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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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园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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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论
1.1 项目概况
1.1.1 拟建位置
1.1.2 建设规模与目标
1. 项目名称
某某市某某区天堂墓园公墓
2. 项目建设地点
3. 项目承办单位
天堂墓园公墓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
新建
1.2 编制依据
1. 《某某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
3. 民政部《关于印发〈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民事发[1992]24号;
4. 民政部《关于加快殡葬事业发展的意见》民事发[1995]27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7. 《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8.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9. 项目单位提供的背景资料、技术数据等;
10.某某市及周边地区同类项目数据比较;
1.3 主要研究内容
本报告从调查分析天堂墓园公墓殡葬发展现状和区位环境等综合考虑入手,对项目建设规模预测分析,对工程的必要性及意义、项目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内容、总体布局、建设方案、环境影响、实施进度、组织机构、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等问题作了论证,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初步评价。
1.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1 项目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
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这些都为我们殡葬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明确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农村中的一些殡葬陋习与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格格不入,具体责任在:由于受几千年陈旧、落后的丧葬习俗影响,在办理丧事中,不文明办丧,吹吹打打,披麻戴孝,大操大力,还互相攀比,往往花费巨大,浪费严重,并借丧事之机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做道场、搞路祭等,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对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处理不按指定的地点规范安葬,而是到处私埋乱葬,有的甚至修大坟造大墓占地几十平方米,致使“三沿五区”(三沿:沿铁路、公路、河道;五区:生活住宅区、城市规划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乱埋乱葬现象严重。上述现状严重影响了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妨碍着村民生存居住条件,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势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道而驰。
2.1.2 项目是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好做法
中央早在五十年代就提出:婚嫁丧葬中的陋习要改革,封建迷信要破除。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把殡葬改革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专门制定了《殡葬管理条例》,把殡葬改革纳入了法制化管理。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力推行火葬,推行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节约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中华民族的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市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村、居违反国家规定,乱建墓地,坟头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墓碑越建越高;非法占用山林、耕地乱埋滥葬骨灰的问题日益突出;上坟祭奠引发山林火灾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墓穴、骨灰寄存格位;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加强和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要工作。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努力创
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文明城市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节约丧葬用地等优良作风,革除丧事大操大办、棺椁二次下葬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益公墓和骨灰堂的管理,建立、完善配套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体系。
2.1.3 项目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人类的丧葬行为,不仅反映着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因素,而且反映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程度。旧的丧葬习俗,重殓厚葬,披麻带孝,扬幡招魂,这不仅是封建迷信思想的表现,也严重浪费了人力物力。共产党是先进文化方向的代表,这就要求我们崇尚科学,革除陋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只有从这个高度认识殡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够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同时,土葬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生存条件的陋习。推行殡葬改革,不仅可以节约土地,促进经济建设,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社会风气。由此可见,殡葬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利国利民,造福了孙后代的一件大事责任和使命。
殡葬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产生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建国以来,我国的殡葬改革在艰难、反复中前进,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才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经过40多年的实践,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实行殡葬改革是合国情、顺民意、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
首先,殡葬改革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人口多,森林资源不足。如果仍采用旧的丧葬方法处理死者遗体,按每年死亡7000人计算,一年就得占用土地约60亩,木材约5000方。这不仅会严重影响今天人们的生活改善,也会贻害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和生态条件。进行殡葬改革,将使人多地少的矛盾得到缓解,把有限的自然资源用于支授生产,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既利国、又利民。
其次,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不仅要实现经济繁荣,而且要实际社会的全面进步。在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培养科学的、健康的、文明的生活方式,使他们真正成为奋发进取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建设者。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殡葬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通过文明、健康、科学的现代殡葬服务,对群众的丧葬方式和丧葬行为进行引导、示范,对我国移风易俗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殡葬改革是保护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的需要。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很长,旧的丧葬陋俗危害诸多,影响较深,办理丧事负债累累,有些人又重新跌入贫困。进行殡葬改革,丧事从简,清除陋俗,把有限的资金投入扩大再生产,加快劳动致富的步伐,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