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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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
济南生源毕业生报到具体办法如下:
一、省内院校毕业生报到。毕业生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省高校网),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道”,之后如实详细填写《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确认,显示“报道成功”后即完成报到手续。
二、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首先毕业生登陆省高校网,点击“非师范毕业生注册”进行预注册,如实填写省外院校毕业生注册信息,之后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毕业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以下简称市就业促进处)办理注册开通,激活用户名。然后使用激活的用户名登陆省高校网,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如是详细填写《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确认,显示“报到成功”后即完成报到手续。
三、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市就业促进处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注:网上报到时使用的计算机,须禁用或卸载拦截工具(windows XP:关闭IE浏览器【工具】中【弹出窗口程序】,否则无法完成报到。
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第一,济南生源毕业生落户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到市就业促进处开具落户介绍信,章丘、平阴、长清、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持上述材料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二是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即报到证已派遣到我市用人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接收单位证明以及经市就业促进处鉴证通过的就业协议书,到原迁出地派出所或具
备落户条件的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三是毕业生上学期间父母在我市户籍发生变动的,可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第二,外地生源毕业生落户为以四种情况:
一是外地生源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离校前在我市就业的(即报到证已派遣至我市用人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接收单位证明及经市就业促进处鉴证通过的就业协议书,在本单位集体户口落户;二是在济有房权住宅或租赁公房具备落户条件的可在住房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三是在济有直系亲属的可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四是离校后在我市就业的,需办理完改派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首先在省高校网发布招聘信息,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
第一,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程序为以下四个步骤:1、初次就业的毕业生登陆省高校网找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投递简历。已就业过但未超过改派期的毕业生必须先与原工作单位在网上解约后方可投递简历。2、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简历后,给拟接收的毕业生网上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收到单位邀请后应约,系统将自动生成《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就业促进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鉴证,鉴证通过后,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4份,由毕业生签字、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4、济南生源离校后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持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市就业促进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已在我市就业过但未超过改派期的毕业生持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与原单位的网上解约函(加盖公章),到市就业促进处办理改派手续。已就业过但原单位不在我市或非济南生源离校后在济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解约函(已就业过的),先到我市就业促进处进行协议书鉴证,再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市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然后再到
我市就业促进处办理派遣手续。
第二,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就业程序为以下三个步骤:1、初次就业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直接登陆省高校网,点击“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将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到网上。已就业过但未超过改派期的毕业生必须先与原工作单位网上解约后,再由用人单位将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到网上。2、用人单位在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3、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即报到证已派遣到我市用人单位的),持学校发的、已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鉴证。离校后初次就业的济南生源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到市就业促进处进行鉴证并办理派遣手续。离校后初次就业的非济南生源毕业生或已就业过但未超过改派期且原工作单位不在我市的,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解约函(已就业过的),先到市就业促进处进行协议书鉴证(相当于同意接收的证明),再到生源地或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然后再到我市就业促进处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省外院校省外生源毕业生就业程序为以下三个步骤:1、外省生源本科、专科毕业生需先到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办理《来鲁就业申请表》,已就业过但未超过改派期的毕业生需先与原工作单位网上解约,然后再由单位将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到网上。2、用人单位在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3、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即报到证已派遣到我市用人单位的),持学校发的、已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到市就业促进处进行鉴证。离校后派遣期内初次就业的或已就业过但未超过改派期且原工作单位不在我市的,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解约函(已就业过的),先到市就业促进处进行协议书鉴证,再到生源地或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然后再到我市就业促进处办理派遣手续。
济南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如何管理?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档案接收。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返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或是专人送达市就业促进处,经登记编号后,转交给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择业期内免费存放。学校将学生档案发给学生本人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给学生本人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二是档案服务。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档案在各级人社局存放的毕业生可享受如下服务:凭就业报到证开具存放档案证明;开具未就业证明;其他与档案相关的证明。
三是档案提取。择业期(2年)内办理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各级人社局提取档案。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未办理就业手续的)不予提取档案。
四是自谋职业、出国留学、择业期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存放。在派遣期内自谋职业或自费出国留学以及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县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市就业促进处凭人事代理协议将其派遣到人才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为其提供档案管理及各项人事代理服务。办理人事代理不满1年的毕业生需调整改派的,仍由市就业促进处办理改派手续,超过1年的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动手续。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样转移?
第一,未就业毕业生持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分别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落到户口所在街道党工委。
第二,已就业毕业生,组织关系落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济南市各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可享受六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