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解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关于监管层级问题
——部里只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指 导,不具体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各省级人社部门自己确定地方三级人社部门许可管辖 权限。 ——根据内蒙古的实际情况,一是派遣单位数量少;二是 大部分旗县级未设劳动关系股,而且也达不到2人以上, 所以实行自治区和盟市二级许可管辖。
•
•
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
撤销、吊销、注销行政许可,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逻辑 外延看,撤销包含了吊销。撤销是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 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出现变化,或者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中止 行政许可;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强行 中止行政许可。而吊销则专指行政处罚,是撤销的后一种情况。注 销是行政机关和被许可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属于行政处罚,除被 许可人自己申请注销外,也可能是被许可人自身情况发生重大
•
•
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
撤销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三种情况由行政机 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第一种情况是行政许可所依
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被修改或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 行政许可。对这种情况,行政机关应对被许可人作出适当的补偿。
•
• •
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
变化,或其他客观外界的原因,保留这种行政许可已经失去意义, 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在具体行政执法中,我们不能把撤销、吊销、注销这三个法律术语 相互混淆,尤其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和对外宣传上切不可张冠李 戴。 其中,对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注销行政许可的,明确规定应当提 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 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
——对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行政审批规 定。
设立子公司的,向子公司所在地许可机关申 请行政许可; 设立分公司的,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 公司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
(五)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
许可的变更: ——需要申请变更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分 立、合并后继续存续的,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 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重新申请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受理变更的时限要求: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 其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新证或在原证上予以 证明。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作出不予变更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
•
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
第二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 政许可的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违反法 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这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被 许可人可以依据《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第三种情况是被许可人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 行政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即撤销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
•
(六)关于监管方式
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 因此,实施办法规定了年度报告、日常监督和信 用纪律等监管方式,以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 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关于法律责任
一是重申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确了许可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责任。
我区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要求
• • • • • • • • 一、劳务派遣单位设立 二、运营管理 三、异地派遣业务 四、社会责任 五、委托核查、核验 六、企业自律 七、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流程 八、异地劳务派遣备案登记
我区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办法
• • • • • • • • • • • • • 一、服务规范总体要求 二、服务内容 (一)员工招聘、筛选、评估和推荐; (二)员工培训; (三)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和劳动用工备案; (四)员工社会保险转入、缴纳、转移及待遇申领; (五)员工公积金的缴纳、转入、转移及提取; (六)薪酬福利的发放,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七)劳务派遣业务档案管理; (八)劳动纠纷处理; (九)意外情况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非因公意外伤害、意外死亡、工伤等); (十)员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后的处理; (十一)其他服务。
• •
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 吊销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被许可人 的经营权或资质、资格。这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 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被许可人弄虚作假,采 取欺骗、贿赂的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或者触犯了其他法 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的。
•
•
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
我区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办法
• • • • • • • • • 五、基本服务流程 (一)基本流程内容 (二)洽谈签约流程 (三)员工招聘流程 (四)入职办理流程 (五)社保、公积金和工资卡办理流程 (六)薪资发放 (七)工伤处理流程及说明 (八)离职退出流程
•谢
谢
注销行政许可。分两种情况。一是被许可人自愿向行政机关申请注 销,行政机关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依法予以注销。另一种是由于某 种客观情况的出现,被许可人没有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一是行政许可的证照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 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终止的;四是行政许可的前置许可、条件被依法撤销、撤回的;五 是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是法律、法规规定应 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解读
劳动关系处 高鹏博 2013年7月
实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意义
实施办法对劳务派遣的行政许可管辖,经营劳 务派遣的许可条件、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以及对劳 务派遣单位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实 现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有效保护被派遣 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权责一致的原则。 “谁审批、谁监管、谁负 责”
——公开公正的原则。
——优质高效。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监管层级问题; (二)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关于行政许可审批的几个环节; (五)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 (六)关于监管方式; (七)关于法律责任;
(二)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
(1)实施办法重申了修改决定规定的经营条件。 (2)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材料要求,如: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分别针对已 开展劳务派遣的单位和新设立的单位);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 告(主要确认申请单位的注册资本、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 以及是否满足注册资本200万的要求);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细化法律规定,侧重在履行用人单 位责任的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
我区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办法
• • • • • • • • • • • 三、文件管理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业务档案管理 四、服务时限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限 (二)社会保险办理时限 (三)工资发放时限 (四)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五)劳动纠纷处理时限 (六)服务投诉响应时限 (七)其他时限
(三)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实施办法规定有效期为三年。 • 为什么确定为三年? ——由部里统一制定样式。省级人社部门负责 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四)关于行政许可审批的几个环节
一是受理 须出具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是审查 审查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批准的,可以延长10个 工作日。 三是决定与告知 须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通知申请 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大力抓好宣传引导和学习培训工作;
(二)切实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 (三)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和监管;
(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实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要求
• 一、人社厅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对 劳务派遣实行行政许可的通知》(内人社发 [2013]76号),从2013年7月1日起先许可后工商 注册登记。 • 二、对2013年7月1日前的行政许可处理。 • 三、对外省市子公司在我区设立行政许可和分公 司的备案要求及条件。 • 四、自治区、盟市二级许可管辖。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五)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
许可延续: ——提交延续申请的期限:有效期届满前6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来的 基本经营情况。逾期未提交的,按照新申请办理。 行政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 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不予延续的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虚假年度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收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