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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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排污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第一节指标解释以下指标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为样本进行说明。

【报表封面】1.[申报登记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发给的申报登记代码,共18位。

前9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中间4位为行业代码,后5位由环境监察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需要编制。

2.[填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3.[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4.[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5.[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6.[填表法人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向环保部门申报。

7.[填表人]: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8.[报出日期]: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1单位基本信息[1.单位地址2.中心经度3.中心纬度]:是指填表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填表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地理坐标采用WGS84坐标系,北基准采用真北。

企业地理位置应在企业中心位置进行测定,称为中心经度、中心纬度。

排污口地理位置:在排污口所在位置进行测定。

[4.单位环保机构名称 5.专职环保人员数]:指填表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名称和专职环保人员(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数。

污水处理技术各项指标

污水处理技术各项指标

污水处理技术各项指标引言概述:污水处理技术是保护环境和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各项指标的合理控制和监测对于确保水质达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污水处理技术的各项指标。

一、COD(化学需氧量)指标1.1 COD的含义和作用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有机物在氧化剂的作用下所需的化学氧量。

COD指标可以反映污水中有机物的含量和污染程度。

1.2 COD的监测方法常用的COD监测方法包括高锰酸盐法、二氧化氯法和紫外分光光度法等。

这些方法基于不同的化学反应原理,通过测量样品中的化学氧消耗量来确定COD 值。

1.3 COD的控制措施降低COD指标的方法包括改进生物处理工艺、增加曝气设备和提高曝气量、加强污泥处理等措施。

通过合理的控制措施,可以降低COD指标,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二、BOD(生化需氧量)指标2.1 BOD的定义和意义生化需氧量(BOD)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微生物在生物降解有机物过程中所需的氧量。

BOD指标可以反映污水中有机物的可生化性和生物降解能力。

2.2 BOD的监测方法常用的BOD监测方法包括标准BOD法和快速BOD法。

标准BOD法需要较长的时间,而快速BOD法则通过利用特定微生物和生物传感器来快速测定BOD 值。

2.3 BOD的控制措施降低BOD指标的方法包括增加生物处理单元、提高曝气设备效率、优化进水水质和提高曝气量等措施。

合理的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降低BOD指标,提高生物降解效果。

三、氨氮指标3.1 氨氮的含义和来源氨氮是指污水中的氨和氨基化合物所含的氮的总量。

氨氮的主要来源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污水等。

3.2 氨氮的监测方法常用的氨氮监测方法包括蒸馏-滴定法、纳氏试剂法和氨电极法等。

这些方法通过不同的原理来测定氨氮含量。

3.3 氨氮的控制措施降低氨氮指标的方法包括增加硝化处理单元、提高曝气设备效率、增加曝气量和增加硝化细菌数量等措施。

通过这些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氨氮指标,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污水处理项目分析指标介绍

污水处理项目分析指标介绍

附录:水质检验项目及分析方法一 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氧化剂的量,以氧的毫克/升来表示。

化学需氧量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

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

水被有机物污染是很普遍的,因此化学需氧量也作为有机物相对含量指标之一。

水样的化学需氧量,可受加入氧化剂的种类及浓度,反应溶液的酸度,反应温度和时间,以及催化剂的有无而获得不同的结果。

因此,化学需氧量亦是一个条件性指标,必须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对于工业废水,我国规定用重铬酸钾法,其测得的值称为化学需氧量。

)GB11914--89 重铬酸钾法(CODCr概述1.原 理在强酸性溶液中,一定量的重铬酸钾氧化水样中还原性物质,过量的重铬酸钾以试亚铁灵作指示剂、用硫酸亚铁铵溶液回滴。

根据用量算出水样中还原性物质消耗的量。

2.干扰及其消除酸性重铬酸钾氧化性很强,可氧化大部分有机物,加入硫酸银作催化剂时,直链脂肪族化合物可完全被氧化,而芳香族有机物却不易被氧化,吡啶不被氧化,挥发性直链脂肪族化合物、苯等有机物存在于蒸气相,不能与氧化剂液体接触,氧化不明显。

氯离子能被重铬酸盐氧化,并且能与硫酸银作用产生沉淀,影响测定结果,故在回流前向水样中加入硫酸汞,使成为络合物以消除干扰。

氯离子含量高于2000mg/L的样品应先作定量稀释、使含量降低至2000mg/L以下,再进行测定。

3.方法适用范围用0.25mol/L浓度的重铬酸钾溶液可测定大于50 mg/L的COD值。

用0.025mol/L浓度的重铬酸钾可测定5—50 mg/L的COD值,但准确度较差。

☆ 仪 器(1)回流装置:带250ml锥形瓶的全玻璃回流装置。

(2)加热装置:电热板或变阻电炉。

(3)50 ml酸式滴定管。

☆ 试 剂(1)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1/6K2Cr2O7=0.2500 mol/L);称取预先在120℃烘干2小时的基准或优级纯重铬酸钾12.258g溶于水中,移入1000 ml容量瓶,稀释至标线,摇匀。

四个专项检查报表填报说明

四个专项检查报表填报说明

四个专项检查报表填报说明一、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信息上报工作程序。

1、《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表》由各污水处理厂(场)填写,报送当地环保部门。

2、地、县级环保部门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表》的数据,于5月25日前,通过12369网站提供的“专项行动信息系统”,向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汇总表》。

3、省级环保部门在审核无误后,于5月30日前,通过12369网站上报我局。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填表说明。

[所在城市]:填写省名和所在城市名称。

[建成时间]:指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日期。

[投产运营时间]:指投入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设计处理能力]:指满负荷运转时最大的处理能力。

[处理级别]:按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主要是城市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是以物理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指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

二级处理是以生物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指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归入一级处理。

[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为物理处理.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化处理等方法。

填报单位将本处理厂采用的主要处理方法填入表中。

[城区污水产生总量]:指所在城市城区污水产生总量,可按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活污水总量和工业污水总量填写。

[实际处理能力]:按上年度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装置) 实际处理污水量填写。

[接纳污水总量]:与[实际处理能力]一致,可按估算的生活污水总量和工业污水总量填写。

[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指上年度进入处理厂的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

[主要污染物出水浓度]:指上年度从处理厂排入水体的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

[污泥产生量]:按上年度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泥的最终产生量填写。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第一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企业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6.总占地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为平方米。

[7.联系人9.电话/传真10.电子邮件11.通讯地址13.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2.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4.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5.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6.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7.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污水处理厂填表说明

污水处理厂填表说明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情况表填报说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情况表主要是为了了解、掌握、汇总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环境监管情况,分为基本情况信息和环境监管情况信息两部分内容,其中基本情况信息为一次性填报;环境监管情况信息为每半年填报一次,即为每年9月10日前填报完成当年上半年信息,次年1月10日前填报完成上年全年信息。

一、基本情况1、城镇污水处理厂名称:是指投入运营的集中式(公共)污水处理厂(站)名称。

(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3、所属行政区域:是指污水处理厂所在的地区及其地理坐标。

系统会根据填报人的身份自动默认其行政区域。

4、所属流域:按照国家流域划分填报,重点流域必须填报。

重点流域是指:“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等国家控制的重点流域。

按照以下选项填报:1 黑龙江流域2 松花江流域3 乌苏里江流域4 东北地区其他国际河流5 辽河流域6 大凌河及辽东沿海诸海流域7 海滦河流域8 华北地区沿海诸河流域9 黄河流域10 淮河流域11 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巢湖流域三峡库区滇池流域长江流域其他12 东南沿海诸河流域13 闽东、粤东及台湾沿海诸河流域14 韩江流域15 珠江流域16 粤桂琼沿海诸河流域17 云南、西藏、新疆国际河流诸河流域18 海南岛水系19 台湾岛水系20 内流区21 待议地区22 渤海23 黄海24 东海25 南海5、运营单位:是指目前实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维护的单位名称。

6、投产运营时间:是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的具体时间。

7、设计规模:是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厂每天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

不是指污水处理厂总体规划的处理能力。

单位为:万吨/日。

8、处理级别:按照以下选项填报:(1)一级(2)一级加强(3)二级(4)三级。

9、中水回用能力:是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中水回用设施设计能力。

(整理)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整理)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J501表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填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单位等,包括专业化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单位填报本套表。

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镇)或工业区,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再利用的设施。

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专门从事为工业园区、联片工业企业或周边企业处理工业废水(包括一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集中设施或独立运营的单位。

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

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指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等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普查中,不包括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J501表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填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单位等,包括专业化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单位填报本套表。

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镇)或工业区,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再利用的设施。

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专门从事为工业园区、联片工业企业或周边企业处理工业废水(包括一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集中设施或独立运营的单位。

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

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指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等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普查中,不包括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清查表填报说明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清查表填报说明

填报说明—名称
二、排污口名称
– 经许可的,按行政部门提供的名称填写。 – 未经许可的, 由普查机构按《入河排污口管理 技术导则》(SL532-2011)命名规则确定。分 下列几种情况:
填报说明—名称
1、接纳企业生产废水的排污口为工业废水排污 口。(1)对于企业(工厂)排污口,在排污单 位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 冠以“企业(工厂)排污口” 的名称,例如: “××县××印染厂企业(工厂)排污口” ; (2)接纳多个企业生产废水的排污口,以排水 量最大的企业来命名;(3)工业园区设置的接 纳园区内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海)排污 口也视为工业废水排污口,可以以工业园区来 命名,例如:“××县××工业园区企业(工污口是否由行政部门许可(备案) 来判断。在建成区内,只要是许可(备 案)过的,必须纳入普查清查。 3、在建成区内,没有经过许可(备案)过 的,必须直接排入(前面定义的)“环 境水体”排污口,才纳入普查清查
排污口定义的解释
4、在建成区内,没有经过许可(备案)过 的,也不直接排入(前面定义的)“环 境水体”排污口,做如下处理:以其受 纳水体在进入最低一级有编码的环境水 体前,作为一个整体的排污口,予以清 查(1、此时是否规上,由原来的排污口 确定;2、定义为综合排放口)
填报说明—收纳水体
九、收纳水体名称
1、直接接纳排放污(废)水或经处理的污(废) 水的河流、湖泊、海洋或其他环境水体 2、以水利和海洋有编码的水体名称为准
填报说明—其他
十、其他说明
普查员在排污口清查时,如有其他情况说明(例 如详细位置、规模难以判断等情况),需要及 时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机构说明。
1、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废水 2、排污口普查在工业废水方面跟工业源普 查有交叉,但是普查目的完全不同,各 归各的,按各自技术规范普查 3、不包括雨水、冷却水和农田退水排放口

城市污水水质分析各项指标说明

城市污水水质分析各项指标说明

城市污水水质分析各项指标说明【格林大讲堂】悬浮固体SS、MLSSSS 是特指进水或出水中悬浮颗粒的浓度。

SS 为水中物质的存在形态(胶体物、溶解物)之一。

悬浮固体系指剩留在滤料上并于103C〜105C烘至恒重的固体。

测定方法是将水样通过滤料后,烘干固体残留物及滤料,将所称重量减去滤料重量,即为悬浮固体(非过滤性残渣)。

MLSS—般是指生化池里混合液悬浮固体颗粒的浓度,简称污泥浓度。

包括具有活性的微生物群体、微生物自身氧化的残留物、污水中不能被微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污水中的无机物,它包含MLVSS武汉格林环保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配套的专业环境工程团队,秉着崇高的环保责任和义务长期维护提供免费的污水处理解决方案,是湖北省工业废水运营管理行业中的品牌。

18年来公司设计并施工了上百个交钥匙式的污水处理工程。

化学需氧量(COD)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称为化学耗氧量,简写为COD表示单位为氧的毫克/升(0,mg/l )。

成分比较固定的污水,其BOD直与CODc之间能够保持一定的相关关系。

因而常5用BODCODcr比值作为衡量污水是否适宜于采用生物处理法进行处理(即可生化性)5 的一项指标,其值越高,污水的可生化性就越强。

一般来说对于同一水样,CODcr > BOD>BOD,而CODc与BOD值之差可大致地表示不能为微生物降解的有机物量。

20 5 5采用重铬酸钾(K2Cr2C7)作为氧化剂测定出的化学耗氧量表示为CODc。

化学耗氧量可以反映水体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

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

重铬酸钾能够比较完全地氧化水中的有机物,如它对低碳直链化合物的氧化率为80〜90%,因此CODc能够比较完全地表示水中有机物的含量。

此外,CODc测定需时较短,不受水质限制,因此现已作为监测工业废水污染的指标。

CODc的缺点是,不能像BOD那样表示出被微生物氧化的有机物的量而直接从卫生方5面说明问题。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全解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全解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全解污水处理厂是现代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

它可以有效地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周边环境和人民健康。

在本文章中,我们将会详细介绍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情况表,包括各项指标的含义、数据统计方法等。

1. 基本信息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污水处理厂名称•所在地区•建设年代•设计处理水量•处理方式•治理范围•运营单位•监管部门这些基本信息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污水处理厂的总体情况,以及所在地区所面临的环境和污染情况。

2. 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量是衡量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这个指标表明了污水处理厂每天或每年处理的污水总量,通常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

在基本情况表中,该指标通常以“年处理能力”、“日处理能力”等方式呈现。

3. 污水水质污水水质是衡量污水处理效果的重要指标。

在处理前和处理后对污水进行采样和检测,可以得到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如有机物、氮、磷等。

在基本情况表中,通常以入厂和出厂COD、BOD、NH3-N、TP、SS等数据指标体现。

其中COD 表达化学需氧量、BOD表达生化需氧量、NH3-N表达氨氮、TP表达总磷、SS表达悬浮物总量。

4. 处理效率处理效率反映了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能力。

在基本情况表中,处理效率通常以单位时间(例如:日、月、年)内入厂和出厂污染物浓度差来计算。

例如COD 去除率大于90%时,就说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比较高。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指标也是基本情况表重要的指标。

5. 污泥产生量污泥是污水处理的产物。

对于大型污水处理厂来说,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量非常大。

在基本情况表中,污泥产生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其通常以吨为单位。

当污泥得以稳定处理并变成健康无害的有机肥时,就达到了厂区内资源化利用的效果。

6. 厂房设施厂房设施指的是污水处理厂内的设备和结构。

这些设施通常包括了进水口、处理池、氧化池、混凝反应器、沉淀池、卸泥设备、消毒装置等。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1、污水处理率: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2、污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排放总量,包括从排水管道和排水沟(渠)排水的污水量,如无测量值,可按当地供水总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城市污水按0.7-0.8,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按0.8-0.9,城市工业废水按0.7-0.9。

3、排水管道长度:指所有排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出口等公共管道长度之和。

不包括小区等红线内管道。

4、污水处理总量:指报告期内经市政公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的总量。

5、管网从业人数:指当地从事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再生水管网)管理、养护、巡查客服和排水防涝等相关人员,包括单位管理人员。

6、污水处理总人数:指当地从事污水监测、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和再生水等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的人员,包括单位管理人员。

7、污水和再生水收费标准:当地的收费标准,如有多个收费标准,请补充说明。

8、年排水许可证发放个数:指当地报告期内新发放的排水许可证总数,包括临时排水许可证。

9、排水管网年养护费用:指雨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不含泵站)、养护、巡查、检测、客服、排水防涝及中小修等费用,包括人工费。

10、排水管网年更新改造费:指雨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不含泵站)用于更新改造(大修)的资本性支出资金。

11、再生水管道长度:指所有再生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出口等长度之和,不包括小区等红线内管道。

12、雨水泵站及抽升能力:指管理运行的公共排水防涝泵站总座数,抽升能力为这些泵站每秒钟抽升能力的总和(不含小区等红线内泵站)。

13、污水泵站及抽升能力:指管理运行的厂外公共的污水(含合流)提升泵站的总座数,抽升能力为这些泵站每秒钟抽升能力的总和(不含小区等红线内泵站)。

14、泵站年运行费用:指市政公共雨污水泵站年度运行、养护和维修等费用。

15、泵站更新改造费用:指市政公用雨污水泵站年度更新改造(大修)的资本性支出费用。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表1生产情况[1.原辅材料名称2.计量单位]: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3.用耗量]: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量(用电量、药剂用量等)。

表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1)进水口[3.进水量(吨)]:填报本单位当月污水处理的总量。

(2)出水口[12.中水产量]:指当月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水中再利用的水量。

[13.污水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水排放量。

[4.数据来源8.浓度数据来源14.数据来源18.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污染物名称15.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报,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6.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7.排放浓度]:当月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

[19.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报。

[日均值超标情况]: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通过有效性审核的单位,如果发生日均值超标的情况,需填写此项。

[20.超标日期]:日均值超标的日期。

[23.浓度]:指超标当天的日均值浓度。

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1)排放口[1.排放口名称、2.排放口编号]: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有两个以上排放口需逐个填报,总数量必须等于《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中废气排口数量。

[3.废气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气排放量。

[4.数据来源18.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排放时间]:按该排放口当月排放的累计小时数填报。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教程文件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教程文件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企业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6.总占地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为平方米。

[7.联系人 9.电话/传真 10.电子邮件 11.通讯地址 13.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2.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4.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5.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6.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7.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城镇排水相关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填报范围1全所有

城镇排水相关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填报范围1全所有

城镇排水相关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填报范围:1、全省所有市、县排水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

本年报是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统计单位。

一个城市若有若干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均应单独填报。

2、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下属若干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应由独立核算的企业合并计算有关指标。

3、跨地区的母子公司,按属地原则进行填报。

二、指标解释: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与单位公章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2、所辖污水处理厂名称集团(公司、处)等下属的污水厂的全称,与厂的公章名称完全一致。

跨区域的集团(公司、处)下属的厂,按属地原则进行统计。

3、处理工艺原则上按设计的工艺填写,对更新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可按更新改造后的工艺填写。

4、出水执行标准按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标准或一级B、一级A标准填写。

5、设计处理能力(万m3/日)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每日处理污水的6、实际处理能力(万m3/日)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实际每日处理污水的能力。

实际处理能力=年处理总量/实际运行天数7、污水年处理总量(万m3)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量。

8、污泥年产生总量(按含水率80%计算)(吨)指污水处理厂经脱水之后产生的年污泥总量(以含水率在80%左右的湿污泥计算)。

9、单位电耗指污水处理厂抽取污水到污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整个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所有用电总量(不包括生活用电量)除以年污水处理总量。

10、污水处理直接成本(元/吨)污水处理直接成本=(电费+药剂费+管理费+人工费+维修费)/污水年处理总量。

11、COD削减量COD削减量=处理污水总量×(COD进水浓度—COD 出水浓度)。

12、氨氮削减量氨氮削减量=处理污水总量×(氨氮进水浓度—氨氮出水浓度)。

13、污泥年处理总量(按含水率80%计算)(吨)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处理的总量(以含水率在80%左右的湿污泥计算)。

14、污泥处理工艺厂内处理污泥的工艺(包括:污泥消化、脱水、干化、堆肥等)。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一、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环年基1-1表)【企业法人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

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作为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填报法人代码。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联合企业(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十位方格后的括号内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

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内对二级单位编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统一编制。

【填报单位详细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

【曾用名】除企业现用名(企业详细名称)外,企业曾经使用过的名称。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曾用名的,填写最近使用过的曾用名。

【企业地理位臵】填入本企业地理位臵的经、纬度。

【法人及联系人】包括法人代表姓名、环保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姓名: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根据章程或有关文件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电话:指企业法人代表及环保联系人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

传真:指企业对外联系的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指企业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详细地址是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

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市、旗、区)、乡(镇)、以及具体街(村)和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污水处理厂在城市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对于污水处理厂,净化水质是最基本的职责,但是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同样重要。

为了监控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政府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进行了监管。

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将上一个季度的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推送至本市环境保护部门,填报方式包括纸质报告、邮寄或者在线填写。

2.推送污染物动态信息时,需提交本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包括污染物名称、类型、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3.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时,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相应的计量单位填写污染物名称、类型、排放量和排放浓度等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造假行为。

4.提交污染物动态信息后,企业需及时跟进并处理环保部门在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异常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环保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税法》责任分工•市环境保护部门:承担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的监管、考核和评估等职责。

•污水处理企业:负责按时向环保部门推送污染物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和完善排放污染物信息推送系统等职责。

•环保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填报材料等职责。

•监管部门:对于未按照规定填报或者填报不实的情况,依法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是目前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认真进行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

市环保部门应严格监管此项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标准填报或者填报不实的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格的处罚。

只有每个企业都能够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社会才能够享受到“蓝色”的生态环境,这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目标。

四个专项检查报表填报说明

四个专项检查报表填报说明

四个专项检查报表填报说明一、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信息上报工作程序。

1、《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表》由各污水处理厂(场)填写,报送当地环保部门。

2、地、县级环保部门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表》的数据,于5月25日前,通过12369网站提供的“专项行动信息系统”,向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汇总表》。

3、省级环保部门在审核无误后,于5月30日前,通过12369网站上报我局。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场)专项检查填表说明。

[所在城市]:填写省名和所在城市名称。

[建成时间]:指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日期。

[投产运营时间]:指投入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设计处理能力]:指满负荷运转时最大的处理能力。

[处理级别]:按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主要是城市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是以物理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指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

二级处理是以生物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指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归入一级处理。

[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为物理处理.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化处理等方法。

填报单位将本处理厂采用的主要处理方法填入表中。

[城区污水产生总量]:指所在城市城区污水产生总量,可按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活污水总量和工业污水总量填写。

[实际处理能力]:按上年度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装置) 实际处理污水量填写。

[接纳污水总量]:与[实际处理能力]一致,可按估算的生活污水总量和工业污水总量填写。

[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指上年度进入处理厂的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

[主要污染物出水浓度]:指上年度从处理厂排入水体的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

[污泥产生量]:按上年度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泥的最终产生量填写。

××省(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填表说明

××省(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表中A14-A26、A28-A29各列内容均需补充填报。

2.表中已填写的内容需更新的,请用黄色背景标注相关单元格。

3.已建污水管网长度:填写截至2019年底已建成的污水管网长度。

4.计划建设污水管网长度:填写截至2020年底计划建设的污水管网长度。

5.经纬度:按照度、分、秒格式填写,即“××°××′××″”。

6.实际处理水量:填写2019年全年日均处理水量。

7.污水处理设施进水COD日均值:填写2019年全年COD自动在线监控日均值的平均值,或者全年COD手工监测数据的平均值。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氨氮日均值、污水处理设施出水COD日均值、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氨氮日均值参照填写。

8.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负荷率:A20=A17/A16。

9.自动在线监控达标率:按2019年全年自动在线监控日均值达标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计算。

10.手工监测达标率:按2019年全年手工监测达标次数占手工监测总次数的比例计算。

11.超标天数:为2019年全年自动在线监控日均值超标
天数与全年手工监测超标天数之和,两个数据同一天均超标的按一天计。

12.年均水质类别:填写2019年年均水质类别,按照每月水质监测结果计算年均值后评价,以类别最差的水质指标定类。

13.主要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以COD超标为例,填写“COD(超标倍数)”,当超标因子超过三项时,填写超标倍数由高到低的前三项。

14.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在备注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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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J501表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填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单位等,包括专业化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单位填报本套表。

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镇)或工业区,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再利用的设施。

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专门从事为工业园区、联片工业企业或周边企业处理工业废水(包括一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集中设施或独立运营的单位。

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

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指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等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普查中,不包括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其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

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或集团)内对其下属的不属于法定赋码范围的二级单位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或集团)统一编制。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按各级普查机构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

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十一位码。

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填写,第七位为汉语拼音J(代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后四位为县(区)普查机构对其进行编码,从0001~9999。

【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单位所在地指普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得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指普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地区行政区划代码,由所在地普查机构统一填写。

根据普查对象的详细地址,按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将相应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在方格内。

不在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附表1提供范围内的县以下地区,由县(区)普查机构按下列规则自行编码填报,自行编码不得与已统一编制的代码重复。

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为按照2006年的全国行政区划编码,共有12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第三段6位编码,表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

如2007年行政区划代码有变动的:(1)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有变动的,则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代码(第1-6位码)按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报;(2)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变化但县以下行政区划未变化的,按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库中的代码第7-12位码填报;(3)县以下行政区划有变化的,按编码原则自行编码。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原则如下:第二段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二段3位代码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第二、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

(1)街道的代码从001-0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2)镇的代码从100-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3)乡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4)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从400-5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

具体编码方法如下:(1)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2)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行政区划编码中的地址名称应采用民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名称。

注意:如2007年行政区划代码有变化,按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报或自行编码的,应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备案。

【5.地理坐标】中心经度:指普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经度。

中心纬度:指普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纬度。

【6.联系方式】填报普查对象环保联系人或负责提供普查信息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传真和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

【7.污水处理设施类型】指普查对象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还是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在相应的选择项后“□”内划“√”。

【8.建成时间】填报普查对象实际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

如果普查对象有改扩建的,按普查对象最新的改扩建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填报。

【9.污水处理级别】按污水处理程度,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是以物理处理为主的处理工艺,指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

一级强化处理归入一级处理。

二级处理是以生物处理为主的处理工艺,指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

三级处理也称高级处理或深度处理。

【10.年运行天数】指普查对象2007年全年正常运行的实际天数。

计量单位为天,保留整数。

【11.汇水区面积】指至2007年末,普查对象实际连接的市政管网所接纳污水区域的面积。

按实际接收的污水区域面积填写。

该指标可请市政部门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计量单位为平方千米,保留整数。

【12.总投资】指至2007年末,普查对象建设实际完成的累计投资额,不包括运行费用。

计量单位为万元,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13.年运行费用】指2007年全年维持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不包括设备折旧费。

计量单位为万元,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14.耗电量】指2007年全年普查对象用于生产运行和生活的总用电量。

计量单位为万千瓦时,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15.污水处理方法名称、16.代码】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应污水处理级别,将每一级处理的主要处理方法名称和代码按表1填报。

其余污水处理设施按表1填报所采用的主要处理方法名称和代码,有多种处理方法的选择主要的三种填报。

【17.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指普查对象排放的污水直接排向江、河、湖、海等环境水体,还是排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按下面分类,填报排水去向类型代码。

A 直接进入海域;B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C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D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 F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G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H 进入其它单位;L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K 其他。

【18.受纳水体名称】指普查对象排放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或经过城市污水管网后最终排入水体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等)。

【19.受纳水体代码】此项由普查对象所在地普查机构统一填报。

水体代码要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见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附表6《河流代码表》)。

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排入市政管网的,则填最终排入的水体代码。

《河流代码表》中未编入的河流,可按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

如确实编码困难,可按汇入的上一级河流代码填报。

对于跨省河流编码,请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编码;对于省内河流,如其上一级河流也完全在省内,则由省级普查机构编码并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备案;如上一级河流跨省,则需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编码。

【20.受纳水体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按普查对象污水排入地表水体或海水水域的功能,按表2、表3填报。

【21.污水在线监测仪器数】填写已建成使用的在线监测仪器的数量。

按表中所列监测指标填报仪器台数。

如果一套在线监测装置有多项监测指标,则对应每项指标分别填写台数。

计量单位为台。

【22.污水设计处理能力】指截止2007年末普查对象设计建设的设施正常运行时每天能处理的污水量。

计量单位为吨/日,保留整数。

【23.污水实际处理量】指普查对象2007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总量。

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24.生活污水处理量】指普查对象2007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中生活污水总量。

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25.工业废水处理量】指普查对象2007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中工业废水总量。

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26.污水排放量】指普查对象2007年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中扣除再生水利用量后排放到环境水体的污水量。

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27.再生水利用量】指普查对象2007年全年处理后的污水中再回收利用的水量,包括直接用于工业冷却、洗涤、冲渣和景观用水、生活杂用。

计量单位为万吨,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污泥:指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在进行污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来的固体。

【28.絮凝剂种类及用量】指2007年全年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实际使用的絮凝剂种类及用量(包括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两部分的絮凝剂用量)。

几种絮凝剂组合投加的须分别填写其用量。

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

【29.污水处理中絮凝剂种类及用量】指2007年全年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实际使用的絮凝剂种类及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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