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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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室、美术室等用房及设施设备充足。16轨制左右学校的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分别按3个的数量要求配置,20轨制以上学校应适量增加。
(3)10~12轨制学校的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按4、4、3配备,有规范的仪器室、药品室、准备室以及标本室等。13轨制以上学校的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在4、4、3配备基础上,按照选科情况和开齐开足实验要求增加相关实验室数量(含美术、音乐、体育等专用实验室也需相应增加)。其中:13~14轨制学校,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总数至少增加1个(优先配备物理实验室);14~16轨制学校,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需各增加1个;17轨制以上学校,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数在14~16轨制配备要求基础上同比增加。能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要,装备设施设备先进的探索、创新、数字等各类特色实验室,但不抵算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
(1)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优秀教师群体已基本形成。2/3学科有设区市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或4/5学科有设区市级骨干教师(含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
(2)有本校培养的在职在编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有2名及以上省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后备人才”(以设区市文件为据);外聘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近三年内全职在本校在岗。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等在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外,能较好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指导、引领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成效突出,教师认同度高。
(3)3/5以上学科师资较强,各有2名及以上教师在设区市及以上范围内享有声誉,具有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实施课程改革的能力。
(1)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选拔任用公开透明,职数设置、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科学合理,学历全部达标。95%以上的干部在教学第一线任教。近三年,10%以上的干部具有半年以上校际交流任教、支教、挂职锻炼等经历。
(2)管理队伍整体素质高,廉洁自律、勇于担当、团结协作,有前瞻观念、服务意识、实干精神,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民主测评满意度(称职率)在90%以上。
(2)财政未适时安排改善办学条件经费。
(3)存在拖欠教师工资,或降低教师福利待遇现象。
(4)学校债务重,化解措施不力。





5.校长有先进的办学理念、独特的办学思想,改革创新意识强,精于管理,深入教学一线,对教育教学有较为深入的研究。主持过省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或改革项目的实施,科研成果在设区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6)举办高考补习班、招收插班复读生,或违反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存在违规招生等行为。
2.学校教学、生活各类设备设施齐全,配置先进。建成智慧校园,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运用水平较高。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对学校个性化发展形成支撑。
(1)图书馆达省二级图书馆及以上,图书馆使用面积不少于1260平方米,12轨制以上学校的图书馆使用面积应根据在校生的实际使用需求增加。生均纸质藏书不少于50册,有校内运行的电子图书馆系统,实行开放式、自动化管理,图书流通率高,年生均借阅图书20册以上。学生报刊种类丰富;阅览室座位达到学生数的1/10;电子阅览室电脑不少于100台。
计算口径:
——不达10轨的学校,学生总数的计算基数为标准规模(30个班)、班额(50人/班)的总和(1500人),即申报学校校园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少于66667平方米;校舍(不含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2500平方米。
——核算生均资源时,需将所有在籍、在校学生纳入计算。
——分部或同一校名、同一法人校区的生均资源需单独核算,不能混合后计算平均数据(下同)。
(1)初高中在同一校园内或初高中同一法人,未真正分设。
(2)办学规模少于8轨,或超过20轨,或平均班额超过54人。
(3)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低于30平方米(老城区学校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
(4)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或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标准。
(5)无标准田径运动场或无风雨操场(体育馆),或生均活动面积少于8平方米标准。
(1)校长符合省定校长任职资质,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10年。
(2)办学理念先进,改革创新意识强,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管理学校,发展定位准确,思路清晰,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健全综合协调、充满活力的育人机制;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营造育人文化,形成育人合力,任期目标达成情况好。
(3)刻苦钻研教科研理论,研究主题切合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实践,每学期至少为全校教师作2次引领性的学术讲座或教育管理类报告;近五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至少有1篇学校管理类);五年内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课题或改革项目,在省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1)师德建设措施不力,教师存在有偿家教等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生师比超过13:1,或师资配置不能满足各类课程开设需要。
(3)校外兼职教师数量不足班级数的2/3,不能满足课程改革实际需要。
(4)医务室无在编在校在职专职医务人员,或寄宿制学校夜间无医务人员值守。
8.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优秀教师数量充足。有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3/5以上学科有2位及以上教师在设区市及以上范围内享有声誉,具有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实施课程改革的能力。1/5的教师在省及以上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成果比赛中获奖。
(7)教室及各类专用教室均有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并运用充分,有丰富的数字化资源教育教学,供学生使用的电脑数量充足,并保证正常使用。制定实施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智慧校园建设与使用成效显著,拥有有线与无线双网覆盖的网络环境,有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信息获取和信息产生的泛在环境,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呈现于办学过程,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对学校个性化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3)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数量足够(按班级数1:1配备)、业务精湛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能充分满足课程改革需要,在德育工作、校本选修、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起到指导示范作用。
(4)图书馆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为图书管理专业出身人员。理、化、生实验室专职实验员的配备比例为10轨制学校2、2、2人,12-16轨制学校3、3、3人,16轨制以上需同比增加。二室人员均具有专业技术职称,60%以上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非图书、实验专业出身人员均经过设区市级及以上上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参加相应专业提高培训,能胜任工作。医务室至少配备2名具有资质的医务专业人员(可聘用社区医院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全日制在校工作),在编在校专职医务人员至少1人,寄宿制规模较大的学校需适当增加专职医务人员。
(1)学校布局不合理,校园环境缺乏文化品位。
(2)校舍有足办学需求,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8000元。学校经费收支平衡,无负债,或负债在合理范围,且债务化解成效显著。
(1)财政安排的办学经费满足办学需求,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
(2)财政能适时安排改善办学条件经费,保障校舍设施得到及时维修、保养,教育教学设备得到及时添置、更换、升级等。
(4)10轨制学校至少配备3个通用技术实践室,12轨制以上学校需适当增加通用技术实践室,规模每增加4轨需增加通用技术实践室1个。
(5)学生食堂满足师生用餐需要,安全卫生和设施设备达到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餐厅面积和餐位数能满足师生就餐的需求。
(6)卫生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轨制较大的学校需适当增加卫生室使用面积;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按规定配置常用器械及药品。
(5)拥有各类运动场地、体育馆(风雨操场);生均活动面积(含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和其他运动场地等,不含楼顶空地、道路、走廊)不少于8平方米;体育器械丰富,能够满足正常体育教学和活动需要。
(6)生均校舍(不含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且卫生设施齐全方便,能较好地满足符合住宿学生需求。
(1)图书馆使用面积少于1260平方米,或超过12轨制但图书馆使用面积未同比增加,或生均纸质藏书数量低于45册,或年生均借阅图书少于20册。
(2)音乐室、美术室没有按标准配置,或教具设施不能满足课程实施需求。
(3)12轨制学校的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基本配置低于4、4、3比例要求;16轨制学校的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总量少于13个;17轨制及以上学校的理、化、生普通类标准实验室数未能同比增加。
达标(A)
不达标(C)

办学条件
1.学校独立设置。规模在30个班以上,平均班额达标。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老城区学校不少于25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少于66667平方米。校园校舍满足师生学习、生活的需要。
(1)专门举办高中学历教育的独立法人,校园内外均未主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同一校名下无独立法人高中分校、校区及义务教育段学校。
(4)精心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对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生培养和学校信息化建设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每学期听评课总数不少于30节,且覆盖面(年级、学科、活动课程)广。
(1)办学理念陈旧,缺乏对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生培养和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力。
(2)每学期听评课(含活动课)总数少于20节。
6.学校领导班子及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团结协作,有前瞻的观念、服务的意识、实干的精神,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满意度高。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四星级)
达标等级评定说明:
1.单项达标程度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级
2.凡达到A级细则全部要求的为达标(A),不完全符合A级要求又非C级细则所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完全达标(B),符合C级细则所列现象任何一条的为不达标(C)
评价指标及标准
评价细则
(3)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8000元(已无法使用或按规定应该报废的需扣除)。
(5)办学经费收支平衡,无负债,或负债在合理范围,且债务化解成效显著。
(1)生均公用经费低于省定标准,或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低于8000元。
(2)办学规模适度,一般在10-16轨之间,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无高考补习班或插班复读生。
(3)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老城区学校不少于25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少于66667平方米。
(4)学校有8跑道(塑胶)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城市学校(新建校除外)不低于6跑道(塑胶)300米;20轨以上学校、设有分校区的学校应有两个标准田径运动场。
(1)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措施扎实,成效显著,教师恪守师德规范,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无以教谋私、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
(2)生师比达11:1,师资配置充分满足各类课程开设的需要。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15%以上(双本科可1:1换算),或含在职读研教师达20%以上;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以上。
3.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环境设计独特,内涵丰富。人文气息浓郁,文化品位高,形成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
(1)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三区分开,图书馆、实验室、信息中心的布局便于使用。
(2)建筑、道路、绿化、文化景点等设计体现办学理念,有整体规划,有个性特点,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形成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文化景点具有传承性、教育性。
(4)12轨制学校通用技术实践室配备少于3个;12轨制以上学校未能在3个通用技术实践室基础上同比增加。
(5)食堂不能满足师生就餐需求,或安全卫生和设施设备没有达到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6)卫生室使用面积不足,或无明确的功能区,或常用医疗器械和药品不齐全。
(7)智慧校园建设明显滞后,或教室和各类专用教室无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或学生使用的电脑数量不足。
(1)近三年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有违法犯罪行为。
(2)师生对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满意度(称职率)低于85%。
7.教师师德高尚,敬业爱生,专业水平高。生师比不超过11:1。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硕士学位及其以上占比不低于20%,中、高级技术职务占比不低于60%。校外兼职教师队伍稳定,符合学校课程实施的要求。图书馆、卫生室、实验室等工作人员胜任工作,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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