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费用报销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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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车辆费用报销制度正式版
车辆费用报销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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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费用报销的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车辆费用报销的管理。
2、职责
(1)用车人或驾驶员负责对所报销票据的保存、上交。
(2销售部长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实。
车辆管理员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对、登记。
财务负责人对所有费用报销票据的审
核。
总经理负责对费用报销票据的批准。
3、作业要求
(1)日常费用报销的内容、要求
(2)过路、桥费
a 凭费用票据经驾驶员签字,整理并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经调度审核后到车管员处核对、登记,经过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3)燃油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正常加油凭IC卡到加油站加油。若因特殊情况在非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发生现金交易的,则其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加油前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联
系,经同意后方可加油,车辆回厂后有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押运员证明后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
(4)住宿费用
按事先审批的原则,具体见公司有关规定
(5)车辆验审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按过路、过桥费报销流程报销。
(6)检修费用
a. 驾驶员持指定修理厂的检修费用票据经车辆管理员审核,综合部长审批、总经理主管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b. 车辆行驶途中,经驾驶员自行修复的检修费用,在修理前要经过车辆管理员
批准(未经过批准自行修理的不予报销),票据的报销按过路、过桥费的报销流程处理。
c. 车辆行驶途中,遇补(换)胎费用按公司对轮胎的修补规定处理,确实需要在外补胎的费用少于15 元/只可自行处理(超过15元/只必须电话报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押运人员证明,按过路过桥费用的报销程序处理。
(7)异常费用报销内容、要求
(8)所发生的异常费用的类别:在外发生的事故、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超载、机件不符技术标准、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安装安全带、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上高速、超速、禁行路段行驶、车辆在外发生故障及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等。
(9)异常费用发生的反馈途径、时间:出现上述事件后,当事人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上报车辆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后,再依据调查结果,依照报销标准而进行报销。
(10)报销标准要求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者:
事故处理费用报销由当事人填写“行驶事故处理报告”后逐级批准。具体报销额度遵照以下各项:
a.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全部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
×3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5000 以上至10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4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10000 以上:由责任人负担[5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
×30%)]。
c.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
[1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
×2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5000 以上至10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 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
×20%)]。
d.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
×1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0 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
×10%)];
e. 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全部损失1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5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 以上至5000 元以下:
由责任人负担[1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 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300 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
×10%)];
f. 因机件原因造成事故,由质管部对当事人及关联责任人作详细调查取证,核实后根
据责任主次对各责任人作相应处理,直至待岗处理。
(10)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