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产品的质量控制和保障(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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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产品的质量控制和保障

田爽

河北农业大学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园艺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园艺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园艺产品市场竞争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新时期园艺产业的建设关键在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园艺产品的质量安全关键取决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的控制以及贯穿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品质保障。

关键词:园艺产品安全质量控制保障

1政策背景

农业部于1988年提出建设“菜篮子工程”,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重点解决了园艺产品短缺问题,基本解决了园艺产品消费的数量安全。1995年,“菜篮子工程”由生产基地建设为主转入生产基地与市场体系建设并举的新阶段。进入新世纪,“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满意”的安全需求成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新挑战。2001年,农业部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园艺产品消费食无忧质量安全有了基本保障。

但由于管理体制、经济发展、环境和道德素养等各方面的原因,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园艺产品基地生产、源头管理、市场准入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质量安全依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全国情况看,园艺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先后爆发“毒韭菜”事件、“西瓜膨大剂”事件等,对消费者消费信心造成巨大伤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现状及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2.1源头生产环节

农业标准化进展缓慢。园艺产品总体上处于无标准生产、无标准流通、无标准销售,部分园艺产品尚未制订标准,部分标准制定时间已久,技术指标相对滞后。农业生产是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经营,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科技文化程度底,技术服务力量不足。2002年国家相继出台无公害园艺产品强制性标准,但标准明显落后,列入的无公害蔬菜农残参数15个,且多数是常规农药老品种,目前菜农使用的新品种农药基本上未列入。农业标准制定缺乏专项资金,推广应用缺乏可操作性。生产企业侧重于无公害基地和安全

园艺产品的认证,疏于管理和规范,虽制定了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但距离执行实施还有较大的距离。

生产过程监管缺乏有效手段。不合理科学使用投入品是目前园艺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农业生产部门重视农药、肥料、添加剂的科学合理使用,从总体看,高毒、剧毒农药受到严格的管理,但忽视了其它违禁生长激素的使用,以及水土中重金属(主要是铅和镉)残留造成的危害。

初级加工、保鲜、运输环节基本失管。园艺产品及初级加工品是执法管理的薄弱环节,由于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界限不清,互相之间协调难度大,监管严重不到位。如蔬菜干制腌制、芋头、土豆药物脱皮、“小作坊”豆制品生产等,问题非常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滥用非食品添加剂等不法行为给质量安全检验测试带来巨大的挑战。

2.2检验检测环节

检测能力弱,检测技术落后,现有检测设备不足、配置不齐全,技术队伍力量薄弱,检测工作普遍存在项目不全、检测速度慢等问题,无法满足当前园艺产品检测的需要。农残速测只能检测有机磷、甲基乙酯类两类农药的定性超量问题,而生产常用农药达数十种,农残速测仅能初步解决以上两类农药的园艺产品急性中毒问题。

2.3入市流通和市场推广环节

市场准入制度的缺失弱化了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园艺产品市场准入尚无许可制度,安全园艺产品无从辩别,更无法实现优质优价,园艺产品带毒上市时有发生。蔬菜、水果等鲜活产品难以包装标示,园艺产品大都散装统货上市,统货散装产品无法追溯原始生产者,现货现金交易无法追溯运销户。

品牌信誉度危机。安全认证标志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认知程度底,企业难以承受高额的广告费用,园艺安全产品信誉度有待提高。这就造成了认证产品无人认识,安全产品无处购买的现象普遍存在。

2.4监督管理环节

管理链条长,涉及面广,易出现空位。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园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工、流通行业指导和管理。食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工、流通领域卫生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艺产品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食用园艺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抽查和监管。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艺产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无照加工和经营等违法行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艺产品产地环境及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还有计划、财政、公安等负责基础设施的扶持、经费的投入以及其他相关的监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

出口食用园艺产品实施监督管理。分段管理体制对园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了比较具体的安排,从田头到餐桌,管理链条涉及20个多个部门,由于职责划分太细,责任不清,有很大的管理空挡。

经费缺乏。无公害技术(优质安全)技术还没有充分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有待加强。执法经费不足、检测设备、经费缺乏。农业执法面向的对象范围广,费用成本大,加上当前交通设备和检测设备的不足,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无法保证,制约着工作的开展。

3关于加强园艺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的建议

3.1提高园艺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园艺产品质量安全法》在2006年颁布,国家《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些法律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要以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为主要宣传对象,重点宣传《园艺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设置宣传图版、发放有关资料、设立宣传咨询台、受理群众投诉等多种形式,营造出学习、宣传、贯彻有关食品安全法规的良好氛围,使由领导到基层干部群众都能充分认识加强园艺产品安全质量管理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一,建立园艺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制度。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签订园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目标责任状,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餐饮业等执行园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考评制度。

第二,建立园艺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机制。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者是园艺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自律管理能力是质量安全的关键。实施园艺产品可追溯制度,使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所有环节的每一步都有记录,是保障园艺产品质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要以园艺产品流通环节的市场准入管理为重点,确定蔬菜和水果为首批追溯管理的鲜活园艺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建立园艺产品可追溯管理机制。要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和使用台帐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对种植业产品违规使用农药、滥用生长激素和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规范种植行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经营主体,对进场交易者进行主体资格及其待交易园艺产品质量合格情况的确认,并严格执行质量检测等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强化采购食用园艺产品的索票索证、进货检验,不采购无质检合格报告和来路不明的园艺产品。从而实行园艺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同时加强对场外擅自交易行为的监管,切实提高园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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