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法制办主任和法规处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法制办主任
和法规处长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内政法发[2012]19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2.21
【实施日期】2012.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法制办主任和法规处长会议的通知
(内政法发〔2012〕1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法制机构:
经自治区政府领导同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定于2012年2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法制办主任和法规处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2月29日,会期一天。2月28日全天报道。<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