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地区,村民通过组织和参与共同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一种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提升村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背景介绍、制度内容和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背景介绍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出现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成果之一。
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独特,农民作为农村的主要群体,其权益保障和参与决策的需求日益凸显。
传统的乡镇政府管理模式无法真正满足农村基层治理的需求,因此,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必然选择。
二、制度内容1. 选举产生村委会: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村委会。
在这一制度下,村委会通过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村庄内的事务管理和决策。
村委会的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代表村民利益的人员进入委员会。
2. 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委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了村庄内村民的意愿和权益。
村民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讨论重大事务,并对村委会工作进行监督。
大会形式多样,可以采取集会、座谈等形式,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基石,是村民自主共识的产物。
村规民约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村的规章制度,包括村庄的发展规划、村民权益保障、村庄公共设施使用等。
村规民约需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民主决策原则的贯彻。
4.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村委会应积极主动地向村民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村委会的工作计划、财务公开等。
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助于村民了解村委会的工作情况,提高村庄内事务的决策参与率。
三、实施效果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效果。
1. 民主平等: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赋予了村民自主管理和参与决策的权力,实现了民主平等的基本要求。
村民可以通过选举方式选择自己的代表,参与村委会工作,对村庄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资源合理配置: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使农村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配置。
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村民自治是一种具有自我管理和控制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这种形式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时。
当时,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农村地区的治理出现了很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当时的中国政府开始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赋予村民一定的权利和职责,使他们能够主动参与村庄的治理和发展。
在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过程中,中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其发展。
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村级组织和村委会,赋予其一定的权力和职责,使其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村庄。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和扶持力度,帮助村民自主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自治制度在中国的农村地区越来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现在,大多数中国的农村地区都建立了村级组织和村委会,村民自治的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
在这个过程中,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治理模式。
总的来说,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村民自治的实践也不断推进了中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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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修改版)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村民自治制度立法不完善村民自治条文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条文放在宪法的同一章节之中,容易使人产生错觉认为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一级基层政权,享有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实际上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基层政府机关。
我国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较少,使得村民自治中违法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惩治,极大地阻碍了村民自治。
(二)现行制度设计难以实现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较好衔接。
在很多情况下,乡镇政府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对村民委员会从产生到日常工作进行干预和控制,把村委会视同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性机构,变“指导”为事实上的“领导”。
案例: (1)湖北省南漳县某城关镇,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由,擅自对全镇21个村的村委会干部进行清编整顿,其中清退村委会干部30人,清退村民小组长34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结果被推上了被告席。
(2)重庆市巫山县官阳区,在1998年底至1999年初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4名被群众推选走上村委会主任岗位的村干部,因为不是乡镇领导“圈定”的人选,上任后总是得不到区、乡主要领导的支持。
1999年11月前后,这4名村委会主任,终因与直接领导发生分岐而被免职。
(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原则不能落到实处在民主选举方面,存在"富农"干政现象,有的富农利用金钱优势拉帮结派、贿赂各级党政干部、操纵选举结果,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了独霸一方的恶势力"自治制度";在民主监督方面,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形同虚设,甚至根本就没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但是没有真正履行起职责,对于持有不同政见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提出的村务批评和建议置之不理,造成村民对村务公开产生怀疑,甚至引起群众上访。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如何改善(一)完善村民自治立法,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完善宪法规定,为村民自治提供根本法保障。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不健全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不健全一、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影响1.1 乡村社会管理混乱。
村民自治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村民自治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官民关系混乱,农村治理机制不完善,乡村社会管理混乱不堪,使得村庄的发展受到影响。
1.2 村民权益受损。
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村民自治组织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村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村级事务无法有效地管理,村民自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挑战,最终导致村庄发展受阻。
1.3 农村治理机制不完善。
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得农村治理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地解决农村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如土地流转、环境治理、农村经济发展等,并使得农村治理效果不佳,使得农村发展受到限制。
二、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原因2.1 历史原因。
我国农村村民自治规章制度在农村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形成,由于历史原因导致规章制度不健全,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2.2 文化传统。
一些村庄对于传统规章制度有着深厚的感情和依赖,导致一些过时的规章仍然得以存在,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2.3 人员素质。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成员素质不高,缺乏相关知识和管理经验,难以有效地制订和执行规章制度。
2.4 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不健全。
一些地方的乡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导致农村治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
三、完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的措施3.1 健全村民自治组织。
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组织成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使得村民自治组织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3.2 完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村民自治规章制度,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规章执行力度,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村庄的良性发展。
3.3 引导村民参与农村治理。
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农村治理,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乡村社会管理的协调发展。
3.4 健全农村基层组织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使得农村治理组织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四、完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的意义4.1 促进农村发展。
村民自治管理的实施方案
村民自治管理的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管理是指村民依法依规对村务事务进行自主管理和自主决策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新时代下,村民自治管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村民自治管理工作,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管理组织。
1.设立村民自治委员会。
村民自治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管理的组织形式,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监督村务管理、协调解决村内矛盾等事务。
2.建立村民自治管理办公室。
村民自治管理办公室是村民自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村民自治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完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1.制定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明确村民自治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责任,规范村民自治管理的各项活动。
2.建立村民自治管理档案。
建立村民自治管理档案,记录村民自治管理的重要决策、活动和成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三、加强村民自治管理能力建设。
1.开展村民自治管理培训。
定期开展村民自治管理培训,提高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意识、管理能力和协商能力,增强他们的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
2.建立村民自治管理宣传教育制度。
加强对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自治管理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自治管理氛围。
四、推动村民自治管理工作落地生根。
1.加强对村民自治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村民自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激励村民自治管理的活力。
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发展,营造尊重、信任、鼓励的氛围,激发村民自治管理的活力和创造力。
以上是关于村民自治管理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
村民自治管理是村民的事务管理,需要全体村民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村民自治管理才能够真正健康、有序、高效地开展,为村民群众谋福祉,促进村庄的发展和进步。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推动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我国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等重要方面,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民主选举日益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越来越规范和公正,选民的参与意识不断提高。
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保障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了一批有能力、有担当的村干部。
(三)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村民能够参与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
在一些地方,还探索了“一事一议”等决策方式,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民主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村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对村庄的日常事务进行自我管理。
同时,村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增强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村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尽管选举等活动的参与率有所上升,但在日常的村务管理和决策中,仍有部分村民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村民自治能力不足一些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不善于运用民主权利参与村庄治理。
(三)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干部存在工作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效果和公信力。
(四)村庄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存在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村民自治相对成熟,而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民自治仍面临诸多困难。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趋势(一)法治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村民自治将更加依法依规进行。
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的作用与机制
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的作用与机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我国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而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村民自治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的作用与机制。
一、重视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重视村民自治。
只有村民真正参与进来,才能使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因此,政府需要落实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让农民能够在经济上获得更多的利益。
二、强化村委会的作用村民自治离不开村委会的组织和领导。
村委会是联系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桥梁,需要发挥好自身的作用。
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委会要及时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意见,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
三、完善自治机制为了保障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完善的自治机制。
村民自治机制应该包括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法人代表制度和负责人选举制度等,以便村民能够行使自治权力,制定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加强农民培训要想实现村民自治,农民的素质和技能水平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通过培训,农民能够获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提高其参与农村事务的能力。
五、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为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政府应该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例如,对于积极参与农村建设的村民,可以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以此鼓励更多的农民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六、依法保障村民权益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要依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和拆迁过程中,要加强农民权益的保护,确保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就业安置,避免农民因此受到不公平待遇。
七、注重民主决策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决策需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政府要组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村民的意见,充分尊重民意。
八、加强监督机制村民自治不能没有监督机制。
政府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监督制度,加强对村级财政和工程项目的审计和监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九、鼓励农民合作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要鼓励农民之间的合作。
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有关“健全村民自治制度”的措施有关“健全村民自治制度”的措施如下:1.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主体力量。
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等自治组织,明确各自职责,强化自治功能。
同时,要加强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提高自治组织的运行效率。
2.推进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要完善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利。
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公平。
同时,要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加强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
3.推进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核心。
要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保障村民的决策参与权。
在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上,要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多数人的意愿。
同时,要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4.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
要加强村务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时,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提高村务管理的效能。
5.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保障。
要建立健全村民监督机制,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的监督。
同时,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村务信息,接受村民的质询和监督。
此外,还要加强审计和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加强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的重要途径。
要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文化素质和自治意识。
同时,还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通过教育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村民自治队伍。
7.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支撑。
要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同时,还要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经济发展,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
只有经济发展了,村民自治才有更坚实的基础。
8.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条件。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探析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探析[摘要]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特色的民主,但实践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而没有展现其应有的能量,其核心因素是权力。
全景敞视系统对破解该问题有所助益。
[关键词]村民自治权力村委会村民监管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集大成者称为村民自治制度,其核心特点是村民当家、村民做主。
但到今天为止,“村民自治”仍然没有走出探索阶段,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局面。
而究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并没有真正理解村民自治的涵义所致。
本文想从村民自治和权力二者关系的新视野出发,就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做一番尝试。
一、践行村民自治制度的必要性现代民主国家都是在宪法基础上构造国家政治体制的。
而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1],彭真之所以积极推动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建设,取决于他对村民自治制度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变革和宪政制度创新方面的深刻认识。
首先,在他看来,在国家治理中,一些事情由人民自己办理,可能比政府办理得更好。
早在1983年,在彭真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全国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就指出:“在城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它们作为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这些工作中有许多由它们来做比政权机关来做更适当,更有效。
”[2]其次,他认为,村民自治等群众自治制度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
他提出:“另一方面,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由群众自己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在这方面,我们还有欠缺。
”“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
”“办好村民委员会,还有居民委员会,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扫除封建残余的影响,改变旧的传统习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成为了当前农村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农村社区治理的加强和创新是促进农村社区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农村振兴的关键举措。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1. 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加强自治能力。
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了解村民自治的重要性,让村民自觉积极地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中。
要注重培养和提升村民自治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管理水平和民主决策能力。
2. 完善村级治理体系,推动村民自治制度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要建立健全村级自治机构,明确村级事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且倡导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让村民自治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二、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区服务1. 加强村级社会组织建设,丰富社会治理主体。
要鼓励和支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自治组织等,通过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自主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2. 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
要加大对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的投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服务,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增强社会治理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三、加强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1. 强化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乡风。
要注重引导农村文明风尚和社会文化传统的发扬,倡导尊老爱幼、互助互爱、守法守纪的良好风气,培养农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社区氛围。
2. 加强文化服务基层化,促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
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丰富的文化资源,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文艺、科技、教育等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增强农村社区凝聚力和创造力。
某村村民自治制度(三篇)
某村村民自治制度引言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地区,村民自主管理和决策的政府制度。
随着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村民自治逐渐成为推动农村发展和促进农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某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村民的意识形态教育、增强村民自治的水平、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将从村民自治的意义、制度框架、自治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村民自治的意义1.1 提高村民的参与度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推动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通过制定自治规定,村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参与自治事务的意识。
同时,村民自治制度还可以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使村民在村务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整个村民群体的参与度。
1.2 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村民自治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
通过自治制度的规定,村级组织可以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和管理村民的各项事务。
村级组织可以根据自治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明确和规范村庄内部的管理机制,提高村级组织的效率和能力。
1.3 促进行政公正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促使村庄内部的决策公正和透明。
通过规定村民自治的程序和原则,可以避免村庄内部的权力滥用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同时,村民自治制度还可以加强村庄内部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某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制度框架2.1 权力机构某村的自治制度中,设立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村民代表大会由全村的合法居民选举产生,负责村务的决策、授权和监督。
村民委员会则是村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2.2 村级组织某村的自治制度中,设立村委会和村委会办公室作为村级组织的执行机构。
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和领导村庄的各项事务。
村委会办公室则是村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村委会的工作。
2.3 村民自治的程序和原则某村的自治制度中,设立一系列的程序和原则,来规范村民自治的过程。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一套科学、有序、公正、有效的村民自治制度,以促进农村社会的民主发展和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1. 增加村民参与决策的权利: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村民权益,参与决策制定村级规划、政策和重大事项,实现民主决策。
2. 拓宽村民参与的渠道: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村级财务报告、政策等信息,鼓励村民参与讨论和监督,确保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加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的机会。
4. 提高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保护村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农村扶贫保障制度,确保贫困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机会。
5. 加强村民自治的教育培训:开展村官培训和村级干部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村民教育培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治意识。
6. 加强村民自治的监督机制:建立村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和廉洁。
7. 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村民生活品质。
通过以上措施的整合和实施,可以推动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增强农村村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治意识,促进农村的民主发展和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施方案范文
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施方案背景村民自治是中国的一种传统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中国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民自治既是党和政府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最具基层感召力和最贴近人民群众实际的民主制度。
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农村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传统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需要。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更好地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需要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的目的和意义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旨在更好地体现村民自治的原则,更好地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解决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推动村庄的发展和进步。
具体目的和意义如下:1.更好地体现村民自治的原则和村级组织的权力。
2.更好地解决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如农村土地、农村环境、乡村旅游等问题。
3.更好地保障村民的权益和利益。
4.更好地推动村庄的发展和进步。
修订内容及实施方案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和意义,本文提出了一系列的修订内容及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制度,是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
因此,当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合理规定村干部的职权和职责,规定村级组织的职能和作用。
2.加强村级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的联系,更好地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村民自治的监督机制,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实施。
为了实施以上内容,需要进行以下措施:1.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的组织结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确保村干部履行职责。
3.加强对村民自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
4.完善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修订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制定和规范乡村秩序的重要制度,是村民自治的具体形式。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完善途径
随着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制度的逐步推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民主管理现状
管理规范化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各项 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社会参与度提高
社会各界对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参与度不断提高 ,推动了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管理效果改善
随着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管理效果得到 了显著改善。
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些地方在执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时,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导致制度的效力 打折。
缺乏监督机制
对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
民主选举方面的问题
01
选举不规范
在某些地方的民主选举中,存在选举程序不规范、选举结果不符合群
众意愿等问题。
民主监督方面的问题
监督不到位
某些地方的民主监督存在不到位、不全面的问题,导致一些不良 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
监督缺乏独立性
一些地方的民主监督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监督机制不健全
某些地方的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制度和规定,难以 发挥监督作用。
04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 善途径与对策建议
村务管理、民主决策、监督机制等方面。
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02
各地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据实际情况,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基层群众自治
的规章制度,推动制度建设向精细化、具体化方向发展。
组织建设逐步加强
03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得到加强,村级组织不断健全,
为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民主选举现状
选举法规逐步完善
有关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选举法规逐步完善,为选举工作的开展 提供了制度保障。
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及其完善
随意性 , 贯穿着个人意志 , 缺乏制度建设 的程序 成了严重的影 响。特别是我们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 面性 、
阶段 , 民主 思想 、 民主意 识 进入 民众 层 面本 来 就 较 晚 , 性 要求 。 致使 制度 的执 行或偏 离 民主或 操作性 差 , 不能
定 。 比如 :
主筹 资筹 劳 的机制 和办法 ,引导农 民 自主开 展农 村公
《 宪法》 中规定了农民应具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 益性设 施建 设 。 举权 ,对农 村公 益 事业筹 资筹 劳 的 民主程序 及在农 村
实行村 务公 开制 度等进 行 了原则性 规定 。
-三
瞎瞢
朔罐删
・
谗 岳 ・ 2 0 1 3 ・ 5
.
1 09 -
~
—
—
~
一
民 自治 的推行 。
施 ,为农 民群 众依 法维 护 自己的民主权 利提 供 了依据
和保障。
二
衣后
2 0 0 6 年一 号文件指出: 要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
充满 活力 的村 民 自治默化 地 注入 了农 村 的肌 肤 ,但形 式 上 然将制 度 置之 度外 , 制 度 只具有 单项 性 约束 , 管得 了村
的政治民主意识仍只是停 留在农 民思维表层 ,政治热 民管不 了干部。另外 , 许多地方的乡镇党政违背《 村民 情只是生之于外界。 大多数农 民对政治参与漠不关心, 委员会组织法》 直接插手干预村级事务 , 严重阻碍 了村
CANG S ANG
论我国村 民匀怡制度及其完善
村民自治机制落实情况汇报
村民自治机制落实情况汇报近年来,我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推进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村村民自治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
我村成立了村民自治委员会,建立了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村民自治委员会负责制,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
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为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村庄事务的机会,使村庄事务决策更加民主,公开,公平。
二、村民自治参与度提高。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村民自治活动,增强了村民自治的参与度。
村民自治委员会积极组织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村民自治参与度得到了有效提高。
三、村民自治管理效能提升。
村民自治委员会加强了对村庄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健全的村庄事务管理制度,推动了村民自治管理效能的提升。
村民自治委员会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村民自治管理水平,使村庄事务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四、村民自治机制宣传力度加大。
村民自治委员会加大了对村民自治机制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村民对村民自治机制的认识和理解。
村民自治机制宣传力度的加大,使村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村民自治机制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素质不高、村民自治参与度不够、村民自治管理效能有待提高等。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增强村民自治参与度,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效能。
综上所述,我村村民自治机制的落实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提高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水平,为村庄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希望相关部门和广大村民朋友能够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浅议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
前 言
“ 乡村 自由是乡村繁 荣与稳定 的基 础,也是 国家政治 民主 之草根所在。——在现代化的过程 中,一个 自由的乡村相对 于城 市而言,对于社会和政治稳定所具有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一艘 鼓满城市之帆韵政治之舟,倘若失去了乡村之铁锚,势必要在浪 涛汹涌 的海洋上漂泊颠荡 。”① 国是一个人 口众多的 国家 ,根 我 本无法满足人 民充分参与政府事务的愿望 ,只能靠人民代表制度 来 间接实现 。正如我们的身体需要经常锻炼 ,民主作为人类生活 不可或缺的一种机能,也需要通过大量 的运动保持长久不衰 。跑 步需要场地 ,民主同样需要锻炼的场地 。因此,作为民主的试炼 场 ,农村基层组织必然成为最佳的选择 。我国宪法规定 ,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 民”、 “ 民当家作主 ”,这是我 人 国公民享有最基本的权利 。那么,当普通农民面对 国家时,能否 以主人 的身份,而不是诸如管理 “ 国家 ”、 “ 监督 国家权力”等 空泛的口号来实现农村的基层 民主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 ( 以下简称 《 组织法 》)第一条明确 的规定了立法 目 的 “ 了保障农村村 民实行 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 自己的事 为 情,发展农村基层 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 明和精神文 明 建设,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这是适应村 民 自治需求、顺应趋 势的时代产物 ,也是符合大 自然发展规律 的选择 。但是, 《 组织 法 》作为村 民 自治的基本法律在设置上存有不足之处。这些不足 造成法律实施 的困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的刘茂林老师等所发表 的调研报告中对 《 组织法 》的实施情 况进行 了广泛 调查 ,并对各 方面存在的困境进行 了分析 [ 饽 1 。欧盟资助 的法律研究项 目所列 ” 举 的众 多涉及村 民 自治的典型案例 也显示 :随着 我国农村经 济 蓬勃发展,诸多侵犯广大农 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层 出不穷 。[如果 z 农 民权益得不 到有效保障必将严重威胁 农村基层 社会秩 序 的稳 定 ,势必对 我国政治经济 的整体稳定造成 影响 。本 文试 图针对 《 组织法》提出一些 意见和建议 。 我 国村 民 自治 的 不 足 1 9 年 ,我 国农 村管 理体 制开 始 民主 改革 , 《 织法 》 98 组 将原来 的乡镇政 府直接领导 改为指导 、支 持和帮助 。村 民委员 会成 为村 民 自我管 理 、 自我 教育 、 自我服 务 的基 层群 众性 自 治组织 ,实行 民主 选举 、 民主 决策 、民主管理 、 民主 监督@。 《 组织法》最重 要的规定是增 设村 民 自治的最高权力机 构— — 村 民会议 ,赋予村 民对村 民委员会监 督和制约 的权利 。但 《 组 织 法》在实施过程成 中遇到两大难题 :一是村 民 自治 的内部 组 织机 构不够完善 , 自治权难实现 。村 民会议约束村 民委员会 是 《 组织 法》的一大亮 点,但是 ,召集 村 民会议 的权 利只赋予村 民委 员会 是个硬伤 。若 村民委员会意 识到召集村 民会议对 自己 构成威胁 ,必将消极行使 村 民会议 的召集权 。二是 村 民自治 没 有有效 的外 部保障措施 。 《 组织法 》规 定 ,有关村 民委员会 的 问题 ,村 民只能 向行政部 门反映 ,最 终解 决依靠行政 部 门。受 根深蒂 固的领 导观念等 因素的影响 ,村 民委员会与这 些行政部 门的关系 多数 依然是命令 式的。仅依靠行 政部 门解 决涉 及村 民
完善我国村民自治制度探析
深 。它 扩大 了农 民民 主权 利 , 广 大 人 民群众 当家 让 做 主 , 进 了我 国的 民主化 进程 ; 推 它保 证 了村委会 的
18 9 7年 1 1月 1 4日全 国人 大常 委 会 第 2 3次会 议 通过 了《 民委员 会 组织 法 ( 村 i ) ,9 8年 6月 a行 》 1 8 1日开 始实 行 。此法 对村 民委员 会 的性 质 、 责 、 职 地 位 、 生方 式 、 产 组织 机 构 、 工作 方 式 以及 村 民会议 的 权 力 和组 织形 式 作 了具 体 规定 。至 此 , 民 自治 制 村
管理 、 自我教育 、 自我服务 的基 层群众 性 自治组织 , 实
村 民 自治从 最 初 发 展 至今 已有 3 1年 , 回顾 3 1 年 的发 展 历程 , 其产 生 和发 展 大 体上 经 历 了以 下 4
个 发 展 阶段 。 1村 民 自治 活 动 的 萌 芽探 索 时期 (9O 18 年 ) . 18 97 18 9 0年 1月 8 日全 国 第 一 个 农 民 自发 成 立 的
全 国人 大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 中 ,
合 性概 念 , 是一种 自治理念 性概 念 、 一种基 层制 度概
念、 一种 治理 模式 概念 、 种活动 方式 概念 。u 崔智 一 ” 友 认 为 :“ 民 自治 就是 农村 特定 社 区的全 体村 民 , 村
根 据 国家法 律法 规 的 授权 , 照 民 主 的方 式 建立 自 依
治机关 , 定行 为规 范 , 理本 社 区内 的公 共 事务 和 确 办
总结 了各地农 村 的实践经验 , 确认 了村 民委员 会 的法 律地位 , 明确规定 村 民委员会是 我 国农 村基层 社会 的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它将把我国的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引入佳境;同时,村民自治也是一项无例可循的新生事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业已出现诸多需要完善的弊症,它不仅涉及九亿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事关我国发展改革的大局和民主法制前进步伐的稳健。
因此,对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尤显重要。
一、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问题之一:村民自治配套法规欠缺,“四个民主”难落实。
问题之二: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较低,自治流于形式。
问题之三:村“两委”矛盾冲突,乡镇与村委会关系不畅。
问题之四:村规民约不规范,村级组织配套机制不健全。
问题之五:村级财务监管不规范,“村财乡管”无实效。
二、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对策之一: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规范配套,健全各项民主制度。
1、建议适当调整村委会每届任期。
2、依法细化并严格候选人任职资格。
3、进一步规范竞选行为,明确界定贿选。
4、在村民自治中引入回避制度。
对策之二: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党支部三者之间的关系。
对策之三:加大村民民主自治意识及文化素质的培养。
对策之四:加强审计监督,改进村级财务管理体制。
对策之五: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对策之六:疏通信访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三、结论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相关部门接待的有关村民自治工作的来信来访量呈大幅度增长态势,而且大量的是集体或群体上访。
农民上访反映最多的是村干部违法施政、集体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贪污腐败、选举程序违法、村务政务不公开等问题。
农民上访说明农民群众还相信党和政府,相信相关部门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说法;也说明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在增强,法律意识在提高,以及对自身民主权利的重视。
因此,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认真接待处理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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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
【摘要】村民自治制度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
但由于各种原因,村民自治制度仍面临着诸多需要完善的方面。
从法律角度上,对农民自治制度上的组织制度、选举制度、经济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探索对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村民自治;直接选举;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务物业化管理
一、村民自治制度的含义
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没有关于村民自治的直接定义,只有村民委员会的定义。
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因此,目前的学术著作,对于村民自治的定义多是从现行《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的界定中推导出来的,即村民自治制度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二、我国现行村民自治制度之困扰(一)组织制度结构矛盾
在我国,村民自治组织是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兴起和发展的,其发展进程取决于党和政府所扮演的角色。
因此党和政府的成为村
民自治活动的重要制约因素和外部环境。
村支部委员会与村委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和职能分配直接决定了村民自治制度的
发展程度。
同时,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包括村、小组两种形式,这就形成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两个职能相同的村民自治组织,两者之间职能分配也一定程度上对村民自治制度发展产生影响。
(二)“两委”关系错综复杂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组织体系一直延续下来,并成为农村领导核心。
村庄事务的治理权力主要由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所执掌,村民委员会受党支部领导。
根据法律,村务大事必须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这无疑会改变原有的权力格局。
在村庄内部,如何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成为村民自治能否有效贯彻的主要因素。
(三)村民选举体制不健全中国农村的基层民主选举经过艰难的发展历程。
它开启了通向新乡村新秩序的大门,成为保证中国农村稳定的最有效手段。
正是这个有百益无一害的制度,在我国需要一个适合民主生长的传统文化基础。
(四)农村土地产权模糊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基本上是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的,其在农村发展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但是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深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出现了诸多不符合农村发展需要的问题:1.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
《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包括国家、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三部分。
但是没有具体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即就是哪些土地归哪些产权主体所有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细化。
2.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不明晰村。
依照法律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我国农村不排除存在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究竟归哪一级目前看来模糊不清。
三、如何完善我国村民自治制度(一)打破现有村民自治体系,构建合理型自治机构
淡化村民小组管理职能,强化村民大会表决职能,彻底解决村集体与村小组的争权的体制性问题。
裁撤村民代表大会设置,增添村民监督委员会设置,在精简村官数量的同时,组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监督机构。
进一步完善村委会执行职能,协调并强化村支部在大局上方向上的指引作用。
最终将形成:上级号召或村民提议——村支部把关——村民大会表决——村委会执行——村民监督委
员会监督这一流程,在组织结构上改变“村民自治不自治”的尴尬局面。
(二)完善选举制度,彰显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农村民主选举逐步确立了当家作主、普遍选举、平等选举、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选举原则。
同时广大农民根据实际情况,开创海选、直选、差额选举、两票制、一肩挑等行之有效、丰富多彩的选举形式。
同时加强村民的选举意识,完善选举委员会的组建程序,在换届选举中形成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乡镇代表、村支部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三方列席监督选举的
局面,从根本上杜绝铲除贿赂选举、宗派垄断选举现象的发生,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充分实现。
(三)加强农村土地立法、夯实经济基础
加强农村土地立法,对集体所有权中的“集体”概念进行详细的法律界定,改变现在结构复杂、产权不明,村组争权,干部侵权的尴尬局面。
首先,整合土地资源,将农村土地所有权统一划归村集体所有,撤销小组地所有权的主体资格。
从根本上解决村组矛盾,村集体对本村耕地林地草地的发包、宅基地的审核、荒地的处置等拥有了排他性的权力。
其次,出台司法解释,对农村土地产权范围做出明确的划分,完善土地征收程序。
(四)革新村务管理模式,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近年来,我国农村先后建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一系列公示制度,对农村社会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由于农村发展状况和村民素质的不同,村务管理模式还应不断完善,包括:1.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凸显村务公示模式的透明性和阳光性;2.引进物业管理模式,企业化管理村务,借鉴城市社区管理的先进模式,对部分村集体事务,公共工程,惠民实现公司化财务管理。
3.大力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机制,提高村务处理效率。
大致包括:管理村务依照契约实施分类分层管理;村务契约遵守约定格式、符合合法性、民主性和书面性原则;契约制定和履行按程序进行。
实践证明,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模式。
有利于提高村务处理效力,节约成本,从结构上杜绝村务腐败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多志勇,蔡常青.中国乡村民主管理的治本模式[j]. 中央党校学报,2010(2).
[2]冯涛.新农村建设与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j]. 科学社会主义,2007(4).
[3]刘颖.付子堂.乡村基层民主选举的制度创新及其宪政维度[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