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慢性心力衰竭指南》药物治疗推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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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慢性心力衰竭指南》药物治疗推荐解读
医脉通2014-07-14
作者: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丁文惠2014年7月12日,在北京大学心血管转化医学论坛2014的“高血压与心衰专题会”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丁文惠教授对2014年中国慢性心力衰竭指南的药物治疗推荐部分进行了精彩解读。
流行病学
我国心衰的发病率非常高。《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07》显示,10个省市35~74岁城乡居民样本15518人,心衰患病率为0.9%,至少有420万心衰患者。此外,还有巨大的心衰高危人群,包括2亿高血压患者、9240万糖尿病患者和200万心肌梗死患者。因此,对心衰高危人群应尽早干预,特别是在慢性心衰发生发展的各阶段早期干预。
慢性心衰的治疗目标
包括改善症状,防止和延缓心室重构,减少住院。针对已确诊的慢性心衰患者,原本的关注点主要在于改善预后和生存率。现在逐渐意识到,改善患者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降低患者的再住院率也是至关重要的。
射血分数下降的心衰(HFREF)的推荐药物
1.改善预后的三种药物——“金三角”(Ⅰ类)
(1)ACEI/ARB(Ⅰ类,A级)
ACEI对于心衰的治疗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慢性心衰治疗的基石,2012年欧洲心衰指南、2013年ACCF/AHA心衰指南和2014年中国心衰指南均再次确认ACEI是心衰治疗的基石。
2014年中国心衰指南强调ACEI的适应症为:所有射血分数(EF)下降的心衰患者,必须且终身使用,除非存在禁忌证(Ⅰ类,A级)。对于心衰高危人群(阶段A),尽管还未出现心脏结构和功能的异常,应考虑ACEI预防心衰(Ⅱa类,A级)。
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福辛普利、赖诺普利、培哚普利、雷米普利、贝那普利等ACEI类药物,都适应于心衰的治疗,但是要注意其各自的目标剂量(目标剂量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准)。
多项研究显示,大多数ARB并未减少心血管死亡的风险,仅在ACEI、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地高辛的基础上降低了心血管死亡与心衰住院联合终点事件(但几乎很少的患者服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因此,推荐ARB用于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推荐使用ARB(Ⅰ类,A级);LVEF≤40%,经利尿剂、ACEI、β阻滞剂治疗后仍有症状的患者,如果不能耐受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改用ARB(Ⅱb类,A 级);对于由于其他适应症已经服用ARB的患者可以替代ACEI(Ⅱa类,A级);常规联合使用ACEI+ARB+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是有害的(Ⅲ类,C级)。
ACEI/ARB类药物的应用,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直至达到目标剂量。禁忌证包括:曾发生喉头水肿、无尿性肾功能衰竭和妊娠。
(2)β受体阻滞剂(Ⅰ类,A/B级)
β受体阻滞剂在20世纪60年代就用于心衰治疗。指南推荐,β受体阻滞剂适用于所有慢性收缩性心衰患者,均必须终身应用,除非存在禁忌证或不能耐受(Ⅰ类,A级);伴Ⅱ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β受体阻滞剂分为高心脏选择性(美托洛尔、比索洛尔、阿替洛尔)、非心脏选择性(普萘洛尔、索他洛尔)和兼有α和β受体阻滞剂(卡维地洛、拉贝洛尔)。优先选用亲脂性、心脏选择性或无拟交感活性的药物。常用的β阻滞剂有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卡维地洛。使用原则为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达最大耐受剂量。
--ACEI和β受体阻滞剂应用具体建议
ACEI和β受体阻滞剂开始应用的时间?
过去特别强调应用利尿剂使液体潴留消除后才可以开始加用。新指南,删除这一要求。对轻中度水肿,尤其是住院患者,可与利尿剂同时使用。
ACEI和β受体阻滞剂孰先孰后的问题?
两药孰先孰后并不重要,关键是要尽早联合应用(可产生相加或协同获益效应,使死亡风险进一步下降);一般主张先应用ACEI,CIBIS Ⅲ研究显示,先用β受体阻滞剂较先用ACEI临床结局并无差异,可降低早期心脏性猝死发生率。可交替和逐步递加剂量,分别达到各自的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3)醛固酮受体拮抗剂(Ⅰ类,A/B级)
目前国内外及新指南,对醛固酮受体拮抗剂适应证的推荐,从心功能Ⅲ/Ⅳ级扩大到心功能Ⅱ级。推荐:所有已用ACEI/ARB和β阻滞剂患者,仍持续有症状(NYHAⅡ~Ⅳ级)且EF≤35%患者推荐使用(Ⅰ类,A级)。对于急性心肌梗死后、LVEF≤40%,有心衰症状或既往有糖尿病史患者,同样推荐使用(Ⅰ类,B级)。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
2014中国指南推荐,只要患者有适应证,应尽早应用ACEI/ARB+β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形成“金三角”,避免发生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避免ACEI+ARB+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联合应用。
2.改善症状的药物
(1)利尿剂(Ⅰ类,C级)
常用利尿剂:首选袢利尿剂,如呋塞米、托拉塞米,适用于有明显液体潴留或伴有肾功能受损患者。噻嗪类药物,适用于有轻度液体潴留、伴有高血压的患者。袢利尿剂和噻
嗪类利尿剂常见不良反应为水电解质紊乱。保钾利尿剂已很少在临床上使用,低血钾的患者可以选用。
新型利尿剂:托伐普坦。作用机制:通过拮抗肾集合管的血管加压素V2受体,阻断抗利尿激素的作用;特点是排水不排钠。适应证:常规利尿剂抵抗(心衰患者常见)、低钠血症、顽固性水肿、肾功能损倾向的患者。
(2)地高辛(Ⅱa/b类,B级)
适应证:已用利尿剂、ACEI(或ARB)、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仍持续有症状;或LVEF≤45%患者;对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患者尤为适和。
应用方法:0.125~0.25 mg/d,老年或肾功能损害者剂量减半,已应用的患者不宜轻易停用。NYHAⅠ级患者不推荐使用。
(3)伊伐布雷定(Ⅱa/b类,B/C级)
伊伐布雷定是特异性心脏起搏电流(If)抑制剂,特异性阻断窦房结起搏细胞动作电位0时相钠通道,使动作电位舒张期去极化减缓,R-R间期延长;对心肌收缩、心输出量、冠脉血流、血压,外周阻力和心脏传导参数没有直接影响。
指南推荐伊伐布雷定适用于有窦性心律的HF-REF患者;在使用了ACEI(或ARB)、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且已达到推荐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心率仍然≥70次/min,持续有症状的患者(NYHAⅡ~Ⅳ级)。
应用方法:起始2.5 mg,2次/d,最大7.5 mg,2次/d;根据心率调整用量,患者静息心率宜控制在60次/min左右,不宜低于55次/min。不良反应:心动过缓、光幻症、视力模糊、心悸、胃肠道不适等。由于临床实践经验较少,均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