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内部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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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内部管理办法
预算是根据工作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具有法定效力,贯彻与单位各项业务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预算业务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主线,主要包括对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四个环节实施的有效控制。单位要按照“系统内部统筹,对外统一出口”的一体化预算管理模式,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采取目标责任制的预算管理方式,对单位内部预算的编审、批复、执行、调整、决算考评等进行全过程管理。有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分工
1 、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决定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政策;负责审批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年度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年度财务决算等重大事项。
2 、财务部门。负责提出本单位年度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政策标准;负责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申报资料;负责对财政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确定预算执行规则;负责制定单位年度预算、决算草案;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对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和监督检查。财务部门还应设置预算管理岗负责预算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工作。
3 、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是预算的编报和使用主体。负责本部门基础数据申报,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工作计划,依据
预算控制数对预算进行调整、细化,形成本部门预算草案;负责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相关规则执行预算;对本部门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监控,提供财务部门决算所需信息和资料。
二、编审程序
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程序要求,本单位预算编审实行“两上两下”的程序。
“一上”是指,二级预算单位(即委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在预算年度的收支建议数,上报一级预算单位(即主管单位农委),主管单位根据区财政下达的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本部门预算年度收支数,上报区财政。
“一下”是指,区财政审核主管部门上报的预算收支建议数,再根据征收部门报来的财政收入测算数,审核汇总成年度预算收支草案,报区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区财政将预算控制数下达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层层下达到各基层二级预算单位。
“二上”是指,主管部门按照下达预算控制数,下达到二级预算单位和落实到具体项目,二级预算单位按照区财政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主管部门汇总成本部门预算草案上报区财政。
“二下”是指,区财政收到主管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后,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级政府总预算草案,报区政府审批,获准后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政府预算草案。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政府预算草案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预算。区财政在规定时间内批复部门预算,主管部门接到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后,再在规定的实践内批复
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具体业务流程
(一)预算编审阶段(隔年 5 月份)
1 、财务部门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编制预算通知,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部署预算单位各个业务部门的编报工作。
2 、各业务部门按照预算编报要求,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预算草案),并提交申报基础数据等材料,报送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个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数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汇总形成预算单位预算建议数(预算草案),上报单位领导审议。
4 、单位领导审定单位预算建议数(预算草案)后,上报区财政。
5 、区财政审核部门预算建议数(预算草案),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和人大批复,及时下达预算批复数。
(二)预算审批下达阶段(每年 2 月份)
1 、财务部门将区财政下达的预算批复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形成各业务部门的预算指标,并报领导审批。
2 、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以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3 、财务部门根据领导决议,将年度预算指标下达到各相关业务部门;
4 、业务部门收到正式预算批复后,进行资金使用计划的编报,
进入预算执行环节
(三)预算调整阶段(每年9 月份)
1 、业务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预算指标过多和不足),应按规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 、财务部门在接到经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的预算调整申请后,对调整金额进行审核和汇总,交主要领导审批。
3 、预算调整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上报区财政进行审批。超过五万元的预算追加申请则要上报至区政府进行审批。
4 、区财政收到预算调整申请后进行批复,本及财务部门负责将批复下达至业务部门。
5 、业务部门按照调整批复组织相关的预算执行工作。
(四)预算执行阶段(每年 1 --- 11 月份,12 月上旬关帐)
1 、业务部门向财务部门提出预算指标申请,填写《资金申请审核表》,同时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和文件依据等相关材料;
2 、财务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财政一体化软件中进行用款计划安排,报区财政审批(需1-
3 天),待区财政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在一体软件中打印用款计划书交还业务部门;
3 、业务部门按照用款计划进行项目执行,按规定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进入相关采购流程;
4 、项目执行完毕后,业务部门将项目执行的整套材料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审批,并在《资金申请审核表》上签字;
5 、业务部门完成审批事项后,将材料提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预算批复和相关经费支出规定,进入资金支付流程。
(五)资金支付阶段(一般需一周左右时间)
1 、业务部门按照预算资金申请批复数进行执行操作,执行完毕后,整理汇总全部原始票据和资料,报财务部门进行报销或支付;
2 、财务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原始凭证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凡资料不齐或是与申请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除非按规定补全有材料。审核通过后,在财政一体化软件中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操作,经区财政审批后(需1-
3 天),生成支付指令。
3 、如是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需将预算执行全部材料上报至区财政管理科专管员处进行复核(需1-3 天),获准后方可进行支付。
4 、财务部门出纳岗收到一体化中的支付指令后,打印出银行贷记凭证,到银行柜面办理支付业务(需1-2 天)。
5 、财务部门会计岗对该项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六)决算与评价阶段(每年12 月—明年 1 月份)
1 、财务部门对年度核算数据和预算批复数据进行准备;
2 、财务部门编制预算决算情况,并作为预算绩效考评的基础信息;
3 、业务部门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形成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