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遴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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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院的药品管理健康发展的问题。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考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肿瘤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7.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药械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院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械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无药事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科室由药械科根据平时科室的用药反映,提出本专业的入选计划,征求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4.药械科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5.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6.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组织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