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营改增后票据取得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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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营改增后票据取得指引

营改增后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营改增方案后,原地税局已售出发票使用日期截止到6月30号。

6月30日后相关的报销单据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一、须严格执行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类型:

1、车辆托运费--------出差需托运公司车辆(如个人坐船,托运公司车辆到目

的,然后开车走访客户的),车辆托运需提供增值税专用

发票

2、住宿费----出差期间所宿酒店为一般纳税人(税率6%,发票名称为住宿费,

不得体现餐费字样)

3、会议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不可体现餐费字样)

4、培训费

5、广告费、宣传费、咨询费

6、通信费及快递费

7、房屋租赁费(个人住宅出租1.5%,其他房屋租赁5%)

8、房屋租赁中缴纳水电汽及通信费(非个人住宅出租部分)

9、工程类建筑安装业(施工方为非个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10、保险费(除出口货物保险费)

11、修理费

12、购买办公用品及各种耗材

13、其他原执行增值税的业务

二、可以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票据的业务类型:

1、公路通行费、过路过桥费等,自2016年5月1日到7月31日期间,发票提供与之前通行费发票相同。

2、业务招待费

3、烟台当地住宿费(招待客户)

4、外地出差住宿费(住宿酒店为执行税率为3%的小规模纳税人)

5、机票、船票、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票及公交车票等个人交通用票据

6、国际货运代理(执行税率为0)

7、工程类建筑安装业(施工方为个人)

8、用于公司福利类采购、支出

9、贷款相关费用(含利息、手续费、顾问费、咨询费等)

10、门票

以上列示的须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3种业务类型,须严格执行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对方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要求对方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发布文件之日起,会计部将拒收以上13种业务类型的开票日期在5.30日之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东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部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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