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案件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是多少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如果大家在诉讼中涉及到举证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把司法鉴定报告当作有利证据来使用,司法鉴定可以鉴定不同的东西,例如尸体、伤情、痕迹等等。
很显然在对不同的物体进行鉴定的时候,具体的收费是不一样的。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司法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吧。
▲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一、法医类类别序号收费项目单位基准价(元) 备注▲(一) 法医病理鉴定1 早期尸表检验具 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 晚期尸表检验具 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
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 早期尸体解剖具 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4 晚期尸体解剖具 4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5 开棺验尸具 6000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6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7 致伤(死)物认定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8 脏体硅藻检查例 500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300011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 7012 特殊染色技术张 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13 电镜病理检查标本 30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14 尸体X光检验张 8015 尸体CR检验张 15016 法医现场检查例 1000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17 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例 1200▲(二) 法医临床鉴定18 损伤程度鉴定例 300/7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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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厅(局):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浮动幅度。
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 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法庭中想要取得胜利需要具备能够让法官信服的证据,而这些证据的效力往往都是要依靠司法鉴定的肯定结论的,所以司法鉴定是每个当事人都无法避免的重要环节,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使得鉴定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那么,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一、法医类类别序号收费项目单位基准价(元) 备注1 早期尸表检验具 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 晚期尸表检验具 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
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3 早期尸体解剖具 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4 晚期尸体解剖具 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5 开棺验尸具 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6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7 致伤(死)物认定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8 脏体硅藻检查例 500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300011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 70(一)法医病理鉴定12 特殊染色技术张 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13 电镜病理检查标本 30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14 尸体X光检验张 8015 尸体CR检验张 15016 法医现场检查例 1000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17 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例 120018 损伤程度鉴定例 300/7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
林业案件鉴定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林业案件鉴定是指在林业领域内,对林业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审查、判断和评估的过程。
林业案件鉴定是林业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林业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林业案件鉴定的法律依据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林业案件鉴定法律依据概述林业案件鉴定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林业案件鉴定作为国家司法活动,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同时,与林业案件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都是林业案件鉴定的法律依据。
2. 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文件和案例,对林业案件鉴定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林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3. 林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林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是林业案件鉴定的重要依据,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规范》、《林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林业案件鉴定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
4. 林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林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林业案件鉴定的重要依据,如《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等。
这些规章和文件对林业案件鉴定的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提供了具体规定。
三、林业案件鉴定法律依据的具体内容1. 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林业案件鉴定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民对林业资源的合法权益。
(2)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林业案件鉴定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修复等方面进行审查。
(3)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略析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争议问题

略析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争议问题对于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目前还存在诸多争议,而最主要的集中于两点:一是鉴定范围问题,二是鉴定资质问题。
而要弄清这两点,必须以法律为依据,结合涉林刑事案件的特点,作深入细致的分析。
一、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范围问题在涉林刑事案件诉讼中,盲目依赖和迷信鉴定意见,视鉴定意见为最终判断的现象普遍存在。
譬如树种、林木株数(件数)、蓄积量、野生动植物种类与数量、涉案物品价值等,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往往不加分别地要求强制性鉴定,结果造成事实认定的泛鉴定化和调查取证的形式主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我们说,鉴定意见是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就专门性问题所作的专业判断意见。
不属于专门性问题或者不需要专业知识来解决的问题,都不属于司法鉴定范围。
那么,涉林刑事案件的哪些事实属于“专门性问题”?(一)物种。
识别树种是否属于专门性问题?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树木伐倒后没有去枝、去皮,从外形很容易看出,或借助权威资料可以迅速加以确认,那么此时对树种的认定就属于司法认知范畴;如果树木去枝、去皮,从外形已很难识别,且现有检材非有专门知识的人不能辨别,则此时应对树种进行鉴定。
当然,野生动植物种类的认定亦同此理。
(二)数量。
林木株数(件数)、野生动植物数量认定呢?如果是对现状物的统计,只需数数就行了,当然不属于专门性问题;可如果现状物是破损物或零碎物,要以此认定案件事实所需的整株林木、整株野生植物或整只野生动物数量,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侦查人员或现场勘验人员根据现场情况不能认定,就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了。
被毁林木价格鉴定案例

被毁林木价格鉴定案例省价格认证中心贺爱民案例提示:某公安局在办理故意损毁林木案件时,委托价格鉴证机构对被毁的意杨树(幼龄树)进行价格鉴定。
该案件采用成本法。
案例分析:一、对林木价格鉴定可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具体选用哪种方法进行价格鉴定,要根据林木的特点和可获取的参数选用。
对于幼龄树,在找不到市场可此交易实例,同时对其未来预期收益难以把握的情况下,一般均采用成本法进行价格鉴定。
二、本案例采用成本法对林木价格鉴定,既考虑林木生产成本及其货币的时间价值,又考虑了营林生产的风险,体现了价格鉴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案例中,价格鉴定的难点在于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利率P和生产成本Ci等参数的取值,此三项取值的大小对鉴定的结果都有较大影响。
本案例对于P、Ci的取值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对K值的测算过程反映的不够具体。
一般对于幼龄林木的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 的测算,必须先拿价格鉴定标的与参照林分(即标准林地)的树高、株数、立地质量和经济质量(地利等级)相对比,分别求出各因素的调整系数Ki,最后综合确定总的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可以用下式表达:K=f(K1,K2,K3,K4)上式中:K表示株数调整系数,以株数保有率(r)指标测算,当r≥85%,K1=1;当r<85%,K1=r。
1K=价格鉴定标的平均树高/参照林平均树高。
2K、K4分别表示立地质量和经济质量的调整系数,根据优劣状况合理取值。
3关于被毁林木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公安局:受贵单位委托,我中心依据《安徽省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在现场勘验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价格鉴定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现将具体情况综述如下:一、价格鉴定标的20.08亩共1000棵被毁意杨树。
二、价格鉴定目的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三、价格鉴定基准日2006年7月1日。
四、价格定义价格鉴定结论所指价格是: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确定的市场价格。
桂财综【2007】54号附表2(降标项目11月11日)

从事网箱养殖
0.5-2元/M3.年
10张.年 3% 1元/m3.年
0.5元/M3.年
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受益的 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业法》
中央事业性收费 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 动物防疫收费 (预防注射、驱虫、药浴)
按价费字〔1992〕452 号,桂价费字 [1997]355 号规定执行
按价费字〔1992〕452
广西壮族自治区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部门
项目级次
收费项目名称
原收费标准
调整后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和范围
批准收费文件文号
设立收费项目的法律 纳入预算管理或
法规名称
财政专户管理
1.公安 2.林业
101 10101
102 10201 1020101 102010101 10202 1020201 102020101 1020202 102020201 1020203 102020301 102020302 1020204 1020205 1020206 1020207 10203 1020301 102030101 102030102 102030103 102030104 102030105 10203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404号《兽药 管理条例》
缴入中央和地方 国库
第一、二类
700--100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品种 700元/ 品种
第三类
600--700元/品种
600元/品种
四、五类新兽药试生产(生产)审批费 检验检测费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海洋渔业资源保护费
2500-4500元/品种
2500元/品种
按国家物价局、财政 按国家物价局、财政
检验鉴定费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检验鉴定费用是指为了查明事实、确定质量、保障安全等目的,对物品、产品、工程等进行检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在我国,检验鉴定费用法律规定较为完善,涉及多个法律法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检验鉴定费用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检验鉴定费用的概念和种类1. 概念检验鉴定费用是指为了查明事实、确定质量、保障安全等目的,对物品、产品、工程等进行检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检验鉴定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2. 种类(1)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检验鉴定过程中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①检验鉴定人员工资:包括检验鉴定人员的薪酬、奖金、津贴等。
②检验鉴定设备折旧:包括检验鉴定设备、仪器、工具等的折旧费用。
③检验鉴定材料费:包括检验鉴定过程中使用的试剂、耗材等费用。
④检验鉴定场地租赁费:包括检验鉴定场地租赁所产生的费用。
(2)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检验鉴定过程中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①检验鉴定机构管理费:包括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用等。
②检验鉴定机构人员培训费:包括检验鉴定机构人员的培训费用。
③检验鉴定机构设施维护费:包括检验鉴定机构的设施维护费用。
三、检验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请求对方承担检验鉴定费用的,应当证明对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当事人要求检验、鉴定的,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检验机构提出。
”2. 承担主体(1)合同当事人:当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2)产品质量争议:当产品质量发生争议,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由请求检验鉴定的当事人承担。
(3)消费者权益保护: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4)公共安全:当公共安全受到威胁,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由政府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承担。
司法鉴定规费

司法鉴定规费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鉴定项目和鉴定机构的设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以某地区为例,其法医类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如下:1.法医病理鉴定:•早期尸表检验:500元/具,包括照相、录像。
死亡后24小时以内进行。
•晚期尸表检验:1000元/具,包括照相、录像。
死亡后24小时以外进行。
对于高度腐败的尸体,需要加收50%的费用。
•早期尸体解剖:2500元/具,包括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但不包括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晚期尸体解剖:4000元/具,包括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但不包括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开棺验尸:6000元/具,包括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但不包括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1000元/例,仅适用于单独进行此项鉴定。
•致伤(死)物认定:1000元/例,仅适用于单独进行此项鉴定。
•脏体硅藻检查:500元/例。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3000元/例。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70元/张。
•特殊染色技术:100元/张,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电镜病理检查标本:300元/标本,包括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尸体X光检验:80元/张。
•尸体CR检验:150元/张。
•法医现场检查:1000元/例,包括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1200元/例。
请注意,这些费用只是参考,具体的费用可能会根据鉴定机构的设置、地区差异等因素有所不同。
林业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

林业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林业鉴定是笔者对有关林业方面各种司法鉴定的简称,是指司法鉴定人运用广泛、系统的林业科学知识,采用科学准确的鉴定方法,对损害森林资源的行为做出定性定量的判定。
林业鉴定主要包括动植物的定性定量鉴定,森林资源的司法鉴定,以及森林火灾的司法鉴定,包括起火点、火灾成因、森林火灾的面积(含成灾面积和过火面积)、火灾迹地等调查。
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人们对林业的经营也日益重视,各类林业经营主体按照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林业方面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对林业领域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也日益广泛。
林业案件的司法鉴定较之其他司法鉴定,规范性较差。
实践中,各地对司法鉴定执行有不同的标准,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严重地影响了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司法公正。
第一部分:该类鉴定意见适用案件的主要法律规定《刑法》(节选)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林案件现场如何林业技术鉴定

涉林案件现场如何林业技术鉴定在办理涉林案件中对违法事实、证据的认定往往离不开林木、林地损失数量和毁坏程度的林业技术鉴定,而如何做到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是案件得以依法处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
鉴定过程中应当注意法定程序事项和使用的技术标准,以此减少不必要的调查失误,为案件办理提供真实有力的证据支撑,减少涉林案件司法诉讼风险。
一、林业技术鉴定的程序要求。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为解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本人身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鉴定资质合法《鉴定结论》是由有资质的执法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对涉林案件现场林木、林地真实损失数量和毁坏程度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结论,现场林木、林地鉴定结束后应当及时出具《鉴定结论》,并附有相关鉴定图、表、照片及资格证书证明等。
这里首先突出的就是一个资质问题,拥有鉴定资质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认可的行业执业证书,并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林业技术鉴定应当由有执业证书资质的单位或林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来做较为合适。
其次是要依法定程序出据《鉴定结论》,鉴定的内容详实合法有效,是执法部门办理案件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一般来说,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员应当回避,以示公正。
二、《鉴定结论》法律责任鉴定结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执法部门和受委托的鉴定机构或人员共同承担。
鉴定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人员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基本资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误导和有意干涉鉴定行为,鉴定委托人在使用《鉴定结论》时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
第文件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枚 个
收费标准 (元)
备
注
1000
1000 1200 1200 1200 2200 2200 1200 1200 1200 1000 1000 800
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 10 万元的,按照本表左侧所列收 费标准执行;标的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按照本通知第八条规定 执行。
800
涉及财产案件,收费办法同上。
800
21
电子物证鉴定文证复审
例
1200
(二) 声像资料鉴定
22
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
人
2200
23
录音资料辨识
件
1200
按每 20 分钟计收
24
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2000
按每 20 分钟计收
25
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
件
1800
按每 20 分钟计收
26
语音分析检验
件
800
按每 20 分钟计收
27
26
听觉功能评定
计算 单位 例 张
张
标本 张 张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收费标准 (元)
3000 70
100
300 80 150 1000 1200
300/700
700 1000 1500 4300 700 800 700 700
备
注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 等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查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的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 300 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 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公布日期】2004.12.17•【字号】黑森劳[2004]354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森劳[2004]354号)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林业局(厂、公司),总局各直属企业:为了全面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印了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开展职工工伤致残和职业病及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森工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森工系统所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森工企业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单位,仍按原渠道进行(即: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市所在地森工企业及伊春林管局所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学专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和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及非因工致残或患病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丧失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并作出医学技术结论的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森工总局成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由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事局、监察局、林业工会、安全处、信访处、森工林区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调组成专家组对职工工伤、患病和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作出医学结论。
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分析

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分析摘要:林业案件种类繁多, 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征用林地、森林火灾、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种、古树名木等。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森林资源保护与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对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分为一般林政案件和林业刑事案件, 林业案件鉴定结论应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结果, 因此, 对林业案件及时开展技术鉴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对策林业案件技术鉴定的结论会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其真实性、科学性和针对性都会影响案件的定性、定量工作。
随着林业投资渐趋活跃,林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生产活动与森林资源产生联系,出现一系列问题导致林业案件的发生。
由于林业行业的特殊性,规范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是当前办理涉林案件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因此设置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人员的配置,制定行业管理办法,统一技术标准,鉴定程序,对于林业案件的定性、定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需要相关从业人员付出更多的努力,提升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水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正确实施法律,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
一、林业案件技术鉴定的现状林业案件分为一般林政案件和林业刑事案件,一般林政案件由林政部门查处,林业刑事案件由森林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技术鉴定由相关部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勘验解决。
1、面积鉴定情况。
森林火灾、乱砍滥伐、偷砍盗伐、违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荒等的面积确定目前主要是根据1∶1万地形图对坡勾绘用方格纸求算;不能对坡勾绘的, 则用罗盘仪导线测量求算。
2、林木活立木蓄积测算。
受毁林木还存在的, 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规程》设置标准地进行调查, 有伐倒木的,对伐倒木进行每木检尺测算。
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毁林开荒等情况, 林木已被运走, 林木灭失,不能按照常规方法计算立木蓄积。
此时采取的办法:一是有伐桩的情况, 现场量测伐桩地径, 再计算立木蓄积;二是没有伐桩的情况下, 选择附近相同的林分设置标准地调查, 根据面积大小测算立木蓄积。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鉴定树木多少钱?

The man who has made up his mind to win will never say .(页眉可删)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鉴定树木多少钱?(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6%收取。
司法鉴定在某些司法审判中是必不可缺少的步骤,经过司法鉴定,可以更好的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节省司法审判的时间。
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尽早破案。
进行司法鉴定是需要收取费用的,不同的鉴定项目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
你是否知道司法鉴定树木多少钱?一、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二○○七年三月十二日内发改费字[2007]310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司法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商局、司法局:为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司法鉴定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883号)精神,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
各盟市可在本《办法》制定的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的幅度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本《办法》制定的收费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待国家出台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后,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检察院、物价局关于变更部分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公通字[1993]72号)及与本通知抵触的司法鉴定收费文件自行废止。
此通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推进司法鉴定的规范化,促进司法鉴定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服务收费。
第三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是指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面向社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营利性组织。
司法鉴定人是指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
林草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某某林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联系电话: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申请人因一起林草司法鉴定案件,特向贵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案件背景某某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林草种植合作协议》,约定由申请人提供林草种植技术支持,被申请人负责提供种植场地和种植林草。
合作协议签订后,申请人按照约定提供了技术支持,但被申请人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种植场地。
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但被申请人迟迟未予以解决。
二、争议焦点申请人认为,根据《林草种植合作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种植条件的场地,而事实上被申请人未能履行该合同义务。
因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被申请人则认为,未能提供种植场地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属于其违约行为。
此外,被申请人还认为申请人的损失并非由于其未能提供场地导致,而是由于林草种植技术问题。
双方就争议焦点未能达成一致,申请人遂向贵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林草种植场地是否符合种植条件进行司法鉴定。
三、司法鉴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
鉴于本案中的林草种植场地是否符合种植条件属于专门性问题,申请人特向贵法院申请对以下事项进行司法鉴定:1. 被申请人提供的种植场地是否符合林草种植条件;2. 申请人提供的林草种植技术是否合理、可行;3.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提供符合种植条件的场地,是否导致申请人产生了损失;4. 如果申请人存在损失,损失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四、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申请人拟选择某某林业科学研究院作为鉴定机构,并由该机构指派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负责本次鉴定工作。
五、鉴定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付。
申请人愿意按照法院的要求预付鉴定费用,并在鉴定结束后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