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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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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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1.名词解释禹刑:夏代法律被后世典籍统称为禹刑。

汤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商朝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

狭义是指商朝的刑罚手段。

九刑:九刑是西周时期成文刑书的总称,全书分为九篇。

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拟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九章律:又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建立汉朝之后公布的法典,由当时的相国萧何为适应新形势依照秦法编纂的,?九章律?分九篇,分别是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前六篇大体与秦律一样,源于李悝的?法经?,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曹魏?新律?:新律指我国历史上曹魏政权的法律。

魏明帝时,鉴于汉朝律令繁杂,在太和三年〔公元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也叫?曹魏?、?曹魏律?。

三国时期,吴、蜀虽制定过一些科条,但没有编纂出系统的法典。

曹魏的?新律?是三国时代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一部系统的法典。

晋律:晋律是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公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司马昭辅佐魏政期间就开场了。

当时司马昭命贾充、杜预等人参考汉律、魏律开场编纂,到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不久完成。

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北齐律:北齐的主要法律。

开皇律:?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历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宋刑统:?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宋朝的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大明律:?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

它草创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

中国法制史完整版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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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二)起源于尧舜时代说(三)起源于夏代说(四)“刑起于兵”、“兵刑合一”说四.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三)“律”字及其含义第二节夏代的法律制度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二.夏代的《禹刑》:(一)关于《禹刑》的由来(二)关于禹刑的性质、内容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四.夏代的监狱第三节商代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二.《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一)商代的立法概况:1.《汤刑》2.《汤之官刑》3.“弃灰之法”(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三.主要罪名及刑名:(一)主要罪名:1.不吉不迪2.颠越不恭3.暂遇奸宄4.不孝5.巫风6.弃灰于公道(二)刑名:1.文献记载所见商代的刑罚:(1)炮烙(2)醢(3)脯(4)断手(5)罚丝(6)劓殄2.甲骨文所见商代的刑罚:(1)墨刑(2)劓刑(3)刖刑(4)宫刑(5)死刑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一)民事法律制度(二)婚姻制度(三)继承制度五.商代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与审判活动(二)监狱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一)西周的立法概况:1.周文王之法“有亡荒阅”2.《九刑》3.《吕刑》(二)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1.礼2.刑3.誓4.诰5.命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一)礼的渊源(二)礼的性质与作用三.礼与刑的关系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一)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二)“罪人不孥”(三)“罔厉杀人”(四)罪疑从轻(五)同罪异发(六)宽严适中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的转变(二)契约关系:1.买卖关系2.借贷关系3.租赁关系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一)婚姻管理的专门机关(二)婚姻关系的缔结(三)同姓不婚的原则(四)“六礼”(五)“七出”、“三不去”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第五节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审判(三)判决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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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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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二)起源于尧舜时代说(三)起源于夏代说(四)“刑起于兵”、“兵刑合一”说四.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三)“律”字及其含义第二节夏代的法律制度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二.夏代的《禹刑》:(一)关于《禹刑》的由来(二)关于禹刑的性质、内容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四.夏代的监狱第三节商代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二.《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一)商代的立法概况:1.《汤刑》2.《汤之官刑》3.“弃灰之法”(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三.主要罪名及刑名:(一)主要罪名:1.不吉不迪2.颠越不恭3.暂遇奸宄4.不孝5.巫风6.弃灰于公道(二)刑名:1.文献记载所见商代的刑罚:(1)炮烙(2)醢(3)脯(4)断手(5)罚丝(6)劓殄2.甲骨文所见商代的刑罚:(1)墨刑(2)劓刑(3)刖刑(4)宫刑(5)死刑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一)民事法律制度(二)婚姻制度(三)继承制度五.商代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与审判活动(二)监狱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一)西周的立法概况:1.周文王之法“有亡荒阅”2.《九刑》3.《吕刑》(二)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1.礼2.刑3.誓4.诰5.命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一)礼的渊源(二)礼的性质与作用三.礼与刑的关系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一)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二)“罪人不孥”(三)“罔厉杀人”(四)罪疑从轻(五)同罪异发(六)宽严适中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的转变(二)契约关系:1.买卖关系2.借贷关系3.租赁关系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一)婚姻管理的专门机关(二)婚姻关系的缔结(三)同姓不婚的原则(四)“六礼”(五)“七出”、“三不去”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第五节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审判(三)判决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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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中国法制史课程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设必修课。

法学属于社会科学,中国法制史属于法学类学科的一门主干课程,具有理论性、系统性强的特点。

作为对培养法学类专业人才起主要作用的核心课程,《中国法制史》的任务是为培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专门型人才提供必备的法律制度演变知识,为法学类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法律制度史基础。

(一) 考试范围蒲坚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制史》教材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

辅之以中央电大录制的IP课以及电视直播课堂。

以上多种教学媒体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学习指导和考试复习指导。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

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

形成性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册,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

终结性考核采取期末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

(三)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题结构试题类型共五类,包括填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问答题。

二、复习应考资料及其使用本学科本次考试有下列3种资料,可供学员复习应考用。

(一)本期黔东南电大教学平台上转挂的重难点分析、作业讲评、考点分析,请各位学员一定要引起重视。

(二)本期课程辅导教师整理出了期末复习指导,对复习应考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请大家认真用好这份资料。

(三)教材及中央电大下发的期末复习小册子。

三、考试应注意的问题(一)文科课程性质的考试要求学员绝对不能在试卷上开天窗,留空白。

无论选择题、填空题,还是名词解释、问答题,均要作答。

不做,只能得零分;做了,无论对错,或许还能得几分。

(二)作答问答题时,不仅要答出要点,还要逐点展开进行分析,切忌只是几个简单要点的答法。

四、复习考试重点辅导第一部分 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1.夏朝的法律制度;P172.监狱的设立;P20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1.商朝刑事立法概况;P25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刑名,罪名;P26、P27、P303.商朝婚姻制度,继承制度;P31、P324.司法机关和监狱;P33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1.西周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45、P462.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罪名,刑名;P48、P52、P503.所有权,契约关系;P54、P554.司法机关,诉讼与审判;P60、P61第四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1.井田制的破坏,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礼制的衰落;P652.郑、晋、楚各国的立法概况,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争论;P68、P693.各诸候国的变法; P714.战国的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P71、P725.李悝的《法经》;P73第五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1.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活动与云梦秦简的发现,法律形式;P83、P85、P872.刑名,罪名;P96、P1003.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P934.秦朝的司法机关,诉讼制度;P110、P111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120、P1222.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刑名,罪名;P131、P133、P1343.汉文帝时刑制的改革;P1334.契约关系;P1415.婚姻制度,家庭关系,继承制度;P144、P145、P1466.司法机关,诉讼制度;P156、P158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1.三国法规,两晋法规,南朝法规,北朝法规;P166、P169、P171、P1722.刑事立法,民事立法;P174、P177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1.隋朝法律的基本内容,隋朝法制的破坏及其迅速覆亡的教训;P185、P1882.唐朝的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193、P1953.在刑事立法方面有重大发展;重视用法律调整民事关系,民事立法空前完备,注重经济立法,广泛运用法律调整经济关系;P204、P214、P218、P2214.唐律的主要特点,唐律的历史地位;P223、P2255.唐司法机关,诉讼制度,监狱管理,监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P226、P227、P229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1.宋朝的法律形式;P2362.加重对“盗贼”的处罚,严酷镇压农民的反抗斗争;确认封建的租佃关系和田宅典卖制度,保护地主阶段的经济利益;“凌迟”入律,恢复肉刑,刑罚更加滥酷;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确立了集权中央与提高镇压效能的司法审判制度;P2373.元朝的立法及特点,元律的主要特点,元朝的司法制度;P244、P246、P249第十章 明清的法律制度1.明律的制定,《大诰》的颁布,“例”的编辑,《大明会典》的编修;P255、P257、P258 2.明律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的反抗行为,严惩侵犯地主阶级财产的行为,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严厉惩治贪官污吏,加强对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精华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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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一、西周时期(前1066-前771)——以德(礼)治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夏、商法律(一)西周契约制度(三)西周的刑法与诉讼制度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一)春秋时期(前770-前476)立法活动(二)战国时期李悝制《法经》三、秦代的法制(指导思想:重刑主义和统一法律)(一)秦代的罪名(繁多而无系统分类,未形成科学罪名体系)(四)司法诉讼制度(五)法律形式四、汉代的法制(思想:汉初是“黄老思想”;后以儒家思想为基本原则)(一)西汉(中期)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二)汉律的儒家化(四)汉代司法制度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一)魏(220-265)律(三国时期)(二)《晋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唯一颁行全国的法典(四)南北朝之北魏(386-534)(五)南北朝(南朝420-589,北朝386-581)之刑制改革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一、唐代的法制(一)唐立法——思想:“礼法合一”、“一准乎礼”(三)唐代中央司法机关:唐袭隋制,宋沿唐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四)唐代的六杀、六赃与保辜二、宋代的法制(一)宋代立法(三)宋代民事法规(四)宋代司法机关(沿唐制,皇帝以下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五)宋代诉讼制度三、元代的法制四、明朝的法制(一)明代立法(二)明代的刑法(三)明代的司法机关五、清朝的法制(一)清代的立法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一、清末的法制变化(一)清末的预备立宪二、民国时期(1912-1949)的宪法民国时期(1912-1949)的宪法第四节世界主要法系概述及主要问题纵论。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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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1:[论述题]试述“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答:(1)《晋律》首创的亲属之间相犯的处罚原则。

(2)解释“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3)以卑犯尊,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重,反之越轻;以尊犯卑,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轻,反之越重。

2:[论述题]试述《法经》的内容。

参考答案:答: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刑法典。

分为六篇:盗法:有关侵犯财产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贼法:有关侵犯他人人身及国家政权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囚法:有关违反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的规定。

3:[论述题]试述西周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答:(1)老幼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原则(4)宽严适中(5)同罪异罚夏朝的监狱称之为囹圄。

参考答案:错误9:[多选题]周礼中婚姻制度的“三不去”是指A:有所娶无所归,不去B:与更三年丧,不去C:前贫贱后富贵,不去D:生子传宗接代,不去参考答案:ABC10:[多选题]奴隶制五刑除死刑外还包括:()A:墨刑B:劓刑C:剕刑D:宫刑参考答案:ABCD11:[多选题]西周时期,三赦之法的对象是A:幼弱B:老旄C:惷愚D:贵族参考答案:ABC12:[多选题]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包括有A:纳采B:请期C:纳吉D:亲迎参考答案:ABCD13:[多选题]下列属于夏朝时期罪名的是A:醢B:昏C:墨参考答案:BCD14:[单选题]西周时期的婚姻实行A:“同姓不婚”原则B:“异姓不婚”原则C:“异族不婚”原则D:“同姓可婚”原则参考答案:A15:[单选题]西周时期,起诉要缴纳诉讼费,民事案件要交A:质剂B:傅别C:束矢D:钧金参考答案:C16:[单选题]西周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A:事断于法B:无为而治C:明德慎罚D:重典治国参考答案:C17:[单选题]西周初期制定的一部法律是A:禹刑B:汤刑D:吕刑参考答案:C18:[单选题]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是A:刑事制度B:民事制度C:行政制度D:诉讼制度参考答案:D19:[单选题]商朝在实行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后,又逐渐实行了A:嫡长继承制B:兄终弟及C: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D:诸子均分参考答案:A20:[单选题]把犯罪者晒成肉干的刑罚称作A:脯B:醢C:墨D:劓参考答案:A21:[单选题]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夏朝B:商朝C:周朝D:春秋参考答案:A22:[单选题]夏朝有乱政,而作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参考答案:A1:[论述题]简述汉朝的法律形式.参考答案:答:1、律;2、令;3、科;4、比2:[论述题]简述汉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参考答案:答:汉文帝时期:废除肉刑制度;改革劳役刑。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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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一、周礼1,周公制礼: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

西周初年,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定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所制之礼统称周礼。

2,周礼的“五礼”分类法:吉凶军宾嘉。

吉礼——关于祭祀、敬事鬼神的礼仪制度;凶礼——丧亡殡葬;军礼——行军动众;宾礼——朝聘盟会;嘉礼——婚冠饮宴;3,实质:“别”——等级秩序,即“亲亲”、“尊尊”。

4,作用:“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等贵贱”、“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二、西周婚姻制度1,婚姻形式:西周实行一夫一妻制,但贵族可以纳妾,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只有平民。

2,婚姻条件: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五不娶”(逆家子,乱家子,世有刑人,世有恶疾,丧妇长子不取)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姻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六礼”的核心是纳采和纳币。

这是中国古代实行包办、买卖婚姻的具体表现。

三、西周礼与刑的关系礼与刑是西周法律的两种主要形式。

共性:1,本质相同——都是维护国家政权,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二者相辅相成;2,出礼入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3,相互作用——礼的约束力靠刑的强制力来保证,刑的制定以礼的精神作指导;区别:1,作用不同——礼以劝善,是积极的规矩,刑以惩恶,是消极的制裁;2,适用的对象各有侧重——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反映了其适用的等级性。

四、西周诉讼审判制度之“五声听狱讼”西周创立的一种审判方法,又称五听。

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要求法官从言辞、神情、呼吸、听觉、眼神几个方面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以确定其口供的真实性。

这种察言观色的审判方法,是心理学在我国司法领域最早的运用,相对神明裁判是一大进步。

五、战国时期法制变革之魏国李悝——《法经》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战国初年魏国李悝制定的。

中国法制史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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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BC21世纪―BC11世纪)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国家的出现尧——舜——禹——启(夏朝)奴隶制国家建立的标志:1、王位世袭制确定;2、公共权力机构确定;3、按地域划分公民;4、税收制度建立(贡赋制度)二、刑起于兵三、法源于礼礼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刑是以礼的名义出现。

把礼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国家强制力,还有许多道德直接转化为具有国家意志力的法律。

四、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1、国家法律中的刑罚起源于战争,所谓“刑起于兵”。

2、中国法律的起源有礼法结合的特点3、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宗法统治的特点4、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民族融合的特征5、中国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就沦为统治者实施专制统治的工具6、中国法律的产生具有“由裁判到立法”的特点7、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早熟性。

第二节夏朝的法律制度二、禹刑:,是夏朝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为追念其先祖而命名为“禹刑”。

1、“《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2、昏:“己恶而掠美为昏”。

自己有了罪恶,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来掩饰。

3、墨:“贪以败官为墨”。

贪婪败坏官纪为墨(不洁)。

4、贼:“杀人不忌为贼”。

肆无忌惮的故意杀人为贼。

三、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1、夏朝:大理(中央最高的司法官)——士(地方)——蒙士(基层)(二)监狱:1、夏的监狱:圜土。

“夏台”、“钧台”都成为夏朝监狱的代称。

第三节商朝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1、神权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以天命而自诩。

2、塑造“上帝”,王权神授。

将王罚和天讨、天罚结合在一起。

3、卜辞,请示和祈祷的记录二、主要法律形式1、誓,商朝君主在战争前,发布的誓言和命令。

2、刑书(不公开的),“商有乱政,而作汤刑”3、命令、文告,具有规范性质与法律效力的命令和文告的汇编。

《盘庚》、《伊训》4、诰三、法律的主要内容(一)刑事法律1、罪名:不孝、违反天命、不遵天命、乱政、疑众等,对扰乱社会,动摇、蛊惑、瓦解民心的犯罪给予严厉的惩罚,确保思想舆论与贵族奴隶主的正统思想保持一致。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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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提纲1.刑事司法 (2)1.1法律程序 (2)1.2事实确认 (10)1.3法律典籍 (12)1.4刑事规则 (13)1.5据法断罪 (15)2.民事司法 (17)2.1规则礼俗 (17)2.2准请酌理 (18)2.3好讼社会? (19)3.政法模式 (22)3.1政府结构 (22)3.2先秦之辩 (23)3.3定于一尊 (24)4.余绪不绝 (26)4.1中西冲突 (26)4.2近代之变 (27)4.3现代适用 (29)绪论一、怎样理解法制?中国有法制吗?本课用法学视角讨论了历史问题二、规范教义、概念法学:从法条出发研究;社科法学:把法学作为社会的一个分支去研究三、中国的法制为何会形成、演化杀人:谋、故(不是故意,是被激起情绪,失控的情况下杀人)、戏、误、过失(不是意外事件,是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清代:临时有意欲杀,非人所知,曰故唐代:及非因斗争,无事而杀,曰故。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移植西方的产物】1.刑事司法1.1法律程序一、命盗重案,自理词讼→审转复核→庭审·清代诉讼分类:不是现代的刑法、民法、诉讼法,而是按照案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对其统治秩序危害性的大小)来分,“细故”与“重情”。

命盗重案需要经过州、县长官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无论当事人是否上诉,都必须将案件报送上级官府复审。

而细故中的小的涉伤、盗窃,以及婚姻家财田宅债负等,州县官员可以终审。

而且“小事即时发落赶出,大事从容细审,不可一概将人收监”。

而且,小事更倾向于责令当地里长、户首负责传唤当事人,一方面避免衙役因小事向当事人索要钱财,另外里长户首更了解纠纷。

但是命盗重案需要细心研审。

在清代官方行文中,词讼主要涉及田土户婚等纠纷,而且这些不能赴京控诉(越诉)。

案件则是比较重的。

除维持治安外,清代州县官员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征税与司法,而且司法与维持治安关系密切,因此司法审判成为对官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上级对词讼与案件的考核与重视程度不同,因此州县官对词讼与案件所化的时间与精力有差异,以至深刻影响他们对待不同诉讼的审理方式与态度。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对于自考的同学来说,掌握重点知识点至关重要。

以下是为大家梳理的一些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的法制夏商时期处于中国法律起源的阶段。

夏朝的法律主要是习惯法,“禹刑”被认为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所发展,“汤刑”是其代表性的法律。

在司法制度方面,夏商时期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

二、西周时期的法制西周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明德慎罚”是其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

在法律形式上,西周有“礼”与“刑”。

“礼”起到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刑”则是惩罚犯罪的手段。

“九刑”是西周时期的刑书。

而“吕刑”则是对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西周在婚姻制度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实行“同姓不婚”,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继承制度上,采用嫡长子继承制。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法律制度变革的重要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晋国赵鞅“铸刑鼎”,进一步推动了成文法的公布。

这一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兴起。

商鞅在秦国变法,主张“以法治国”,实行严刑峻法。

四、秦朝的法制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建立了统一的法律制度。

《秦律》包括《盗律》《贼律》等多种律篇。

秦朝在刑罚制度上十分严酷,有笞、杖、徒、流、死等多种刑罚。

在司法制度上,推行廷尉制度。

五、汉朝的法制汉朝初期,统治者奉行“无为而治”,法律制度相对宽松。

随着社会的发展,汉朝的法律逐渐完善。

“约法三章”之后,萧何制定了《九章律》。

汉朝在刑罚制度上进行了改革,文帝、景帝时期废除了肉刑。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这一时期,法律制度有了较大的发展。

曹魏时期的《新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西晋的《泰始律》在篇章结构和法律内容上都有所创新。

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融合和发展。

七、隋唐时期的法制隋朝虽然短暂,但《开皇律》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唐朝的法律制度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中国法制史总复习(整理)

中国法制史总复习(整理)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前11世纪)学习要求:1、掌握中国法的起源。

2、了解夏、商两朝法制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法的起源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三、夏商的立法概况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五、夏商的司法制度1、中国法的起源:1.夏朝有了地域上的划分和居民,如将国家划分为九州等。

2.夏朝有公共权力机关设立,如作为行政机关的六卿、九牧,作为司法机关的士等。

3.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法。

早期法不成文、不公开。

4.刑起于兵。

中国法的起源的特色:法的起源与战争的关系特别密切:《汉书·刑法志》记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二、夏商的立法概括奉天罚罪的法制观。

《甘誓》启宣布有扈氏的罪状有两条:首先就是“威侮五行”,所以“天用剿绝其命”。

1、《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

2、《汤刑》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以汤为名也是表示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

三、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一)刑事法制刑名从商和刑事法律制度1、定罪量刑的原则(1)罪及本人,刑不株连的原则(2)疑罪从轻的原则(3)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4)过失从轻的原则2、刑罚(1)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2)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殄、孥戮等。

3、罪名(1)不孝罪(2)不从王命罪(3)不事农业罪(4)弃灰于公道罪四、夏商的司法制度(一)司法官1、夏商埋藏的司法官为“司寇”、“大理”、“士”或“理”等。

2、商朝时期,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除商王、贵族外,还有卜者。

(二)诉讼审判制度天罚、神判。

(三)监狱制度1、夏朝的监狱:圜土、夏台。

2、商朝的监狱:羑里。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学习要求:掌握西周法制的指导思想、礼与刑的关系、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

中 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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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它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一份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夏朝的法制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制处于初创阶段。

夏朝的法律主要包括“禹刑”,但具体内容已难以考证。

夏朝确立了“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将统治权力的来源归结为上天的授予。

在刑罚方面,夏朝已经有了墨、劓、膑、宫、大辟等五刑。

同时,夏朝还实行了“孥戮”,即不仅惩罚犯罪者本人,还牵连其家属。

二、商朝的法制商朝在夏朝的基础上,法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商朝的法律被称为“汤刑”,其内容也多已失传。

商朝的神权法思想更加浓厚,凡事都要通过占卜来决定。

在刑罚方面,商朝的刑罚手段更加残酷,除了夏朝的五刑外,还出现了炮烙、醢、脯等酷刑。

商朝在司法制度上,已经有了专门的司法官吏,如“司寇”等。

三、西周的法制西周是中国奴隶制法制的鼎盛时期。

西周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九刑”和“吕刑”。

西周确立了“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强调道德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在刑事法律方面,西周实行了罪刑法定、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原则。

西周的刑罚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了墨、劓、剕、宫、大辟五刑,以及赎刑、流刑等刑罚。

同时,西周还建立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级制度。

在民事法律方面,西周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土地和奴隶等财产的所有权归周天子所有。

西周的司法制度也较为完备,中央设有大司寇、小司寇等司法官吏,地方则有乡士、遂士等负责司法事务。

四、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法制的变革时期。

这一时期,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的赵鞅“铸刑鼎”,公布了成文法。

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对后世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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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夏商(一)、名词解释。

1、《汤刑》:《汤刑》是指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泛指商朝的法律法令和刑罚。

需要指出的是,《汤刑》不是一部成文法典。

在商朝的法律规范中,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有很大的比例。

2、炮烙:是商朝的一种刑罚,为商纣王所制。

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走,坠入炭中烧死。

3、墨刑:是商朝的一种刑罚。

指的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4、《吕刑》:《吕刑》是西周的法典,至今已失传。

西周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的矛盾,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地位,接受了大臣吕侯的建议,废止了严酷的旧法,以“明德慎罚” 为指导原则,“作修刑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

因为是吕侯主持修订,故称之为《吕刑》。

5、圜土之制:这是西周时期的一种刑罚。

所谓“圜土”是西周时期的监狱。

这种刑罚是指将犯罪的人关在监狱里劳动改造,并取消其正常人佩戴的冠带,以示耻辱。

这实际上是一种限制受刑人自由并强迫其服劳役的有期限的刑罚,也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有期徒刑。

6、“五刑”:这是在夏商等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

即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这五种刑罚。

墨刑,指的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劓刑,指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剕刑,指砍去受刑人的脚;宫刑,指破坏受刑人的生殖器;大辟,指死刑。

五刑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7、“五听”:指西周时期形成的审理案件的制度。

五听指的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五听要求在审理案件时,要特别注意观察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言表达、面色、喘息、听觉、目光这些方面的情况。

五听实际上是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8、非眚:是西周刑罚原则的一种主张。

所谓“眚”指过失;非眚,即故意。

西周的刑罚主张,对有人罪过虽小,但因是故意犯罪,也得杀头。

9、惟终:是西周刑罚原则的一种主张。

所谓“惟终”指惯犯。

西周的刑罚主张,对有人罪过虽小,但因是惯犯,也得杀头。

中国法制史考试复习总结(最全版)

中国法制史考试复习总结(最全版)

中国法制史概述:早期(奴隶制)法制,夏商;古代(封建制)法制:确立时期:春秋战国------秦汉;发展时期:魏晋南北朝成熟时期:隋唐;进一步发展、解体:两宋明清一、夏商时代禹刑: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虽然以禹命名,但并不是大禹所作,而是夏朝统治者制定的,为了追念其祖先而名为“禹刑”。

文献记载,禹刑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

五虐之刑:黥、劓、刵、椓、死(墨、劓、膑、宫、大辟)象刑:画衣冠,异章服死刑的执行方法:斩(活杀)、戮(死杀),炮烙,醢(把犯罪者捣成肉酱)传说中的法官始祖:皋陶二、西周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周礼:周初,周公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用以加强统治奴隶的力量,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而成的法定的典章制度。

礼的核心精神是亲亲(家族角度有别,规范不同家庭成员不同地位)、尊尊(政治阶级有别,指天子、诸侯、各级贵族及平民各阶级的地位和权利义务有别),有别(男女有别)各阶级:1,贵族(姬姓王室,“公侯伯子男”诸侯,国王和诸侯家族分支—卿大夫)2,平民(国人和庶人)3,贱民阶层宗法制:法制指导思想: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提倡德治,也就是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

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义刑义杀: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即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刑罚世轻世重: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重典,刑乱国用重典”。

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社会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坐嘉石:西周的刑罚,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不够判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门外左侧的嘉石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一、秦汉法制
1.郡县制与法家思想:秦始皇推行郡县制,规定乡、县、郡三级行政
机构,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严格适用。

2.刑法与赏罚制度:推行较为严厉的刑法制度,同时设立奖励与惩罚
的制度,以保持社会秩序。

二、魏晋南北朝法制
1.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中逐渐融入儒家思想,强调仁爱、礼法。

2.九品中正制:北魏孝文帝推行的官员选拔制度,以品德与才能为标准,影响后来科举制度的形成。

3.佃农制:南朝梁武帝推行的土地制度,提供贫民并提高农业生产力。

三、唐宋法制
1.开元律:唐太宗时期编纂的法典,注重保障人民权益,也是世界上
最早的成文法。

2.翰林学士:宋代设置的文官机构,成为御史的组成部分,担负着审查、署理法律等职责。

3.宋代水利法制:推行水利管理法制,通过洪水预防、治理黄河等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明清法制
1.大明律与大清律:明朝施行的法典《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法典之一,清朝通过《大清律》,保持了明代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2.廉政文化:明清时期的廉政文化高度重视廉洁和公正,以杜绝官员贪污腐败。

3.外国条约与法制变革:近代以来的中国不平等条约和西方法制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20世纪法制
1.中华民国法制: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通过宪法确立了民主政治和法治原则,实施了新的刑法、民法等。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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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中国法的起源:“刑起于兵,礼源于祀”的含义2.刑罚的原则和主要罪名2.1天罚神判的法治指导思想(自然神到人格神)2.2刑罚的原则:(唐虞)“眚灾肆赦,怙终贼刑”-过失减免刑罚,故意或惯犯加重处罚(夏)“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反对错杀无辜和滥罚轻罪(商)“殷罚有伦,义刑义杀”2.3 罪名夏-不孝,违命,昏,墨,贼商-乱政,疑众,巫风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1.“五过之疵”西周关于法官责任制度的规定,严禁司法人员徇私枉法。

“五过之疵”指司法人员应当杜绝的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的五种弊端,分别是惟官(同僚关系)、惟反(敲诈勒索囚犯令其翻供或隐瞒实情)、惟内(亲属关系)、惟货(索贿受贿)、惟来(勾结往来)。

这五种行为依法与涉案罪犯同等处罚。

2.周礼与吕刑周礼集西周的政治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规范之大成;调整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维护宗法等级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周礼贯穿着一条“亲亲”“尊尊”的原则。

以孝和忠为核心。

l 了解礼与刑的关系:1.出礼入刑,礼的功能在于正面的积极指导,刑的功能在于处罚及遏制犯罪;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3.中国古代婚姻制度☆【1】婚姻的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尊女卑原则【2】婚姻的成立l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l 唐律规定了卑幼在外的合法婚姻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

【3】成立要件l “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l 唐律规定只要有“报婚书”或“受聘财”之一,婚姻即有效力。

【4】婚姻关系的限制l 同姓不婚l 良贱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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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秦时期:各地风俗习惯不同,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但存在一些纪律性的规范,如封建礼仪、家族自治等。

2. 秦汉时期:秦朝实行法家主义,制定了 律令》等一系列法律,成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础。

汉朝继承秦法,加以改革,发展出刑法、司法、诉讼等制度,推行法家与儒家并行的政治体制。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国政权法律杂乱无章,民间自行制定法律,如 胡天游》、 水经注》等。

随着儒法争锋,儒家思想逐渐占主导地位,立法日益以礼法为主。

4. 唐代:继承前代法制,通过 大唐律疏》、 三大纲领》等法律文件加以完善。

加强封建贵族地位,限制平民权利。

宋代:法制逐渐成熟,大力推行儒家思想,加强官方控制和监督,实行阶级原则。

元代:蒙古政权福利普和维吾尔汗制订了一系列法律,但未能得到真正贯彻。

5. 明清时期:朱元璋制定的 大明律》、清朝的 大清律》等成为中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封建统治体制削弱,法律与行政权利的分离程度加深,使得法律空间与社会现实逐渐脱节。

6. 民国时期: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后,新政府致力于建立现代法律制度,开创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时代。

随着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法律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和更新,国家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建立起来。

总的来说,中国法制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从无序、贵族专断的社会状态,逐步走向规范、公正、公平的法制社会,但整个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仍需要我们去探讨和解决。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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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与夏朝的法律制度[单选]氏族社会晚期,应运而生了经常性的威慑、处罚和镇压的暴力手段,即刑。

[单选]夏朝中央最高司法长官为大理。

[单选]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是夏。

[多选]“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刑、劓刑、膑刑、宫刑大辟。

[简答]简述中国法起源的主要特征。

夏朝建立后,原始社会的习惯转变为奴隶社会的法律,使得中国法的起源具有如下特色:第一,法律以氏族血缘为纽带;第二,法律内容上以刑事法制为主;第三,法律具有早熟性。

[简答]简述《禹刑》。

《左传·昭公六年》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后人大多将《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

以禹命名,一方面是禹的后继者为纪念大禹;另一方面,也表明该法是继承大禹时期的有关规定制定而成。

由于年代久远,《禹刑》是否是一部成文法目前尚无定论,其具体内容现也无法详考。

根据一些史料记载,大体可知夏朝已初步形成奴隶制五刑,并有一些罪名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商朝的法律制度[单选]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字可考的朝代是商。

[单选]在商代的继承制度上,继承的对象主要是爵位。

[多选]夏商时期的监狱称为圜huán土、夏台、牖yǒu里、羑yǒu里。

[名词解释]内服、外服: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商王所在的地方称为“内服”,由商王直接管辖;“外服”为诸侯王、卿大夫及士的封地,他们在各自的封地内,有一定的自主权。

[简答]简述商朝的刑罚制度。

(1)商朝全面继承了夏朝的五刑体系,但处罚的方式较为多样,从甲骨文资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死刑有活埋、沉水、火焚等形式,有一定随意性,未形成一整套规范的刑罚制度。

(2)商朝还有炮烙、剖心、醢hǎi、脯等针对特定人与特定事施行的法外酷刑。

(3)从殷墟和其他商朝陵墓及坟墓的遗址发掘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人祭、人殉现象,表现商朝盛行“人祭”、“人殉”。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单选]周礼的核心原则是亲亲、尊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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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_A____。

(A) 夏 (B) 商 (C) 周 (D) 秦
2.商朝已较通行的古老的五刑是_C____。

(A) 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 (B) 断手、刖、劓、宫、大辟
(C) 墨、劓、刖、宫、大辟 (D) 醢、脯、劓、墨、大辟
3.春秋时期,首次公布成文法典的国家是__A___。

(A) 郑 (B) 晋 (C) 齐 (D) 楚
4. 买卖兵、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称为__D___。

(A) 傅 (B) 别 (C) 质 (D) 剂
5. 秦朝强制男性犯人服修城墙、女性犯人服舂米的劳役,这种刑罚称__C___。

(A) 司寇 (B) 鬼薪,白粲 (C) 城旦舂 (D) 迁
6.“春秋决狱”的主要代表人物是__D___。

(A) 李斯 (B) 汉武帝 (C) 郑玄 (D) 董仲舒
7. 战国时期,史称“改法为律”者是_B____。

(A) 李悝 (B) 商鞅 (C) 韩非 (D) 吴起
8.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效仿的封建法典是__B___。

(A) 《名例律》 (B) 《法经》 (C) 《宪令》 (D) 《大府之宪》
9.秦统一天下后,继续推行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并成为其指导思想的是_C____。

(A) 商鞅的思想 (B) 李斯的思想 (C) 韩非的思想 (D) 李悝的思想
10.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_C____。

(A)夏 (B) 商 (C) 西周 (D) 春秋
1. 元朝由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_C____。

(A) 《大元通制》(B) 《泰和律》(C) 《元典章》(D) 《至正条格》
2.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__B___。

(A) “谋叛”罪名(B) “奸党”罪名(C) “盗贼窝主”罪名(D) “谋反”罪名
3.科举制首创于__A___。

(A) 隋 (B) 唐 (C) 元 (D) 清
4.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__D___。

(A) 理藩院 (B) 宣政院 (C) 大宗正府 (D) 中书省
5.充军作为正式刑名,始自__B___。

(A) 宋朝 (B) 明朗 (C) 清朝 (D) 元朝
6. 明代中央的审判机关是_C____。

(A) 大理寺 (B) 都察院 (C) 刑部 (D) 御史台
7.宋代将对审判有指导意义的判例编纂成集的立法活动,叫做__B___。

(A) 编敕 (B) 编例 (C) 条法事类 (D) 《宋刑统》
8. 元朝类似前代大理寺的中央审判机关是__B___。

(A) 刑部 (B) 在宗正府 (C) 宣政院 (D) 审刑院
9.《大明律》共有__B___。

(A) 6篇 (B) 7篇 (C) 9篇 (D) 12篇
10.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__B___五编。

(A) 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B) 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C) 总则、物权、继承、诉讼、人法
(D) 总则、人法、物法、家制、诉讼
二、多选题
1. 春秋时期,晋国制定法律的活动有_ABCE____。

(A) 赵盾制定《常法》(B) 范宣子制定刑书
(C) 晋文公称霰时作“被庐之法”(D) 邓析作“竹刑”
(E) 赵鞅、荀寅“铸刑鼎”
2. 汉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有__ABCD___。

(A) 按年龄确定刑事责任(B) 亲亲得相首匿
(C) 贵族官员有罪先请(D) 先自告除其罪(E) 准五服以制罪
3.西周的买卖契约叫_AC____。

(A) 质 (B) 傅别 (C) 剂 (D) 券书 (E) 契券
4.秦朝的诉讼制度在息诉方面分为_CE____。

(A) 告劾 (B) 纠举 (C) 公室告 (D) 告诉 (E) 非公室告
5. 下列关于汉文帝废肉刑的改革,①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②劓刑改为笞五白;③斩左趾改为笞三百;④制定(棰令);⑤为后来确立封建五刑打下了基础。

叙述错误的是_AB____。

(A) ③② (B) ② (C) ④ (D) ⑤①
6.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日趋完备,于律、令、科外,又出现了__BC___。

(A) 编敕 (B) 格 (C) 式 (D) 条法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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