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尽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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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敬启者:

作为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敬请公司予以协助和配合。

[声明]

1、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材料,或者对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确认,均将被本所依赖,并

构成本所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的依据。公司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材料,或者对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确认,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向本所提供的贵公司所属的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关联单位的一切材料视为经过相应单位

的同意。

3、本所律师将格守职业道德和保密约定,对接收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说明]

1、请公司以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填写主体并代表贵公司的附属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单

位1、关联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和作出相关说明。

2、为规范文件的整理,敬请公司统一使用A4纸复印本清单中所列明的相关材料,并在复印件上加

盖公司公章,以备本所存档。

3、清单中列示的材料请按照各部分的先后顺序分别单独整理提供,如有重复,请提供一份即可,并

对其余部分作出相应的援引说明;在复印资料过程中,字迹必须清晰可辨;除非特别明示,应提供的复印资料包括该资料的全部内容,即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内容,不要少印、漏印。

4、在提供材料时,敬请公司依据文件提供情况在本清单“提供情况”一栏标注:已提供:√ ;待后

续提供:O;无法提供或不适用:X ;需要特别说明的:请直接在清单上“备注”栏备注或以反馈稿附件的形式说明。

5、公司在阶段性提供材料并完成本清单后,请在加注的清单上加盖公司公章,并将加盖公章和所附

的清单发回本所。

6、如本次调查的公司项下有多家公司,请按本清单的要求,分别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

1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贵公司有股权、业务合作、高管兼职等关系的其他单位。

7、尽职调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我们可能会根据需要要求公司提供进一

步的文件和信息。

在准备文件资料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谢谢!

事务所

年月日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2说明应当包括公司是否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

3境外股东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股东。

4实际控制人是指控股股东或能够实际支配企业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定实际控制人应一直追溯到最后的自然人、国资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受国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境外机构。

5请说明:实际控制人与贵公司的控制关系,并说明实际控制人如何对贵公司起到实际支配作用。

6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 20%以上的其他企业。

7关联方是指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

8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

9包括股东会、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如有)、合规∕风控负责人、风险管理委员会(如有)、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各部门。

公司联络人:联系方式:

提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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