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道路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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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道路和街容环境提升整治标准

目录

1 总则 (1)

2基本原则 (1)

3 适用对象 (1)

3.1 市政设施 (1)

3.2 建筑立面 (1)

3.3 街道绿化 (1)

3.4 城市家具 (2)

3.5 城市照明 (2)

4 整治目标 (2)

4.1 分级目标 (2)

4.2 分类目标 (2)

5 整治标准 (2)

附表: (3)

附录一:编制依据 (11)

附录二:道路整治技术要求 (12)

1 总则

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营造“大气开放、精致和谐”特质的城市环境,提升杭州城市形象和环境品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在《杭州市环境提升与交通保障实施导则(通则)》指导下,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及杭州市有关政策文件,有利于在操作层面对市政设施、建筑立面、街道绿化、城市家具、城市照明等各类要素进行提升整治,特制定本标准。

2基本原则

(1)依据规划,科学编制;

(2)以人为本,简约节约;

(3)综合完善,提升功能;

(4)体现特色,展示文化;

(5)技术引领,注重创新。

3 适用对象

列入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范围内的城市市政设施、建筑立面、城市家具以及城市照明设施等。

3.1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道路设施(包括雨水篦子、交通标线、井盖等),高架路、立交桥和随路桥梁,隧通道,人行天桥和过街地道等。

3.2 建筑立面

建筑立面包括:建筑外立面及设施,各类广告,店铺招牌,建筑屋顶,沿街绿化等。

3.3 街道绿化

街道绿化包括:道路(河道)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临时花卉等。

3.4 城市家具

城市家具包括:人行道公共设施,交通、导向、提示标识,监控探头,隔离路障,强弱电箱体,公交候车亭,书报亭,公共自行车亭,架空线及环卫设施等。

3.5 城市照明

城市照明设施包括:景观照明、广告灯光及道路路灯等。

4 整治目标

4.1 分级目标

(1)一类项目:规整、正气、品质,彰显开放大气国际范;

(2)二类项目:美丽、温馨、浪漫,突出含蓄好客中国风;

(3)三类项目:简约、干净、舒适,展现精致和谐杭州味。

4.2 分类目标

(1)市政方面:路面平整、行车平稳、排水顺畅。

(2)景观方面:建筑立面整洁、城市家具简约、空间美观舒适。(3)亮化方面:路灯照明达标、景观照明完好、夜景靓丽震撼。(4)洁化方面:地面清洁、公厕无味。

(5)序化方面: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5 整治标准

三类区域标准为整治的起点,重在视觉“去杂”;二类区域的整治标准是在三类标准上的提升,重在“绿化”装点;一类区域的整治标准是在二类标准上的提升,重在环境“提品”。

具体整治标准详见附表:附表:

附录一:编制依据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I-2008 )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SZ-C-DO4-2007 )

《杭州市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程》(HZCG 04-2006)

《杭州市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HZCG 05-2006)

《杭州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程》(HZCG 09-2007)

《杭州市城市容貌规范》(HZCG08-2007)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T415—2008)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33 T 818—2010)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DB3301/T75-2011)

《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DB3301/T89-201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

《环境照明工程技术规范》(DB 33/1055-2008)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城区立体绿化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64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行动纲要(2015—2017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41号)

附录二:道路整治技术要求

1 设计总原则

1.1 整体设计

设计过程中应体现“整体设计”的思想:

1.1.2设计须“标本兼治”,应以恢复路面结构强度,延长路面结构使用寿命,全面提高道路的内在质量为目的,减少路面破损。平整度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应确保该指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5 年以上)满足具体目标要求,真正做到“整治一条,巩固一条”。

1.1.3 统一是道路景观构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进行人行道铺装材料、公共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选择和设置过程中应“统筹兼顾”,提高城市道路的景观效果。

1.2 全寿命设计

在设计过程中,不但要比较其初次投资费用,同时要考虑使用期内养护费用、管理者与使用者的运行成本等,也就是要反映全寿命使用周期内的所有经济费用,提高道路的使用寿命。

1.3 针对性设计

设计过程中应对每条道路开展全面的检测和路面状况调查,分析道路病害产生原因,在评价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加强调查与材料试验工作,加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比较,避免简单照搬照抄规范和其他项目设计成果的现象产生。设计过程中应推广应用被实践证明为有效的、可靠的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道路内在质量。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施工对交通的影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做好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 路面整治

2.1 一类道路设计过程中,应对现有道路行驶质量指数(RQI)、路面状况指数(PCI)、路面结构强度指数(SSI)等指标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进一步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2.1.1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

路面的行驶质量指数(RQI )是衡量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舒适程度的指标,也是本次整治效果的重要考核指标。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有关标准要求,相应的评价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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