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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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管理规定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焊接管理过程中有关各部门的责任,明确了焊接的管理规定,保证管道的焊接质量持续稳定。

2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主要规定了管道焊接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2.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压力管道安装施工的焊接过程管理。

3引用文件

3.1 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Q/XGDR.ZS—2006《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手册》

3.3上述文件中涉及到的法规及标准

4 术语及缩略语

本作业指导书采用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

5.职责

5.1本规定由技术科归口管理,焊接责任工程师全面负责。

5.2生产车间负责产品安装施工现场的焊接管理与控制。

6 作业内容

6.1焊工

6.1.1凡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施工的焊工,必须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焊工钢印并从事与其资格项目相适应的焊接工作。

6.1.2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建立焊工个人技术档案-《焊工档案》,记录焊工的培训考试成绩、日常工作业绩。并编制合格焊工持证项目一览表,发至技术科焊接工艺员、检验科焊接检查员、生产车间的焊工班长。

6.1.3合格项目即将到期时,焊接责任工程师应提前与焊工考试部门联系,以便培训考试。

6.1.4焊工如中断受监察设备的焊接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当需要从事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时,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规定重新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施焊。

6.2焊接工艺评定

6.2.1技术科工艺员按设计图样要求,选择合适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文件-《焊接工艺文件》。若无合适的焊接工艺评定,应通知焊接责任工程师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6.2.2由焊接工艺员按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编制焊接工艺评定作业指导文件、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由熟练焊工在焊接检查员的监督下进行施焊,焊评试件经外观检查、无损检测、理化试验、金相试验等检验试验合格后,由焊接工艺员汇总全部资料,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作为编制产品焊接工艺的依据。

6.2.3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将评定试件妥善保存。

6.3焊接材料

6.3.1焊接材料库房应单独设置且存放条件应满足材料管理要求,应具有防止锈蚀、污染、损伤或变形的措施。库房不得有腐蚀性的物质及其它有害物质,不得与金属材料混放。焊接材料库房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库房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不大于60%,保管员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每天3次)真实记录焊材库的温度、湿度。

6.3.2材料应按合格材料、待验材料、不合格材料以及材料的牌号、规格、批号分区、分类整齐存放在距墙壁及地面距离均大于300㎜的货架上,防止焊接材料受潮变质,并有明显的标识(材料标识、材料检验状态标识)。

6.3.3焊材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烘干,酸性焊材应在150~250℃下烘干1~2小时,碱性焊材应在300~350℃下烘干1~2小时。焊材装箱时,应注意交叉摆放,堆层不宜过厚,以防止烘干不均。焊材烘干过程要防止焊材受到骤冷骤热导致药皮脱落。烘干后的焊材应放置于不低于100℃的恒温箱中保存备用。

6.3.4焊工凭焊材领用卡携保温桶领用焊材,每次焊材的发放量不得超过4小时的用量。出库时间超过4小时的焊材,应按规定重新烘干,焊材的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2次。

6.4施焊管理

6.4.1技术科工艺员负责按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文件》指导焊工施焊。

6.4.2生产车间根据《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指定具有相应合格项目的焊工进行压力管道安装施工的焊接工作。

6.4.3在焊接检查员的监督下,持证焊工按《焊接工艺文件》规定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施焊,不得随意更改焊接参数。对违反工艺施焊的焊工,检查员有权停止其焊接工作并向检验责任工程师汇报。焊接结束时,焊工应在施焊的焊缝附近(距焊缝边缘50~100㎜处)打上或书写出本人的焊工钢印,并及时填写施焊记录。焊接检查员对焊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填写焊接检查记录。

6.4.4焊接环境条件应符合标准规定,焊条电弧焊风速不大于8m/s、气体保护焊风速不天于2m/s,相对湿度不大于90%,雨雪天气禁止施焊。

6.4.5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焊缝,由技术科工艺员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制定返工工艺,指导焊工进行返工,并做好返工记录。返工的部位仍应按原检验检测要求重新进行检验检测。

6.5焊接设备

6.5.1焊接设备必须定人操作、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工作。

6.5.2焊接设备上控制工艺参数的电压表、电流表及气体流量表,必须准确可靠,并保证在检定周期内。

6.5.3焊接设备的管理执行《设备管理规定》。

7形成文件和记录

焊工档案

持证焊工项目一览表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焊材烘干记录

温度、湿度记录

焊材领用卡

焊接材料领退记录表

焊接工艺文件

施焊及焊接检查记录

8 附加说明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施工焊接材料的质量,加强焊接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工程使用的所有焊接材料的管理。

2 职责

2.1物资公司负责进厂焊接材料的验证、记录、保管、发放、质量跟踪等相关工作。

2.2质量检验部门、相关专业公司和试验部门必要时对进厂的焊接材料验证和试验工作。

3 管理内容

3.1焊接材料状态标识:

按《物资入库、保管、标识、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3.2焊接材料的验收、检验

3.2.1焊接材料的入厂验收:

仓库管理人员要依据焊接材料的采购单、合同,按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清点。所有验收入库的焊接材料,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必须齐全、有效。

3.2.2 仓库管理人员在焊接材料验收完后填写自检记录表,通知项目部质量部门,必要时由质量部门通知顾客(监理部门),到仓库检验。

外观检验:电焊条每批号500kg抽检一包,检查内容包括药皮是否均匀、牢固、有起皮、脱落等现象,焊芯是否有锈斑等;焊丝应每10包抽检一包,检查内容包括:

a) 渡层是否均匀、有无毛刺、划痕、硬弯、锈斑、打结等现象。

b) 合金焊条、焊丝做光谱分析抽检。

c) 有特殊要求时,对材料进行复检。

3.3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外观检验、验收不合格的焊接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4焊接材料的管理和发放

3.4.1焊接材料的入库

3.4.1.1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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