定的田贝、田心、西岭下、清水河等改造条件较成熟的试点城中村的改造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积累宝贵经验;
2、协调并指导坭岗、水贝、草埔、坳下、水库新村、笋岗南等初步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及其他改造条件欠缺的城中村开展好群众思想的动员、改造方案的制订、改造资金的筹集等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做好充分准备。
(四)全面有序实施改造
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依照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分别按照整体重建和整治改良的模式,在法制的轨道上稳步、有序地对辖区内所有城中村实施改造。
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做细宣传思想工作,向广大城中村的人民群众讲清实施改造的重要意义,创造一个包括城中村人民群众在内的全区上下各级同心协力的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